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郎每日讀報 #一週大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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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能反映一個人真實樣貌的是我們
做出的選擇,而非我們擁有的才能」
——Albus Dumbled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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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這個句子在現實生活上真的有實用的機會:正所謂「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時局越亂,越能檢驗你日常做的每一個選擇是否能拉人一把,或是落井下石地把人進一步推往地獄裡去。
J.K. Rowling的性別分類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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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別人不一樣絕對不是壞事,那意味著你有足夠的勇氣做你自己」Luna露娜這個角色是整個哈利波特宇宙中最讓人有感的人物。在一個不斷討論血統背景的故事中,特立獨行的露娜至少在某些年輕讀者的蒼白人生中真的幫得上忙,提供他們投射自我的心理慰藉。
J.K. Rowling本人則比較沒有什麼幫助。
今年以來一再利用自己的社群帳號來挑釁跨性別者社群的哈利波特小說作者J.K. Rowling,本週再度正常能量釋放,大喇喇地拿出她的性別分類帽套在別人身上。當有人在討論如何在疫情過後建立一個對「有月經的人」更平等的世界時,Rowling緊咬「有月經的人」一詞,質疑有月經的人如果不是女人,難道還有別人嗎?「如果『性別』不是真的存在的東西,整個地球上所有活生生的女性等於也一起被塗銷了」她並祭出「恐X症」標準話術,強調她「認識跨性別者,也愛這些跨性別者」,但性別就是性別,把性別消除掉根本就是睜眼說瞎話。
Rowling不是第一次發功。去年底一名學者因為在網路上鼓吹應該禁止任何跨性別者修改他們的生理性別而遭到研究機構開除,Rowling隨即在twitter力挺說:「你愛穿什麼都隨便你。你愛叫你自己是什麼都隨便你。你愛跟哪個成年人上床(只要他自願的話)都隨便你。儘管安心過你自己的生活。但憑什麼一個人出來主張性別是真的存在(不能改的)東西就要因此被開除?」
她的發言在過去一週激起了熱烈的討論:
1)「你的話正在傷害那些過去非常喜愛你文字的孩子們」網路上第一時間隨即出現這樣的聲音。
2)GLAAD同性戀反毀謗聯盟則呼籲大家把對於Rowling的負面情緒用在支持平權團體繼續努力之上。
3)LGBT音樂人King Princess批評Rowling沒有意識到作為一個白人、順性別女性已經得到遠多於跨性別者那麼多的特權和權力,而她竟然仍堅持摀著耳朵拒絕聽見那些每天都可能被謀殺、被毆打、被法律無視的族群的聲音。
4)LGBT自殺防治計畫Trevor Project則以哈利波特本人Daniel Radcliffe的名義發表聲明,強調「跨性別女性也是女性,而任何與該句話有違的說法不僅傷害到跨性別者的認同和自尊,也違背了比我和Jo(指Rowling)更有專業說話的醫療專家的認知」。他同時也向那些說從此再也無法享受哈利波特小說的粉絲致歉:「如果你在故事中找到任何有共鳴的段落,可以在你的人生任何時刻有所助益,那就是屬於你和那本書之間的神聖關係。我個人認為誰都沒辦法毀掉那個關係。因此那些故事對你有什麼意義它就是什麼意義,那些有的沒的發言污染不了那個意義。」
5)Emma Watson:「跨性別者說他們是什麼就是什麼,他們有資格過自己定義的生活,而不需要一直被別人質疑或指導他們應該稱呼自己是什麼。」
6)Rupert Grint:「跨性別女性就是女性,跨性別男性就是男性。每個人都有資格過著不受評斷地被愛的生活。」
7)Eddie Redmayne:「我無法苟同Jo(Rowling)的見解。跨性別女性就是女性,跨性別男性就是男性,非二元性是真確存在的事。我無法代表跨性別社群發言,但我確實認識到我那些跨性別友人和同僚都對於這種身份認同的質疑無比厭煩,而且這些質疑已經觸發暴力和騷擾。他們只想平靜地過自己的生活,是時候讓他們如願了。」
8)Evanna Lynch(飾演露娜):「光想像作為一個跨性別者並且學著接受這件事並好好愛你自己已經是一件充滿挑戰的事,我們作為一個社會完全不應該再替他們增添任何痛苦。」
9)Warner Bros.拗口的正式聲明:「過去幾週的事件加強了我們作為一個企業去正面面對社會議題的決心。Warner Bros.對於多元融合的立場是非常明確的,維持一個多元融合的文化對我們公司和我們的觀眾都是非常重要的議題。我們也看重這些在創作過程中充分與我們分享創意的創作者所產出的故事。我們同時也非常認同我們有責任呼籲所有人,尤其是那些跟我們一起工作的夥伴和接觸到我們內容的觀眾,促使大家能夠有更多同理心、能夠更理解每個社群和每個人。」
此外,曾推動過「End Period Shame月經並非恥辱」公益活動的英國品牌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拿出了他們當時特別設計、上面印有"it's bloody natural" 以及 "drop the P-word"字樣的帆布袋,裝入專門研究跨性別平權的美國學者Paisley Currah的書《Transgender Rights 跨性別權利》,快遞給you-know-who。
大軍包圍霍格華茲或被評為過度反應,但Rowling作為公眾人物一再地在性別定義上做文章確實是在替處境原本就很不利的性少數落井下石。
同一時間,《Orange Is the New Black 勁爆女子監獄》演員Asia Kate Dillon則為Rowling示範了如何在亂世之中努力幫上忙:
Dillon是美國主要電視網上第一個認定自己性別為Non-binary gender 非二元性別的演員,他不認為自己是女性,也不認為是男性,並且一直用they、them、their等詞彙自稱(JK Rowling表示崩潰)。他在電視劇《Billions 金錢戰爭》中飾演的角色Taylor Mason則是美國電視史上第一個非二元性別主要角色。該角色一直以來在SAG-AFRTA美國演員工會的SAG獎中一直報名的是「最佳男配角」獎項。
Dillon本週發表公開信給演員工會,呼籲他們廢除演員獎項的性別分類。他說我們從沒看到男導演獎、女導演獎、男編劇獎、女編劇獎,卻偏偏只有演員的表演必須以二元性別來區分他們的成就。這樣的分類過去是用來保障白人順性別女性的權益,但同時也讓其他性別多元者得到歧視。因此他今年在接獲演員工會邀請擔任評審時,決定以這封信向工會提出了改革呼籲。
一週份量的用行動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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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能反映一個人真實樣貌的是我們做出的選擇,而非我們擁有的才能」某校長說。
過去兩週的美國種族平權抗爭,也反過來促使新聞媒體和好萊塢用放大鏡檢視自己的成員和日常運作機制是否符合平權價值。
一直有美化蓄奴制惡名的奧斯卡最佳影片《Gone with the Wind 亂世佳人》,在受到《12 Years a Slave 自由之心》 編劇John Ridley直接點名批判之後,被HBO Max暫時下架,預計要再增加警語之後才會重新上架。另外長壽真人實境秀節目《Cops》也在32季之後被電視台腰斬,不再繼續訂購。該劇在1989年首播後一砲而紅,隨即吸引了全美各大警局爭相與該節目合作,藉以行銷警察形象。
紐約時報日前刊登共和黨參議員Tom Cotton一篇主張派兵鎮壓抗議民眾的投書,引發超過800名時報員工聯署抗議報社做法。紐約時報發行人A.G. Sulzberger一開始還力挺刊登該文的決定,但後來改口承認該文並不符合報社的標準。4天後紐約時報宣佈社論版主編James Bennet已經請辭,而且即刻生效。
該事件後,緊接著數位媒體Refinery29的總編輯Christene Barberich因被離職員工爆料對黑人女性的職場歧視作為而下台。Philadelphia Inquire的資深編輯則因為刊登一篇文章說不只黑人的命很重要,那些建築物也很重要,因而在爭議中下台。雜誌出版集團Condé Nast旗下的美食雜誌《Bon Appétit》總編輯Adam Rapoport同樣也因為被員工爆料對黑人女性歧視而請辭。
另一篇紐約時報專欄則把檢討的視線移向同屬Condé Nast的《Vogue》總編輯Anna Wintour身上。在這波種族抗爭剛開始的時候,Wintour曾發信給員工坦承該雜誌對於替黑人編輯、作者、攝影師和設計師創造更多機會做得遠遠不夠多。受訪的黑人離職員工多數都認為黑人在Condé Nast的出版事業中一直很難得到發展的資源和機會,經常被忽視甚至以「懶惰」的種族刻板印象被看待。這次曝光的美食雜誌總編輯惡行甚至包括要求史丹佛大學畢業的黑人員工去幫忙清理他的高爾夫球桿。作者同時認為Anna Wintour雖然過去也促成包含Rihanna等多位黑人女星登上封面,但仍然會下意識地展露了時尚業長期以來的種族刻板印象。比如LeBron James登上封面的時候就被安排白人女模和他一起模仿電影金剛的場面。過去曾有媒體統計過Anna Wintour用過的助理名單,發現她的用人策略完全就是一種白人權貴的陞官圖遊戲,十之八九都是白人權貴的子女。康乃爾大學畢業的《The Devil Wears Prada 穿著Prada的惡魔》作者Lauren Weisberger在這份名單中只能算是平民百姓。
上一次讓新聞和娛樂產業這麼緊張地砲口對內檢討的是先前me too運動期間。me too運動的經驗告訴我們這樣的檢討不一定能立即扭轉結構問題,但總是個採取行動的開端。
IBM則在種族爭議中示範了更直接果斷的行動:該公司執行長Arvind Krishna在一封給美國國會信件中,宣布該公司將立即停止所有臉部辨識軟體的開發並不再提供給任何客戶使用。「IBM堅決反對並絕不容忍使用臉部辨識技術(包括來自其它供應商的技術)用在大規模監控、種族分析、侵害基本人權和自由,以及其它任何違反我們的價值和信任透明原則的用途之上。」隨後,Amazon也宣佈將在未來一年內暫時禁止警方使用他們的臉部辨識技術Rekognition。
另外一個促成改變的行動來自超級英雄漫畫創作者:
Marvel超級英雄《The Punisher 制裁者》因為其暴力制裁犯罪者的形象而長期獲得軍警、暴力幫派和極右派人士的擁戴。英美軍人都會在身上使用制裁者的骷髏頭logo來裝飾自己,包含《American Sniper 美國狙擊手》電影中的軍人。最近幾週的美國種族爭議和民警對立中,更出現了底特律警察配戴骷髏頭徽章的畫面,甚至主張軍事鎮壓的Fox新聞台主持人直接戴了骷髏頭別針在節目上表態。制裁者的漫畫作者Gerry Conway向來反對軍警使用這個logo,甚至曾索性透過漫畫人物之口在劇情中傳達反對之意。他近日也向Forbes表示他創造這個漫畫人物從來不是為了代表「壓迫」的力量,「這個角色代表的是法治的失敗,是用來關懷那些深感自己被體制遺棄的人」。
近來有多名漫畫作者發出呼籲,要求Disney用侵權訴訟來制止警方使用制裁者logo。不過原作者Gerry Conway想到了更好的方法:
他發起一個與Disney或Marvel完全無關的Skulls For Justice活動,鼓勵抗爭者穿上由黑人藝術家設計、帶有骷髏頭標誌的T-shirt,重新將骷髏頭logo與社會正義連結在一起。這才是讓右翼極端主義、暴力幫派和軍警成員徹底棄用制裁者logo的終極解法。
電影院的春天什麼時候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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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影放映產業的重啟原本是全世界同業密切關注的事件,無論重啟成功或失敗他們的經驗都將是地球上每一家電影院借鏡的對象。
然而中國政府的不透明的決策讓重啟變成一個撲朔迷離的巨大問號。三月底的電影院短暫重啟隨即遭到中國國家電影局的緊急喊停,之後官方態度一直曖昧不明。最近一次中國政府對電影院復工的表態是6月5日,據悉當天電影局發出通知要求全國電影院的開業必須統一時間安排,暗指不准像上次那樣個別偷跑。
本週一封聲稱由駭客組織Anonymous匿名者發出的信件中,也罕見地直接指名中國政府無視電影院員工的死活。很快地就有不幸事件佐證了這個強烈的指控。
中國博納影業本週三(5月10日)突然在微博發出訊息說集團副總裁黃巍已於凌晨逝世,享年52歲。中國導演賈樟柯也隨即轉發該訊息,並評論道「行業之悲」。黃巍的猝逝引發北京電影圈議論紛紛,並隨即傳出他是在辦公大樓墜樓,極可能是自殺。導演賈樟柯幾分鐘後的另一則貼文提供了一些線索:「應該考慮影院復工復產了......有的電影企業日虧損100萬,100萬影院業者需要生存啊」。
原本一直期待中國官方很快會宣佈讓電影院重新開門的放映業這兩天再度迎來噩耗:北京新一波確診案例湧現之後,北京市政府官員明確重申電影院目前不得開門營業。
太平洋的另一岸,美國的電影院重啟同樣牛步化。顯然因為電影院重啟速度不如預期,WarnerMedia昨天終於宣佈《Tenet 天能》將延後上映,原訂7月月17日檔期將改成重映Christopher Nolan的舊作《Inception 全面啟動》,並加映《天能》的片段做為暖場。但《天能》也沒有打算讓大家等太久,新的上映日期是7月31日,WarnerMedia也不敢拖延太久讓超級金雞母Nolan不開心。
《天能》稍稍倒退兩步後,Disney的《Mulan 花木蘭》將在7月24日成為電影院重啟後的第一部好萊塢大片。在此之前7月10日還有一部Russell Crowe主演的低成本驚悚片《超危險駕駛》搶先上映。對片廠來說第一名不是什麼值得搶的王冠,把錢賺回來才是。
因為停業蒙受巨大虧損的AMC電影院最近稱他們和Universal的關係有些緩和,但目前為止仍沒有安排放映該公司電影的計畫。雙方在電影院停業期間因為VOD空窗期的爭執打了一場口水仗。然而Universal這幾天又做出了令人挑眉的可疑動作:
《Knocked Up 好孕臨門》導演Judd Apatow的新片《The King of Staten Island》本週上映。發行商Universal原本預計採用《Trolls World Tour 魔髮精靈唱遊世界》的相同發行策略:在(僅剩還在營業的)電影院和VOD市場同步上檔,並且已經讓上百家美國汽車電影院預定檔期,甚至開始預售門票。結果上映前兩天Universal突然說讓電影院預定檔期純粹是「作業疏失」,該片並沒有要在電影院上映的計畫。該片因此會成為VOD獨家。在AMC電影院仍然繼續抵制Universal的情況下,Universal這種做法可謂大膽,因為他們等於明白宣示了輪到網路先演、電影院乖乖等空窗期的時代了。
電影院的春天回來之前,包含放映和製片業都只能想辦法自救。
導演Alejandro G. Iñárritu、Guillermo del Toro、Alfonso Cuarón、演員Salma Hayek 、Gale García Bernal和Diego Luna等多位出身墨西哥的影人以及將近50家製片公司本週就宣佈共同募款成立名為Sifonóforo的基金,用以幫助受到疫情影響的基層影視工作者度過難關。每個申請者可以得到2萬披索(約900美元)的紓困金。
Iñárritu在啟動記者會上說:「整套機制由我們所有發起人共同發想、討論出來,用以決定這個基金要幫助哪些人以及如何幫助他們。這也算是某種民主機制的委員會運作。雖然慈善募款都不是我們的專業,然而作為一個產業、作為工作夥伴、作為一個人,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在這種艱難時刻出來互相拉一把。」
|新聞出處|
6/8~6/14一週大事
New York Times Opinion Editor Resigns Following Backlash Over Tom Cotton Op-Ed(https://bit.ly/3cKrNxE)
J.K. Rowling Somehow Decides Now’s a Good Time to Double Down on Her Transphobia(https://bit.ly/2YcfJjD)
IBM will no longer offer, develop, or research facial recognition technology(https://bit.ly/2AUooiy)
Top editors step down as newsrooms grapple with race issues(https://bit.ly/3dZvGAB)
'Trans women are women': Daniel Radcliffe speaks out after JK Rowling tweets (https://bit.ly/3f7MntI)
HBO Max Pulls ‘Gone With the Wind,’ While ‘Cops’ Gets Canceled(https://on.wsj.com/2MISdp6)
博納影業副總裁黃巍今日凌晨逝世 享年52歲 疫情之下影視業太難了(https://bit.ly/2BTxGMu)
‘Billions’ Star Asia Kate Dillon Calls for SAG Awards to Abolish Gender-Specific Categories (https://bit.ly/2YnQj2x)
Alejandro G. Iñárritu, Salma Hayek, Guillermo del Toro Launch Fund for Mexican Below-the-Line Workers(https://bit.ly/2MTH2ds)
Can Anna Wintour Survive the Social Justice Movement?(https://nyti.ms/3hkwJgr)
The Creator Of ‘The Punisher’ Wants To Reclaim The Iconic Skull From Police And Fringe Admirers(https://bit.ly/3dZCAps)
‘Tenet,’ Expected to Signal Hollywood’s Return, Is Pushed Ba(https://nyti.ms/3hlzz4K)
Universal Pulls Pete Davidson and Judd Apatow Flick ‘King of Staten Island’ From Drive-Ins(https://yhoo.it/2Yz2Dgu)
醫療疏失定義 在 Dr. A-bau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關於殺警案,還是決定說點什麼。我並沒有要給一個什麼明確的答案,只是提出個人看法,與大家公開討論。先聲明,我一定有我的立場和先入為主的想法,可是我盡可能地用溫和的語氣在闡述,所以,如果你是那種一言不合就一定要謾罵,嘲諷,開酸的人,為了你我都好,麻煩你別看吧,感恩。
老實說,無論是認為精障者犯罪應該獲判無罪,或是認為應該一視同仁地關監禁甚至死刑,兩派都多少有些過激的言論讓人不舒服:認為應該無罪的,會一直喊著人權人權,好似相反立場的人就是沒人性,認為死刑只是為了『報復』。另一派的人,則常夾雜類似詛咒的話,「等哪天你家人被人殺死了,你再來說你不支持他判死刑。」甚至更激進的人會認為,不論大罪小罪,反正只要犯罪,就希望司法判處極刑。
廢死和精障者犯罪無罪,雖然是兩個不同議題,可是支持者時常有著極大的交集,反對者亦是(支持A也通常支持B,反對A也常跟著反對B),所以先都歸在一起去討論。而這是不是一個單純的人權議題呢?以人權議題來說,婚姻平權絕對是,畢竟婚姻說到底是關乎兩個人的事而已。但廢死或精障者犯罪呢?這不僅僅是關於(兇手的)人權,還是一樁犯罪,更有受害者的人權(如果還活著)以及其家屬要追求的正義。
以王婉諭來說,第一時間,她的立場是反對死刑的,也因此招來許多嗜血的人批評她不夠愛小燈泡,可是隨著時間過去,她轉為希望兇手被判處死刑。我相信以前的她一定也曾是個廢死派的理想主義者,她大概也沒想到有一天自己會這麼希望兇手被槍決。難道她從廢死轉為支持死刑,她就成了不懂人權的人嗎?
我們往往會對自己支持和信仰的事情,找到很好的理由和理論,說服自己也說服他人,可是對相反立場者,卻會用一種過於簡單,而去脈絡化的方式來解讀,甚至以偏概全,認為反對者『都是』怎樣的人。然而,一個人會產生怎樣的立場,一定跟他的生命經歷等等是息息相關的,就像上述的王婉諭的例子。但這去脈絡化的解讀方式,也造成兩邊立場的人無法產生對話。
講究人權是一個世界的大趨勢,但並非所有打著人權旗幟的人,都真的了解其內涵。例如在婚姻平權上,有些人喊著支持,卻又會說那些扮裝皇后,或是女性化(娘娘腔)的男生『噁心』,又或是說,他們支持女同,但反對男同,因為肛交很髒云云。雖然同婚的推動他們還是幫忙推了一把,但說到底,那或許只是在吃人權自助餐,因為喊人權似乎是件很『潮』的事(我指的是部分的人)。而我也有些疑惑,雖然「精障者犯罪應判無罪」的想法是良善的,但其中是否夾雜著一絲歧視的味道?例如原住民考試的加分,我也始終不懂這是否是漢人某種優越感,認為「你不如我」所特立的,即使,那政策是出於良善。
另外,關於精神鑑定,前陣子大家才在說,普篩會有偽陽性偽陰性。再先進的科學分析,都會有謬誤,再精密的程式,也免不了出現bug,可是這時精神鑑定又變成不能被質疑了?倒也不是我不認同那位專業醫師的鑑定,我想,任何精神科醫師去,大概都會判定殺警案的犯人,當時確實處在發病狀態(所以,這案子打一開始就不可能求處死刑就是了)。
而我比較想詬病的是司法程序。我跟一位擔任過法官和律師的朋友聊到此案,他認為應該第一時間送交三組不同的醫事人員做鑑定,並且在不讓他們知道同時間還有別人做鑑定的情況,以自己的專業來做判斷。縱使出來的結果可能一樣,但至少比較能讓人信服,畢竟這是這麼重大的刑案,多花些錢和人力,本是應該,而且也才不會讓單一一位醫師承受所有壓力。
然而現在已經不可能了,時間已久,現在的鑑定都已無法還原犯人當時的身心狀況,而且,鑑定的醫師都已被大眾知道,鑑定結果也半公開,那接下來的鑑定,也就不可能是自由心證,不可能不被影響了。「要推翻前一位醫師的診斷,重新下一個診斷,是遠比你立一個新的診斷,來得困難許多。」
而診斷這件事情,總是一翻兩瞪眼的。即使你的病歷和報告有密密麻麻一大疊,但最後出現「你有/無 高血壓」,就是會影響你能不能申請到保險。然而所有的病症都是一條軸線發展的,今天高血壓的定義是140/90,難道139/89的人就不用擔心,而多了1mmHg就會馬上腦溢血嗎?可是報告上頭寫著「病患犯案時處於心神喪失狀態」或「未達到心神喪失狀態」,就多少會影響我們心中的天平。不過,雖然我認同犯人在當時處於發病狀態,有嚴重被害妄想,但他被捕後說「我知道再這樣下去他會死」這類的話(大致語意是這樣,詳細內容我忘了),所以他是否完全地心神喪失?這有待商榷,不過我當然不是專業。
然而,真正有裁決權的還是法官。過去也是有很多案例,法官不採納鑑定的報告,例如某個醫療糾紛,三位醫事人員鑑定結果,不是沒有疏失,就是疏失本身不足以影響病人結果(死亡),但法官還是對醫師判了刑。而不論是醫師或法官,只要是人就有自己的立場,一位廢死派的法官,大概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求處犯人死刑。這也是為什麼關於同婚釋憲,憲法擺在那幾十年了,明明大家看到的文字內容都一樣,不同的大法官卻對婚姻平權的解讀南轅北轍,說到底,還是每個人的立場根本性的不同啊。
不論這個案子將來如何發展,最該注意的是,將來出現『模仿者』。這模仿者指的是,沒有精神疾病的人,謊稱自己有,或是曾經有精神病史的人,在犯案當下並非發病狀態,卻還是犯案,並宣稱自己發病了,例如王景玉就是這樣。即便他殺害小燈泡時,『可能』有些症狀,但那些症狀不足以影響到他的認知,就不該構成減刑要件。而一旦越來越多人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其中有真有假,然後去犯案,就是更加造成精障者的污名化,讓真正弱勢而應該受到照顧的人,被剝奪資源,甚至讓他們不願出來,也會形成大眾對醫師的鑑定和司法體系更加不信任。
精神疾病有那麼容易判斷嗎?如果今天『與惡』的應思聰出現在你面前,你該如何判定他是有思覺失調症的應思聰,還是演技很好的演員林哲熹?甚至是曾經有應思聰病史,但此刻正在演戲的林哲熹?或許專業的醫師比我們懂得判斷,但有沒有可能出現演技更厲害的模仿者呢?
記得我高中時讀了『24個比利』這本訪談小說,即便採訪者(本書作者)在一開始就告訴讀者,他相信比利確實是有人格分裂(解離型人格),然而這本小說我從頭讀到尾,我都無法說服自己比利是真的有病,我始終認為他是個模仿高手。除了他的每個人格都太完整太立體,更重要的是,那24個人格多是男性,且多掌握權勢,而佔少數的女性人格,則較為懦弱且邊緣。可是他聲稱犯下多起性侵案的,竟是其中一個邊緣的女同志人格。把責任推給了一個女同志的他,是個完全的生理男性,此舉就像是要淡化自己的罪行。
或許有人會說,一般人不會想被當精神病患,所以不可能假裝精障者去犯案。但同樣地,一般人也不會想去殺人或性侵,一般人也不會想去坐牢呀,因此我們只是用著自身想法,去套用在犯罪者身上,而實際上我以前也遇過一個中國籍人士,希望能以被害妄想症(他認為自己遭中共監控)的名義,讓我們收治住院,可是被老師拒絕了。也遇過幾個在急診喊著希望精神科收他住院的病人,所以這世上真的是各種想法的人都存在啊。大眾期待醫師去拆穿謊言,但說穿了,沒有任何科學方法是能夠完全讓一個人了解另一個人的想法,這實在太為難了。
誤導醫師,影響診斷,實務上有沒有可能呢?我自己曾經幹過一件事。三年前我有一個故事入圍文化的優良劇本獎,後來拿到台北市影委會的劇本獎,還得到兩個文學獎,講的就是一個思覺失調症患者如何『偽裝』成正常人,最後逃出醫院。先說,那個時候的我狀況很糟,媽媽過世,失戀,決定不從醫,並從研究所休學等種種事情接踵而來。為了完成這個劇本,我希望能真實的體會被當成病人的感受,於是我去了身心科。
我先為自己塑造了一個形象,在我闡述自己的狀況後,醫師也做了些回饋和建議,然後我發現,那些回饋跟建議跟我過去在精神科實習所學到的一模一樣,也就是,當我說我有A的症狀,我知道醫生會給我a這建議,當我說我有B的問題,醫生一定會用b這答案來回答我。因為所有建議和答案幾乎都在我預期之內,所以醫生給予的口語方面的治療,是無效的,然而我並沒有表現出來,而是乖乖領了藥,那些我預期他會開的藥。
接著我想了解,吃藥會引起哪些副作用?為什麼精障者很多不願配合治療?於是我吃了幾天醫生開的藥,直到某天,我頭痛欲裂的起床,卻還要搭高鐵到台中去接案拍照,不僅遲到了,還把行李箱忘在高鐵站櫃檯,我就不敢再服用了。後來我要求醫師為我做檢測,他找了心理師來。看著那一份密密麻麻,有幾百題的測驗,即便題目看似亂數排列,可是我卻能清楚分辨出,「這一題在問我是否有思覺失調症症狀」,「這一題在測試我是否有躁鬱症」等等,也就是,藉由答題,和我在醫師面前形塑的形象,我可以有一定的程度去影響醫師對我的診斷。在那一刻我其實覺得有點可怕,精障的『模仿者』如果可以做到這樣(但實際如何操作,我想還是別說得太細)。
後來我還是跟醫生坦承,我有醫學的背景,目前正在創作劇本(我沒有說我是為了寫劇本才來看診的啦,那太不給醫生面子了,不過我有說他給的建議我自己都聽過,所以沒什麼效果)。在那一刻我才感覺鬆了一口氣,也才終於建立起我跟醫師之間的信任感,不過那次之後我就沒再回診了,沒有後續,當然也沒利用這些去犯罪啥的,申請保險什麼的(題外話,後來接觸很多線上編劇,才知道滿多人都滿瘋狂的啊,為了瞭解酒店文化,去當一日小姐,或是跟著法醫去命案現場之類的)。
雖然我們期待醫生做出正確診斷,也沒有醫生想犯錯,但每個醫生執業生涯中,大概不可能沒出現過判斷錯誤的時候吧。我有一個親戚二十幾年前被診斷為憂鬱症,他的學歷家庭等等都很好,可是他就是發病了,最嚴重的時候,被強制住院治療一個多月。或許大家身邊多少有接觸到憂鬱症確診的親友,可是有因此住過院的應該很少,所以可想而知他當時情況有多嚴重。
往後的十幾二十年,他時不時的會發病,並且一發病就要花很長的時間來恢復。直到幾年前,他才正式被確診為是躁鬱症,不是單純憂鬱症。由於他天生性格就很溫和,情緒的起伏不明顯,以致於他在躁鬱症的『躁期』,看起來也不顯著。而人在躁期時,往往自我感覺良好,很不容易有病識感,因此他永遠在『鬱期』才會去求醫,導致每次醫生看到他,都是在鬱期,也就被診斷為憂鬱症。而如同我前述,「要推翻前一位醫師的診斷,重新下一個診斷,是遠比你立一個新的診斷,來得困難許多。」即便他不斷換醫生,但每位醫生翻開他的病史,密密麻麻都是其他精神科醫生下給他『憂鬱症』的診斷,使得他這麼長時間都被當作是單純憂鬱症在治療。
而實際上不管是哪種疾病,一旦進入長期的慢性病,病人與自己的病『共處』了許久,也就產生『共生』關係,有的時候他們比醫生更能掌握自己的狀況。我有一個朋友,有先天性的心臟異常,導致他心跳始終維持在兩百以上。一般人心跳數如此,早就昏過去了,可是因為他一出生就是200bpm,就像一般人爬山可能會有高山症,但長期居住在高山上的人,身體已發展出一套自我調節機制,所以他可以打球熬夜樣樣來,他甚至是我遇過運動神經最協調的人之一。當然他幾年一次,還是會發生類似休克的瀕死狀況。而在兵役體檢前,他刻意熬夜多天讓自己疲憊,當醫生看到他的數據,想當然爾是判免役了(普通人不要學,他是真的有心臟異常,而且這很危險)。
我也認識一位編劇,曾拿過兩大劇本獎首獎,是個創意無限的創作者,但他本身有躁鬱症。躁鬱症的躁期其實是個自信滿滿,且創意噴發的狀態(並不是大吼大叫就叫躁鬱症。如果有不熟悉躁鬱症表現的人,可以看看電影『LUCY』,裡頭Lucy說自己「腦袋速度跑得很快」就是典型躁鬱症表癥),生病十幾年下來,他其實知道如何調配藥物,讓自己處在輕躁狀態,不會過於失控,卻又能展現創意。
我舉這些例子,不是要大家不信任醫師診斷,而是醫生的判斷確實有許多變因在其中,而這變因中,又有很大一部分仰賴病人本身給的資訊。坦白說,要醫生從短短三五分鐘(台灣一般門診時間,精神科會再長一些),去下正確診斷,這未免也太強人所難。所以,或許假扮成應思聰的林哲熹不會有,但卻可能存在著不少,有應思聰病史,可是此刻正在演戲的林哲熹,例如王景玉,或是前陣子新店路上隨機砍死人的現行犯,他們確實有精神病病史,可是他們犯案當下真的沒有判斷能力了嗎?
我們一定都有過生氣的經驗,也有過『模仿』自己生氣的經驗,假裝對某人發脾氣,所以就像我前面舉的例子,生病久了的人,對自己疾病越熟悉,有些人甚至可能具有一定掌握能力,導致醫生的精神鑑定也更加困難,他們在犯案後又一再地在媒體面前強調自己的精神病史,讓大眾對精障者敵意更深,讓弱勢的病患更躲到角落,這些『模仿者』,才是真正與惡的距離很近。
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無助和對身邊的人造成的影響,我其實滿熟悉的。除了上述那個躁鬱症被診斷為憂鬱症的長輩是我三等親,我外婆在糖尿病導致失明後的幾年後,也開始精神錯亂,被診斷為思覺失調(不過她情況特殊,可能是高血壓和糖尿病引起的腦部病變,而有了幻覺),我母親在神經退化性疾病MSA的過程中,也時不時有「我已經死了,心臟沒在跳了」這類妄想的言語,後來也有了憂鬱症,主要照顧者我爸也一樣得了憂鬱症,而我哥則有輕微亞斯伯格(亞斯伯格在2013年以前都屬精神疾病)。也因為這樣,我滿痛恨明明不是在發病狀態下犯案,卻以精神病史來為自己脫罪的人,因為他們造成社會更多的誤解與對立。
『與惡』讓我們開始重新省思,但我認為,或許是題材的關係,『與惡』揭示了一種面向,可是卻不是全部面向。在『與惡』裡,受害家屬的喬安是個社經地位高的女強人,非常跋扈,看似她的憤怒大過於喪子的悲傷,甚至利用職權,一路追殺到兇手家屬。而兇手的父母,憨厚,低薪,縱使隱姓埋名,還是想默默還債。影集對於曉明屠殺的過程,用很快速的方式的帶過,不讓人感受過多可怕或悲傷的氛圍,但卻重複著曉明父母在眾人面前下跪的畫面。觀眾當然在不知不覺中,『沒有那麼同情』喬安,而同情應思聰和李曉明及其家屬。這不見得代表編劇本人的觀點,就像我上述那個寫思覺失調症的得獎劇本,很多人也認為我在為精障者犯罪脫罪,可是那真的就是取材問題,我也許下個案子就是另一種觀點。而相對的,韓國電影『素媛』則是以另一種完全不同的角度切入,「某些人,就是全然的邪惡,帶給你永久的傷痛」。
回到『與惡』,確實有時候新聞畫面會出現兇手或其家屬在媒體面前下跪的悲慘鏡頭,例如殺警案的兇手妻子就是,但這個社會上也有很多時候,受害者家屬拿不到賠償(雖然那幾百萬根本無法與人命相比,可是對一些低薪家庭,那卻是救命錢,尤其如果死的是經濟支柱),而那在『與惡』中是沒有被呈現的(例如前陣子有一個受害者媽媽跟兇手下跪,請求他賠償,還被兇手踢的)。坦白說,『與惡』為了戲劇效果,確實用了比較極端的方式呈現,但現實生活中,除了事件剛發生時,記者會去採訪兇手家人,可是當時間過去了,有人知道鄭捷或王景玉的家人的現況嗎?
我們先撇除精障者犯罪,或是自我防衛時不慎將加害人誤殺,或是威權時代政府亂抓人亂殺人等情況,先聚焦在一般的殺人案件,以下是我自己私人的一些想法:在一場悲劇之後,最該被照顧的,是受害者(如果還活著)以及受害者家屬的心情,其次才考量兇手以及其家屬。如果家屬選擇原諒,其他人也不用在那邊鼓吹一定要上訴,如果家屬無法原諒兇手,那麼國家是不是有什麼能幫助家屬的?包括精神上的,和物質上的,畢竟,這種兇殺案,死者家屬可能連保險都領不到多少。
我外公在我國中時過世的。當天晚上九點多,他獨自在附近公園運動,在台中英才路過斑馬線時,被一輛由剛滿18歲就有車的爸寶,以時速九十幾公里撞過來,拖行了五十幾公尺,我外公頭蓋骨碎裂,當場死亡。在那之前,我外公什麼糖尿病,高血壓,痛風都沒有。家族裡的大人其實都準備好了,在第一時間就調閱監視器,找專人來量煞車痕,而媽媽家族裡有法院書記官也有記者,肇事者滿18歲就有車,家境肯定不差,所以決定提告。
但我外婆卻說「算了」。倒不是她多體諒肇事者或是她為人和善,事實上外婆是我見過最具威嚴的長輩,所有的兒子媳婦孫子都怕她,所以她只是不想頻繁地跑法院,因此肇事者連一毛都沒賠,那個肇事者我也只看過一次,就這樣結束了。因為兒孫們都尊重(怕)外婆,因此再沒有人提出要繼續提告(雖然外婆曾有一說,是外公死後,她獨居,她怕一提告,對方會來私下報復。所以明明是受害者家屬還要擔心被報復,唉)。
然而那畢竟是外婆自己的意願,沒有人強迫,或給她出主意。倘若這時候有人跳出來,「妳一定要告死他」或是說「算了啦,人都過世了,你再告他也於事無補」,我大概都會覺得「干你屁事?」。所以,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屬,有人說「你支持廢死,你不愛你的家人」或是一直喊著要廢除死刑,然後搖著人權的旗幟時,我大概心裡也會想「所以你在說我沒在care兇手人權?你認為希望兇手被判死的我,是個壞人嗎?」。對於受害家屬來說,他的家人就是無緣無故被人殺了(先不提那種行竊失風被屋主殺了,或是要強暴人反被殺這類的例子),在那悲痛的情緒中,大概沒辦法去想那個兇手是不是精障者,是不是低收入戶。也因此當其他無關緊要的人一直喊著人權人權,或告死他關死他之類的言論,是否有站在受傷最深的,被害家屬去想?我們都只是局外人而已。
對我來說,廢死並不是我們宣布1月1號開始不執行死刑,社會就太平了,而是在各種機制下,不論是犯罪的預防,假釋犯的管理,精障者的社會支持系統,讓我們真的不再需要動用到死刑,那才有廢死的意義。否則,那就像是把期末考門檻降低,讓大家all pass,只是表面上的數字好看。是的,死刑有其『不可恢復性』,一旦死了,生命再也不可恢復,既然如此,那兇手在殘殺被害者時,又怎能輕易地奪去他人生命呢(一樣地,先撇除精障者等等特殊情況)?
我自己也是常常在天秤的兩邊搖擺,然而,當我看到了印度公車上,一個醫學院女生被人輪暴,然後腸子被從肛門中拉出慘死的新聞,看到台灣一群男生因為聽信謠言,而輪暴一個弱智女學生,棄屍在焚屍的新聞,我很難相信會在犯案後說出「她應該乖乖讓我們強暴,這樣她就不會死了」或是將人棄屍在草叢後,跑去夜唱,再回來焚屍的人,是有教化的可能。或許,這個世界真的有所謂純粹的邪惡吧,才能這樣無視他人的生命。
最後,聊到死刑在我心中的意義。死刑的存在,不是為了要我們用它,而是希望有一天我們不再需要它,就像保險一樣,我們買保險不是為了發生意外,而是希望永遠不會使用到它。是,這或許是近乎不切實際的理想,但其實廢死派有一部分人不也是理想主義者?某一部分人認為人都有教化的可能,任何生命都有被拯救的價值。
以上,我只分享自己的想法,沒有要影響誰,每個人心中都有著自己的信念,而沒必要因為想法的不同,就去將對方妖魔化,畢竟,每個人的成長和背景都是不一樣的,那我也確實每過一段時間,就會有不同的想法。(能看完的人,也是很厲害。)
醫療疏失定義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新聞:2017年11月間,高雄民營救護車駕駛艾國平載送一名林姓病患,沿路開啟車頂閃光燈、鳴警號闖紅燈通過三民區建工路363巷口時,與適逢綠燈起步的陳姓男大生所騎機車擦撞,陳男騰空飛起後墜地,全身多處擦挫傷,艾男則是前胸挫傷、頸部扭傷,事後雙方調解不成互告。
一審高雄地院簡易庭依事故鑑定報告,指陳姓男大生未禮讓救護車通行,是肇事主因,而救護車鳴警號、開閃光燈執行任務時,雖原則上可不受限交通規則,但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因此認定艾男未注意車前狀況也有疏失,是肇事次因,判陳興男大生拘役55天,艾男拘役40天,都可易科罰金。沒想到艾男上訴後,二審高雄地院合議庭在卷宗裡發現一張肇事救護車的「出勤記錄單」,記載當天中午他所駕救護車從高醫出發,載送「已終結所有醫療行為」的林姓臨終病患返家,載送過程中僅提供保暖、心理支持、生命徵象監測及呼吸器,病患身上雖留有鼻胃管、導尿管,此外並無任何急救處置,明顯是要送彌留病患「留一口氣回家」,不屬法律明訂的緊急救護狀況。
想法:
這個案子有幾個地方需要注意:
1.臨終前送回家是民間習俗,算不算緊急醫療?
固然衛福部考量上情而出了一個函釋給予肯定答案,
認為是緊急醫療,
不過行政部門的函釋(行政權)並不會拘束法院(司法權),
所以法官還是可以自行認定是否為緊急醫療情況的...
2.這個案子裡法院審理後認定
臨終前送回家的情況不是緊急醫療,
所以救護車不應該鳴警號,
特別是在台灣救護車鳴警號
僅有優先路權,並沒有絕對路權,
救護車駕駛還是要注意前方車況,
不然還是可能被認定有過失的!
3.回到緊急醫療的定義,
法院認為救護車是要救活,不是送死(終),
緊急情況是針對要搶救人命的情況,
如果是送回家走最後一程,並不符合緊急醫療的定義,
所以認定該輛救護車鳴警號是不正確的,
也不會因為鳴警號而免責!
4.救護車有兩種,到院前都是消防隊負責的,
至於到院後轉診或送回家,都是找民間救護車,
民間救護車在執行職務過程中,
如果符合緊急醫療的情況,法令會給予一定路權,
但也不是每個情況只要鳴警號就是吃了無敵星星,
像這個案子,法院就是認定不符合鳴警號的要件,
認為駕駛還是要負一定肇事責任的...
這樣看懂判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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