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感情,其實是無法無條件地理解、接受不合理的事情的。若是以『不可以不原諒』這種理由,勉強自己,也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更危險的是,封閉起來的感情會持續凝滯的狀況。所以憤怒非但沒有消失,反而會一直在心底深處不斷累積。單單告訴自己『我已經原諒了』,其實根本沒有好好認識這份怒氣。」
當你被侮辱、被視若無物或是感覺自己被利用,怒氣都會逐漸累積。所以,要好好意識到「生氣」這件事,也要好好分析自己生氣的原因究竟為何。若這原因是出自父母,而父母是不會反省、不會道歉的,所以自己也「沒有非得原諒父母的必要」。
應該說,我們都必須好好地忠實面對自己的情感。
取自《都是為你好,難道我會害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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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晚安:
理解、諒解、和解,是修復關係很重要的三個階段。其中的「諒解」,跟一般講到的道德式的「原諒」,不太相同。
一般道德上的原諒,常常還是一種理智上的運作,基本上跟權力有關。在我們過往的傳統,常會要求晚輩要原諒、包容長輩,這部分還是基於長幼有序的邏輯。
所以,這種原諒是一種扭曲人性的動作,類似壓抑自己的怒氣。而打壓情緒,本來就是我們的傳統文化。
很可惜,這樣難以修復關係,常讓關係空洞化、表面化。這不是只有在親子關係,在伴侶關係也常用,這種道德勸說,常可能造成二次傷害。
再怎麼說,也要先搞清楚自己在氣什麼。還有,到底是什麼需求失落了,我們到底對自己說了什麼話?
很多時候,我們會毫無判斷能力地內化父母對我們的責備。很多父母莫名其妙編派給孩子的罪惡,變成我們不斷告訴自己的,甚至難以覺察的內語。
真要講諒解,在情感上能釋放,先要從諒解自己來著手。當自己是小孩子的時候,很多事是無能為力的。我都這麼大了,我的能力還是有限,一樣要諒解自己。
然後,看見自己的努力,看見自己從困境中走出來,謝謝自己對自己不放棄。當我們充分意識到,我們藉著困境,變成了更好的人,諒解對方才有可能。
也就是,我們在情感上,很自然地不再牽掛對方。如果真的不在乎,其實諒解也就說不上了,因為連「恨」對方都顯得多餘。
能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能愛自己,對方的重要性也就自然減低。但這不能用道德綁架,不能只從理智下手,這常變成對自己的壓迫。
至於和解,那是個人選擇。有的人不適合和解,因為有的人掠奪成性,和解只會造成自己困擾。
不談和解,只談諒解,守住界線,讓自己在安全的範圍,諒解會容易些。祝願您,為了還給自己平靜的生活,而能體驗到諒解的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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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父母,是沒有必要的
【文/ 片田珠美】
發現自己的父母很可怕後,是沒有必要原諒他們的——這是由暢銷書《父母會傷人》的作者蘇珊・佛渥德博士(Susan Forward)所說。
佛渥德認為:「為了讓你對自己擁有良好的關係,將自我毀滅的人生改造成具有建設性的人生,因此,沒有必要非得原諒父母不可。」
這與「原諒是痊癒的第一步」這種論調,是截然不同的。
這麼說的理由,是因為「『原諒』,其實是一種陷阱」。
「人類的感情,其實是無法無條件地理解、接受不合理的事情的。若是以『不可以不原諒』這種理由,勉強自己,也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更危險的是,封閉起來的感情會持續凝滯的狀況。所以憤怒非但沒有消失,反而會一直在心底深處不斷累積。單單告訴自己『我已經原諒了』,其實根本沒有好好認識這份怒氣。」
累積在心底深處,沒有被好好理解的這種感情,在精神分析上稱之為「被壓抑的感情」。尤其,「被壓抑的怒氣」,會以各種形式表現出來,讓自己更煩惱。大致上會以下面兩種形式表現出來。
首先是第三章所說,變成心病的狀態,其中以憂鬱症的狀況最多。由於無法直接將憤怒或敵意朝父母發洩出來,便反轉朝向自己。因而變成生病的情況,好讓父母痛苦─也就是迂迴地透過自我處罰來向父母復仇,但卻幾乎毫無自覺。
另外一種是如同第二章所說的「置換」,即改變怒氣的矛頭,將之發洩在毫無關係的對象身上。
換句話說就是遷怒。明明很氣父母,卻因為不能對他們生氣而壓抑,怒氣會因此逐漸累積。但累積的怒氣若不發洩出來,會無法取得內心的平衡,所以不管對象是誰都好,就是想遷怒。因此,總是看起來很暴躁,會讓身邊的人覺得是「很容易生氣的人」、「很可怕的人」。
無論是哪一種,都是因為勉強自己寬恕父母,沒有好好面對自身的怒氣,任其逐漸疊加。然而,怒氣往往是「無法接受」某事的警訊,所以,不好好地面對自己的怒氣是不行的。
當你被侮辱、被視若無物或是感覺自己被利用,怒氣都會逐漸累積。所以,要好好意識到「生氣」這件事,也要好好分析自己生氣的原因究竟為何。若這原因是出自父母,而父母是不會反省、不會道歉的,所以自己也「沒有非得原諒父母的必要」。應該說,我們都必須好好地忠實面對自己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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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取自
都是為你好,難道我會害你嗎?:揭開父母情緒勒索、遷怒、控制、差別待遇的暗黑心理,停止複製傷害迴圈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5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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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綁架情緒勒索差別 在 九把刀 Giddens Ko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必要之惡,是當權者最著迷的道德勒索字眼。
關於民主自由意識與我的相遇很晚,發生在交通大學的四年級通識課「台灣近代的政治變遷與發展」,呂明章老師會放很多台灣民主運動的相關紀錄片,白色恐怖,228大屠殺,江南案,陳文成被自殺、鄭南榕自焚、美麗島事件、林宅血案等等,令我大為震撼,原來國立編譯館版本的歷史是用來洗腦用的,從此民主自由意識的珍惜與追求,變成了小說創作裡的重要構成……都市恐怖病系列、零時月台、X理論、誠實麥克風、機構等等,甚至是上官無筵與怪力王與阿海的相遇,也都是在228大屠殺背景裡的台灣。
啟蒙前後最大的差別,就是對於「必要之惡」這四個字的重新認識。
「必要之惡」的表面邏輯,是告訴你為了大局!大局!大局!所謂的個人生命犧牲、環境災難、人權價值折損,都是必要的。是的,真的很遺憾,但所有的退讓與犧牲都很必要,一切都是為了更美好的明天,為了更穩定的社會制度,為了更寶貴的國家尊嚴,我們一定要擁有宏遠的大局觀!
必要之惡是每一個政府都會使用的概念,但必要之惡這個表面邏輯尤其適合極權體質的政府。他為極權政府雙手奉上了最高道德標準,得以無限制剝奪人民隱私、監禁暴打人民、侵犯集會自由、劫掠人民生命財產,一切都是為了國家好,一切都是為了大局著想,個人在當中如果不配合,就是貪心自私,就是背叛國家,分裂長遠集體利益的禍害。
必要之惡的實質邏輯,正是一種以國家級暴力,遂行的最殘暴道德勒索。
真正進行的是……
為了方便極少數當權者的長遠利益,社會上大多數公民的利益必須被剝奪。
為了極少數當權者的美好明天,社會上大多數公民的寶貴今天必須被犧牲。
為了級少數當權者的尊嚴,社會上大多數公民乃至國家的尊嚴都必須犧牲。
在過程中,極少數當權者只要略施小惠,便能擁有大批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患者爭相開舔擁護,一起對社會上大多數公民進行「能不能暫時犧牲一下!這是為了大局!」之刑,一邊迫害同胞,一邊催眠自己,一切都是為了大局。
這是狗屎。
更寶貴的國家尊嚴,在於國家重視每一個公民的尊嚴。
更美好的明天,來自於充滿希望的今天。
宏觀的大局,必定是由無數小小的公民權益所組成。
除此之外,沒有大局,只有極權者設下的騙局。
必要之惡不但是惡,還是極惡!
最後,附上幾年前我在網誌上寫過這篇文章,後來也收錄到出版的書本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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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必要之惡,還是惡
我永遠都記得,大學三年級我在交大上黃駿老師的社會學通識課時,交過一份課堂報告。當時我在計算機中心把僅僅一頁的報告列印出來時,聞著雷射印表機獨特的油墨味,看著我臨時急就章寫出來的東西,不禁有些疑惑……為什麼我會寫出連我自己都沒有辦法說服的文字?
我還是交了。
那份報告,需要我們針對二二八事件、與國民黨統治下的白色恐怖,做出分析與評論。分析的部份當然狠狠地批判了當時的獨裁政權,評論也不可能有什麼好聲好氣,但我在結尾時寫了一段諸如:「雖然血腥鎮壓與屠殺菁英並不可取,但當時的統治政權為了維持其合法性,訴諸暴力與箝制人民思想與自由,似乎是一種必要之惡。」
我忘不了這一份報告,因為我一直覺得自己很白痴。
有一個醫學名詞叫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自行google會找到一堆資料),維基百科說,這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典型,在台灣最有經驗的罹患者大概都是去當兵的時候被班長幹死操死罵死虐待死後,班長淡淡說道:「對錶,給你們十分鐘去投飲料。」的那一刻,突然對班長產生奇妙的精液……不,是敬意。
這種爛病也常常發生在被綁架的肉票與綁匪之間。
如果你是肉票,被囚禁的時候綁匪只會對你拳打腳踢,辱罵你,動輒不給你東西吃,睡醒了就打一打你當做早操,晚上睡前也打一打你當收心操。
某一天你獲救了,你只會恨不得將綁匪身上的每一個頭割下來。
反之,要是綁匪同樣打你罵你餓你,但也會同時對你嘆氣:「對不起,跑路的壓力真的很大,剛剛我控制不了我的情緒,讓你肉痛了,來,這是跌打酒,我幫你擦一擦……」還會把便當裡的雞腿撕給你一半。
或是偶而在半夜摟著被五花大綁的你一起喝悶酒,一邊喃喃自語:「像你這種有錢人家的小孩,真的不會了解我們當窮人的痛苦,你們一出生就什麼都安排好了,什麼都不用擔心,只要把書念好就可以了,哪像我們?我們誰不想念書啊?家裡沒錢,從小就要一邊念書一邊工作,書哪會念好?只好出來學人家作兄弟……」彷彿他之所以如此待你,有逼不得已的苦衷似的。
久了,肉票會對綁匪心生同情,即使在綁匪落網後還會向警方求情減刑。
在國外,甚至還有肉票下嫁給出獄後的綁匪這類的案例(白痴)。
絕對掌握了你的生死,令他可以一邊打你,一邊給你糖吃,讓你對他的行惡感到恐懼,卻又依賴他對你的略施小惠,殊不知這種恩惠原本就長在你自己的肉上。
政權用恐怖暴力剝奪你說話的自由,卻說這是為了讓下一代的人擁有說話的自由,才忍痛下手的不得不為------這種「必要之惡」的邏輯簡直匪夷所思,還讓人很噁心!
比如前國防部情報局局長汪希苓,訓練陳啟禮等竹聯幫份子成為殺手,再跑去美國暗殺撰寫「蔣經國傳」的作家江南滅口,幹理由一堆,什麼為了國家、為了領袖、為了自由民主等等,會不會把自己說得太偉大了點?
如果你告訴我,你殺了我寫書的兒子,是為了成就國家民族美好未來的必要之惡,你想我怎麼答你?
我只想還你一槍,少在那邊跟我玩用小愛換大愛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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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小說就是屬於我的民主戰鬥,在我的戰鬥領域裡,我隨時都準備好了。
道德綁架情緒勒索差別 在 九把刀 Giddens Ko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必要之惡,是當權者最著迷的道德勒索字眼。
關於民主自由意識與我的相遇很晚,發生在交通大學的四年級通識課「台灣近代的政治變遷與發展」,呂明章老師會放很多台灣民主運動的相關紀錄片,白色恐怖,228大屠殺,江南案,陳文成被自殺、鄭南榕自焚、美麗島事件、林宅血案等等,令我大為震撼,原來國立編譯館版本的歷史是用來洗腦用的,從此民主自由意識的珍惜與追求,變成了小說創作裡的重要構成……都市恐怖病系列、零時月台、X理論、誠實麥克風、機構等等,甚至是上官無筵與怪力王與阿海的相遇,也都是在228大屠殺背景裡的台灣。
啟蒙前後最大的差別,就是對於「必要之惡」這四個字的重新認識。
「必要之惡」的表面邏輯,是告訴你為了大局!大局!大局!所謂的個人生命犧牲、環境災難、人權價值折損,都是必要的。是的,真的很遺憾,但所有的退讓與犧牲都很必要,一切都是為了更美好的明天,為了更穩定的社會制度,為了更寶貴的國家尊嚴,我們一定要擁有宏遠的大局觀!
必要之惡是每一個政府都會使用的概念,但必要之惡這個表面邏輯尤其適合極權體質的政府。他為極權政府雙手奉上了最高道德標準,得以無限制剝奪人民隱私、監禁暴打人民、侵犯集會自由、劫掠人民生命財產,一切都是為了國家好,一切都是為了大局著想,個人在當中如果不配合,就是貪心自私,就是背叛國家,分裂長遠集體利益的禍害。
必要之惡的實質邏輯,正是一種以國家級暴力,遂行的最殘暴道德勒索。
真正進行的是……
為了方便極少數當權者的長遠利益,社會上大多數公民的利益必須被剝奪。
為了極少數當權者的美好明天,社會上大多數公民的寶貴今天必須被犧牲。
為了級少數當權者的尊嚴,社會上大多數公民乃至國家的尊嚴都必須犧牲。
在過程中,極少數當權者只要略施小惠,便能擁有大批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患者爭相開舔擁護,一起對社會上大多數公民進行「能不能暫時犧牲一下!這是為了大局!」之刑,一邊迫害同胞,一邊催眠自己,一切都是為了大局。
這是狗屎。
更寶貴的國家尊嚴,在於國家重視每一個公民的尊嚴。
更美好的明天,來自於充滿希望的今天。
宏觀的大局,必定是由無數小小的公民權益所組成。
除此之外,沒有大局,只有極權者設下的騙局。
必要之惡不但是惡,還是極惡!
最後,附上幾年前我在網誌上寫過這篇文章,後來也收錄到出版的書本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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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之惡,還是惡
我永遠都記得,大學三年級我在交大上黃駿老師的社會學通識課時,交過一份課堂報告。當時我在計算機中心把僅僅一頁的報告列印出來時,聞著雷射印表機獨特的油墨味,看著我臨時急就章寫出來的東西,不禁有些疑惑……為什麼我會寫出連我自己都沒有辦法說服的文字?
我還是交了。
那份報告,需要我們針對二二八事件、與國民黨統治下的白色恐怖,做出分析與評論。分析的部份當然狠狠地批判了當時的獨裁政權,評論也不可能有什麼好聲好氣,但我在結尾時寫了一段諸如:「雖然血腥鎮壓與屠殺菁英並不可取,但當時的統治政權為了維持其合法性,訴諸暴力與箝制人民思想與自由,似乎是一種必要之惡。」
我忘不了這一份報告,因為我一直覺得自己很白痴。
有一個醫學名詞叫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自行google會找到一堆資料),維基百科說,這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典型,在台灣最有經驗的罹患者大概都是去當兵的時候被班長幹死操死罵死虐待死後,班長淡淡說道:「對錶,給你們十分鐘去投飲料。」的那一刻,突然對班長產生奇妙的精液……不,是敬意。
這種爛病也常常發生在被綁架的肉票與綁匪之間。
如果你是肉票,被囚禁的時候綁匪只會對你拳打腳踢,辱罵你,動輒不給你東西吃,睡醒了就打一打你當做早操,晚上睡前也打一打你當收心操。
某一天你獲救了,你只會恨不得將綁匪身上的每一個頭割下來。
反之,要是綁匪同樣打你罵你餓你,但也會同時對你嘆氣:「對不起,跑路的壓力真的很大,剛剛我控制不了我的情緒,讓你肉痛了,來,這是跌打酒,我幫你擦一擦……」還會把便當裡的雞腿撕給你一半。
或是偶而在半夜摟著被五花大綁的你一起喝悶酒,一邊喃喃自語:「像你這種有錢人家的小孩,真的不會了解我們當窮人的痛苦,你們一出生就什麼都安排好了,什麼都不用擔心,只要把書念好就可以了,哪像我們?我們誰不想念書啊?家裡沒錢,從小就要一邊念書一邊工作,書哪會念好?只好出來學人家作兄弟……」彷彿他之所以如此待你,有逼不得已的苦衷似的。
久了,肉票會對綁匪心生同情,即使在綁匪落網後還會向警方求情減刑。
在國外,甚至還有肉票下嫁給出獄後的綁匪這類的案例(白痴)。
絕對掌握了你的生死,令他可以一邊打你,一邊給你糖吃,讓你對他的行惡感到恐懼,卻又依賴他對你的略施小惠,殊不知這種恩惠原本就長在你自己的肉上。
政權用恐怖暴力剝奪你說話的自由,卻說這是為了讓下一代的人擁有說話的自由,才忍痛下手的不得不為-\-\-\-\-\-\這種「必要之惡」的邏輯簡直匪夷所思,還讓人很噁心!
比如前國防部情報局局長汪希苓,訓練陳啟禮等竹聯幫份子成為殺手,再跑去美國暗殺撰寫「蔣經國傳」的作家江南滅口,幹理由一堆,什麼為了國家、為了領袖、為了自由民主等等,會不會把自己說得太偉大了點?
如果你告訴我,你殺了我寫書的兒子,是為了成就國家民族美好未來的必要之惡,你想我怎麼答你?
我只想還你一槍,少在那邊跟我玩用小愛換大愛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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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小說就是屬於我的民主戰鬥,在我的戰鬥領域裡,我隨時都準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