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刑罰與行政罰競合之處罰,依行政罰法第26條及歴來大法官釋字503、604、754、808號之意旨,「一行為」同時違反刑事法律之刑罰處罰及行政法義務之行政罰,不論是法律競合或想像競合,學說上乃採「量的區別說」,二者性質上均為違法之行為,只是程度上的差異而已,刑罰之作用恆重於行政罰。
1、因此,刑罰或社維法由法院處以自由刑、罰金或拘留,即不得再處以行政罰之罰鍰;刑罰由法院裁處沒收,行政罰即不得再裁處「沒入」之處罰,此即法治國家「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
2、如刑罰裁處自由刑、社維法有裁處拘留,但是行政機關仍得就違反行政法義務,就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併為處罰。例如,刑罰裁處自由刑、罰金、拘留,仍得處以刑罰不能達到行政秩序之其他種類的行政罰(停工、撤銷、廢止、警告、影響名譽之行政罰)加以補充,併為處罰,並不違反一行為不二罰。
3、如刑罰未處罰,行政機關得就行政罰部分加以處罰,即沒有一事不二罰之疑慮。
這號釋字808會牽動到國考試題,各位宜將課本4-210有關刑罰VS行政罰競合的單元再加以複習!
祝各位準備順利,身體健康、中秋佳節愉快!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農業局(3/29)】 #樹木保護會議紀錄公開透明 之前會期智翔詢問過樹木保護會議紀錄公開透明的問題,農業局當時回答因涉及利害關係公開有疑慮。 但新北市以及台北市的樹木保護會議皆會於開會後上網公告,將會議記錄以及名單公示給關心的民眾查詢,在桃園關心樹保議題的民眾並不少於雙北,但...
行政裁量種類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昨天下午,為了進一步釐清檸檬車法案的議題,我邀集馬自達SOS自救會、Volvo PS車輛安全關懷促進會、Toyota Rav4自救會、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台北市汽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美國商會、歐洲在臺商務協會、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與交通部路政司、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經濟部商業司,一同召開檸檬車法案公聽會,進行相關意見的交流。
以下,針對今天公聽會中與會人員的寶貴意見,和大家報告。
一、「標的物經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改正者」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之內涵為何,是否有明確化之必要性?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現行對於召回、重大危害行車安全之虞的描述性定義,並無太大的問題。但是,之所以美國有這樣的基礎,可以採取描述性定義,是因為他們有一群技術專家,專責判定是否有安全性危害。
然而,#台灣目前欠缺這樣的量能和基礎。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說明,通案上,不管是品質還是安全,#要有一定的數量,就可能落入通案處理。路政司依程序會蒐集通報的個案,經過程序去彙整,如果認為有通案問題,將依據監督管理辦法,要求車廠召回改正,對通案問題進行處理。如果業者不處理,就會依法要求車廠有改正作為。
二、12,000公里及180日之保障條件及期限,是否能有效保障消費者?延長對於業者營運成本之影響?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年平均行駛公里的標準,美國運輸部監理單位有完整統計資料,是21,600公里,如果按照除以二的邏輯,美國的標準應該要更嚴苛,其標準卻普遍是24個月和38,400公里。
對比台灣和美國,美國年平均行駛里程少於台灣,但保障條件比台灣寬鬆。
以氣候條件和台灣相近的佛羅里達為例,檸檬車條件是2年內三次維修,或故障15天無法修復的。再以德州為例,德州對於瑕疵有四次修復的機會,但有潛在安全風險的只有二次:從購買日起兩年或24000英里,或是交付後有30日是故障的。如果滿足條件,就可以主張車子是檸檬車。
在德州,消費者在相關程序中必須完整蒐證,同時給車商足夠合理的修復機會,如果程序完備而車子沒有辦法被維修,德州監理部門會指派技術專家,調解消費者和車廠的爭議。如果爭議無法調解,就會進入仲裁的程序,由監理單位召開類似於聽證會的場合,讓消費者說明如何給車廠合理地維修並舉證,接著就是等仲裁員針對問題做最後裁決。
在美國負責裁決的部門,有些州是監理部門,有的在消費者保護機構。在這個全球車的時代,為什麼一樣日本TOYOTA的車,在美國有這樣的條件,營運上可以接受,在台灣卻不行?從這個角度來看,標準是可以調整的。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目前定型化契約,對重大瑕疵的效果,有12000公里和180天的標準,是綜整了消費者和車廠的意見,並經過行政院通過,#標準不是交通部訂的。
這個答案,當然無法令人滿意。
三、如雙方未能同意選定鑑定之機構,應如何處理?得否由主管機關指定或其他方式決定?如鑑定後一方或雙方不接受鑑定結果,有無其他機制協助處理爭議?
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劉錦村理事長表示,原廠給各國經銷商理賠的條件不一,導致台灣消費者受到很大的損失。不是台灣的總代理故意不理賠,而是原廠不給這樣的權利,因此,台灣的總代理應該向原廠爭取和世界各國一樣的保固條件,
至於如何舉證個案的瑕疵?如果是通案的瑕疵,原廠會召回。個案的瑕疵,基本上難以舉證。但是在美國,相關條文為了適用個案,不會制定細節,由一個公正的技術部門來做仲裁,原廠也很配合。所以,在外國檸檬車要得到理賠,並不會太困難。
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進一步說明,即使已經到了訴訟階段上法院,很多問題還是很難解決,因為涉及科技專業。消保法的規定是符合當時科技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什麼是通案什麼是個案的問題?通案是設計上有瑕疵,所以一整批都有問題;個案是製造上的問題,但是實務上很難區分。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謝家慧調查官則分享相關經驗,事故發生時,運安會會邀請相關單位,如車廠如果涉及事故,就會邀請參與調查,因為對車輛最熟悉的是車廠,運安會很難對車輛結構有透徹的了解。
因此,在邀請車廠調查的過程中,會邀請第三方學者專家參與調查,也避免車廠對涉及自己利益的部分隱藏,若有第三方的鑑定單位來協助民眾,會有很大的幫助。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召回和瑕疵的部分,到底是安全問題還是品質問題,涉及專業,汽車原廠最需要了解。
關於 #公正的瑕疵鑑定機構,交通部已協助經濟部,彙整可提供鑑定機構的名單;去年路政司也透過車安中心蒐集國外的做法,研議如何配合定型化契約的施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後續在行政院的會議,將報告如何優化相關機制,並邀請自救會等參與討論。
四、「經四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部分,於第三次維修後,短期間內再發生相同瑕疵,而已逾180日之期間,消費者是否得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定型化契約宜否調整?
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說明,在契約內分二種類型得以換車或解約,一是重大瑕疵,像自救會提出的暴衝;第二是屢修不復。在整個規範設計內,這兩種情形下可以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就是在民法契約內做相應的補充規定,定型化契約可以滾動檢討修正不足之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陳星宏簡任秘書表示,在部會的會議中,消保處一直在思考是不是要在國內建立基於雙方衡平地位的鑑定中心。其實國內消費爭議不只汽車,例如旅遊就有一個協會的機制。所有定型化契約有滾動式檢討的存在,當然里程數或日數要隨時檢討調整,最後要有一個機制存在。
五、「已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之合理期間」,是否宜一律不予累計期間?
馬自達自救會林松郁先生說明,自救會的車主有豐富的修車經驗。至今已經換了500多台車。除了保養維修,相信車廠還有很多服務在進行。代步期間只是讓修車現場有喘息空間,但是消費者還是要用車,在這些期間給代步車補償,對消費者而言本來就是應該的,因為車子有問題要排除,所以消費者忍受,重新叫料的維修時間也不該轉嫁在消費者身上。
經濟部商業司李怡靜科長表示,當初有業者提出缺料待料狀況,必須等待船期,因此允許消費者可以使用或接受代步車,在合理期間內不計入維修期間。合理期間每輛車有各自的狀況,可能難以在契約內具體規定,建議回到個案判斷。
總結來說,今天公聽會的兩個重點,一是建立公正的官方鑑定機構的可行性,交通部路政司已在研議;二是檸檬車保障範圍太小,也就是180日及12,000公里的限制,可以適用的案例可能有限,然而相關單位未有明確回應。
#瑕疵鑑定 牽涉到事實認定上的問題,而非法律上的爭議。國內各項的消費糾紛之所以有各式爭議,是因為法官也沒有醫學或工程的相關知識,因此,建立一個公正有效的鑑定機構勢在必行。作為主管機關的交通部,應該積極研議。
#保障範圍 180日和12,000公里的限制,考慮到車安中心鑑定作業的時間遠超過檸檬車條款的180日,可見這樣的設計並非「合理期間」。同時,和台灣有相似氣候條件的佛羅里達州,保障和相關制度遠比台灣健全。因此,經濟部應該進行滾動性的檢討,以利解決糾紛,維護道路安全。
為了廣大汽車消費者的權益,我們會持續緊盯檸檬車法案的修正,讓台灣的汽車消費者,不再飽受檸檬車維修召回求助無門、來回奔波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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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 MarketFocus 看更多詳盡財經及投資分析】【#BF投資焦點】TVB夥拍邵氏2億元奪士多控股權 士多創辦人得個桔?
電視廣播(TVB)(0511)昨宣夥拍邵氏兄弟控股(953)成立合營公司,斥資2億元收購在港經營電子商貿平台的Ztore Investment Ltd(Ztore「士多」)11.67億股D系列優先股,相當於已發行股本約75%,即取得士多絕對控制權。但收購費用中只有7,000萬是現金,其餘1.3億元為TVB藝人、電視商業廣告及無綫電視免費廣播及數碼平台其他廣告產品的資源,加上士多截止3月底負債達6,600萬,換言之收購現金恐僅夠清還債項。另外由於今次交易涉及發行新股,外界料持有舊股的士多創辦人可能「得個桔」,失去公司控制之餘卻難獲巨利。
TVB指出交易完成後,按商品總值計算,預期無綫電視電子商貿業務規模將擴大逾四倍,客戶基礎由目前48萬名擴大至超過100萬名,無綫電視亦將因擴大產品組合及供應鏈資源而受惠,料可吸引用戶進一步增加用量,以及提升客戶體驗。公司亦預期融合倉庫管理、訂單處理系統以及取貨點網絡後,能產生重尸大協同效應,並於交易後將可能成為香港最大規模電子商貿網絡之一。
這交易表面上傾斜向TVB,今晨電視廣播(511)股價曾上升4.75%,高位見7.06元,不過其股價仍較過去一年高位低28.4%。電視廣播因出現虧蝕未有派息,能否靠今次交易擴大商貿平台改善公司盈利還需拭目以待。交易完成後,士多創辦人兼行政總裁岑迪贊,及營運總裁梁子琦將繼續履行營運管理。
「士多」擁有兩個電子商貿平台,其中ztore.com於2015年成立,提供家居必需品﹑一般商品﹑美容及化妝品,並提供送貨及點擊取貨服務。neigbuy.com則於2018年推出,屬以「閃購」模式營運的網上購物平台。不過士多近年虧蝕嚴重,截至今年3月底,未經審核綜合負債淨額為6,600萬元。
有分析則指出截至止2018年10月,士多共籌集了1.56億元,暫未知現時蝕剩了多少。當年投資的包括桂洪集團,而桂洪集團屬於士多創辦人之一凌俊傑,料他損失不菲。凌俊傑對士多的發展影響極大,但當年亦因為他曾發表支持「送中」修例言論,令網站一度被反送中人士杯葛。
TVB及夥伴今次只用7000萬現金,即奪去士多75%股權,可謂相當著數。收購協議並留有後著,因TVB日後可以選擇注資多1.5億(現金只佔5200萬,餘下近1億也是由藝人填數),進一步增加股權。即是若全數付出1.2億現金,幾乎已可全數買走士多93萬用戶,每用戶成本僅120元。但收購涉及發行收股,故士多創辦人恐怕難以重中直接獲益,另外創辦人未來5年若要賣股,也要先獲董事局批准,令人關注他們辛苦創業會否「得個桔」。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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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量種類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農業局(3/29)】
#樹木保護會議紀錄公開透明
之前會期智翔詢問過樹木保護會議紀錄公開透明的問題,農業局當時回答因涉及利害關係公開有疑慮。
但新北市以及台北市的樹木保護會議皆會於開會後上網公告,將會議記錄以及名單公示給關心的民眾查詢,在桃園關心樹保議題的民眾並不少於雙北,但為何遲遲不願意將會議紀錄以及名單公開?
因此這個會期持續要求農業局以雙北為例公開桃園樹保會議的紀錄內容。
雖局長表示必須先洽詢委員會的同意,但智翔認為政府必須對民眾知的權利負責,沒有任何特殊困難的話就必須將會議資訊更為公開透明。
並建議樹木保護審議會委員,為提升桃園都市景觀品質與景觀意象塑造,可參照臺北市及新北市,新增建築設計、都市計畫及都市設計類別,可整合各部門行政資源,打造具有風格的城鄉風貌,打造複層次植栽營造更美的城市景觀及整體空間連續性。
#Xpark館動物權益
水族館應是讓民眾透過解說、觀賞、理解達到生物生命教育的意義,進而提升對於海洋的保護的意識。
自Xpark開幕以來,智翔陸續收到民眾陳情,前往水族館欣賞動物時,卻驚見多種魚類、動物身上出現受傷或是行為異常的狀況。
隨著時間越久,受傷的種類以及狀況日趨增加,明顯者例如叉頭燕魟多處受傷、豹紋魟魚尾巴潰爛且被小魚啃食以及鉛灰真鯊吻不明顯受傷等,其餘還有企鵝、海獅等等。
雖Xpark透過整合展示細節來增加整體遊客及生物環境的細緻度,並透過動態解說牌達到生物解說的教育目的,但在動物照護上明顯需要更加以維護,減少受傷及生病的狀況。
所以智翔的問題是,如因照護不周或設計不良造成虐待或是生病達到違反規定之狀況,動保處後續是否會有裁罰或限期改善?
處長也表示,已請動保團體提供相關原始資料,函轉Xpark要求做出相關回應,而如有明確違反動保法相關條例也會進行裁罰。
#寵物葬區規劃及設置
苗栗縣近日已設置犬貓動物焚化爐,焚化後骨灰可在園區內樹葬及灑葬,未來將爭取經費規劃納骨塔,提供寵物火化、安眠場所,讓寵物從出生到往生,能有妥善關懷照護。
養毛小孩已經是台灣人在陪伴自己時的選擇,根據台灣寵物行業白皮書2019年版,光是寵物貓狗就佔有232萬隻,而在寵物照護上的需求也日漸增加。
其中飼主最在乎的需求寵物生與死佔46%,而動物權益意識增高,飼主對於毛小孩死亡後埋葬及追念的方式更加看重。
局長說明,桃園新屋已準備成立第一座核准設立的私人寵物焚化爐,後續市府也會擬定作業要點。
而智翔認為,除了私人焚化及安置設施,也可研議設立公立的焚化爐能提供民眾更多的選擇,讓人與動物相處的環境更友善。
#寵物保險進度
延續寵物照護上的需求問題。
上個會期智翔詢問桃園的寵物保險狀況,收到回覆表示會由2020年開始編列預算,由2021年開始執行,內容包括醫療保險與喪葬費用,而預算規模則根據過去桃園市貓犬領養的數量,規劃1700隻貓犬的領養數量,1隻以900元計算,約153萬。
這會期持續來盯緊進度,了解後續研擬的狀況如何。
處長說明,今年初有跟台北市討論,但有在實行的狀況下有部分考量,後續標案甫上網尚未結標。
智翔督促農業局加快腳步實施,提升動物照護環境,打造真正的動物友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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