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翔的議會質詢-衛生局(4/12)】
今天智翔在質詢題目開始前,先向衛生局了解桃園目前施打疫苗的最近狀況,包括疫苗護照、國產疫苗進度、施打順序等,希望衛生局可以預先模擬未來的情況來及早規劃。
#桃園市親子餐廳全面升級輔導計畫
接著進入正題,根據過去會期的施政報告以及網頁上的資料,關於「桃園市親子餐廳全面升級輔導計畫」的部分,為何自今年起全部下架? 去年的推動成效如何? 評鑑內容為何? 結果為何,希望衛生局能說明狀況。
衛生局則回覆該計畫有繼續執行,但輔導過程、稽查的結果沒有寫進施政報告,所以智翔希望衛生局會後將該業務的成果報告補上,如果親子餐廳的消毒、防疫SOP建立、給予優良認證等輔導項目執行得好,也希望衛生局能給出下一年度的規劃。
#醫療爭議調處成功率提升
桃園市醫療爭議事件的調解成功率,從2017年起逐年下降,並在去年回升,面對醫療爭議事件,政府該扮演什麼角色? 而無法調解成功又由哪些因素造成,希望衛生局能說明。
局長則回答,調解的成功率與居中協調的人士是否專業與秉公處理高度相關,由衛生局聘請法律、醫療的專業人士來協助。
智翔則希望,成功的經驗需要複製,醫療爭議在現代社會是無法避免的事情,聘用專業的人士來協助調停雙方的紛爭,也期待成功率數字可以再往上走,目標五成來努力。
#美容工作室醫療行為
根據報載,桃園竟出現沒有醫師執照,卻幫人從事醫美行為的密醫,雖然衛生局接獲檢舉後已派員稽查且移送了,但醫美行為相關的爭議,智翔仍想做個釐清。
醫美行為包括許多侵入性手術、針劑注射的項目,如洗眉、雷射、麻醉等,都需要醫師處方,執行者也要具醫師執業執照與證書,坊間的「光療師」、「美療師」、「醫師助理」等醫事證照,均非屬醫事人員,按理不得執行上述的醫療行為。
既然如此,桃園市近年來遽增的私人美容工作室,衛生局是否有對這些業者進行稽查或開罰? 或是讓資訊透明,讓消費者更安心的措施?
衛生局表示,醫美診所與私人工作室基本上都會在經發局有登記,會配合疾病管制科,對執業場所的衛生器材、清潔、消毒做查核,有抓到非法從事醫療行為的都是未登記的違法營業場所。
智翔則建議,許多醫美診所與工作室,剛成立時的查核一定沒有問題,但隨著時間過去,器材跟衛生環境可能都會有所變化,無論是抽查還是其他稽查方式,衛生局可多留意這些業者。
#桃園市成立化學檢驗處之必要性
桃園人口眾多,許多污染對食品安全造成影響,雖然目前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已設置專業認證實驗室,並購買許多儀器,但僅針對食物與藥物檢驗。
而其他局處如農業局、環保局、水務局等,其實也有都化學檢驗的需求,桃園市應可整合資源,額外成立獨立檢驗單位,不僅可針對空氣污染、河川污染、土壤污染等進行採樣檢驗,也能加快檢驗速度,提升效率。
所以智翔也在今天先請教衛生局長與副市長對於桃園市成立化學檢驗處的想法,桃園市在各領域的化學檢驗需求龐大,過去的會期中,智翔就曾針對此議題進行倡議,未來的總質詢中也會繼續請教市長的想法。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V53DOgEnMk0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衛生局(4/12)】 今天智翔在質詢題目開始前,先向衛生局了解桃園目前施打疫苗的最近狀況,包括疫苗護照、國產疫苗進度、施打順序等,希望衛生局可以預先模擬未來的情況來及早規劃。 #桃園市親子餐廳全面升級輔導計畫 接著進入正題,根據過去會期的施政報告以及網頁上的資料,關於「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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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執業執照 在 王姿允醫師。我的無齡秘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體驗精緻韓式證件照&形象照]
這個月跟拍照特別有緣,繼上次跟女醫團購的形象照後,收到了來自Holo+FACE的體驗邀約,之前有體驗過「日系證件照」,但是「韓式證件照」倒是第一次,於是約好週五在台北下診後,前往Holo+FACE體驗。
精緻證件照的目的,在於用「髮妝跟拍照快狠準加上修片技巧達成精緻度提升的證件照」,你可以頭腦跟兩手空空的人到就好,享受快速通關得到精美證件照的流程,一套韓國取經的SOP從報到—>造型—>拍攝—>選片—>修片—>取照,兩個小時內可以當天完成,非常適合時間像乳溝一樣要擠的忙碌人跟討厭麻煩的零耐性人😆
Holo有多位彩妝師跟攝影師,還有搭配證件照的西裝上衣供挑選,即使穿來的衣服不適合拍證件照,還是可以現場搭配適合的髮妝。化妝師會確定想要的妝髮風格,還有隨時調整色調,我遇到的攝影師是個可愛的阿弟仔(XD),整體拍照氣氛相當輕鬆愉快,除了證件照以外,也加拍了幾張形象照。因我之前的形象照都是右半臉示人偏多(左右半邊臉長得不一樣,酒窩只有右邊),所以他特別幫我拍攝左側臉的照片,很喜歡他的引導,讓人自然拍出不一樣的感覺。
拍攝完後跑關(台)到修片師那關,看修完後的證件照滿不滿意,老實說,修片手法「很韓系」,看到的當下心中冒出:「だれ?」,雖然似乎是個韓系正妹(XD),但總覺得不是我本人,當下了解何謂「韓式證件照」精髓啊!(右手握拳拍左手心)
比起我對自己銳利霸氣的印象,整個證件照的畫面線條呈現十分柔美,放在醫師執業執照上應該頗療癒,而且因為適逢聖誕節,還贈送了十分應景的封套😍
幾天後拿到了形象照的修片完版本,雖然也有說不出的違和感(總覺得太溫柔),但依價格跟時間花費來說,真的是C/P值很高的形象照!(看到左臉照覺得有種害羞的陌生感☺️)
想要證件照呈現韓妞或歐巴感的人,非常推薦試試看喔!
店家資訊:
台中中友旗艦店:中友百貨B棟4F
板橋環球店:板橋車站2樓
台北仁愛店: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345巷4弄25號(捷運忠孝敦化站)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日 12:00 – 21:00
(如有特別公休日會公佈在社群)
#holo_face #韓式證件照初體驗
#攝影師好厲害其實修片前後的差異不會很大
#感覺年輕人未來不可限量
醫師執業執照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鉛中毒中市府重罰診所負責人
針對台中市議員張彥彤一家人發生「鉛中毒」,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上週啟動專案調查,抽驗相關藥材,其中,健保給付的中藥化驗結果合格,病人服用的藥粉初驗結果今(2)日出爐,顯示重金屬超標;衛生局表示,盛唐中醫診所負責醫師呂世明的醫療行為導致患者健康受損,日前已依違反醫療法函送地檢署偵辦,衛生局將要求該醫師停診一個月,另依法裁罰,並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對不法行為危害市民健康,市府絕不寬貸,醫師呂世明坦承開立處方未將額外加入的藥材依規記載於病歷,已依違反醫師法第12條裁處10萬元;另依醫師法第28-4條,最高可裁處50萬元罰鍰,待司法偵辦後,若確實涉刑責,將處最高罰鍰;衛生局也要求呂醫師停止門診業務一個月,靜待司法調查;另外,可依照醫師法第25條移付懲戒,嚴重者將廢止醫師執業執照及醫師證書,並面臨後續刑事責任。
衛生局指出,已要求該醫師停診一個月,並要求該醫師出面說明,若有多數市民受害,市府將跨局處協助病患求償,維護市民權益。曾局長指出,先前已依違法醫療法函送地檢署,另外針對該醫師自述疑誤用硃砂調劑藥粉予病患使用,硃砂為衛生福利部公告禁止藥用的中藥材,衛生局將依藥事法第83條再移送地檢署偵辦。
此外,衛生局專案調查過程中,考量是否其他病患受害也進行醫調,後續發現該診所也發生一起鉛中毒女性個案,另經醫調人員前往診所調查、檢驗藥品,目前尚待初驗確認。
衛生局說明,衛生福利部針對中藥材及中藥製劑訂有檢驗標準及法規,衛生局每年都會抽驗醫療機構及市售的中藥材與中藥製劑,近兩年重金屬檢驗均全數合格。本案為單一診所醫師違規用藥個案,民眾無須過度擔心,也提醒醫療院所及民眾,勿買賣來源不明中藥,以維護自身消費權益及健康安全。
成人鉛中毒多以慢性為主,常見症狀包括腸胃道脹痛或絞痛、貧血、神經及肝臟損傷等,衛生局呼籲,近期如曾至盛唐中醫診所呂醫師門診就醫之民眾,服用自費藥材後有不適情形,切勿恐慌,請速至本市8家醫院就診。另備妥足夠檢驗數量中藥之完整包裝(至少30克、30粒或藥粉包15包),攜帶身分證、印章、購買憑證(藥袋、收據、掛號單等),至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西區民權路105號4樓)藥政醫粧組申請檢驗,如有相關問題可電洽04-22220655。
醫師執業執照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衛生局(4/12)】
今天智翔在質詢題目開始前,先向衛生局了解桃園目前施打疫苗的最近狀況,包括疫苗護照、國產疫苗進度、施打順序等,希望衛生局可以預先模擬未來的情況來及早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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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進入正題,根據過去會期的施政報告以及網頁上的資料,關於「桃園市親子餐廳全面升級輔導計畫」的部分,為何自今年起全部下架? 去年的推動成效如何? 評鑑內容為何? 結果為何,希望衛生局能說明狀況。
衛生局則回覆該計畫有繼續執行,但輔導過程、稽查的結果沒有寫進施政報告,所以智翔希望衛生局會後將該業務的成果報告補上,如果親子餐廳的消毒、防疫SOP建立、給予優良認證等輔導項目執行得好,也希望衛生局能給出下一年度的規劃。
#醫療爭議調處成功率提升
桃園市醫療爭議事件的調解成功率,從2017年起逐年下降,並在去年回升,面對醫療爭議事件,政府該扮演什麼角色? 而無法調解成功又由哪些因素造成,希望衛生局能說明。
局長則回答,調解的成功率與居中協調的人士是否專業與秉公處理高度相關,由衛生局聘請法律、醫療的專業人士來協助。
智翔則希望,成功的經驗需要複製,醫療爭議在現代社會是無法避免的事情,聘用專業的人士來協助調停雙方的紛爭,也期待成功率數字可以再往上走,目標五成來努力。
#美容工作室醫療行為
根據報載,桃園竟出現沒有醫師執照,卻幫人從事醫美行為的密醫,雖然衛生局接獲檢舉後已派員稽查且移送了,但醫美行為相關的爭議,智翔仍想做個釐清。
醫美行為包括許多侵入性手術、針劑注射的項目,如洗眉、雷射、麻醉等,都需要醫師處方,執行者也要具醫師執業執照與證書,坊間的「光療師」、「美療師」、「醫師助理」等醫事證照,均非屬醫事人員,按理不得執行上述的醫療行為。
既然如此,桃園市近年來遽增的私人美容工作室,衛生局是否有對這些業者進行稽查或開罰? 或是讓資訊透明,讓消費者更安心的措施?
衛生局表示,醫美診所與私人工作室基本上都會在經發局有登記,會配合疾病管制科,對執業場所的衛生器材、清潔、消毒做查核,有抓到非法從事醫療行為的都是未登記的違法營業場所。
智翔則建議,許多醫美診所與工作室,剛成立時的查核一定沒有問題,但隨著時間過去,器材跟衛生環境可能都會有所變化,無論是抽查還是其他稽查方式,衛生局可多留意這些業者。
#桃園市成立化學檢驗處之必要性
桃園人口眾多,許多污染對食品安全造成影響,雖然目前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已設置專業認證實驗室,並購買許多儀器,但僅針對食物與藥物檢驗。
而其他局處如農業局、環保局、水務局等,其實也有都化學檢驗的需求,桃園市應可整合資源,額外成立獨立檢驗單位,不僅可針對空氣污染、河川污染、土壤污染等進行採樣檢驗,也能加快檢驗速度,提升效率。
所以智翔也在今天先請教衛生局長與副市長對於桃園市成立化學檢驗處的想法,桃園市在各領域的化學檢驗需求龐大,過去的會期中,智翔就曾針對此議題進行倡議,未來的總質詢中也會繼續請教市長的想法。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V53DOgEnM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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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執業執照 在 Re: [討論] 請教一些學制和執業換照的問題- 看板medstudent 的推薦與評價
換照(醫師執照)會比較難? : 但多花點時間拿學分應該也不是問題? --> 他可以執業,也可以當負責人,但就是換照學分比較多,我自己是覺得湊到120點沒 ... ... <看更多>
醫師執業執照 在 Re: [討論] 請教一些學制和執業換照的問題- 看板medstudent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davidchen329 (懶豬爵士)》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請教一些學制和執業換照的問題
: 時間: Sat Jan 16 15:08:47 2021
這可能要先把幾條法律看一下有個印象,才能再講接下來的事情:
醫療法:第18條
醫療機構應置負責醫師一人,對其機構醫療業務,負督導責任。私立醫療機構,並以其申
請人為負責醫師。
前項負責醫師,以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醫院、診所接受二年以上之醫師訓練並取得證明
文件者為限。
一、負責醫師為醫師者 :經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醫院。
二、負責醫師為中醫師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得辦理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之
醫院或診所。
三、負責醫師為牙醫師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得辦理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
計畫之醫院或牙醫診所。
--> 意思就是西醫師要當診所負責人一定要至少在教學醫院待二年,中醫師或牙醫師可以
在指定的醫院或診所訓練滿二年就符合資格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4條
醫事人員申請執業登記,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及繳納執業執照費,向所在地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執業執照:
一、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及其影本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三、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
四、擬執業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
五、執業所在地醫事人員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六、完成第十三條第一項各款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
七、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且仍在有效期間內之專科醫事人員證書。但醫事人員無專科制度者
,得免檢附
--> 意思就是說辦理執業登記,沒有說一定要接受PGY或專科訓練。但第七點就是一個模糊
地帶,舊的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民國102年07月01日廢止) 明說:但不具專
科醫師資格者,得免檢具。但現行如果去辦理執業登記,多會說如果不具專科醫師則
免附專科醫師證書。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
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
並檢具下列文件及繳納執業執照費,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領執業執照:
一、原領執業執照。
二、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
三、執業所在地醫事人員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四、完成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定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或下列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一)專科醫師、專科牙醫師:完成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二目所定繼續教育之證明文
件。
(二)專科護理師: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且仍在有效期間內之專科護理師證書。
[2015/12/30新增條文] --> 關鍵!
醫師符合下列各款情形,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檢具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以
下稱一般醫學訓練)證明文件:
一、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以後始領有醫師證書,且未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者。
二、於首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時,或因歇業逾首次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於新發給之執業
執照更新時。
: 最近跟朋友聊到相關的話題,但因為我們都有當R拿專科,所以好奇以下這些狀況
: 尤其是第1點
: 1.新制六年,沒當PGY,考完國考拿到醫師證書直接去外面執業,這個我們最好奇
: 因為舊制的intern至少還有一年臨床實務經驗,新制六年可說是完全沒有臨床實務經驗
: 衛服部應該也不會讓這些沒當過大科的輪訓人力(PGY)的人就這樣自由自在投入市場?
: 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還有有什麼規定去限制這一塊嗎?
--> 他可以執業,不能當負責人,但問題就像法律條文和大家說的,最後會無法更新執
業執照,而要重回教學醫院當PGY
: 2.新制六年,但只有當一年PGY(完整要當兩年),這樣是可以的嗎? 會遇到什麼問題?
--> 他可以執業,不能當負責人,一樣同 1無法更新執業執照,而且萬一要重新run完剩
下的一年,醫策會現行字面上規定是course不能中斷,除了兵役問題可以准許中斷
。所以當了一年乾脆就當完比較實際,要不然重run又不一定能只再run一年就好。
: 3.新制六年,有當完PGY(兩年),沒拿專科
: 之後在長期執業上會遇到什麼問題嗎? 換照(醫師執照)會比較難?
: 但多花點時間拿學分應該也不是問題?
--> 他可以執業,也可以當負責人,但就是換照學分比較多,我自己是覺得湊到120點
沒這麼難,有心集的話1-2年內大多可以集滿了,尤其雜誌填一填(最多60點)、如
果自己有認識的同學還在醫院幫忙或自己去簽一下,其實並不會很難集。只是不知
道哪一天會限制起來,雖然說法律講究不溯及既往原則,就像專科診所負責人現在
也要求須要有該專科才可,但不溯及既往原則,之前就已經是負責人的條文就說沒
關係。但這種事情以後還是很難說....
: 4.舊制七年(含intern),但沒當PGY,考完國考拿到醫師證書直接去外面執業
: 這樣是可以的嗎? 還是有什麼規定限制不能這樣做?
--> 他可以執業,不能當負責人,但能否更新執業執照,要先看他是什麼時候拿到醫師
證書,最後一屆七年制是2012入學,2019畢業,法律規定只要是在2019/07/01以後
拿到醫師證書者,於第一次更新執業執照時,都需要 PGY完訓證明。換言之:
舊制七年制最後一屆(2019年畢業)或其他屆在2019/07/01以後拿到醫師證書者:
因為是在2019/07/01以後才拿到醫師證書,所以在首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時,
一定要 PGY完訓證明,否則無法更新執業執照
舊制七年制其他屆只要在2019/07/01以前拿到證書者
因為不需要檢附 PGY完訓證明,所以只是更新執業執照的繼續教育學分多了點
[以下為我初始原文,感謝網友diogofseixas和davidchen329查證致電過,重新寫於上方]
--> 他可以執業,不能當負責人,但一樣會遇到無法更新執業執照部分,最後一屆七年
制是2012-2019年,2019/07/01以後才會拿到醫師證書,所以就還是一樣時間到必
須回醫院,再往前一點,除非是在2008/12/30以前拿到醫師證書,才會有機會在
2015/12/30以前第一次更新執業執照,這樣就可以規避首次辦理這個規定,會在
2008/12/30以前拿到醫師證書的人也是PGY100前的舊制PGY了。換言之:
(1)2008年(含)以前拿到醫師執照:
才有機會在2015年關閉規定前首次更新執業執照,接下來就是累積學分辛苦些
(2)2009年(含)以後拿到醫師執照:
終究會遇到執業執照首次更新,那抱歉還是得回去完成PGY規定
: 5.舊制七年(含intern),有當完PGY(一年),沒拿專科,基本上狀況同3可略過
--> 他可以執業,但跟3不一樣的是,他不能當負責人,除此之外跟3基本是一樣的,如
果只是想受聘那就沒差,但如果想自行當負責人,那再得想辦法在教學醫院再當一
年(比如說當完R1),就可以當負責人了,但學分累積問題就同3的狀況一樣
以上跟大家分享~可能有謬誤之處就歡迎大家討論和煩請指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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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63.204.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610895702.A.044.html
看法律應該還是照舊制?
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2條
醫師於接受專科醫師訓練前,應先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
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所定醫師第二階段考試(以下稱第二階段考試),並完成畢業後綜
合臨床醫學訓練(以下稱一般醫學訓練);其訓練期間如下:
一、自國內大學醫學系六年制、學士後醫學系四年制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七年制畢
業:二年。
二、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一日以後自國內大學醫學系七年制、學士後醫學系五年制或中醫
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八年制畢業:一年。
三、一百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自國內大學醫學系七年制、學士後醫學系五年制或中醫學系
選醫學系雙主修八年制畢業:
(一)一百零一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接受一般醫學訓練: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該
年度一般醫學訓練計畫所定期間。
(二)於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以後接受一般醫學訓練:一年。
我也不確定,所以也好奇詢問相關專家了,等有回覆再分享給大家...
就是指PGY100,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是在民國99年06月09日開始限制要先PGY
我也不確定...所以也好奇詢問相關專家了,等有回覆再分享給大家...
※ 編輯: michaellaipo (203.163.204.97 臺灣), 01/18/2021 20:53:19
※ 編輯: michaellaipo (203.163.204.97 臺灣), 01/18/2021 20:55:39
※ 編輯: michaellaipo (203.163.204.97 臺灣), 01/18/2021 20: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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