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這標有鬼!
當初在議會退席抗議、拒絕背書的「亞洲·矽谷創新研發中心大樓」原訂今天發布工程得標廠商;但我昨天就接獲檢舉,表示某廠商的 #投標資格有疑義。
根據本案招標須知第67條,投標之營造廠需符合《營造業法》之規定「單獨投標者之承攬造價限額應為其資本額十倍以內」。本案為 #39億的鉅額採購,某廠商卻在資本額僅有3.5億(最多只能投35億以內的標案)的情況下 #超額承攬,而且還順利 #通過資格審查!?
不符資格卻過關甚至得標?這種怪事就這麼偷偷摸摸地進行著。如果市府可以在審查時「放水開後門」,不僅有 #違法疑慮 ,更是 #欺負老實人,難道看到招標門檻就乖乖放棄的誠實廠商都是笨蛋嗎?再這麼搞下去,政府採購還會有 #公信力 嗎?
寫了一篇新聞稿,請媒體朋友報導,說也奇怪,消息出去後,市府原訂發布得標廠商的記者會就隨即取消了!我在想,如果沒有爆料,是不是今天下午市府就將錯就錯、風光簽約了呢?
我不在乎最後到底誰得標,我只知道,任何標案,遵守法律都是基本原則,任何採購程序的不正義,都將讓全桃園一起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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