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參與總統大選驗票作業,這兩天協助鄭寶清委員驗票,兩次驗票感覺差蠻多的,但不可諱言法院的作業越來越進步也越嚴謹,例如前置作業準備中法院就一再強調驗票時任何東西都不能帶進會場,包括我們自己要喝水用的保溫杯,至於手機等電子產品自然不再話下,一律禁止帶入,這是作業程序部分我認為較嚴謹的地方。
此外就有效票的認定標準,中選會也制定規則明確定義有效票、無效票的標準,2004年時只要無法辨識入字的印文一律認為無效,這次則是只要能辨識投票人投票的意向就認定有效,我個人認為這是正確的,畢竟有時候選舉人在圈選的時候力量不均勻,但由印文上還是可以看出選舉人的意向,總之進步就是好事,對不對啊?
http://m.appledaily.com.tw/…/arti…/politics/20160125/783184/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