上週五凌晨在天母發生一起不幸的車禍事件😢,一名穿越馬路的婦人遭撞身亡,斯綱接獲陳情,表示該案確實突顯出在天母忠誠路沿線行人穿越馬路的問題。先不論肇事責任在哪一方,如何提升並保障包括行人、開車或騎乘機車的用路安全,是市府應盡的義務。
斯綱在今天上午邀集了交通局、新工處、公園處以及警察局至現場會勘,研議如何進行改善,最後決定由公園處在明年6月底前,於忠誠路全線(天母東路-中山北路之間)的中央分隔島加種足夠高度的灌木🌳,阻絕行人違規穿越;並請交工處於相關路口繪設黃網線與調整忠誠路二段紅綠燈號誌的連鎖性🚥,杜絕憾事再次發生的可能性。
斯綱也要呼籲所有行人,切莫為了一時之快,在未設有人穿越道的路段橫越馬路,這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哦!而開車或騎乘機車的朋友們,也應隨時注意前方路況,共同守護你我人身安全,才是交通的最高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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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母 #忠誠路 #交通改善
行人穿越馬路 車禍 肇 責 在 鍾小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斑馬線未按圖施工,行人路權權益受損】
小平在交通部門質詢中提到,台北市某些街道因為道路挖掘後,未按圖施工補繪斑馬線至正確位置(左圖),造成斑馬線與人行道動線不一致,產生行人穿越馬路時路權爭議的隱憂。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意即當行人穿越斑馬線過馬路時,若造成車禍事故,汽機車駕駛須負事故完全責任,反之,行人未按規定行走於斑馬線上而出車禍,則須負擔部分肇責。
小平質詢交通局局長與交通大隊,因斑馬線未施作在正確位置(正確斑馬線位置如右圖),人行道與斑馬線動線不一致,若讓行人穿越馬路時,因沒走在斑馬線上而造成車禍,對於行人的路權就沒有保障,嚴重影響到行人穿越馬路的安全。
小平在質詢當下要求交通局長在三個月內,清查台北市各路口斑馬線繪設位置是否正確並立即改善,保障行人用路權利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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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線未按圖施工,行人路權權益受損】
小平在交通部門質詢中提到,台北市某些街道因為道路挖掘後,未按圖施工補繪斑馬線至正確位置(左圖),造成斑馬線與人行道動線不一致,產生行人穿越馬路時路權爭議的隱憂。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意即當行人穿越斑馬線過馬路時,若造成車禍事故,汽機車駕駛須負事故完全責任,反之,行人未按規定行走於斑馬線上而出車禍,則須負擔部分肇責。
小平質詢交通局局長與交通大隊,因斑馬線未施作在正確位置(正確斑馬線位置如右圖),人行道與斑馬線動線不一致,若讓行人穿越馬路時,因沒走在斑馬線上而造成車禍,對於行人的路權就沒有保障,嚴重影響到行人穿越馬路的安全。
小平在質詢當下要求交通局長在三個月內,清查台北市各路口斑馬線繪設位置是否正確並立即改善,保障行人用路權利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