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怪談之要不到的資料☹️
喬友大樓大火至今一個半月,整個案件依然疑點重重,日前(8/9)在議事廳堂上王惠美縣長説縣府都有做檢討報告,我也在質詢的最後要求縣府提供相關資料,過了一週多,今天詢問縣政府進度,我體會到什麼叫做裝傻、怠惰。
#8月9日的質詢的最後一段
🔸王惠美:議員,我們有做很多,只是沒有一樣一樣跟你做報告而已,那真的是每個單位自己都有把他們相關不足的地方都有檢討出來,那包括我們對一些高樓的檢查各方面,在這段時間來也都有一併做一個檢討。
🔸韋達:那好,就麻煩會後,縣長室那邊提供你們做了哪些改革,哪些檢討的資料給本席。
#今日詢問整理進度
請同仁追蹤資料簽核進度,電話一路從縣長室、秘書長室,跑到了民政處,也感謝民政處長官回電給辦公室,但是說法卻是讓我們大開眼界:「我知道你們有打電話去縣長室,秘書長室,但是你們在議會上要的資料,有一個程序要跟議長說,議長會跟我們協調,才會有資料。」
🎯想請問王縣長,你們在躲什麼?
#議會要印彰化縣議會議事規則給縣府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5的網紅時代力量雲林縣議員 廖郁賢,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雲林縣議會第十九屆第四次定期會 20201021 🔶今日(10/21)議程如下: 報告及討論事項 一、宣讀會議紀錄 二、報告雲林縣政府發布自治規則(明細詳如備註) 三、雲林縣議會議事規則第五十八條、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四、三讀議案一讀會 (民甲167、168、169號) 五、三讀議...
議會議事規則 在 謝典林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各位縣民朋友,彰化縣議會明天復會囉!
彰化縣議會利用停會期間升級防疫整備,根據中央公告防疫指引,議事大廳議員席、官員備詢台,以及各小組審查室設置透明隔版、加裝麥克風套、每日加強清潔消毒,復會後,繼續實施實聯制、出入口管制、人流降載、測量體溫、戴口罩等基本防疫措施;這次定期會也將提案修正「彰化縣議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增訂遠距視訊會議相關規定,確保疫情期間縣政運作及議會監督可以正常進行。
這次復會前,各黨團的議員們也針對目前縣府的各項防疫政策、民間紓困、喬友大火等各項議題做足了功課;縣府各項提案必須經議會審議通過,才能動支相關預算及執行,這次的審議會在防疫大前提下,盡力配合縣府工作,但不代表是形式上的過場,也請縣府各局處也能配合議員質詢,提供詳盡資訊。
「微解封」-上禮拜最ambiguous的詞彙,還是希望大家能忍一忍配合防疫政策,不要讓後面要做的事情,變做不到的事!(https://reurl.cc/MAWmYk)
#謝典霖 #彰化縣議會
#找服務按電鈴
#TogetherWeStand
#跟民眾站在一起
#COVID19 #新冠肺炎 #防疫 #彰化 #定期會 #彰化縣政府 #王惠美
議會議事規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市府不斷在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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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府昨天說「好心肝B稿全文調查報告」限閱30分鐘是「議會規定」,意圖塑造我和邱威傑議員提出白癡問題,不用功、不懂議事規則,要改規則自己去議會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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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根本 #沒有任何相關調閱時間限時30分鐘的明文規範。「市議員調閱指引」是 #市府自己所訂的內部規則,且此內部規則根本也無任何「限閱30分鐘」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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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昨晚市府亂講被邱議員戳破後,今天市府終於不稱「議會規定」,改口這是「 #議會和市府雙方協商」,說邱議員的質疑是對「議長和 #所有議員 造成蠻大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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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這根本不是經過「#所有議員」正式開會的「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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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議事規則,所謂的「正式協商或議會決議」,有兩種方式通過,一是大會三讀通過,二是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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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是議會大會時間,議程上 #從未存在此議案,遑論「決議」?而6月21到6月23之間,議會 #也沒開過黨團協商,6月23日當天就突然有了這個限閱30分鐘的調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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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好心肝B稿限閱30分鐘」,不是議會規則,也非「全體議員」的正式議會決議或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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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明文規範和正式決議之下,到底是誰要求限閱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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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長也是民意代表,不可能閹割議員監督權,市府少推給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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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很多瘋狂網民跳針說,政風處不歸市長管。那之前柯市長卻可以飆罵政風處長和人員?不歸市府那還和議會「協商」什麼?難道是伸縮自如的管轄權?(見新聞,當時發言人說「市長是求好心切」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1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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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我表示以前調閱密件沒有被限制30分鐘是違規,我們兩個議員,沒看議事規則被打臉要道歉,今天已經證明,是誰在散播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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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威傑發言1:https://www.facebook.com/froggychiu/posts/2053788528093835
邱威傑發言2:https://www.facebook.com/froggychiu/posts/2054665748006113
議會議事規則 在 時代力量雲林縣議員 廖郁賢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雲林縣議會第十九屆第四次定期會 20201021
🔶今日(10/21)議程如下:
報告及討論事項
一、宣讀會議紀錄
二、報告雲林縣政府發布自治規則(明細詳如備註)
三、雲林縣議會議事規則第五十八條、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四、三讀議案一讀會
(民甲167、168、169號)
五、三讀議案二〜三讀會
(民甲167、168、169號)
議會議事規則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市長不要反質詢好嗎 #說好的民主聖地呢
因為上週(5/29)「取消將勸募住警器列入評核」的臉書貼文獲得廣大網友的熱情迴響,所以我決定再加碼釋出質詢的精華片段💪💪,如果有沒有看過文的網友也可以先看一下上周的貼文!
從影片中可以明顯看到,市長企圖將問題引導到與住警器無關的事項上,當我想要討論的是「將勸募列入業務評核的正當性」,市長卻反問我「消防業務是否包括宣導」,這種問A答B、模糊焦點的做法,不只有損市長格調,也不當干擾了我的質詢進程。
根據台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35條第1項規定,「市長、市政府一級機關和一級單位首長、負責人暨所屬人員應邀列席本會報告或接受質詢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議員質詢事項,不得拒絕答覆,並不得反質詢。
2.對議員質詢之答覆,不得超出質詢範圍。
3.不得有任意搶答等妨礙議員質詢或破壞議場秩序及無禮辱罵等情事。」
在我質詢住警器問題時,黃偉哲市長答詢:「那我請問消防員的業務內容有沒有包括宣導?」,這樣的答詢方式違反第1款規定,屬於#反質詢 的範疇;答詢內容也超過我所質詢的勸募住警器,違反第2款#不得超出質詢範圍 的規定,隨後在我已經因為反質詢,向主席提出會議詢問時,黃偉哲市長也不停企圖打斷我的發言,違反第3款#不得任意搶答妨礙議員質詢 的規定。市長我不是 #健達出奇蛋,請不要讓我3個願望一次滿足!
為何在議事規則中需要規範市府官員的答詢內容,其目的不僅僅在於保障議員的質詢權利,而是政府機關往往把持大量不公開資訊並具有龐大權力。民意代表除了以審查預算的方式制衡行政機關,最大的武器便是透過質詢,揭露政府未公開資訊並加以審視,避免政府因缺乏外部監督而出現不合理甚至腐敗的情形。
倘若放任政府官員可以在議會殿堂,僅針對自己想要答詢的部分回答,甚至直接凌駕在民意代表上反質詢議員,將極度壓縮民意機關的監督功能,民主法治也會成為笑談,整個台南都會成為市府的一言堂,我堅決反對這樣的情況出現。因此我希望市長身為行政首長,更應該好好遵守議事規則,做好人民表率,不要辜負台灣珍貴的民主制度。
議會議事規則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天是新竹市議會第三次定期會開會的第5天,雅芳卻不能在議會開會,雅芳因為 #議會霸凌,只能 #提告新竹市議會議長許修睿。
雅芳於竹市議會第十屆第二次定期會個人單位業務質詢時間,依地方制度法賦予,有權要求新竹市政府城市行銷處科長至市議會備詢,議長竟藉由擔任會議主席時,未能依其超然位置行使該職權,卻擇以旁門曲徑意圖削弱議員職權之強度,令雅芳無法接受。
另於第九次臨時會,要求雅芳之發言權應由該議會議事組主任李吳喜代為發言,雅芳當場即反對主任依法無權代替現場議員發言而拒絕,並當場申明依法需自己發言;但在會議進行時,雅芳在審議員提案及市府提案;因多案涉有違法,多次依法權舉手要求發言,議長卻置之不理。
議會是地方的立法機關,議員的質詢權及發言權是法律賦予的,議會沒有權利剝奪議員依法賦予的權利,雅芳除了嚴正抗議外,只能提告新竹市議會議長許修睿,來捍衛議員為人民監督市政的權利。
雅芳為新竹市議會唯一女性之無黨籍議員,議長擔任主席時,已多次對雅芳舉手發言視而不見,甚而出言禁止雅芳發言外,更於上揭會議中,利用擔任主席時變本加厲裁定雅芳無質詢權、發言權之譜,除了嚴重違反地方制度法及新竹市議會議事規則外,顯然藉以主席一職霸凌議員,甚為明確。
#捍衛議員為人民監督市政的權利
#違法行為應糾正 #違法提案需撤除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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