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做了不會後悔的100件事
My wish list.
你完成了幾個?✅
土耳其熱氣球
新西蘭飛機跳傘
去秘魯馬丘比丘
減肥10公斤✔️
埃及金字塔騎駱駝漫步在尼羅河畔
馬德里漫步
巴黎鐵塔✔️
巴釐島學會衝浪✔️
俄羅斯晃蕩
中國旅遊30個城市✔️
學會滑雪,去北海道體驗粉雪
阿爾卑斯山滑雪
京都住賈伯斯的那種日式溫泉旅館
嘗試or學會網球
嘗試or學會高爾夫️ ✔
學會打保齡球✔️
嘗試打桌球✔️
學會化妝✔️
吃過各大菜系,學會分辨✔️
學會保持內心的balance,不糾結別人的觀點✔️
日本看櫻花✔️
意大利撒丁島度假✔️
考潛水OW證書,在海島至少住一周潛水✔️
讀MBA,美國或者中國
去澳洲出海捕魚
體驗一次空中開飛機
登上世界最高樓
體驗極致的高空彈跳
徒步翻越雪山,看金色日出
用自己喜歡的風格設計裝修一次房子
用盡全力工作幾年,測能做到什麼程度,努力加班✔️
做溫暖的烘焙給親朋好友️ ✔
親手種植蔬菜水果,看生命從種子到開花結果✔
試試養寵物,貓狗金魚龍貓都可✔️
和愛的人去海島度個沒人打擾的假期✔️
嘗試跳槽加工資✔️
上海外灘餐廳吃過一輪✔️
努力研究做中西餐✔
看F1賽車現場
嘗試小小的紋身
看萬人演唱會現場✔️
聽古典交響樂團現場✔️
穿自己的風格參加音樂節live✔️
有宗教信仰✔️
跑一次馬拉松,即使用爬的完成
騎山地or公路車60km✔️
認真學會煲湯煮粥✔
結婚一次,不離不棄
有自己的寶寶,學會愛她(他)
學會做韓國泡菜
吃一次壽司之神的壽司
水族館看大鯊魚✔
長灘島看海角日落
巴釐島住懸崖酒店
熱帶雨林漂流
pelagie island的海面
看新疆伊犁的杏花開
送自己各個一線奢侈品牌的禮物✔️
迪拜住海底酒店,看魚群在床邊游
不計較後果的深深投入的愛一個人✔
堅持看書,包括英文原版✔️
堅持欣賞身邊人的優點,包容缺點✔
體驗在酒吧喝掛一次,一次就夠✔
體驗當主持人✔️
泰國看人妖✔️
去一次南極看企鵝🐧
有機會做一次演講者✔️
吃河豚且還活著
戶外徒步爬山✔️
說不同語言,也就是學1-2門新語言✔
在熱帶海島曬傷一次✔️
練習寫好鋼筆字✔️
澳門或拉斯維加斯賭一把✔️
體驗太空旅行
遊艇出海玩✔️
去一次同性戀酒吧✔️
戶外燒烤✔️
吃海鮮到打嗝,再也不想吃為止✔️
插花課✔️
堅持畫水粉或者油畫的愛好✔️
有自己喜歡的電影list,看著哭看著笑✔
西班牙吃美食
紐約華爾街
華盛頓首府晃蕩
新疆徒步
學習經濟學知識✔️
帶爸媽一起去國外旅行✔
非洲看動物遷移,住樹上玻璃酒店看長頸鹿
住美美的海洋孤島房子airbnb
香港米其林餐廳吃一圈✔️
旅行超過30個國家
穿比基尼在粉紅色沙灘拍照
去迪斯尼玩過山車
背包出去流浪旅行一個月,歐洲或者西藏
去普羅旺斯薰衣草盛產地
帶爸媽完成一次他們的心願✔
南美玻利維亞的天空之鏡,鹽湖
自己的更衣間還有幾百雙高跟鞋
高速開的重機摩托車
給男友打扮一次我愛的風格✔
冰島看極光
自駕美國一號公路
玩滑翔傘
帆船出海
土耳其吃烤肉
東歐 匈牙利 立陶宛 捷克 斯洛伐克
北歐 瑞典 挪威 芬蘭
去越南吃河粉
高速公路粉紅色花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十分鐘的判決]
早前的47人案保釋聆訊,五日四夜馬拉松式開庭至深夜,被告體力不支暈倒庭內。
然而,今次「國安第一審」的唐英傑案,卻沒有出現這個情況。結案陳詞完結,三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今天下午3時宣判。這天開庭時間準時,並於十分鐘內,宣判程序已完成。
然而,為了這十分鐘,有人願意花6個小時,於早上9時便到來高等法院。能進入內庭的公眾票只有20張,入不到內庭,就沒法親眼看到唐英傑。
這天記者也特別多,長長的人龍在千多呎第一庭外的大堂打蛇餅。庭內26張票迅間派完,庭外也派多了40餘張直播票。百計記者關注,公眾也有約一百二十人到來,在兩個直播延伸庭收看結果。
辯方律師劉偉聰依然穿着他愛的條子西服,拿着棗紅色Fendi皮革袋子。控方的周天行專員拉着黑色金屬拖喼進入高等法院一號庭。
在犯人欄裡的唐英傑,依然穿着他那灰藍色的西裝外套,髮型乾爽,額側剷青。開庭前,七、八個辯護律師圍着犯人欄外,跟他傾談,開庭前氣氛還有點輕鬆,輕輕笑着與律師們道別。
「扑!扑!扑!」三下敲打木門的聲響,預視三位法官將會步入內庭。時間是下午3時01分。個子最小的杜麗冰,脫下她那粉紅色口罩,嬌柔細語地以英文說,她並不預備把62頁的判詞讀出來。只簡短讀出8點總結。
在犯人欄內的唐英傑,專心聽着翻譯先生,從欄外以耳機告訴他的命運。連押送唐的懲教職員,也側耳傾聽。杜麗冰再一次說出那八個字:
「光復香港Liberate Hong Kong 時代革命 Revolution of our Times這支旗,在唐案的處境中,展示出來後,有自然及合理的效應(natural and reasonable effect) ,令這些字可以產生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戴着白色口罩的唐英傑,臉容嚴肅起來。
「被告人當時明白這口號有顛覆意思,亦即是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來。」
「被告人展示口號的行為,有意向其他人傳遞顛覆國家的意思,煽動其他人去分裂國家。」
「這口號是被告人當時正倡議的政治主張。」
「被告人在警方防線不停車,衝擊防線,是刻意向警察挑戰,而警察是代表香港法律和秩序的象徵。」
「被告人的行為是嚴重的暴力並影響公眾安全。」
「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嚴重社會危害。」
「被告人行為威嚇公眾以圖實現其政治主張。」
「故此,第一項控罪(煽動分裂國家)及第二項(恐怖活動罪)控罪罪成,第三項(危險駕駛)控罪毋須處理。」
審訊進行了十多天,這一刻氣氛肅然,平日歪着坐的唐英傑,這時挺直了腰,頻密地眨眼。
***
此時,六十多頁判決書,就在庭外向記者派發。判決書由三位法官以英語撰寫,長達六十頁,交待三位法官審決的理由。
「這是國安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第一宗案例,沒有先例,法庭需要處理一些事務。」判決書寫道,例如在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被告曾上訴但被駁回。
判決書然後引用了不少案例,指「煽動」可以是印刷報章或單張,並要考慮個案的處境。
判決書也指出,「恐怖活動」不需要實際造成嚴重傷害,亦不需要局限於人身受害。
判決書詳細記載唐英傑開車那天的路線和行為。當他路經警方防線,即使警方使用胡椒球槍也沒有停下來,有圍觀者拍手喝采,也有人從高處扔物,亦有其他道路使用者在現場。判決書指,唐特意過警方防線,期間車速加快,與警察距離只有短短幾米。
「被告人刻意開車針對警察防線,而且展示有口號的旗幟。」
至於專家證人的口供,判決書用22段去寫控方專家劉智鵬及警方錄影調查的發現;而辯方專家證人的口供內容,在判決書中只有9個段落提及到。辯方的研究如連登大數據調查,全港住戶電話調查,焦點小組等,於判決書完全沒有出現過。
關於口號解讀,判決書寫道,「不認為辯方專家的分析對法庭特別有幫助」。判決書引述李立峯教授的話,「李教授的研究是要證明『光時』口號不只一個意義,但沒有測試口號是否如控方專家劉智鵬所說,含有分裂國家的意義。」
法庭指出:「我們關注的不是口號有沒有多於一個意義,而是口號是否可以煽動別人顛覆國家。」
法庭如此理解:「三個專家沒有異議,在事發的2020年7月1日,中文口號有可能像劉智鵬教授說,含有『將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去』的意思。」
判決處如此述說:「辯方專家沒有反對口號可以有顛覆意義 (the Slogan is capable of bearing a secessionist meaning)」
判決書特別提到,辯方專家報告有提及梁天琦是在參加新東補選時,對港獨理念表達支持。而判決書指出,「李詠怡教授亦同意,梁天琦口號可能被某些人理解為鼓吹港獨。」
三位法官亦引述辯方專家在報告中指,「光時」口號其中一個含意可以是港獨。判決書紀錄道,「李詠怡教授被盤問時,亦同意『光復』可指恢復失去政權,『革命』可以指推翻政府。」
判決書亦指出,不論是控方還是辯方,三位專家證人均強調理解口號需要強調其「脈絡」(context).
而判決書亦指出,今次要理解口號的脈絡是,被告人在繁忙的高速公路上展示旗幟,當日港島區有大型反國安法示威,被告人在不同方向的車路來回,而且不肯在警方防線停車,而這一天也是香港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周年日子,國安法剛剛生效的第一天。
故此,在這些脈絡理解下,「自然及合理」的效果是,綜合各個因素,這口號在這處境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來的意思」,而且可以「煽動他人去顛覆」。
判詞又提到,即使被告人理解口號並不代表港獨,「又即使口號像辯護學者專家說,只是想恢復失去的事物及追求徹底改變,我們認為該口號仍是鼓吹一種政治主張。」
法庭指出,不相信被告當天只是擔任救護員或只是約了人午飯。從唐英傑與友人的電話訊息可見,唐知道當日甚麼時候「聚人」(群眾聚集),亦關注自身「安全」及警方設置路障情況,亦知悉警方舉起干犯國安法警告旗是紫色。這些對話或訊息,反映唐知道這支旗不是沒有意思的。
而唐衝向警方防線,挑戰警方權力,令附近的人留下印像。所以,法庭認為唐是有意展示一支帶有港獨意思的旗幟,而法庭認為唐知道自己行為是向其他人傳遞顛覆國家的意思。
判詞又提到,唐開車衝防線的行為,對公眾構成危險:「電單車可以是一個潛在的致命武器」。而「明目張膽於大街大巷衝過警方防線,可令守法的市民感到驚恐,覺得安全及和平的社會有可能變成無法無天。」
三位法官指,恐怖襲擊的「威嚇性」在於,「被告追求政治主張,令社區裡不支持其政治主張的人感到威嚇,令他們不敢張聲或提出反對意見。」故此,「威嚇效果」只要出現於一部分人當中,已是對公眾做成威嚇性。故此,恐怖活動罪的控罪元素被確立。
***
審決宣佈了,緊接的法律程序繼續運行。
杜官說,兩天後星期四早上進行「求情」程序,辯方八旬的外籍大狀Clive Grossman說,唐英傑有大批求情信,會早一點交給法庭。
而控方周天行專員則向法庭申請,把涉事的電單車充公。
十分鐘內,國安法第一審已判決完成。
三位法官只有一位曾經開口說話。
唐英傑還未消化自己的命運,已要脫下耳機交還給翻譯先生。辯護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了一會兒。保安員不斷催促旁聽席的人離開,但仍有人不肯走。唐英傑從法院步回羈留室的那幾步路,與旁聽席擦身而過。
旁聽席傳出叫喊聲:「加油!愛你,英傑!」
英傑只有廿四歲,平日會孩子氣地用單手做心型手勢,今天只輕輕舉起了左手,微弱地揮動了幾下,沒有力氣般,他的壯碩身影,倏地就消失於法庭內。
(圖為宣判後記者於高等法院外進行直播的情況)
高速公路粉紅色花 在 全職旅行的日本人妻 / 風信子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大家來評評理!🤨]話說,我前兩天在一處高速公路的休息站看到這個郵筒📮竟然是粉紅色!剛好後方杜鵑花盛開,全都是粉紅色的畫面真美,立刻舉起手機拍了幾張。然後同行的日本人問我拍甚麼,我說:「這個郵筒很美啊!第一次見到粉紅色!」都是男生的日本朋友們竟回覆我:「不是吧⋯⋯應該只是曬太陽曬得多,褪色了⋯🤣🤣」大家都取笑我太天真😂😂
大家到底覺得像褪色還是真粉紅色呢?😅
但最重要是褪得剛好,靚就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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