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病歷會耽誤急診?醫護:消防局長沒sense】
高雄市接連發生兩起救護車出勤遭患者「指定醫院」的爭議:一案中 2 位救護員堅持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卻慘遭上級調職;後來另一案,救護員順家屬的意從楠梓跨縣市送到台南市東區!到底緊急救護,是否必須送到之前常去、有病歷的醫院?我在今天的質詢提出了疑問。
消防局長黃江祥告訴我:「如果送到其他醫院沒有病歷的話要重新檢查、真的會耽誤患者的生命。」但我和團隊同仁詢問了專業醫師、護理師,都指出急診是進行當下的緊急處置,根本無關有無病歷,而且若後續追蹤有需要,也可利用雲端藥歷系統輔助查詢,局長所提出的問題並不存在!
呼籲各位市民朋友,我們要相信救護員的專業判斷,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讓傷病患在緊急狀況下得到最及時、最妥善的照顧,除了能避免後續醫療糾紛爭議,更能避免有限的醫療資源被排擠。萬一有楠梓居民急需救護車,卻發現轄區救護車已任由其他傷病患叫去別的縣市而無法及時支援,恐怕欲哭無淚!
#不限距離"一口價" 救護車成119大車隊!
消防局認為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的救護員「資淺仍須學習」故予以調職,希望同仁值勤更有「彈性」,消防局也召開局務會議,特別強調讓家屬簽切結書並自費,就可送往指定院所。結果幾天後就發生楠梓產婦要求送往台南東區的跨縣市送醫案例!「彈性」的限度究竟在哪?今天可以從楠梓送去台南東區,未來能否送到台中、台北?萬一因為遠送非就近適當醫院而延誤,造成醫療糾紛,民眾訴請國賠的話,是誰要負責?
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只能「送達就近適當」院所,但高雄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第五條卻公然明訂對「指定送往就近適當院所『以外』之院所」案例收費,不只有違背母法的疑慮,更可能助長「付錢的最大」的錯誤心態。
民間救護車收費通常要 $1,700 起跳(含 2 位初級救護員 EMT-1),而且超過 5km 另計、超過 1 小時另計、中級救護員 EMT-2 以上與醫護隨車另計、藥品醫材費另計、過路費另計,動輒數千、上萬,但公家的緊急醫療救護車(含 2 位 EMT2),竟然是不限里程一口價 $1,700!直接叫 119 遠比民間救護車便宜,恐怕是造成緊急醫療救護車遭到濫用的一大因素(更何況,實務上1,700還不見得收得到)。
#避免醫療資源浪費 尊重救護員專業判斷
除了收費問題以外,「緊急醫療」的認定範圍也是一大問題,雖然規定有對檢傷分類四、五級的「次緊急、非緊急」案件收費,但實際上要被認定為四、五級相當困難,而且權責在醫療院所,而不是救護員。以新加坡為例,緊急醫療救護出勤會讓高級救護員 EMT-P 到場評估,非緊急案件一律不由救護車送醫,而是建議自行前往就診,與高雄相比較,更加尊重專業,並把資源集中在真正需要的緊急救護案件。
現行收費辦法允許非緊急病患以及指定院所的機制,與緊急醫療救護法相衝突,我要求消防局對於現行收費制度提出檢討,若是有些急症,需要跨區送至醫療設備較完整的區域型醫療中心,也可以討論後明定出來,一般狀況則尊重救護員的判斷。別讓 119 失去緊急救護的初衷,淪為 119 大車隊!
完整質詢影片→https://reurl.cc/GkjXGd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沒病歷會耽誤急診?醫護:消防局長沒sense】 高雄市接連發生兩起救護車出勤遭患者「指定醫院」的爭議:一案中 2 位救護員堅持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卻慘遭上級調職;後來另一案,救護員順家屬的意從楠梓跨縣市送到台南市東區!到底緊急救護,是否必須送到之前常去、有病歷的醫院?我在今天的質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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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病歷會耽誤急診?醫護:消防局長沒sense】
高雄市接連發生兩起救護車出勤遭患者「指定醫院」的爭議:一案中 2 位救護員堅持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卻慘遭上級調職;後來另一案,救護員順家屬的意從楠梓跨縣市送到台南市東區!到底緊急救護,是否必須送到之前常去、有病歷的醫院?我在今天的質詢提出了疑問。
消防局長黃江祥告訴我:「如果送到其他醫院沒有病歷的話要重新檢查、真的會耽誤患者的生命。」但我和團隊同仁詢問了專業醫師、護理師,都指出急診是進行當下的緊急處置,根本無關有無病歷,而且若後續追蹤有需要,也可利用雲端藥歷系統輔助查詢,局長所提出的問題並不存在!
呼籲各位市民朋友,我們要相信救護員的專業判斷,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讓傷病患在緊急狀況下得到最及時、最妥善的照顧,除了能避免後續醫療糾紛爭議,更能避免有限的醫療資源被排擠。萬一有楠梓居民急需救護車,卻發現轄區救護車已任由其他傷病患叫去別的縣市而無法及時支援,恐怕欲哭無淚!
#不限距離"一口價" 救護車成119大車隊!
消防局認為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的救護員「資淺仍須學習」故予以調職,希望同仁值勤更有「彈性」,消防局也召開局務會議,特別強調讓家屬簽切結書並自費,就可送往指定院所。結果幾天後就發生楠梓產婦要求送往台南東區的跨縣市送醫案例!「彈性」的限度究竟在哪?今天可以從楠梓送去台南東區,未來能否送到台中、台北?萬一因為遠送非就近適當醫院而延誤,造成醫療糾紛,民眾訴請國賠的話,是誰要負責?
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只能「送達就近適當」院所,但高雄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第五條卻公然明訂對「指定送往就近適當院所『以外』之院所」案例收費,不只有違背母法的疑慮,更可能助長「付錢的最大」的錯誤心態。
民間救護車收費通常要 $1,700 起跳(含 2 位初級救護員 EMT-1),而且超過 5km 另計、超過 1 小時另計、中級救護員 EMT-2 以上與醫護隨車另計、藥品醫材費另計、過路費另計,動輒數千、上萬,但公家的緊急醫療救護車(含 2 位 EMT2),竟然是不限里程一口價 $1,700!直接叫 119 遠比民間救護車便宜,恐怕是造成緊急醫療救護車遭到濫用的一大因素(更何況,實務上1,700還不見得收得到)。
#避免醫療資源浪費 尊重救護員專業判斷
除了收費問題以外,「緊急醫療」的認定範圍也是一大問題,雖然規定有對檢傷分類四、五級的「次緊急、非緊急」案件收費,但實際上要被認定為四、五級相當困難,而且權責在醫療院所,而不是救護員。以新加坡為例,緊急醫療救護出勤會讓高級救護員 EMT-P 到場評估,非緊急案件一律不由救護車送醫,而是建議自行前往就診,與高雄相比較,更加尊重專業,並把資源集中在真正需要的緊急救護案件。
現行收費辦法允許非緊急病患以及指定院所的機制,與緊急醫療救護法相衝突,我要求消防局對於現行收費制度提出檢討,若是有些急症,需要跨區送至醫療設備較完整的區域型醫療中心,也可以討論後明定出來,一般狀況則尊重救護員的判斷。別讓 119 失去緊急救護的初衷,淪為 119 大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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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大家父親佳節快樂
因利奇馬颱風來襲,本市8月9日停班課一天,相關活動延期及服務資訊彙整如下:
一、部分道路開放路邊紅黃線停車及暫停路邊停車收費
颱風期間,考量民眾風雨移車困難,為確保民眾安全,自108年8月8日20時起,除忠一路、孝二路、忠四路、仁五路、愛三路、成功二路不開放外,餘路段開放路邊紅黃線停車,同時暫停全市路邊停車收費。
特別呼籲民眾於開放路邊紅黃線區域停車,應順向靠邊停車,道路應維持車輛雙向會車功能,禁止併排停車,以提供搶災車輛通行,確保公共安全維護。惟法定禁停區域如路口、公車站、消防栓、消防通道、隧道、橋梁、圓環、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車行地下道、高架快速道路及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所均禁止臨時停車。另計程車招呼站維持原規定使用,專用停車格位仍依規定停車,時段性管制停車格禁止臨時停車時段開放停車,並以現場實際公告牌面為主。車主停放車輛時務必留下緊急聯絡電話以利聯繫。
未來恢復紅黃線禁止停車管制之時間,基隆市政府交通旅遊處將另行發布新聞稿通知,敬請民眾多留意電子媒體新聞與廣播。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來電洽詢。(查詢專線:1999)
二、公車車班停駛及調整
為因應利奇馬颱風來襲,本市公車於8月9日早上5:30起因停班停課將視實際天候及道路狀況,減班發車或停駛,以下101、103、104、201、202、203、204、301、302、303、402、501、502、505、601、602、605路線減班行駛,約30分鐘至一小時一班車,其餘路線均停止行駛,遇風雨影響班車安全行駛時,將另公告全面停駛,詳細班次行駛時間表,如下附檔案。
三、本轄各醫院08月09日看診服務訊息:
(一)門診:
1.全天休診:基隆長庚醫院、臺灣礦工醫院、三軍總醫院基隆分院、基隆市立醫院、南光神經精神科醫院、暘基醫院、維德醫院。
2.上午看診:衛福部基隆醫院之內科、外科、兒科。
3.全天開診:新昆明醫院(內科、外科)。
(二)急診:本市急救責任醫院:基隆長庚醫院、衛福部基隆醫院、三軍總醫院基隆分院(正榮院區)、臺灣礦工醫院等4家,急診服務照常。
四、基隆市衛生局所8/9-8/10活動異動訊息
(一)基隆市衛生局:8/9(五)08:00-17:30,於基隆長庚醫院情人湖院區辦理「基隆市衛生局108年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複訓」延期辦理,並於局網公告延期辦理日期。
(二)安樂區衛生所:8/9(五)09:00-16:00,於安樂區衛生所辦理「復能巷弄長照站」,取消辦理。
(三)安樂區衛生所:8/9(五)10:30-11:30,於武崙里活動中心辦理「長者樂活健康站」,取消辦理。
(四)中正區衛生所:8/9(五)09:00-15:00,於中正區衛生所辦理「復能巷弄長照站」,取消辦理。
(五)中正區衛生所:8/9(五)17:30-20:30,於新豐里海洋大學社區辦理「癌症篩檢」活動,取消辦理。
(六)中正區衛生所:8/10(六)08:00-12:00,於砂子里民活動中心(調和市場三樓)辦理「社區闔家歡篩檢」,若當日達停班課標準公告,將取消辦理。
7.中山區衛生所:8/10(六)08:00-12:00,於中和里民會堂辦理「社區闔家歡篩檢」,若當日達停班課標準公告,將取消辦理。
五、文化局圖書館服務資訊及相關訊息
(一)為因應利奇馬颱風來襲,基隆市公共圖書館自 8 月 8 日下午至8月9日,於深美國小智慧取書櫃、正濱國小智慧取書櫃進行防颱包覆取書櫃,故暫停服務。
(二)中元祭燈飾、牌樓都已做加固、帆布已拆除
六、經濟部工業局智慧城鄉計畫座談會延期舉辦
經濟部工業局智慧城鄉計畫辦公室與基隆市政府共同規劃原訂於108年8月9日下午13:30至17:00假基隆市文化中心第一會議室,辦理「智慧城鄉主題式應用方案交流座談會-智慧交通/觀光、新星篇」因颱風延期舉辦。
七、環保局垃圾清運資訊
明(9)日,因市府宣布停止上班,明日白天全體清潔隊停班,即掃地、早上定點及下午垃圾收運,均因停班停止。
另明(9)日晚上是否收運垃圾?將視颱風警報是否解除,倘宣布明日晚上停止上班,將停止收運垃圾。
資料提供:交通旅遊處、公車處、衛生局、文化局、產發處、環保局
市議員韓世昱服務處關心您
#各位好友記得做好防颱措施
#信義最骨力-韓世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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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病歷會耽誤急診?醫護:消防局長沒sense】
高雄市接連發生兩起救護車出勤遭患者「指定醫院」的爭議:一案中 2 位救護員堅持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卻慘遭上級調職;後來另一案,救護員順家屬的意從楠梓跨縣市送到台南市東區!到底緊急救護,是否必須送到之前常去、有病歷的醫院?我在今天的質詢提出了疑問。
消防局長黃江祥告訴我:「如果送到其他醫院沒有病歷的話要重新檢查、真的會耽誤患者的生命。」但我和團隊同仁詢問了專業醫師、護理師,都指出急診是進行當下的緊急處置,根本無關有無病歷,而且若後續追蹤有需要,也可利用雲端藥歷系統輔助查詢,局長所提出的問題並不存在!
呼籲各位市民朋友,我們要相信救護員的專業判斷,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讓傷病患在緊急狀況下得到最及時、最妥善的照顧,除了能避免後續醫療糾紛爭議,更能避免有限的醫療資源被排擠。萬一有楠梓居民急需救護車,卻發現轄區救護車已任由其他傷病患叫去別的縣市而無法及時支援,恐怕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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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認為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的救護員「資淺仍須學習」故予以調職,希望同仁值勤更有「彈性」,消防局也召開局務會議,特別強調讓家屬簽切結書並自費,就可送往指定院所。結果幾天後就發生楠梓產婦要求送往台南東區的跨縣市送醫案例!「彈性」的限度究竟在哪?今天可以從楠梓送去台南東區,未來能否送到台中、台北?萬一因為遠送非就近適當醫院而延誤,造成醫療糾紛,民眾訴請國賠的話,是誰要負責?
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只能「送達就近適當」院所,但高雄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第五條卻公然明訂對「指定送往就近適當院所『以外』之院所」案例收費,不只有違背母法的疑慮,更可能助長「付錢的最大」的錯誤心態。
民間救護車收費通常要 $1,700 起跳(含 2 位初級救護員 EMT-1),而且超過 5km 另計、超過 1 小時另計、中級救護員 EMT-2 以上與醫護隨車另計、藥品醫材費另計、過路費另計,動輒數千、上萬,但公家的緊急醫療救護車(含 2 位 EMT2),竟然是不限里程一口價 $1,700!直接叫 119 遠比民間救護車便宜,恐怕是造成緊急醫療救護車遭到濫用的一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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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收費問題以外,「緊急醫療」的認定範圍也是一大問題,雖然規定有對檢傷分類四、五級的「次緊急、非緊急」案件收費,但實際上要被認定為四、五級相當困難,而且權責在醫療院所,而不是救護員。以新加坡為例,緊急醫療救護出勤會讓高級救護員 EMT-P 到場評估,非緊急案件一律不由救護車送醫,而是建議自行前往就診,與高雄相比較,更加尊重專業,並把資源集中在真正需要的緊急救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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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6日 — 各級救護技術員若證照效期為 "109年1月20日至109年12月31日"到期者, 證照展延權益,請見下圖說明 查詢EMT證照效期即以複訊時數 衛生福利部緊急醫療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