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108年度經濟部經濟事務財團法人業務實地查核報告」,我提出以下質詢:
1.查核主要針對財務與業務,然而書面報告卻未詳述查核情況,立委無從深入了解。
2.經濟部查核財團法人的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是比照民間公司規範納入,但是民進黨執政後將外圍的財團法人高階主管都換成自己人,要親綠、偏綠、聽話,這算是誠信指導原則嗎?基層無法憑本事升遷,打壓士氣,對國家不是好事。
3.這些財團法人業務成果與報告,都不曾送到立委手上,我要求應當將各單位的月刊、季刊等報告按時送到委員與經濟委員會,獲得次長同意。
4.ECFA以前被批評會導致台灣女生嫁毌尪,男生當兵到黑龍江,現在面臨十年期到,經濟部報告說影響不大,到底影響層面多少?加上中美貿易戰與新冠肺炎影響,台灣要學會不靠一邊,兩邊取利才是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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