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技職人才,是整個國家的事!教育部、經濟部和勞動部應共同攜手合作!💪
🔆產學攜手很重要,但跨部會合作不夠到位
技職教育是產業發展很重要的基礎,尤其技職人才培育,本來就應該對接產業需求。 #今天奕華擔任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特別排定教育部_勞動部及經濟部列席,就「 #我國技職教育推動產學訓合一現況及減少學用落差成效與檢討」進行專案報告。
教育部主管技職人才培育,但不會了解產業發展方向,更無法掌握未來五年、十年的產業人才需求。如果經濟部、勞動部不支援,未跨部會合作,如何培養技職人才?尤其形式上都有跨部會平臺或小組,但為何至今成效不彰?
⚠️教育部執行多年的「#產學攜手計畫」,但學用落差卻還是原地踏步:
近3年參加產學攜手的技高學生平均只有整體學生的1.19%,而且參加人數越來越少,不只學生數少,連產業案件數也未見起色。
推動產學攜手,結合高職、技專校院和產業界,才能解決學用落差和學生淪為廉價勞工的問題,但如果經濟部和勞動部不幫忙,只靠學校各顯神通孤軍奮鬥自己找廠商,怎麼可能會有進展?
➡️教育部長宣示將推出「產學攜手計畫2.0」
✅奕華提案:
要求教育部,每三個月應與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勞動部等會商討論,提供高中職與技專校院產業缺工需求和媒合報告,以利學校修正人才培育與科系調整方向。
➡️教育部、勞動部、經濟部允諾調整👏🏻
⚠️獲技優甄審、技優保送或特殊選才學生進入優質大專校院卻水土不服,無法一展長才?
許多技術專長的學生反應,透過技優甄審、技優保送或特殊選才等升學管道,如願進入優質技專校院就讀,比如台科大、北科大、雲科大等,但因大專校院端與技職端教學目標不同,導致以技術升學的學生,進入到偏重學術的技職校院會水土不服?甚至被退學或決定休學的所在多有,造成人才損失!這表示技職人才培育,理論與實務有著嚴重的落差!
✅奕華提案:
奕華要求教育部一個月內提出針對技優甄審、技優保送或特殊選才學生如何銜接技專校院課程,發揮所長,以利技職人才培育。
➡️教育部允諾研議👏
⚠️111年四技二專統測分數佔比竟學科分數重於專業科目,恐有違108課綱精神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條之規定,要求教育部3個月內釐清:
🔆依據108課綱「高中建教合作班課程實施規範」闡明,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共應佔校訂科目80%以上,其中60%以上應為實習課程,可以看出對於學生實作能力之著重。
另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條之規定,普通型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自有其核心差異。
🔎然而,依據111年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學生需報名統測,而統測考試科目為國、英、數、專業一、專業二等五科。一般科目分數占五分之三,專業科目卻僅佔五分之二,與之前的國英數300分、專業一和專業二共400分不同,恐有違108課綱精神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條之規定‼️
➡️教育部允諾於3個月內針對上述狀況檢討釐清,提交書面報告至本委員會。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27)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針對「私校法」及「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法議題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林佳龍表示,施行十二年國教的法源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尚未通過,卻先行討論私校法,程序上有瑕疵,「高級中等教育法」也應替高職多設想;另外,針對教育部提出的「公益監察人」制度,林佳龍表達支持。 ...
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 五 條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有適性無揚才 技高恐將普高化!
🗣一個國家的發展是否強盛,在 #人才的培育 上必須全面兼顧!以日本跟德國為例,作為工業的先進大國,他們在工業的技職訓練是非常紮實的,日本的職人精神培養、德國的工匠技術,重視實務操作培養是工業發展的根本;細數他們為何能做到這樣的人才培養,是因為教育的分流機制作得很明確,但我們台灣呢?
▶️虹安發現根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條規定,明確區分「#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跟「#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兩種學校在設立的課程架構、畢業條件跟未來發展皆有差異;回顧108課綱的設立,技術型高中強調務實致用的特色,立意良好,但卻因為升學制度的設計功虧一簣。虹安檢視歷年與即將實施的111年技高考招制度,發現在甄選入學的篩選標準上,竟然是比照普通中學辦理,重視一般性考科(國、英、數),忽略了專業科目,這樣矛盾的制度設計會讓專業實作有優勢的學生,反而不能獲得更進一步的培養。
▶️培育不出擁有實作能力的人才,將會使我國的競爭力大幅下降,虹安回想起以前赴美留學的經驗,自己的母校辛辛納提大學就是一間講求 #實務精神 的學校。以機械人才培育為例,技職體系的學生,我們期望他在工業實作領域有所發揮;普通大學體制的學生,則讓他在技術研發的領域上有所貢獻。高等教育唯有 #明確分流的機制,#適性揚才的培育,才會讓台灣的發展更好。
🙋🏻♀️虹安也呼籲教育部在課綱安排與考招制度的設計上,不應該閉門造車,而是要採廣納意見並且從不同的立場出發去研議制度的設計!
感謝媒體報導👉🏻👉🏻👉🏻
自由時報 - 科大升學看重國英數 全教總:技高恐淪二流普高
https://www.google.com.tw/amp/s/news.ltn.com.tw/amp/news/life/breakingnews/3507753
蘋果日報 - 技職高中升學看輕專業科目 教團憂心:恐淪二流普通高中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422/PJ3CM3QBLFGBBHJC4PJYQ4OCBM/
技職3.0 - 教團憂技高「普高化」 教部:研議強化專業科目
https://www.tvet3.info/tag/全教總/
聯合新聞網 - 考招制度沒跟著新課綱改革 教團憂技高恐將普高化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405599
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 五 條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高中生申訴卻反被霸凌
#高中校園申訴管道的五大漏洞
#立即修法改變
😭 學生被教官罰跪在走廊,想提出申訴卻害怕被學校和教官報復,掙扎許久、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提出後,校方卻只回說:因為超過20天期限,所以駁回申訴。
😭 學生申訴後,加害的教職員公開指責學生,還引導班上同學形成霸凌氛圍;學生在校內孤立無援,懼怕上學。
😭 申訴後,學生及家長只拿到一張 #沒有任何調查及評議說明的處理報告,整個評議過程 #彷彿黑箱作業,無法得知調查程序是否合法正當,後續也難以訴願。
😭 學生因為提出申訴,就被要求在「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會議上 #向現場所有教職員道歉。
😭 學生申評會的調查小組只詢問被申訴教職員的意見,完全不問被害學生的看法,也沒有其他客觀查證與釐清,導致最後調查報告只看見扭曲不符實情的單方說法。
這些誇張的事,到今天都還在校園持續發生,源頭正是現行 #學生申訴機制 的法規漏洞。
昨天教文委員會審查《高級中等教育法》,其中第54條就是規範 #高中生申訴機制,因應大法官釋字784號解釋,需完善申訴範圍及救濟程序,需要修法處理。
我認為既然要修法,就應該確實檢視「高中生申訴機制」的現有法規漏洞,好好處理。因此我整理出五大漏洞,和教育部 潘文忠 部長說明:
1️⃣ 全台 #各地 #各校 申訴機制皆不同, #學生救濟權益有差別待遇
經過我辦公室查證,由於現在高中生申訴機制是由 #各該主管機關 制定,造成全台各地各校的申訴機制皆不同,甚至連法規名稱都不一樣,全台高中生救濟權利上不平等。
我認為學生申訴權益應該有完整的保障,不能因為在某些縣市權利就受損,所以教育部需要統一制定規範。潘部長非常認同我的看法與分析,強調教育部會盡快消除各地歧異。
2️⃣ 申訴機制 #不夠學生友善
❌只能書面申訴,沒有 #口頭申訴管道(但連勞基法的勞工,成年人都可以口頭申訴了,學生卻不能用口頭申訴?!)
❌申訴期限只有20天(但學生在學校是權利不對等的環境,遭受不平等待遇想要申訴,會有各種考慮和擔憂,20天一下子就過了。)
❌申評會未善盡保密義務(申訴學生的資訊和案情常常被洩露。)
❌想申訴時缺少諮詢管道(現況成年人有法扶、法律諮詢等各種協助管道,但學生在學校卻沒有!)
申訴機制是為了保障學生權益而設,但現在制度卻充滿各種不友善,有些需要從行政面落實,但有些需要從法源就明定(例如口頭申訴、申訴期限),修法需要一併處理。
3️⃣ 申評會公正性及專業度屢遭質疑
各類申評會的組成裡,校內教職員常佔7-8成,甚至有些學校申評會的17人中教職員高達15人;而且完全沒有兒童及學生權利的專家學者。
也就是說,學生申訴教職員,但來評斷是否真的侵害學生權益的 #也是教職員,而且還是彼此朝夕相處的同事們,很難公正。缺少兒童及學生權利專家學者,專業性也很常遭質疑。
4️⃣ 缺乏明確調查程序
現在法規中沒有明定申訴調查的程序,包含調查小組組成、調查方式、應注意事項、利益迴避等 #都沒有明確規範,造成各校調查方式皆不同。像我開頭所提到,調查報告只呈現扭曲不符事實的單方說法問題很常發生。
5️⃣ 受理範圍及權限不明確 #申訴機制只剩空殼
現況許多學校申評會只受理學生被記過之事項,拒絕受理學生遭受身心暴力或不當管教的申訴。且因為申評會決議效力沒有明確法律授權,無法處理不適任教育人員或進行懲處建議;導致申評會即使有決議,也無法確實改善校內問題。
#法規漏洞需補全
學生們有的不敢申訴;有的勇敢捍衛自己的權益,卻因現行申訴機制的五大漏洞反而遭受各種二度傷害,我實在難以接受。
我請教育部應盡速盤點各地方政府、各校法規及執行現況,並對我所提出的五大漏洞進行檢討,以 #負責任的態度 研擬出修法對案。
潘部長表示我所提出的問題,有些教育部先前確實沒有想到,他也完全認同我提出這五大漏洞須盡快補起來,將會盡量在本次《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法中納入,並搭配後續修正子法來完整處理。
為了改善這五大漏洞,我也在昨天法案審查中提出修正動議法案的修正動議(包括應由中央統一規範、可口頭申訴、委員專業組成、明定調查方式、受理範圍),並連署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建置學生申訴權益的諮詢管道。
學生申訴受阻、救濟權益不足、黑心校規等問題,一直是我關心及監督教育部的重點,後續《高級中等教育法》的修法我將繼續努力,希望修法能真的補全這五大法規漏洞,確保高中生申訴權益,實踐校園民主。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 五 條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27)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針對「私校法」及「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法議題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林佳龍表示,施行十二年國教的法源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尚未通過,卻先行討論私校法,程序上有瑕疵,「高級中等教育法」也應替高職多設想;另外,針對教育部提出的「公益監察人」制度,林佳龍表達支持。
林佳龍表示,對於高職而言,現有行政院版「高級中等教育法」的「特色招生」是「看的到」卻「吃不到」,有限的名額難與明星高中競爭,就算搶得名額,又須採取術科或學科考試,對於許多高職而言,透過單純的學科考試,很難找到真正具有適合高職各種群科性向的學生就讀,此外,術科甄選也不符合高職選才之普遍需求,因此「特色招生」對高職而言並無幫助。
林佳龍強調,未來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未考量高職群科選才之特殊性,即便部分具有特色的熱門高職可以招來許多申請的學生,但是當申請免試入學人數超過主管機關核定的名額,必須進行「超額比序」,比贏的學生並不一定真的適合念該高職群科,林佳龍表明,欠缺考慮高職適性選才需求的項目與機制,讓人擔心十二年國教會消滅高職,他將在朝野協商時提出修改行政院版「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第三十六條之「免試入學」規定,讓具有特色的高職可以視特殊需要招生。
林佳龍說,政府應該鼓勵私人興學,但也要有一定的公共性,學校法人所設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的前三年,十二年國教施行後,他也具體建議,教育部原先草案所述的「學生針對私立高中職接受政府補助學費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法人主管機關應加派公益監察人一人」,應降低為五千萬元,讓招生不良的私校也受到監督。
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 五 條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立法委員林佳龍在今(22日)「十二年國教專案報告」再次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針對上次蔣部長在會中承諾十二年國教實施後五年內,各校免試入學名額將全面達到50%,林佳龍要求蔣部長必須具體訂出期程及實施計畫,以免總統下台、部長換人後無法貫徹執行。蔣部長承諾將擬訂期程,以逐年增加5%左右,期於5年後達到目標。
針對教育部自3月23日起辦理四場全國「十二年國教政策座談會」,並邀請馬英九總統出席,林佳龍立委質疑馬總統出席的目的純粹是作秀,更會因其出席,現場必須進行管制,既要安檢,也須控制發言時間,徒增擾民效果,如果馬總統是去政令宣導也不宜,公聽會應是從下而上傾聽各界滿腹疑慮的心聲,匯集各方意見。林佳龍委員質疑行政團隊從開放瘦肉精美牛事件後,似乎已形成「突襲」人民的默契,截至昨日晚上,林佳龍立委陸續接獲校長團體、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反應未接到相關的座談會會議通知,連他個人事前也未接獲訊息及邀請。 教育部於23日召開座談會,卻於21日才發新聞稿通知傳真報名,更要求必須於辦理時間一週前完成報名,讓大家措手不及。林佳龍委員憤慨表示,四月底便要定案公告的十二年國教方案,三月底才辦理座談會,而且只有三小時分組討論時間,這種行政作業安排明顯有疏失,令關心教育的人頻頻搖頭。蔣部長在林佳龍委員的質詢下,允諾研議第二場座談會起將擴大增加場次。
林佳龍立委指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啟動準備階段的具體目標,即在103年7月前全國優質高中職比率須達80%以上。但在教育部的報告卻明顯灌水,100年度獲得優質高中評鑑補助的僅有186所,優質高職為98所,分別佔高中職總校數的55.35%和63.22%,而非教育部所稱的63.69%和85.16%。214所高中及132所高職根本是曾獲得補助的累計校數,曾獲得補助,並不代表持續能維持優質,對此,林佳龍委員要求教育部詳加檢視相關數據,不能魚目混珠,蔣部長則承諾將會推動高中職的優質認證作業,以達成及維持80%的目標。
林佳龍立委質詢蔣部長,十二年國教這麼重要的政策竟然缺乏法源基礎,在這過渡期間教育部是否要訂定「十二年國教推動條例」?蔣部長回答教育部不制訂「十二年國教推動條例」,這會期將送高級中等教育法至立法院審查。林佳龍立委說教育部不提,他本人來提,要用「十二年國教推動條例」來確保主責機構及預算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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