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倫理與刑事司法💥德國媒體怎麼報導當街殺人案件
摘自 Hsin-Yin Wu:
「今年9月26日,我所在的大學城發生一件謀殺案件,死者 #當街被捅死 而且還 #被焚燒,驚悚程度應該比台灣的小燈泡案還嚇人。
行為人第一時間逃亡,三天後經警方拘捕到案。」
讓我們想想,如果這個案件發生在台灣,新聞多久後會出來?標題會怎麼下?警方如何應對?新聞會出現那些相片與影片?輿論會如何?
相信大家都可以想像在台灣會是多麼紛亂恐怖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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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實況:
學校少有人討論、新聞也沒有跑馬燈報不停、沒有民眾腦殘到包圍警察局或地檢署,感覺整個城市很平靜。
也沒有人上街高呼死刑,正確來講應該說,#德國沒有死刑。
有描述案情(但也沒有很清楚)的新聞大多是在案發後2-3天才報導。
目前查到有採訪目擊者的新聞,最早是案發2天後(應該都已經警方調查過)(http://bit.ly/33JDvVW ),這則新聞報導目擊者看到死者被當街追擊、刺殺、燒死,警方表示被告在逃,逃亡動線應該是透過搭火車,#通篇新聞沒有什麼情緒字眼。
也 #沒看到有民眾包圍警察局或地檢署、咒罵警方為何2天還沒抓到人。
查詢十幾篇報導中最詳細的新聞應該是這則:http://bit.ly/2KckKCD
這則新聞是不斷Update更新的方式在報導,第一時間的報導「News vom 29. September」(#案發後3天才報導),只有短短幾行字。
直到9月30日之後隨著警方拘捕被告到案、記者會後才有更多與案情有關的update。
這篇報導中有警方記者會的完整影片,記者會影片是由市警局提供,大家不妨點開看看,就幾個大叔大嬸接受訪問(如截圖上半部照片),連當過檢仔都看到快要睡著。
#沒有腥羶色影片
#沒有獨家相片
#沒有警方行車紀錄器畫面
#沒有猛拍被害人家屬的畫面……
最重要的重點是,當時在這個城市的很多同學都不知道有這件案件,少數知道的人也講不出個具體的犯案手法。
當時在這個城市上課的同學說,根本沒人在講這件案件。
當然,沒有人在高喊好怕怕,一切就交給檢警本於專業調查。
再看看警方粉專小編怎麼面對記者和輿論:
照片下方為截自市警局記者會影片( http://bit.ly/2NDBJjm )中,警方粉專小編的回應 :#刑度不是警方可以插手的,#我們等待法院的判決吧!
「法治國」與「正義」,不是嘴上說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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