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參政的世代對談及前行
昨天晚上,很榮幸受到女書店的邀請,能夠主持「2021 眾女成城:世代對談」系列座談會的第一場「婦運與民主政治的交會:跨世代女性公共事務參與」。
這個場次名副其實邀請了4位 #跨世代女性參政者 對話交流:
#李元貞
#成令方教授X台灣基進
張淑惠-歐巴桑來了(歐巴桑聯盟)
苗博雅 MiaoPoya
大家的參與前後跨越近四十年,見證台灣女性參政歷程並實踐其中。整個座談會實在是太精彩了,感謝兩三百位與會者一起渡過了精彩的150分鐘。
#婦女運動在台灣民主化進程中的重要影響
現在的年輕人可能對「性平運動」比較認識,但其實台灣發展性別平等,是從婦運開始的。
這場座談會世代傳承的意義格外重要,關心性別議題的各世代,可以直接由運動者的分享,了解婦運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包含台灣成為 #亞州最性別平等國家 的歷程。
#女性參政所帶來的改變與意義
今天座談會主題是「跨世代女性公共事務參與」,「參政」只是其中一種實踐路徑。
女性參政不是只為了女人要平等的權利,而是一個女性邁向平權的象徵與過程。如果性別真的已經很平等,以佔據人口一半來看,應該要有一半的決策者是女性,但實際並沒有。
此外,女人參與公共事務,也會改變政治的結果。許多研究都看到,女性參與公共事務會讓公共政策不一樣;因為女性會更關心和家庭相關的公共政策與下一代,例如托育、健康、照顧和教育。
#四起女性參政的重要事件
台灣在女性參政上有許多重要的事件,以下列舉我自己最熟悉的4起事件作為分享:
1️⃣1996年,彭婉如女士擔任婦女發展部主任時,成功推動「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要求民進黨內各類公職選舉提名,保障女性名額佔1/4,這是歷史性的突破。
2️⃣2000年,當時婦女團體遊說了所有總統候選人承諾,當選後,女性內閣比例要1/4。陳水扁當選總統後,女性內閣比例21.4%,是首次台灣內閣女性超過20%(42位中有9位是女性)。
3️⃣2005年,修憲的關鍵突破之一是「不分區立委中必須要有一半的婦女保障名額」,這件事我自己有親身參與推動。
當時,立委要從「複數選區」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我們提出實證研究,說明單一選區對於女性不利,所以做出要求, #成功獲得跨黨派支持。
這個關鍵改變,保障了全國113位立委中,即使區域立委皆無女性當選,至少還有17位女性能擔任不分區立委,佔整體的15%。
也因此,愈來愈多女性的努力與傑出表現 #能被看見(之前是連機會都沒有);連帶影響更多女性能夠進入國會,到我們這屆女性立委比例已突破4成,不只是有史以來最高,也是亞洲之冠。
4️⃣2016年,社會民主黨提名的區域立委,候選人中6位中有5位是女性,只有1位是男性,女性佔83%。
當時還有人質疑說:女性候選人這麼多,社民黨是不是厭男?但反過來,過往常見許多候選人提名多為男性時,卻鮮少遭受質疑。
#女性參政還要更往前
過去,婦女運動為台灣女性參政打下重要基礎。現在,我們還可以做更多,為下一個世代創造更加性別平等的公共參與環境。
我在立法院,有兩個相關的修法提案:
🍀 內閣單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的修法草案:
台灣在2007年就簽署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公約),其中第23號一般性建議便指出,女性參與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比例應達30%至35%。
我已提出「行政院組織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希望台灣的內閣比例,#任一性別不得低於1/3,本草案已於去年9月一讀通過。
🍀 政黨補助款5%培育多元人才參政的政黨法修法草案:
促進女性參政已是國際潮流。以韓國為例,2004年起,政府對各政黨所補助的經常費之10%必須用來促進婦女參政,約占政黨補助款總額的2.5%。
台灣應參考南韓培育女性參政之作法,培育多元族群(含女性)參政人才制度性的財源應更加擴大。因此我將提案,建議「多元參政人才培育」費用比例,應占政黨補助款總額的5%。
#座談會精彩分享摘要
昨天4位重量級與談人以及1位神秘嘉賓的精彩分享及回應,我就自己印象最深的點盡量摘要,希望能為這場豐富座談留下一些紀錄,也跟大家分享:
🙋♀李元貞
1982年婦女新知雜誌創辦人/台灣婦運先驅/淡大中文系榮譽教授/《眾女成城》作者
20世紀70年代,台灣民主運動興盛,人權觀念開始被提出,但當時很少討論兩性平等,也缺少對於婦女議題的重視。
所以我和好幾個婦運夥伴就在80年代婦女新知基金會知基金會,把全台各方面的婦女議題,包含兩性平權、女性各類議題(婚姻、家庭、就業、參政等),一方面研究,一方面提出主張及批判,讓社會能夠看見。
我在威權時代做婦運時,常常被人家罵說:「你那什麼問題啊?!女人都已經有婦女節了,台灣哪裡有什麼兩性不平等?!」等話語。
也因為我離婚,所以那時大家就說:「元貞就是因為離婚,心理有問題,一天到晚要講兩性平等。」
當時的我面對人家這樣說,就覺得更要去提兩性平權;當人家說婦女哪有什麼情慾好談時,我就更要去談。
婦運的努力從早期,一直到後來好多婦女團體紛紛成立,推廣各種不同面向的婦女議題,真的愈來愈好。
當然推動過程中,也有很多的競爭與辯論,例如早期提出的婦女就業較無爭議,後來情慾部分的爭議就比較多。但整體來說,現在整個社會對女性權益愈加關注與提升,尤其是年輕人,對此我相當開心。
🙋♀ #成令方教授X台灣基進
2001年創立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2018年教授退休/2020代表台灣基進參選不分區立委/現任台灣基進黨 性別發展部 顧問
今天的主題「眾女成城」雖然是「女」性為主,但這之中也有男性的參與。
元貞寫的《眾女成城》這本書中就有提到,早期消基會的創辦人之一柴松林,每次婦女運動時,他就是一個白髮蒼蒼的男人站在一群女性中,跟大家一起遊行與支持。
有人會說你們都不包括男人,我覺得不是,重點是以女性為主體,任何支持性別平等的男性,也都會是我們的好夥伴。
談到女性的參與,公共事務的認定應該要很寬廣,我們的發言、開會、上街遊行、課堂教學、在外演講或寫書等,這些都是公共事務;我們不應該只將參選和擔任公職當成參與公共事務。
例如當時劉毓秀堅持要從母姓,這個行動和發言就改變了大家的思考,去反思為什麼姓一定要用父親的姓?為什麼不能用母親的姓?
另外,我自己的親身經驗是,1983年的暑假,我和婦女新知的夥伴聚在一起,大家開會討論 sexual harassment 這詞要怎麼翻譯?後來決定要翻成「性騷擾」;隔年,華航空服員做身體檢查時遭到醫師性騷擾,這個詞就開始有意義、成了公共議題。
🙋♀ 張淑惠-歐巴桑來了(歐巴桑聯盟)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黨召集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創會理事長
為什麼歐巴桑會參選?一個是身為小民的不服氣,另一個是做為一位女性的不服氣。
不久前富比世雜誌指出,女性在領導國家時,比較具有公開透明、當機立斷、富同情心、鼓勵對話與交流等特質,也使得許多國家遠離新冠肺炎的疫情威脅。
我們很希望女性能夠帶進不同的政治文化,因為父權文化其實影響我們生活各個層面,也影響了政治的場域,比方說逞凶好鬥真的是唯一的樣子嗎?
2018年時南部還有男性議員的候選人,看板設計是把自己和金正恩的照片併在一起,然後下標說:敢說敢做敢爭取。
但其實民意代表不只是爭取福利,更是要喚起民眾的參與才對。且這個照片雖然下面寫了「傾聽民意」,但金正恩這個人物本身就和民意有所衝突。
當然,我們也不能認同女性候選人穿著結婚禮服下標說要嫁入議會。
我們的參選是希望創造一個新的文化,包含女性帶來新的政治文化、更多的對話、溝通、同理.以及讓這個政治不是一個金錢的競賽。推動參政平權,支持更多女性和一般的小民能夠進入政治場域來為大家的生活帶來改善。
🙋♀ 苗博雅 MiaoPoya
台北市議員
我自己剛好是在解嚴的1987年出生,我等於是大家努力奮鬥下的受益者,如果沒有先前二、三十年大家努力做的倡議和教育,今天台灣是不會進入到讓像我這樣子的一個人選上議員的時代。
過去二、三十年,大家一起努力做到了一件工作,就是台灣性別平等法制工程其實是做得相當好。
尤其是我有時候跟其他亞洲國家,例如香港和日本的朋友經驗交流時,他們常提到台灣有一些在亞洲相當亮眼的數字,比如說女性國會立委的比例、女性政治人物的比例、婦女的就業率及勞動參與率等等,他們常問說到底台灣做什麼麼才有今天的成果?
我認為過去大家努力推動各種法律制度,顯著提升婦女與各種性少數、LGBT族群的法律地位以及國家公權力的保障,這點非常重要。
包含《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防治法》等等,正因為台灣有這些相對完整的法律保障,讓我們的婦女不管是在職場、家庭,或我們現在不斷培育出新一代的青少年在學校內,都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更自由地發展自我。
🙋神秘嘉賓 ♀彭渰雯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教授/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
從現任各級民選政治人物的女性比例:
總統100%
立委41.6%
縣市長31.8%
縣市議員33.7%
村里長16.6%
就可以看到,和我們很驕傲的立委及縣市議員女性比例相比,女性村里長的比例相對很低;且在我們推女里長運動前,更只有13.9%。
保障名額帶來了正面的效應,讓許多女性的亮麗表現被看見,讓愈來愈多女性被提名;但在保障名額制度無法執行的村里長層面,則必須要婦運的陪伴與支持。
2016年的資料顯示,社區女性志工的比例有69%;但女性村里長只有14%、女性社區協會理事長只有19.3%,都不到1/5,這是一個不合理的現況,必須要系統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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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 女書店「2021 眾女成城:世代對談」系列的首場摘要分享,接下來還有6場次。
下一場接棒的是10/8(五)晚上,由紀惠容監委所主持的「女性身體自主權與社會保護機制」,相信精彩可期,請大家持續關注女書店臉書,報名參加!
婦女運動四十年的歷史,讓我們看到,改變是可能的!
我也會在國會繼續推動修法與政策監督,讓台灣成為一個讓所有人不分性別與認同,都能平等自在生活的地方!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8的網紅王惠美,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3 01 02 王惠美 發言片段 第8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 一、併案審查(一)委員林郁方等20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邱文彥等81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吳宜臻等22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二、併...
行政院組織法 第 三 條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自從五月份疫情爆發以來,因為3+11相關爭議,我鮮少對外發文,但對民眾的服務從來沒有停歇。對於3+11的爭議,如我之前所說,我為機組員開協調會,出發點是擔心機組員身心狀況導致飛安疑慮。對於相關決策與疫情關聯,除了指揮中心多次說明,我也相信行政院與監察院分別進行的調查,會釐清相關爭議,我也會盡全力協助相關爭議釐清。
非常感謝這段時間關心和鼓勵我的朋友,我會繼續做好我的工作,今明兩天我也想向大家報告這幾個月我們的工作成果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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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工作成果報告(2020/02-2021/07)
✅ 深化民主,守護主權
守護主權,防範紅色滲透
進入立院後,推動台灣成為正常國家,與建構防範中共滲透的防禦工事,是我與過去在街頭守護民主的夥伴們共同努力、不敢懈怠的重要工作。我一上任,就積極處理中研院士應為本國籍,以及中研院外文名稱正名討論的開啟。接著,包括成功推動影音串流平台OTT要合法納管才能落地、數位身分證要先立法再實施等,都是為了要防範中共在科技、媒體、教育、學術等領域的紅色滲透。
深化民主
除了防範紅色滲透,我努力推動深化台灣民主,建立一個保障人權的民主台灣。我提出了憲法增修條文草案,一方面確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職權,二方面強化人權保障,將社會權、文化權入憲。為了去除威權文化,我提出「宣誓儀式民主化」三法案,希望未來台灣民選公職不用再對國父遺像敬禮。
針對平等參政,我也提出選舉公共化的修法,期待經濟資源不再成為人民參選的門檻。看到香港人爭自由所遭受的迫害,我也提出「跨國全球人權問責」法案,希望能讓台灣為國際民主自由同盟盡一份力。
✅ 團結!看見每一位勞動者的辛苦
作為一個教育領域的勞動者,我希望能補上勞動權益的拼圖缺角,也希望能協助解決非典型勞動工作者的困境。
今年五一勞動節前夕,我與15個工會勞團共同呼籲職災保險專法(我提出本屆立院第一個草案版本)、公益揭弊法、勞動教育促進法、最低工資法、性工法中陪產暨親職假等五大勞權法案,應盡速立法或修法。我的辦公室也提出了相關法案。
我也協助了包括外送員、專櫃銷售人員、駕駛、教師、護理師,以及藝文工作者爭取他們應有的勞動權益。
✅ 讓各領域的女性都能平等發展
投入婦運超過三十年,我是性別運動的終身推動者。進入立院後,我與婦女團體站在一起,持續努力修法處理權勢性侵、跟蹤騷擾、數位性別暴力、遭遇雇主性騷擾求助無門、弱勢女性處境包括月經貧窮,以及還國際慰安婦正義等議題。
性別議題深入社會文化,從人身安全的侵害到厭女現象的日常,以制度與政策確保界線是最根本的。我的團隊積極協助在不同領域中的女性所面對的環境不友善,目前有具體處理的包括運動領域、科技領域,以及金融領域。針對政治領域,我也提出了行政院組織法修法版本,明定未來政務官任命單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親子友善,讓家長與孩子一起快樂成長
友善家庭
台灣社會的家庭樣態非常多元,我進入立院後,就努力推動從孕育孩子、誕生、養育到求學每個階段的改革,希望讓各種家庭樣態中的每一位家長都能與孩子一起快樂成長。
我提出陪產親職假、七天有薪家庭照顧假、補正幼兒園虐童罰則漏洞,也實質透過質詢、溝通與預算審查,敦促政府提升幼托公共化與家外送托比率。
友善親子環境
我也推動了包括圖書館、藝文場館與故宮的兒童近用與親子友善環境;積極協助家長一起努力改變小孩可能遇到的霸凌或性別刻板就學環境。從親子共讀、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教學的把關到教育部家庭教育網站內容的檢討,我與團隊積極努力,與家長們一起打造親子友善環境。
✅ 責無旁貸!做助人工作者的後盾
出身社運,我一直感謝「助人工作者」支撐台灣社會各個角落人們的辛勞!因此我進入立院後,就努力與這群人並肩作戰。
我的辦公室處理過社工、護理師、醫師、心理師、照顧人員等助人工作者所遇到的不合理的對待,其中包括醫師面對的天價違約金、專輔人力的不足、照顧人員應有全新疫苗照顧假、日間精神復健機構納入紓困4.0等協助與爭取,我跟團隊都是日夜兼程全力以赴。
我的團隊最近成功為台北榮總的護理師爭取到加班費,感謝退輔會因此建立了全國各地榮總系統護理師「事後申請加班」的合理程序!
✅ 性別平等不能退守,攜手同志對抗歧視
婚姻平權法案為台灣建立了人權立國的國際形象,但因為保守勢力的抵擋,「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對同志家庭權益的保障仍不完整:同志配偶無法共同收養、部分跨國同志配偶仍無法在台灣成家等,仍需持續推動。
此外,這個社會對同志的歧視與偏見並不會立刻改變,過去這一年多內仍然發生友善同志的童書繪本「國王與國王」被抹黑以及大學「性別平等專題研討」邀請反同言論講師等事件。
我與團隊除了緊急協助處理了多起歧視同志的案件,也督促教育部在推廣教育、社會教育、師資職前培訓、教師在職進修、教科書審查、身心障礙及特殊教育、家庭教育等面向,都必須避免針對同志的偏見與歧視;也要求包括體育、國軍、金融業、勞動職場各領域推動性別平權措施。
✅ 推動讓學生成為學習主體的教育:
守護學生權益、保障學生自治,落實校園民主
作為一個學生運動參與者,我認為校園民主就是讓年輕人成為學習主體,展現自己想法的重要過程。因此進入立院後,我就與新世代學子緊密互動,從制度面協助解決學生權益不受保障的困境,包括檢討黑心校規、健全學生申訴機制、補足學校諮商輔導資源、縮小數位落差以及完善學校飲食教育。
我跟團隊在處理學生求援的議題時,都會反覆確認各種社經背景、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與氣質、族群、身心狀況的學生會面對如何不同的處境。未來任期中,還有二個議題需要全力以赴的:十八歲公民權入憲,以及讓黑心校規真正從校園消失。
✅ 一步一腳印,服務各地民眾不分區
我的團隊常常說我辦公室是名副其實的「不分區」立委,地方選民服務有我從政以來深耕的台北市大安區、有我認養的花蓮、還有我的老家淡水和故鄉雲林等地;也跟各地友善議員合作,將地方問題但屬於中央權限的議題,和各部會討論與處理。
過去這一年半來,我們辦公室成功協助各地民眾處理問題,例如成功協調各單位,完成台北車站街友家當安置處理,讓北車環境整齊,同時也保障街友生存空間。
其他還有督促道路標示改善完成、促使衛福部醫院移除埋設於民眾土地上會造成汙染之管線、使大學重要地震帶研究取得場址、爭取地方閒置公家宿舍作為居民活動場所、敦促大學校園改善校內危險斜坡道、召開協調會處理地方瀝青廠長期空氣噪音廢棄物污染問題等。
民眾的小事,就是民意代表的大事,我和團隊會繼續為地方服務。
✅ 轉型正義,讓台灣成為正常的民主國家!
我們那一代的青年,是在威權教育與對抗威權中長大。我一直相信,只有當國家願意公開威權時期壓迫的真相,社會也不會選擇迴避,才會有真正的和解。
進入立院後,我努力促成政府一步步公開威權時期的各種檔案,包括:擴大解密並開放政治檔案、推動威權時期大法官解釋會議紀錄公開,以及促成國安局長承諾正視威權時期國安局過錯等。
在這麼多的政治案件中,讓我念茲在茲的是林義雄案與陳文成案的真相釐清與究責。直到這一刻,當年國家有系統介入的真相仍未能完整公開與被究責。我會繼續努力,因為唯有真相與究責,台灣社會才能得到和解與正義。有了歷史正義,這個國家也才能成為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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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的簡要問政報告。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再看附圖中的具體內容。
讓我們一起加油,為弱勢、為公益、為台灣,繼續風雨同路。
行政院組織法 第 三 條 在 Findit平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創新創業與產經政策】
新聞追起來🏃🏃🏃
➡昨天(19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行政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增設 #數位發展部,若立法院本會期順利三讀,數位發展部將最快於明年第一季掛牌。
🌐而除了 #數位治理 之外,在AIoT及5G發展之下,國發會也積極推動 #亞洲矽谷二點零 方案,希望匯聚臺灣數位創新的力量,加速新創事業成長及出場🆙
規劃方向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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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馬來西亞也在數位浪潮下,批准了「數位貿易策略發展計畫2.0」,將致力簡化數位領域的投資,發展成為東協最大的電子商務市場🛒
詳情請點☝️ https://pse.is/3gataj
行政院組織法 第 三 條 在 王惠美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3 01 02 王惠美 發言片段 第8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
一、併案審查(一)委員林郁方等20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邱文彥等81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吳宜臻等22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二、併案審查(一)委員林郁方等20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邱文彥等81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吳宜臻等22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組織法 第 三 條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19)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司法委員會審查科技部暨所屬中央三級機關組織法草案實質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以及研考會副主委宋餘俠。
林佳龍委員首先肯定朱主委在總質詢時勇敢說出12年國教後國中會考就是要分三等級,不應該再分五等級或更多,以免又回到考試主義掛帥的教育制度。但是對3月12日第一次國科會業務報告時,林佳龍委員要求朱主委評估,朱主委也承諾評估的事項卻沒有被納入科技部組織法表達遺憾。
根據組織法草案科技部掌理政府科技發展計畫之綜合規劃、協調、評量考核及行政院交付科技相關事項之審議與管理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而科技會報的任務是國家科技資源分配、重大科技發展畫之審議及管考、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之協調整合及推動。林佳龍委員再度向朱敬一主委喊話,未來的科技不只是維持國科會,將再併入原能會,而各部會的科技政策業務都仍停留在該部會,那麼設立科技發展委員會就已足夠,何必設科技部呢?如果要設立科技部,科技事務的事權必須統一,各部會部分科技業務及功能應納入。另外,林佳龍委員也指出,科技會報的任務包山包海,掌控的資源與權力比科技顧問組時期更大,問題是,科技會報並無長期專職幕僚,大部分成員來自經濟部督導的工研院及資策會,球員兼裁判更形嚴重。林佳龍委員感嘆科技部有長期專職幕僚,但欲推動科技發展或協調重大科技計畫,可能會因缺乏資源分配授權,推動科技事務事倍功半。
林佳龍委員進一步闡述,科技部的定位跟上跟下都有問題,沒有整體性的規劃,長得四不像,科技部既然由國科會轉成「部」就需要有科技政策的決策權與預算權,儼然變成一個有責無權,僅專責執行的部會。科技會報的法源是設置要點也沒有長期專職的幕僚,卻長有計畫審查與預算分配、管理考核及政策規劃,那其法律依據也應該隨組織改造併科技部組織法一起做檢討才對。科技會報與科技部呈現頭重腳輕的狀況,整個科技組織的設計變成要靠「人」來解決,至少要副閣揆來統合才能統籌科技會報及科技部的權責合一。林佳龍委員也詢問研考會宋副主委,組改時有必要修行政院組織法讓政委兼部長也可以,應該重新思考讓整個科技組織一體化,有權有責,但上策還是要讓科技部有權有責,才是一個行政組織法中名符其實「部」的地位。
林佳龍委員也提出,工研院應歸屬科技部,讓科技部可整合產業前瞻技術研發與基礎及應用科技研究;科學園區應該經濟部,現行編定工業區、加工出口區及科學園區管理辦法不一,租售條件亦異,不但影響廠商的進駐意願,更造成優惠措施或負擔不公平之現象,對優良產業環境的塑造形成負面阻力,經濟產業要發展必須把科學園區必須要把工業區加工出口區做一個整合。
朱敬一主委答覆科技部組織法草案是在他上任前就規劃好,上次與林佳龍委員答詢之後有將幾個方案在行政院內部討論,確實有部會之間的困難。林佳龍委員表示,有困難才要改革,朱主委只要提出好的方案在野黨也會全力支持,林佳龍委員再次向朱主委提出科技組織的建議,期望朱主委再評估,現在的組織法草案猶如西裝太小件,不要讓科技部「穿小衣」,要幫科技部「轉大人」。
林佳龍於3月12日質詢朱敬一時提出目前政府機關存在很多「專家會議」有無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對於接受委託研究又參與相關政策的擬定的專家學者,最後反而成為官僚卸責的白手套,林佳龍要求朱敬一主委盡速清查目前補助的對象有無利益衝突的情形,並研擬規範加以明訂,避免學術界全體蒙塵,但至今尚未收到說明報告。朱敬一主委允諾會盡快給委員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