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今天是國際不再恐同日
——
2019 年的今天,《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同性婚姻在台灣正式合法化。
然而,兩年後的今天,我們回頭看,這條路卻是充滿挫敗。
-
🏳️🌈1986
1986 年,祁家威在一家麥當勞召開開國際記者會,公開出櫃同志身份,是台灣第一個出櫃的同志。
-
🏳️🌈2003
2003 年,台灣舉辦正式的第一屆同志遊行,路線從著名男同性戀聚集地——228 和平紀念公園,經過紅樓劇場,約 2,000 人參與,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在遊行結束後,上台致詞。
-
🏳️🌈2006
2006 年,蕭美琴、余政道、林淑芬、鄭運鵬等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在黨內同志連署下,跨足門檻。但在一讀宣讀後,在委員會遭到賴士葆等 21 名國民黨 籍立法委員阻擋,最後法案胎死腹中。
-
🏳️🌈2013
2013 年尤美女、鄭麗君、蕭美琴、林淑芬、段宜康、陳其邁等 22 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提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版本的《民法》修正案,隔年進行審議。
但在當時馬英九政府的法務部、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的反對下,未有結論。
直到 2016 年,國會改選後才終於完成一讀。
-
🏳️🌈2017
2017 年 5 月 24 日,司法院公布釋字第 748 號解釋,大法官在解釋中明確表示,同性和異性沒有不同,現況下民法沒有保障同性婚姻,違反憲法所保障的平等權以及婚姻自由,因此違憲。
另外,大法官表示,2019 年 5 月 24 日以前一定要完成法律的制定,至於要用專法或是修民法,大法官採開放態度。
-
🏳️🌈2018
2018 年 11 月 24 日,反同方所提的三項公投通過,支持方兩項沒有通過,確定不更動《民法》條文,只能制定一部符合釋字 748 號解釋所建構的「專法」。
(再次提醒,大法官解釋大於公投,公投改變的是「法律位階」,大法官解釋大於法律。)
-
🏳️🌈2019
2019 年 5 月 17 日,國際不再恐同日,2016 年台灣經歷第一次的立法院政黨輪替,民進黨雖然受到選區反同方極大的壓力以下,仍和時代力量聯手將《司法院大法官釋字 748 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
🏳️🌈之後
2003 年,美國麻塞諸塞州最高法院在 Goodridge v.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 案判決,相關法律禁止同性婚姻,違反麻州憲法,宣告違憲。
麻州最高法院引用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名言:
「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是法律不可以為偏見服務,更不可以使人們的偏見因法律直接或間接地產生力量。」
“The Constitution cannot control such prejudices but neither can it tolerate them. Private biases may be outside the reach of the law, but the law cannot, directly or indirectly, give them effect.”
回到台灣,雖然專法不完美,用民法仍然是最好的答案。
但不論如何,從祁家威先生出櫃那天,點燃了台灣對於同志議題的討論以及三十餘年的運動之後,我們成了亞洲第一個實施同性婚姻的國家,而且過了兩年,大家還是一樣好好的。
明天,仍要繼續努力。
——
#法律白話文運動 #國際不再恐同日
賴淑芬法官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2019 年的今天,《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同性婚姻在台灣正式合法化。
然而,一年後的今天,我們回頭看,這條路卻是充滿挫敗。
-
🏳️🌈1986
1986 年,祁家威在一家麥當勞召開開國際記者會,公開出櫃同志身份,是台灣第一個出櫃的同志。
-
🏳️🌈2003
2003 年,台灣舉辦正式的第一屆同志遊行,路線從著名男同性戀聚集地——228 和平紀念公園,經過紅樓劇場,約 2,000 人參與,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在遊行結束後,上台致詞。
-
🏳️🌈2006
2006 年,蕭美琴、余政道、林淑芬、鄭運鵬等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在黨內同志連署下,跨足門檻。但在一讀宣讀後,在委員會遭到賴士葆等 21 名國民黨 籍立法委員阻擋,最後法案胎死腹中。
-
🏳️🌈2013
2013 年尤美女、鄭麗君、蕭美琴、林淑芬、段宜康、陳其邁等 22 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提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版本的《民法》修正案,隔年進行審議。
但在當時馬英九政府的法務部、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的反對下,未有結論。
直到 2016 年,國會改選後才終於完成一讀。
-
🏳️🌈2017
2017 年 5 月 24 日,司法院公布釋字第 748 號解釋,大法官在解釋中明確表示,同性和異性沒有不同,現況下民法沒有保障同性婚姻,違反憲法所保障的平等權以及婚姻自由,因此違憲。
另外,大法官表示,2019 年 5 月 24 日以前一定要完成法律的制定,至於要用專法或是修民法,大法官採開放態度。
-
🏳️🌈2018
2018 年 11 月 24 日,反同方所提的三項公投通過,支持方兩項沒有通過,確定不更動《民法》條文,只能制定一部符合釋字 748 號解釋所建構的「專法」。
(再次提醒,大法官解釋大於公投,公投改變的是「法律位階」,大法官解釋大於法律。)
-
🏳️🌈2019
2019 年 5 月 17 日,國際不再恐同日,2016 年台灣經歷第一次的立法院政黨輪替,民進黨雖然受到選區反同方極大的壓力以下,仍和時代力量聯手將《司法院大法官釋字 748 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
🏳️🌈之後
2003 年,美國麻塞諸塞州最高法院在 Goodridge .v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 案判決,相關法律禁止同性婚姻,違反麻州憲法,宣告違憲。
麻州最高法院引用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名言:
「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是法律不可以為偏見服務,更不可以使人們的偏見因法律直接或間接地產生力量。」
“The Constitution cannot control such prejudices but neither can it tolerate them. Private biases may be outside the reach of the law, but the law cannot, directly or indirectly, give them effect.”
回到台灣,雖然專法不完美,用民法仍然是最好的答案。
但不論如何,從祁家威先生出櫃那天,點燃了台灣對於同志議題的討論以及三十餘年的運動之後,我們成了亞洲第一個實施同性婚姻的國家,而且過了一年,大家還是一樣好好的。
專法施行週年並不是終點。不論在哪一個位置,守護台灣,是我們的責任。
-
✍️書寫我們自己的法律故事,《臺灣法曆》上下冊,法白官網限定特典,限時優惠中🎉
📖即刻擁有🛒➡️ https://plainlaw.me/46547-2/
賴淑芬法官 在 曾柏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昨晚行政院將《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送出後,身邊很多朋友都感到振奮、激動,這或許是從1124以來,最難得的好消息了。
我想說的是,要記得高興只是一時的,未來草案在立法院中仍是一場激戰。我們可以看到,今早所有的反同團體都已經拿起武器準備開戰,甚至選擇性失憶,連自己公投主文是要求同性婚姻必須另立專法都忘記了。
反同團體的抹屎以及造謠能力,我們在上次的選舉中已經見識過。現在距離明年大選不遠,反同團體絕對會動員所有的組織戰去施壓黨籍立委,要求他們退回草案,不然就用選票制裁。
他們忘記的是,他們有選票,我們也有。
最後的關鍵時刻,請不要再鄉愿。當你看到反同團體在各個粉專底下動員抹黑的時候,請奮力反擊。當你看到支持平權的政治人物、公眾人物遭到攻擊時,請不要吝嗇地給予支持,為他們打氣。
底下我們寫出三個版本的範例,分別是
1.給支持平權的委員的鼓勵留言
2.給反對平權的委員的要求通過草案留言
3.在各大新聞留言反擊反同人士抹黑的留言
歡迎大家複製貼上到各處,讓我們不再成為沈默的少數。也讓站在第一線奮戰的立委,感受到我們的支持。(我也會貼在留言處,方便大家複製)
《748號解釋施行法》是台灣平權路上的重要一步,但它同樣不是終點。未來,希望我的孩子在這片土地上,能過著真正平等、有尊嚴的生活,能活在一個沒有歧視、沒有遺憾的台灣。
願你平安,台灣。
-----
想知道各個委員對婚平法案的立場請看》https://pridewatch.tw/beta/9th-legislators
#挺同立委
委員您好,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同婚權益的努力,距離實現婚姻平權只剩最後一步,想請您和我們一起堅定走下去!昨天行政院提出之草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暨符合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亦符合去年公投結果設立專法的主流民意,懇請您能在院會裡大力支持,儘速通過、完成立法。
參考委員》
立法委員 黃國昌
林昶佐 Freddy Lim
徐永明
洪慈庸
高潞以用 Kawlo Iyun
許毓仁
尤美女立委
段宜康
蕭美琴
林淑芬
蘇巧慧
--
#反同立委
委員您好,昨日行政院提出之草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符合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也符合公投要求設立專法的訴求。無論你是異性戀或同性戀,我們都都一起生活在這塊土地上,努力使台灣成為一個相互尊重,彼此友善的國家。希望您能在院會裡大力支持,儘速通過,完成立法。
參考委員》
林岱樺
柯建銘
費鴻泰(阿力克司)
賴士葆
陳超明-阿明哥粉絲團
吳志揚
--
#抹黑反擊
大法官釋字748:同性婚姻必須享有和民法婚姻相同的權利。
2018公投結果:500萬人支持立同性婚姻專法。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巧妙融合兩者、請大家支持、尊重憲法價值及主流民意,反同人士別再造謠分裂台灣!
賴淑芬法官 在 20年才接班的女兒曼都.小美賴淑芬看板人物20191020 (完整版) 的推薦與評價
你.妳知道嗎⁉️... 小美冰淇淋 老闆是曼都❕超過半世紀的小美冰淇淋在曼都董事長的助力下再次復活 ... 賴淑芬 進公司第一件事是拎包包兼司機 20 ... ... <看更多>
賴淑芬法官 在 民眾上法院已經夠緊張了,如果遇到不夠... - 法律扶助基金會 ... 的推薦與評價
高等法院民事庭法官賴淑芬(已離職)去年審理一起請求返還借款事件,以「不要把法院當成討債的地方」等語要求當事人撤告,並調查與本案無關的資產負債表,被法官評鑑委員會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