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人來諮詢案件
順便問我說「律師啊 我女朋友的老公要跟他離婚了啦 啊離婚多久可以再婚啊」
雖然聽到 #女朋友的老公 這幾個關鍵字我著實抖了一下
不過聽起來好像是對方的婚姻本來就已經是各過各的
我也不好說什麼
但是關於
「離婚多久可以再婚」這個問題我覺得蠻有趣的
因為台灣的法律的確曾經規定
「女子自婚姻關係消滅後,非逾六個月不得再行結婚。但於六個月內已分娩者,不在此限。」
為什麼只針對女性呢
因為這樣限制的原因主要是過去沒有DNA鑑定技術
怕如果女子懷有身孕的狀況下離婚再嫁,將會造成無法確認腹中胎兒無法確認誰是父親。
但現在科技昌明,已經刪掉這條規定囉
所以一離婚其實馬上就可以再婚
你要直接當天同時辦離婚結婚然後同一組證人其實也可以啦
迎新送舊一次解決!
#手機裡面翻到這張照片不知道為什麼覺得很適合當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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