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各行各業朋友們辛勤工作,
在受傷時尚有職業災害保險的保障,
但勞動量大的農民朋友,
所處的工作環境風險並不亞於其他職業,
卻是唯一沒有職災保險的職業。
這個問題,最快將在今年下半年得到解決!
今年我們農委會將朝幾個方向來進行:
【先試辦,再立法】
參照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業保險均經試辦階段模式,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採「先試辦,再立法」原則推動辦理,先選擇辦理對象進行試辦,並採自願性加保方式辦理,等累積大數據資料後,再納入法令規定辦理。
【先傷後病】
先試辦因果關係較為明確之「職業傷害」類,等推動成效較為穩定時,再辦理因果關係較不明確之「職業病」類。
【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在該條例未增列職災保險事故給付種類前,得視保障農民職業安全經濟補償之需要,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其對象、保險費、保險給付、保險基金、經費及其他保險事務應遵行事項,由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農委會)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定之。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農民健康保險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在 黃秀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汙染控制場址的農地申請參加農保權益說明會
秀芳要求農委會、內政部、環保署召開汙染控制場址的農地申請參加農保權益說明會,魏明谷縣長與會,農委會李退之副主委、輔導處農民組織王東良科長、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林素珍科長、環保署陳峻明副執秘等與會彙整農民意見,並說明農民農保保權益、污染整治進度;12/11秀芳也請衛環委員會來彰化考察,農地汙染整治工作進度以及農民權益。
彰化縣部分農地遭重金屬汙染而列管,因受公告為汙染控制場址農地,需停耕進行整治工程,農民因停耕而未符「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及「以農作維繫生計」二原則而遭審查退農保資格,非屬農民之自願性停耕且農地因整治受限制,損及農民權益。
秀芳得知立即向中央主管機關反映要求維護農民權益,並辦理說明會,讓農民能維護權利以及了解目前整治進度;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在場承諾最短時間內函釋,函頒汙染控制場址農民續保緩衝期間3年,汙染農地遭退保者亦於該函內併同恢復農保資格,不影響已在保之農民保險資格。
秀芳也要求行農委會要立即著手檢討「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增加因此情況暫時無法耕作之特別條款,保障已在保中之被保險人權益不受影響。
環保署在場說明,彰化縣之控制汙染址場係為重金屬汙染(銅、鉻、鎳等),並非「鎘汙染」,經農業試驗單位一年以上試驗結果顯示,重金屬之汙染僅會存留在稻桿上,食用之稻米皆未殘留(零檢出),民眾不用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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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健康保險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在 徐榛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記者會】
榛蔚今日與黨籍同仁張麗善委員、王惠美及顏寬恒委員召開記者會,共同提案修改「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納入「職業災害傷病給付」與「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現在全國有121萬農民投農保,但僅給予一次性給付,包括:生育、傷害、疾病、身心障礙與死亡給付,但對於因從事農業而造成的職業傷害與醫療給付卻付之闕如。更有近7萬人從事農業卻改投保勞,但因務農所造成的職業災害也無法給付。農村人口老化嚴重,必須儘速投入青農人力,但在此之前必須先讓農民得到完善的保障。
【📌內政委員會】
記者會後,榛蔚直接於內政委員會質詢內政部長葉俊榮,要求農保法律主管機關內政部,應支持國民黨提案農保條例修法,以提升農民職災保障,提供青農返鄉誘因,緩解農村勞力不足的問題。對此,葉部長表示,農保業務移撥農政單位之前,內政部會儘速掌握相關問題,並與農政單位商討保險如何進行銜接。
也針對民間救援團體缺乏經費汰換裝備的問題,過去消防署曾提出97年至105年「內政部消防署充實民間救難團體及救難志願組織裝備器材長程計畫」,編列5.8億元的經費,補助評比表現優良的山林守護團、鳳凰志工隊、婦女防火宣導隊、睦鄰救援隊、民間緊急救援隊、民間特種搜救隊、民間救難團體救援隊人員等民間團體,申購救難器材獎金,但該計畫已於去年底執行完畢,內政部後續竟無相關延續計畫,讓許多民間救難團體相當失望。所以。她要求消防署應當給予更多器材裝備汰換的協助,以保障熱心的民間救援團體生命財產的安全。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就居住於縣內萬榮鄉西林村支亞干(平林)遺址之居民為例,目前所遇到生活權益受限的迫切問題,居民們長期以務農維生,但該處現為指定遺址,於土地使用上皆須受到管制,尤其目前只能做淺根性農作物,造成該地居民整體生活型態與模式皆受衝擊。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審議認定具有文化資產保存價值後被納為「指定文化資產」之私有財產,其後續於土地使用上,皆須核報主管機關,無法自由自行處分運用,對所有權人而言,影響權益甚鉅;即使花蓮縣政府為全國首先編列預算,對指定遺址內私有地發補償金、給予實際補助的地方政府,但對居民而言,縣府的補助,仍不足夠,但縣府的財源亦為有限,中央不斷推廣文資保存之時,應將各地方政府財力並不均等的現實狀況納入政策施行的考量,給予地方政府及受影響之所有權人更多實際的協助。鄭部長回應,十分肯定與感謝花蓮縣府對於管理及維護縣定遺址的用心,未來如果縣府提出相關管理和維護計畫,部內也會給予支持,以協助落實,明年也會召開全國文資會議,將與各界專家共同討論,思考如何創設補助性的制度來支持,俾利地方政府於私有權與公共利益文化資產間得以協調平衡。
農民健康保險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在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的相關結果
政部推動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簡稱農保條例),增訂得以試辦方式辦理農民職業. 災害保險(簡稱農民職災保險)之條文;並為求事權統一,農保中央主管機關由內政部. ... <看更多>
農民健康保險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在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中央主管機關為保障農民職業安全及經濟補償,得試行辦理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簡稱本職災保險)。 本職災保險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保險人,並以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 本職 ... ... <看更多>
農民健康保險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在 24 農民健康保險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 阿摩線上測驗 的相關結果
本保險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檢舉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