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恐攻事件今(11日)屆滿20周年,震驚全球的雙塔倒塌畫面,仍歷歷在目。當時美國進攻阿富汗,趕走塔利班政權,但20年後,塔利班卻再度奪回阿富汗⋯⋯究竟這場美國史上最長的戰爭,如何改變全球政治局勢?阿富汗、美國、塔利班、蓋達組織間,有哪些錯綜複雜的角力競合?一起來了解。
【1988-1994年】 #蓋達組織與聖戰
1988年賓拉登成立蓋達組織,宗旨是消滅全世界入侵伊斯蘭世界的西方國家,並建立純正統一的伊斯蘭國家。蓋達組織被指控犯下多起攻擊案件。1994年,賓拉登宣布向美國發動聖戰。
【1996-2001年】 #塔利班阿富汗建國
阿富汗內戰時,塔利班勢力開始壯大,隨後建立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實施獨裁與政教合一政策,嚴格執行自定的伊斯蘭法,甚至不顧聯合國要求,為奧薩瑪賓拉登提供庇護。當時國際間,僅巴基斯坦、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沙烏地阿拉伯3國承認塔利班是合法政府。
【2001年9月11日】 #全美遭突襲式恐攻
當天19名蓋達組織分子劫持4架民航客機,對美國各處發動攻擊,造成2977人死亡,包括世貿雙子星大樓、五角大樓。而另一架被認為是要攻擊華盛頓特區的聯航93,因乘客奮勇對抗劫機者,飛機並未撞擊原訂目標,墜毀在一處無人田地,機上所有人統統罹難。
#美國宣戰 #賓拉登遭擊斃
2001年10月,為了逮補賓拉登、懲罰塔利班對蓋達組織的支援,美國對阿富汗宣戰,開啟長期的「反恐戰爭」,推翻塔利班政權,也掀起各界對伊斯蘭的仇恨與恐慌。2011年,賓拉登在巴基斯坦的一座豪宅中,被美國海豹部隊擊斃。同年在世貿原址,911紀念館落成。
【2021年】 #塔利班奪回阿富汗
911恐攻20周年前夕,美國決定撤軍,結束阿富汗戰爭。但隨後,塔利班火速奪回阿富汗政權,宣布成立「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阿富汗總統潛逃出國,喀布爾機場出現大批逃難人潮,阿富汗再度陷入動盪⋯⋯
20年來,人們試圖避免歷史重演,這起事件也改寫了飛航安全的定義,巨大傷亡在人們心中留下深刻傷痕,全球亦歷經了伊斯蘭恐懼、歧視,並透過文化影視和文學作品,逐步平反、消弭仇恨,盼著「讓悲劇不再重演」不會只淪為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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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etty Images、AP、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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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安全定義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共機繞台不算挑釁?一場摧毀國防的心戰陰謀 】
選前就被多次質疑親中媚共的中國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吳斯懷,再次在立法院書面質詢出現離譜言論,先是2月27日質詢表示「若研判(共機擾台)屬共軍例行性演練,是否需要每次透過媒體廣知,造成人民無端緊張必要?」,3月又追加「共軍繞台,法理上並不能算是對我國有顯著的挑釁意味。」
這番言論,顯然中國國民黨也不認同,文傳會主委王育敏表示:「吳斯懷的言論只能代表個人,不能代表國民黨中央。」
然而,奇怪的是,代表政黨的不分區立委正式質詢,竟然不能代表政黨,如果不分區立委背離黨路線,黨大則開除,小則至少該黨紀處份,然而這樣的立委國民黨還讓他繼續當,難道是「不能代表國民黨中央」,但可以代表「指導中國國民黨路線的共產黨中央」,因此也算是符合中國黨路線囉?
更奇妙的是,吳斯懷突然改口,今天表示共機「持續」繞台當然是挑釁,大喊冤枉表示只是教育民眾「對領空有更正確認知」。
一個當到中將退伍的不分區立委,竟然是這樣「教育」民眾,實在令人遺憾。也讓我們不得不將「共機擾台」的軍事、政治意義完整道來,希望假裝這些都不存在的吳將軍,能夠在自己的環衛委員會外,稍微回去複習一下國防專業,勿讓鄰近國家看笑話了。
一、#為何共機要擾台?
「共機繞台」絕非常態,也不是慣例,而是在2016年底開始的針對性軍事行動(常用航線見圖,為國防白皮書摘錄)。大凡一個國家的軍事演訓,一定有其目的,譬如說美國雖有太空戰力,但不會進行針對外星人的防空演習。共機繞台也當然一樣,不是為了「國防」,而是有其對外侵略的目的:
1.#戰略目的:中國為了成為區域霸權,突破第一島鏈一直是其野心,台灣和南海、東海其他更小島嶼,就是中國侵略目標。而為了避免此區域最大強權美國阻止中國的侵略行為,進入21世紀後,中國逐步建構「區域阻絕/反介入(Anti-access/Area-denial,A2/AD)」力量。機艦穿出第一島鏈,打擊美國特混艦隊,甚至對美軍第二/第三島鏈基地進行突襲,癱瘓美國在第一時間介入的力量,是中國要奪取第一島鏈領土所必須獲得的戰略投射能力。也因此共軍必須開始演練突穿東海與巴士海峽,阻絕駐日美軍、關島基地或從印度洋北上美軍的反擊,並增加對台灣或其他島嶼的打擊面,讓我軍難以防禦。
2.#戰術目的:共軍派遣擾台的機種,包含戰鬥機/戰轟機、大型轟炸機、運輸機、預警機等,演練的科目包含透過大型平台對台灣東岸進行巡弋飛彈或其他武器精準攻擊,癱瘓我國東部生存性高的的空軍戰機與防空飛彈力量,並藉由演訓,試探我軍攔截模式,蒐集電子參數,這都是中共主動發起的「#戰爭準備」一環。
因此,雖然共軍大體沿著我國空防警示區外繞行,但不時越界,甚至傳出用雷達鎖定我軍機,這自然都是赤裸裸的挑釁,乃共軍測試我國空防的招數之一。雖說我國也可藉機對共機電子參數情蒐,但敵軍侵門踏戶,敵方主動挑釁,我方被動防禦,相對而言若共軍變招,我方應變時間遠小於早有預謀的共軍,且對於我國空防來說是徒添壓力,顯然是破壞和平行為。
二、#沒侵入領空就沒有威脅?
根據國際法定義的領空,乃領海或領土在空域的延伸,根據《聯合國海洋公約》,領海僅有12海里。也就是說,如果共機接近到台灣北部領空外,不用侵入領空下,對總統府發射高超音速巡弋飛彈(HCM),只要45秒左右就會命中目標,我國防空系統根本難以反應。
再舉個極端的例子,假設敵人對我發射彈道飛彈,若是堅持在飛彈重返大氣層進入領空前都禁止反應,那麼大概在敵軍擊中我軍前10秒,才能發射防空飛彈,根本就等死好了。
用膝蓋想也知道,全世界的空防系統,沒有把在領空外的外國軍機當作無害好朋友,直到等敵人飛進領空才動作的,也因此,才有了「#防空識別區(Air Defence Identification Zone,ADIZ)」的概念。
防空識別區是一國基於空防需要,單方面劃設的區域,也就是該國「覺得應該防禦」的縱深空間,和飛航情報區有所不同。在外國軍機進入防空識別區後,就必須進行目標識別,告知動作,或是進行驅離,但在對方展現敵意或侵入領空前,根據國際法無權攻擊。但不能直接攻擊,不代表對方沒有敵意,每個國家,包含美國、俄國,都會根據標準接戰流程,進行攔截,以防對方做出更進一步行為。
三、#吳斯懷是真不懂國際法還是假不懂?
吳斯懷嘗試以「防空識別區」不等於「領空」,來嘗試削弱共軍侵入防空識別區的意義,甚至要消毒這不是威脅。
在他的質詢中表示「據國際法,在沒有侵入領空且遵守『#無害通過』(innocent passage)慣例的狀況下,不論美軍或共機經(繞)過台灣周邊空域,法理上並不能算是對台灣有顯著的挑釁意味。」
到底什麼叫做無害通過呢?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無害通過係指:「不損害沿海國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通過。」
但根據中國國防部在2018年4月26日(真剛好426)發言,該國國防部發言人吳謙表示「中國空軍繞中國的台灣島」,是「#針對島內台獨勢力和其活動...#所開展的實戰化軍事訓練」。也就是說中國自己就打臉吳斯懷的「例行演訓」,「無害通過」之說,公開承認該國跑到我國防空識別區內是在「實戰化軍事訓練」,期間攜帶實彈,還對我軍機多次進行威脅行為,這顯然和「和平安全的通過」有十萬八千里之差。也和美軍對我無敵意的飛航完全不同。
吳斯懷幹到中將退役,當然不會不知道中共對我有無敵意,或擾台演訓對我沒有害。假借國際法發言,那只有一個可能,大家都知道。
而這個立場,其實也不是吳斯懷本人發明,而是延續中國國民黨一貫說法。和中國黨直轄智庫「國政基金會」2014年發表的文章:〈「防空識別區」與「領空」不可混為一談〉幾乎完全一致。也就是說,這是中國國民黨「研究多時」,刻意來幫共軍演訓消毒的說法,過去共軍越過海峽中線,國民黨就跳出來說「國際法上沒有海峽中線」,所以不算侵犯主權;而今共軍擾台屢次侵入我國防空識別區,國民黨就說「國際法沒有航空識別區」,所以不算挑釁。這都是一樣的神邏輯。
四、#解放軍泛用人型決戰兵器吳斯懷
吳斯懷進了立院以後做了些什麼呢? 當台灣拼命增產口罩時,他去罵不該讓國軍協助生產口罩;當各單位積極防疫時,他跑去罵量體溫擾民;當蔡總統展現捍衛主權決心時,他跑去罵蔡總統挑釁;而當共機不斷逼近進行「實戰化軍事訓練」時,他則出來緩頰「共軍不算挑釁」,或是「持續」繞台才算。
當今,只有中國肖想吞併台灣領土,而台灣早就已經放棄蔣介石奪取中國領土的主張。現在中國不斷派遣機艦擾台,我方被動攔截防禦。誰在挑釁,有眼睛有大腦的人都知道,就只有當到中將退役的吳委員不知道。
這個結果很明顯,就是要打擊我國執政政府,削弱人民對政府信心,刻意混肴敵我意識,為中國滲透創造有利態勢。
中國軍機擾台,是實戰化軍事訓練,而吳斯懷擾台,可以說就是實戰化心戰攻擊,威脅不小於解放軍戰機!
可以說,中國國民黨送吳斯懷進立法院,就是將一具幫解放軍助威的泛用人型決戰兵器混入國會,起到打擊政府的目的。對於這麼好用的兵器,除非作戰完成,否則中國國民黨雖假意切割,終究是不會約束他的行動的!
飛航安全定義 在 王郁揚 WHO FCTC 菸草減害專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遙控無人機將於3月31日起被納入《民用航空法》的規範,若現行政策方向不變,未來台北市除了東南角的福德坑之外,再也沒有合法發行的空間。我認為這個政策忽視了空拍機在廣告、攝影、民間救難、以及農漁業等發展上的未來性,不能因為管理上的方便而因噎廢食。
因此我昨晚召開了台北市遙控無人機「活動區域」的公聽會,邀請了台北市政府主責的交通局,以及水利、公燈、警察、環保、動保等相關單位,以及民間與產業的人士共同討論政策修正的方向。
在過去一個月裡,我們在民間與政府端常常聽到正面與負面表列的說法,認為應該透過列舉可開放或禁飛的區域來解除全面禁飛的規範。但我認為真正的重點應該是在確立飛航與禁飛的標準,才能讓政策推動有真正的說服力。昨日公聽會的一大目的就是透過各國法規與各種案例的討論來確立禁止飛航的標準。
針對未來台北市無人機的管理辦法,我們辦公室參考FAA(美國聯邦航空總)及EASA(歐洲航空安全局)的法規列舉了以下四點原則:
1、遠離建築物、障礙物30公尺以上
2、視距以內飛行
3、勿穿越人群(若遇到大型人群活動或大型賽事,可比照世大運訂定特別規範)
4、勿超過限高(限航區60公尺、其他地區120公尺)
上述四點,其實在無人機的管理規則裡已經有類似規範,之所以再度提出,是因為在大部分的國家,除禁航區以外,只須遵循以上大原則即可自由飛行,而在台北卻還是禁航。我在會中也有提及,除以上四點原則外,台北市也應參考日本以人口密度定義(每天平方公里4000人即劃為禁飛區),因地制宜訂定更細緻的規範。
此外,也謝謝許多熱心的飛友,事前就向本辦提供意見,告知希望維持開放飛行的地點,並已於一週前由我的團隊轉知各個局處討論。現場,交通局也表示以上四點原則未來皆會納入管理辦法,並於一周內會盤點完台北市的開放空間。
特別感謝報名及參與線上討論的飛友、 台客劇場 TKstory 的林冠廷導演,及十個市府局處代表一起促成這次的討論!我也期望台北市能夠遵循原則,開放禁航區以外的地方,讓台北能夠作為科技友善的城市。
飛航安全定義 在 第一章飛航安全概論...................................................1-1 第 ... 的相關結果
失事. 美國空軍將失事定義為「一種未預期或未發現且非由敵人行動所造成的人. 員或財產損失之事件」。而飛機失事則指「凡有意圖飛行,自任一發動機. Page 15. 1-7.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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