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沒有指責,
也不是批評。
只是想分享些善念給各位團友😊
完全能同理炎亞綸這篇所說的~
雖然珮騏是屬於被媒體善待的幸運兒,
但難免仍在些新聞事件上被扭曲了是非。
以前不懂事,
只想爭對錯,
現在我看待事情的面向有了不同,
故想和大家聊聊這樣的想法:
人人生而平等,
大家也都在為自己和家人們更好生活而努力著。
體諒一方的工作必須,
但同身為另一方,
被大眾扣上的原罪大帽也實在是經常感到無言。
藝人有新聞確實表示知名度的一定程度,
但希望大家都能多點瞭解、互諒和尊重,
多以善美為出發,
讀者、觀眾也才能被影響,
進而發展出詳和的社會氛圍。
從別人的故事、我的經驗和長期許多團內有趣、樂觀的發文回應中各面向觀察:
為什麼明明就是一件好事,
別人都在說好話,
可就是有些朋友總是惡言相向或歪曲了別人的原意?
是心嗎?
腥、羶、色,
捏造、放大、扭曲、醜化,
無法為人心帶來任何正向力量。
社會的善美與否是你我各盡一點點小心力,
一定可以積沙成塔的。
記者、公眾人、觀眾…etc.,
大家都是生活在這片土地上。
珮騏相信大家都希望我們居住的這片土地是快樂、平靜和安全的。
那麼身為這土地上的一員,
不論您我工作是什麼,
我們都朝著和善前進並努力著好嗎?
最後,
大家都辛苦了~😊
對不起,
請原諒我。
謝謝你,
我愛你。
說真的,如果你真的查證了,你就寫吧,但,這種荒唐至極的新聞,未經查證確能說的煞有其事的影射來影射去,整篇廢文你也刊登的出來。
我很樂意成你們製造話題的素材,畢竟我就是公眾人物,但每次都未經查證就要讓我身邊的朋友受到不實的牽連,我真的不想姑息你們這種下流的作法,再者,今天身為媒體,當追求同志平權時,你們就挺(為了讀者認同)然後在這裡報導卻盡是歧視的作為,根本是新聞人之恥,莫怪大家現在都說,少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現在多數讓人尊敬的記者朋友們轉行的轉行退休的退休在行業裡已所剩無幾,年輕一輩的記者朋友,我知道你們有很多交稿壓力,但拜託,請查證,請互相尊重,否則我也不需要尊重你,光是公司是「黃曉明」投資的就是大錯特錯了,還有文中所說在美國的那位受害者朋友,根本一直在台灣,瞎透了!
你們為了交稿的一日新聞可能對你們而言就是一篇過眼雲煙的網路新聞,但對我們當事者會造成多少困擾,你們有你們的工作,我們也兢兢業業的做好自己的,到底為什麼那麼冷血的踐踏別人的自尊和努力,你們憑什麼?!
別來跟我說畢竟是公眾人物,這些是該承受的,錯!當你窮追猛打同一個大家如今在追求平權的議題上大作文章,就已經越過了忍耐的界限,我們台灣的藝人就是被貼著必須承受這種事的標籤,好像有新聞要寫你你就該偷笑了,我要說,我完全鄙視這種想法,人生而平等,職業沒有貴賤,性別平等,各種的愛也是一樣需要被尊重,這些大前提之下我要怎麼被寫被消費被娛樂我都不會反抗,如今這樣不負責任的報導卻已經讓我大為光火,我挑明的指責這篇報導的記者,我知道你們不敢署名,因為你們不敢負責,因為你們的報導鮮少存在真實的內容,我拒絕被消費,我希望讀者也拒絕吃這種屎都不如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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