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贈取得農地,出售部分持分,會全部被補稅嗎?🌳🌳
#財政部 南區 #國稅局 表示,轄內張先生詢問在今年年初將名下1筆 #農地 贈與自己兒子、女兒各持分1/2,並主張農地農用扣除,經國稅局核定列為不計入贈與總額,且自受贈之日起列管5年。5年內如兒子決定出售其受贈持分1/2之農地,請問,國稅局補徵贈與稅時,是就整筆受贈農地或僅就兒子受贈後移轉部分補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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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Dd tai,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新界小型屋宇政策New Territories Small House Policy,俗稱丁屋政策,是香港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後人(即「男丁」)獲准在私人土地興建的房屋,為香港殖民地時期沿用至今的一項政策。傳統以來,新界居民均於村落內或鄰近的私人農地或荒地之上興建房屋居住。而自英國租借新界後,有關的傳統...
農地出售 在 妮娜一點點理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原本想好好充實的連假
#分享今天中午跟家人吃飯的對話
原本想寫寫兩個月沒碰的部落格文章,結果...我追完了想見你🤣 文章根本沒寫啊~~
今天我爸中午買肯德基回家,我媽聊到家裡附近的一塊農地出售了,農地主人賣了1億左右,所以隔壁的鄰居也開始在賣地了。
我只問了問:是賣我們家前面那塊嗎?那他賣掉之後,那塊地會不會蓋大樓,這樣我們家就不見天日了😭(我媽就說是更遠的那塊,但我還是不知道是哪塊😂)
我妹則說:唉,要是有一億元,就一輩子都不用工作了,因為我這輩子也賺不到一億元。
以前的我,應該會馬上附和我妹吧,但聽到她講這句話,我沒有說話,反而在心裡想:「我這輩子,真的賺不到一億元嗎?」
結果,在我說話之前,我爸說話了,他說:「講這什麼話!誰說我們不可能,要有志氣一點。你看姊姊,那麼有鬥志(我有點忘了是講哪個形容詞)!」
我也忘了我回答什麼(不是今天中午發生的事情嗎?我怎麼都忘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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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我爸有「成功人的思維」至於是什麼思維,一時之間我也說不上來,我爸從小就跟我說:「要用頭腦賺錢」、「多看一點名人自傳」、「不要只省錢,要想著怎麼賺更多」
以前的我,只覺得他很煩而已,但隨著這一年自己的改變,腦袋裡也漸漸有上面那些觀念,並朝這樣的方向前進。
一億真的不容易,但要相信自己有超過一億的價值,永遠不要被侷限住了!
明天又要上班了啦
農地出售 在 登真-邱議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現行的農保農民亡故可領取15.3萬元「喪葬津貼」,但有不少老農投保3、40年,卻因出售農地導致晚年失去農保,死後連「棺材本」都領不到。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表示,108年9月6日之後,農民滿65歲、農保年資25年以上,因土地轉移(農地出售)導致失去農保,仍可領取10.2萬「喪葬慰問金」,此政策是邱議瑩任內爭取的成果,目前已有77件申請件數。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202511
農地出售 在 Dd tai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新界小型屋宇政策New Territories Small House Policy,俗稱丁屋政策,是香港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後人(即「男丁」)獲准在私人土地興建的房屋,為香港殖民地時期沿用至今的一項政策。傳統以來,新界居民均於村落內或鄰近的私人農地或荒地之上興建房屋居住。而自英國租借新界後,有關的傳統一直延續,而以政府向居民批出「建屋牌」或以換地重批的方式進行。及至1970年代政府計劃發展新界,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當時的香港政府於1972年12月實施的「小型屋宇政策」,規定年滿18歲,父系源自1890年代新界認可鄉村居民的男性香港原居民,每人一生可申請一次於認可範圍內建造一座最高3層(上限27呎/8.22米高),每層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呎的丁屋,無需向政府補地價。1972年11月29日,新界民政署長的黎敦義在向立法局宣布丁屋政策時,已強調丁屋只是一項中短期措施(interim measures)。目的是希望藉興建丁屋,讓原居民獲得環境較佳的居所,因新界當年只有7%房屋是屬於正常的永久性房屋,其餘93%統統是老舊村屋、臨時性房屋甚至是非法搭建物,故准許原居民興建丁屋是迫在眉睫。有評論認為這反映丁屋只是臨時的恩恤政策,並非承認原居民擁有特權。新界民政署(現合併於民政事務總署)內部解密檔案指出港英政府當時因為遺漏「無屋住才可建丁屋」的審批條款,變成男性原居民人人可建丁屋。1977年,新界民政署作出內部檢討,報告指丁屋濫用問題嚴重,西貢民政專員指西貢有1000個丁屋申請,惟只有很小比例涉及真正住屋需要,風景較佳的西貢區和離島區的丁屋,被市區人士認為是理想度假屋。而丁屋5年禁止轉讓條款變得無效。政府同時訂立「限制買賣轉讓條款」,規定擁有丁屋的原居民如果想把丁屋出售及轉讓予非原居民,需向政府申請作補地價,並取得地政專員書面同意,才可進行。興建丁屋的土地,只可是位於新界(包括離島)的認可村落村界內的「鄉村式發展用地」或農地。根據新界鄉議局的估計,擁有申建丁屋權利(俗稱「丁權」)的男性原居民有24萬。1973年制訂的《差餉條例》則規定在鄉村範圍內的屋宇,包括丁屋,可獲豁免繳交差餉。1987年,政府把條例作出修訂,丁屋及村屋需取得由地政處發出的豁免紙後,才可興建。在1972年至2011年期間,地政總署共批出36,912宗興建丁屋的申請。
一位原居民補充如下:政府因發展青衣而將原居民遷徙的村落有近長康村的涌美老屋村、青衣村對面的四村,這些村屋是由政府興建賠償給村民的。另外的青裕新村及青輝新村,這些是丁屋,政府以優惠價賣地給村民,並由村民自行興建,與上述屋宇不同。
農地出售 在 果籽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經過這間沙田菜檔,不少客人都會對這裏的蔬菜嘖嘖稱奇,平日常見的節瓜大約手掌般大,但這間所出售的節瓜有如嬰孩一般,足八磅重。「有些客人會覺得很新奇,特地用手機拍照。」檔口職員阿紅笑說。不只節瓜,檔內的南瓜、冬瓜等都比一般市面上的來得大,在冬季期間,店內更有巨型蔬菜,如臉盤大的椰菜,簡直就像從大人國偷來的一樣。老闆王小姐直言,不少客人對它們的來源都抱有疑慮,怕栽種時曾打過針或加入化學成分,「我們很百分百肯定告訴你,我們是沒有加奇怪的成分,純正本地新界貨,從粉嶺農地取貨,也有漁農署把關的,交貨時會有一張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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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出售 在 memehongko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昨日的倒波大遊行,都相當熱鬧。單一個局長得到這麼多的反對,陳茂波是成為香港的歷史,是他的威水史之一。今日要講的是他老婆的聲明。我要駁斥她所講的東西,第一,她話國萬在19年前1994年入該農地,並非囤地,因為1996年政府才提到古洞為具潛力策略性發展地區之一。這是當人死。這其實是在囤地伏落馬洲支線。落馬洲支線開始啟動應早於1994年。而且囤地是買一些地,等待之後作發展時圖利。另一作為發展局長不能有的行為,是知道某些發展資訊之後,再買地伏政府收地,而他所做的正是這種惡劣行為。很明顯是有了資訊,知道落馬洲支線將會穿越古洞。但當時因受到各界反對,因為塱原濕地,結果被取消。他伏錯了,所以坐艇坐了19年。發展局長取不能做的是就是知道政府發展的資訊,而意圖直接謀利。他因為坐了艇,所以19年只賣一塊地。因為他賣不出地。另外,她覺得買一塊地不算是囤地。那是不是娶一個二奶不是包二奶呢?那是不是准陳茂波娶一個二奶呢?然後一連串的狡辯,她話在陳茂波出任發展局長之後,便把土地出售。她是10月才出售,3個月之後才出售,為何不是7月出任發展局長就立即出售,然後話10月10日完成,對不住你沒有完成,因為錢都未收到。麻煩要講出當日的payment terms,270萬,現在話是分為三次收到的。10月10日,今年的2月7日和今年的6月13日,當中的payment terms是怎樣?6月13日,東窗事發才比清所有錢。這些錢已經可以調幾轉吧。到底還是不是她持有的。那你可不可以叫你弟弟不介意給大家追蹤,公開他的source of funding,這些錢是不是他戶口來的。錢由哪一個戶口而來的。
她話,部分傳媒包括追蹤我們年輕的子女,甚至甚至截停他們駕乘的車輛強行拍照。第一,年輕子女已經成年。而且兒子持有10%股份,也是共犯來的。這當然可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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