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媒體焦點都在一些政治議題上,但立法院還有很多議題持續推進,就是要讓台灣的經濟環境跟產業能轉型升級、跟進世界最先進的潮流。沙盒的概念就是給台灣金融科技一些創新的空間,昨天三讀通過的法律,是很多同事努力的成果。以下分享柯總召的貼文。
柯總召FB
【審慎推動金融監理沙盒 兼顧產業創新與洗錢防制】
金融監理沙盒的主要目標在於鼓勵業者進行創新,以提升金融服務的效率與品質。金融監理沙盒就像孩童的沙池,小朋友在沙池中可以天馬行空地發揮創意,蓋出各種新奇的城堡或建築,而成人就在沙池外面守護孩童們的安全,金融監理沙盒就如同沙池一般,政府放寬法規限制與金融監管,允許業者在風險可控管的環境下,進行測試創新產品與服務,監理沙盒能夠打破金融業過度受限的桎梏,加速產業創新的時程,更能夠鼓勵資本額較低的青年業者,投入金融產業創新,將源源不絕的創意帶入市場,提升我國金融產業的品質。
金融監理沙盒必須兼顧產業創新與洗錢防制,才能夠發揮效益。目前監理沙盒發展較為順利的英國與新加坡,都是洗錢防制的前段班,但我國目前是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的洗錢加強追蹤國家,若明年(2018年)第三輪評鑑未能通過,將不利我國資金匯出入、金融機構在海外的受限以及國人赴海外投資遭受嚴格審查,影響臺灣在國際聲譽與地位,金融監理沙盒若法規設計不當,可能成為洗錢的溫床,因此,沙盒必須在無洗錢及資恐的風險下進行,才能夠發揮效能。
本次通過的《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兼顧法規鬆綁與洗錢防制。金融監理沙盒允許個人、獨資或合夥事業以及法人成為實驗申請人,可從事銀行、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信託、票券、證券、證券投資、保險、期貨、境外匯兌以及境外基金等11項業務,並排除各金融相關關於進入門檻之限制,但凡涉及消費者權益、個人資料保護以及洗錢與資恐防制的法令仍不能排除。此外,主管機關若認為業者在沙盒中的實驗成功,可調整現有法規,讓業者可以正式在金融市場上運作,不過創新實驗期間為一年,每次可申請延長六個月,至多為一年半,但涉及法律調整者為三年,每次申請延長須受到由政府單位、學者以及專家組成的審查會議同意,金管會若在實驗期間發現有洗錢等風險,得停止業者的實驗進程,降低犯罪風險。
本人為了金融監理沙盒能夠運作順暢,與各界進行多次的討論與協商,不斷優化條例內容。金融監理沙盒法案審議的過程中,我多次與金管會及法務部官員討論條文內容,亦曾請教臺大、政大以及交通大學等校教授之專業意見,更拜會在野黨,說明沙盒可能存在的洗錢風險,國民黨立委多表贊同,本人更帶著各界意見與金管會顧主委協商,請主管機關考量如何在金融創新與洗錢防制間找到平衡點,以能夠順利通過明年的洗錢防制評鑑,因此法案的施行日期是由行政院決定,而立法院三讀的時間,議程排審日期可為本月26日或29日,僅僅三日之差,何來刻意拖延之說,對於部分媒體扭曲與誤導本人是為了傳統業者利益才延緩法案進程,我深感遺憾與不解。
金融監理沙盒究竟是提升金融業良藥,還是資助洗錢的毒藥,端看制度設計與實際執行,金融科技常成為有心人士洗錢的工具,例如各國政府緊盯P2P,以免成為洗錢的管道,甚至日本在開放比特幣交易以來,已發生超過170件疑似洗錢案,美國亦有多起以比特幣資助伊斯蘭國之案例,導致國際反洗錢與資恐工作小組(FATF)以及歐盟的嚴正關注,據此,若政府欲推動金融監理沙盒,金管會必須待各項配套設置完成後,並且考量明年的洗錢防制評鑑在即,審慎思考推動的時程,方能蒙沙盒之利,亦避免沙盒之弊。
「金融 消費 者 保護 法 施行 日期」的推薦目錄:
金融 消費 者 保護 法 施行 日期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審慎推動金融監理沙盒 兼顧產業創新與洗錢防制】
金融監理沙盒的主要目標在於鼓勵業者進行創新,以提升金融服務的效率與品質。金融監理沙盒就像孩童的沙池,小朋友在沙池中可以天馬行空地發揮創意,蓋出各種新奇的城堡或建築,而成人就在沙池外面守護孩童們的安全,金融監理沙盒就如同沙池一般,政府放寬法規限制與金融監管,允許業者在風險可控管的環境下,進行測試創新產品與服務,監理沙盒能夠打破金融業過度受限的桎梏,加速產業創新的時程,更能夠鼓勵資本額較低的青年業者,投入金融產業創新,將源源不絕的創意帶入市場,提升我國金融產業的品質。
金融監理沙盒必須兼顧產業創新與洗錢防制,才能夠發揮效益。目前監理沙盒發展較為順利的英國與新加坡,都是洗錢防制的前段班,但我國目前是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的洗錢加強追蹤國家,若明年(2018年)第三輪評鑑未能通過,將不利我國資金匯出入、金融機構在海外的受限以及國人赴海外投資遭受嚴格審查,影響臺灣在國際聲譽與地位,金融監理沙盒若法規設計不當,可能成為洗錢的溫床,因此,沙盒必須在無洗錢及資恐的風險下進行,才能夠發揮效能。
本次通過的《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兼顧法規鬆綁與洗錢防制。金融監理沙盒允許個人、獨資或合夥事業以及法人成為實驗申請人,可從事銀行、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信託、票券、證券、證券投資、保險、期貨、境外匯兌以及境外基金等11項業務,並排除各金融相關關於進入門檻之限制,但凡涉及消費者權益、個人資料保護以及洗錢與資恐防制的法令仍不能排除。此外,主管機關若認為業者在沙盒中的實驗成功,可調整現有法規,讓業者可以正式在金融市場上運作,不過創新實驗期間為一年,每次可申請延長六個月,至多為一年半,但涉及法律調整者為三年,每次申請延長須受到由政府單位、學者以及專家組成的審查會議同意,金管會若在實驗期間發現有洗錢等風險,得停止業者的實驗進程,降低犯罪風險。
本人為了金融監理沙盒能夠運作順暢,與各界進行多次的討論與協商,不斷優化條例內容。金融監理沙盒法案審議的過程中,我多次與金管會及法務部官員討論條文內容,亦曾請教臺大、政大以及交通大學等校教授之專業意見,更拜會在野黨,說明沙盒可能存在的洗錢風險,國民黨立委多表贊同,本人更帶著各界意見與金管會顧主委協商,請主管機關考量如何在金融創新與洗錢防制間找到平衡點,以能夠順利通過明年的洗錢防制評鑑,因此法案的施行日期是由行政院決定,而立法院三讀的時間,議程排審日期可為本月26日或29日,僅僅三日之差,何來刻意拖延之說,對於部分媒體扭曲與誤導本人是為了傳統業者利益才延緩法案進程,我深感遺憾與不解。
金融監理沙盒究竟是提升金融業良藥,還是資助洗錢的毒藥,端看制度設計與實際執行,金融科技常成為有心人士洗錢的工具,例如各國政府緊盯P2P,以免成為洗錢的管道,甚至日本在開放比特幣交易以來,已發生超過170件疑似洗錢案,美國亦有多起以比特幣資助伊斯蘭國之案例,導致國際反洗錢與資恐工作小組(FATF)以及歐盟的嚴正關注,據此,若政府欲推動金融監理沙盒,金管會必須待各項配套設置完成後,並且考量明年的洗錢防制評鑑在即,審慎思考推動的時程,方能蒙沙盒之利,亦避免沙盒之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