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侵華日軍的武器去哪裡了
作者: 楊津濤
[摘要]國軍在內戰中,純日械裝備部隊,占了多大比例?
按盟國規定,日本投降後,由國民政府受降地區為中國大陸、臺灣及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此範圍內,投降日軍合計114.5萬人,上繳大批武器。因國民政府之阻擾,中共部隊基本上未能參與該區域的受降工作。
至1946年4月,國民政府收繳日軍步騎槍68.6萬支、手槍60.3萬支、機槍30萬挺、各種火炮1.2萬門;步機槍子彈1億顆,手榴彈和各種炮彈各2000萬顆(以上皆為約數)。此外還有戰車383輛、裝甲車151輛、卡車15785輛、馬74159匹;各種飛機1066架、各類艦艇1400艘。
國民政府對收繳的日軍武器,“以能即時利用為原則,用以加強各部門之力量。”“對主要火炮收繳後……當經通電各受降區,各繳械軍師,准就收繳之日方火炮、器材、馬匹,按編制分別補充使用,計利用日山野炮編配軍師炮兵營一百一十六個”;“對步騎槍、輕重機槍、手槍等,亦分別編配各正規軍,及地方團警使用。”剩下的“一部未配發使用之武器,待整軍後,分別配發使用”。
武器之外,凡“收繳之車輛,屬於軍用者,分別分配於各輜重、工兵、通訊兵使用。其損壞者,交由各兵工廠修理”;“至海軍及空軍方面接收之船隻及飛機,堪用者即撥交海軍及空軍總部應用,損壞者交工廠修理。”
按照中共方面的說法,“這些武器裝備大大增強了國民黨軍的實力,使半數以上的國民黨軍換上了比國產武器性能更優良的日械裝備”。這使得在內戰爆發之初,國民黨正規軍“約有四分之一是用美械裝備起來的,一半以上是日械裝備,四分之一是混合裝備。”
相比之下,中共所得到的日軍武器,數量品質都遠不如國民政府
與關內不同,中國東北被劃為蘇聯受降區。蘇軍從關東軍手中收繳了“步槍約70萬支, 輕重機槍12000—14000挺, 火炮約4000門,坦克裝甲車輛約600輛,飛機800架,汽車約2000輛”。
戰後不久,最早進入東北的曾克林部,即從關東軍最大的蘇家屯軍火庫裡運走了2萬支步槍、1000挺輕重機槍、156門迫擊炮、山炮和野炮。抗聯的周保中在接收了長春大本營的軍火庫後, 也運走步槍5萬多支、輕機槍2000多挺、重機槍800餘挺、彈藥1200余萬發。蘇軍也曾直接從繳獲的武器庫中,拿出一批武器彈藥,交給中共。
蘇軍的武器移交,一直進行到1947年。時任東北軍區軍工部部長的何長工後來回憶,蘇軍在滿洲里有批“數量很大”的武器,是當初“蘇軍繳獲日本關東軍的”,“準備拉到烏拉爾去煉鋼”。中共與之協商,用“廢鋼鐵對換,一噸換一噸”。何長工說,換來的“這批武器數量不小,具體數目記不清了,有各種槍炮,還有坦克,我們用幾列火車拉了幾天才拉完,解決我們不小的問題。”東北民主聯軍炮兵司令員朱瑞後來又通過談判,與蘇聯方面達成一項協定,蘇軍從朝鮮向中共發送日軍的武器和彈藥, 中共則用農產品折價交換。中共方面由此獲得數十列車的日軍舊武器、火炮和彈藥。
依據學者李長林的研究,中共方面通過蘇軍直接或間接獲得的日軍裝備,至少包括步騎槍30萬支, 各種炮1600多門(含迫擊炮、擲彈筒),以及坦克20輛;總體而言,無論數量與品質,都不能與國民政府在關內所接收之日軍武器相比。
文章來源: http://view.news.qq.com/a/20140829/0034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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