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遊民自治條例 議員批製造遊民居民對立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4月30日 下午5:16.
台北市政府修正「遊民輔導自治條例草案」,確立遊民處理的三大方向,如果遊民是單純露宿街頭,北市府將以不干預為原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林瑞圖等人,今天(三十號)在市議會批評,這樣的自治條例草案根本無法解決遊民問題,對於遊民隨地便溺、影響居民、店家生活,北市員警還是束手無策,議員要求,北市的遊民輔導自治條例,應該是要朝安置、照顧、進入收容中心方向處理,不應該是消極的不干預。(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政府先前因為公園處以灑水方式驅趕遊民,引發遊民處理爭議不斷,北市府邀集專家學者在今年三月底,完成了「遊民輔導自治條例草案」修正,確立遊民處理問題的三大方向,包括遊民如果妨害治安、社會秩序,會由警察局
、環保局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廢棄物清理法執法;但如果是單純露宿街頭,北市府則以不干預為原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林瑞圖等人,三十號在市議會質疑,這個遊民輔導自治條例,根本還是在規避處理遊民的責任。
甚至市議員應曉薇質疑,今天如果是遊民露宿在帝寶前、總統府前,北市員警要不要處理?北市警局長黃昇勇回應,如果影響到民眾,就會以勸導遊民離開的方向處置。而為了凸顯遊民的問題,北市議員林瑞圖也在議場扮演遊民,包括露宿街頭喝酒、隨地便溺、甚至調戲路過的女性民眾,議員李傅中武扮演警察束手無策。
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質疑,儘管遊民的人權很重要,不過北市府也要顧及居民、店家的人權,「遊民輔導自治條例草案」應該是要妥善照顧遊民,不是製造里民與遊民的對立。議員李傅中武要求,自治條例應該採屬地主義,方向就是朝安置、照顧、進入收容中心方向處理,不應該以消極的不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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