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防詐小詞典
跟風 #內政部 內政辭典一下
當您熱衷鮭魚時,也請熱衷一下防詐知識
165小科普防詐新知
1⃣「假網拍詐騙」
詐騙手法為要求臉書及LINE私下交易、收到款項後不出貨或是寄出與廣告不符之商品來詐騙財物,網購商品應慎選優良有信用之網路商家,透過面交方式或選擇提供第三方支付之網購平臺,以保障雙方權益並減少消費糾紛;切勿貪小便宜,避免透過LINE、FB、IG等與賣家私下聯繫交易,以避免遭詐騙。
2⃣「解除分期付款詐騙」
請牢記ATM或網路銀行並沒有解除扣款或取消訂單功能,接聽到「誤設為經銷商、批發商」、「誤設為付費會員」、「信用卡遭人盜刷重複下單」、「重複扣款」、「需配合操作ATM、網路銀行」等詐騙關鍵字就要提高警覺。
3⃣「假投資」
引誘被害人註冊來路不明的境外投資網站買賣外匯、期貨及虛擬貨幣,初期營造持續獲利假象,讓被害人不斷掏錢加碼,等到想領回獲利時,歹徒就關閉網站斷絕聯絡,呼籲民眾對於標榜「穩賺不賠」、「保證快速回本」等違反常理的投資管道一定要提高警覺
資訊來源內政部
同時也有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隨著疫情變化,政府宣布微解封,政府有限度開放健身房。不過出現消費者考量疫情因素,不想回去運動,健身房業者卻開始扣月費,引發了消費糾紛。對此,消基會強調,不可歸責於消費者,認為再來政府可能宣布「降級不解封」,應該給予業者明確提出指引,才能保障消費者及業者雙方的權益。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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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消費糾紛 在 法鼓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08forAll ‧ 為世界祈福X李伸一:以法律做公益 利人利己
在執業律師的時候
我秉持著用法律做公益
雖然收益少
但是我所獲得的回報卻是很多
在消基會
我處理了消費糾紛
在監察院
我處理了很多的調查案子
雖然碰到很多的困難
但是我都秉持著
外圓內方的做事方法
結果都獲得了圓滿的結果
這也印證了聖嚴師父所說的
利人終究會利己
同時用智慧做事...
——消基會籌設人李伸一
#疫情
#祝福
#李伸一
看更多影片 https://pse.is/3bkdy9 FB
法鼓山除夕撞鐘線上直播 https://newyearbell.ddm.org.tw/
線上祈福撞鐘 https://prayerbell.ddm.org.tw/
fb消費糾紛 在 中古手機 手工藝品臨時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為了退款有必要找10-20個律師以及這麼多人 我也醉了 完整對話外加一篇影片請所有直播主或是有做生意的朋友注意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以下他所言的讓我覺得做賊喊捉賊 大家看看有什麼想法大家討論看看 聽說他對很多台都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這篇文章應該是打給要退款或是換貨的直播主看的 真的很嚇人 但是只要照規定走久不會有問題 我也承諾下禮拜退款 希望大家 存好心 說好話 我好事
以下她的文章我認為文筆不錯 可以嚇到沒有見過市面或是沒有做好的人 看看以下文筆吧
消費糾紛找消基會、交易未開發票找國稅局、已簽收退貨卻不退款是侵佔還是不當得利?
我應該去新北市刑大找我老弟訴訴苦嗎?
所有匯款、收發貨紀錄和你在臉書上發文秀出我微信真實姓名⋯及不實指控與批評⋯我都留檔存證了!律師說已涉及公然毀謗、污辱⋯⋯
你罵也罵了、拖也拖了⋯
今天下午5點前我若沒收到退款,或少一毛錢⋯⋯你就等著各單位約談吧!
我可以花10個20個58495元、請律師告你、在FB請網軍揭發你、檢舉你⋯⋯讓你草木皆兵,活在你最愛的豬肉裡⋯你要不要試試?
王先生,當我對你客客氣氣時,請自重。
不要以爲躲在鏡頭後面喊「你媽豬肉」你就可以為所欲為!
你抱怨人家棄標,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你的棄標比例那麼高?
是你讓消費者不信任!
你以為那單9千多我真是付不起嗎?男友吵架就能讓我棄標退貨?我是不想說破你直播間的問題!
一切證據我都留存了,你的FB 拉黑我也沒用,我已找人全部部署好了,你的粉絲有幾個是你的打手你自己清楚,但有多少是我的人你知道嗎?
網路交易鑑賞期退貨是被法律保障的事,我不知道你為何要有被害情結,自討苦吃?
因你曾揭露我姓名,故今後我會請人監看你的FB版及直播內容,你若再公開於FB或直播時有任何對我不利的言詞,即使是含沙影射⋯都會構成公然侮辱、毀謗!
5點前-58495
順便告訴你⋯我還可以凍結你的帳戶,你知不知道?你開幾個新帳號用人頭都沒用,只要有交易,我就能吿你、檢舉你、凍結你幾個帳戶!
除非你馬上退我款,否則你跟我鬥,法律財稅都站不住腳,會很累的。
fb消費糾紛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隨著疫情變化,政府宣布微解封,政府有限度開放健身房。不過出現消費者考量疫情因素,不想回去運動,健身房業者卻開始扣月費,引發了消費糾紛。對此,消基會強調,不可歸責於消費者,認為再來政府可能宣布「降級不解封」,應該給予業者明確提出指引,才能保障消費者及業者雙方的權益。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3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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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消費糾紛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很多人會透過APP叫計程車,但目前法規綁定,一輛計程車只能加入一車隊,而各家車隊平台會抽成10%到25不等的車資。因此有駕駛希望鬆綁法規,開放加入多個車隊。學者點出,一旦發生事故或消費糾紛,該由哪個車隊負責任,交通部必需研擬相關配套。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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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消費糾紛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昨晚發生有男子持爆裂物攻擊酒店事件,造成3名過路民眾遭到碎片割傷,所幸經過救治,沒有生命危險。而丟擲爆裂物的男子,事後自行投案,聲稱是發生消費糾紛,才會以此洩憤。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1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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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保護法」應增列網路平台消費糾紛重罰及連帶網路平台業者負責賠償,FB及一般網路平台刊登廣告有一半以上都是冒牌假貨詐騙業者,這些平台並不是購物平台而大眾是被 ... ... <看更多>
fb消費糾紛 在 fb消費糾紛的問題包括PTT、Dcard、Mobile01,我們都能挖掘 ... 的推薦與評價
fb消費糾紛 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文淵閣工作室寫的 網路開店×拍賣王:蝦皮來了(第二版) 和楊葉承宋秀玲楊智宇的稅務法規:理論與 ... ... <看更多>
fb消費糾紛 在 [分享] FB代購社團消費糾紛之救濟- 看板yoga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如標題,本文是一「在臉書社團購買瑜珈服飾」的消費糾紛。
可能與瑜珈版的版友消費習慣有關,所以特發於此。
在本文開始前,作者想對觀看的版友說:
希望大家可以著重在「救濟管道」,
萬一不幸遇到網路購物消費糾紛的時候,
可以想起這篇文章,或多或少能幫助到無助的你。
---------本文開始---------------
文章會分成三個部分:事情經過、救濟管道、心裡想法。
一、 事情經過-時間軸+與賣家溝通過程的長截圖
4/21-8/3 與賣家是良好的買賣關係,但已經有未收到「到貨簡訊」這個問題,只是剛好
都有注意+主動詢問賣家。
7/4 填寫表單+匯款完成
7/17 賣家傳送即將送出包裹的照片
7/17~8/2 並無收到與此包裹有關的「到貨通知」的簡訊
8/3 賣家臉書通知我,未取件而遭退回
→賣家有通知即將出貨的照片,但買家確切沒收到「到貨通知」的簡訊+也不是每個人都
會一天到晚去看貨運進度
(畢竟買過韓國代購社團的都知道,代購都需要等待,等到自己可能都忘記買什麼)
8/4 試圖想找出問題請賣家協助,並有向賣家詢問是否可以用「非7-11店到店的方式寄出
,運費一樣我出」,被賣家否決,僅能使用7-11店到店
8/5
1)雙方僵持不下,請求賣家退款。
2)賣家回應:「版規規定,不得退款」
3)在錢+貨皆在賣家手上的前提下,發現已被踢出社團
→8/6請人確認已被踢出社團
8/7 提出起訴狀部分截圖,與賣家表示最後一次協商,但賣家未協商擅自將貨物寄出。
8/9
08:16 收到交貨便的「到貨通知」
→證明我在填寫表單的過程中,並沒有把自己的電話號碼寫錯。
至於是賣家還是7-11交貨便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不得而知。
二、 救濟管道-行政/司法救濟 →兩者並不衝突!
前提:僅有對方的全名+手機號碼或者戶名+戶號
(一) 行政
1. 行政院消費者中心申訴調解(X)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無對方地址,無法填寫
2. 消費者保護會/民間協會 電話諮詢
→遇到問題,還是會建議大家打電話去諮詢
(我也是在他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靈感和想法)
→得到的回應,大致可分成以下三種:
1) 一起想辦法並且盡可能協助(記得寫筆記下來)
2) 「臉書」不是消費平台,沒有任何安全交易機制
(口氣大概就像:『不是早就說過……』)
→回應:「我現在知道了,不過事情發生,想找方法解決。」
3) 沒有對方的地址,你能做什麼?只好認賠這樣。
→他們沒說的是,可以提起訴訟!
(一) 司法
1. 刑事(X)-沒有條文可以成立,警察也不會受理
2. 存證信函—沒有對方地址(X)
(網路上文章說可以,詢問真正執業的律師表示不行)
3. 提起民事訴訟—只有對方姓名+電話號碼或帳戶名+戶號(v)
→必須預繳裁判費(10萬元以下,$1000)
→只有電話號碼/帳戶名+戶號 可以在被告那欄
Ex. 不知被告地址,只有對方的手機號碼XXXX,懇請 鈞院函請電信業者提供該手機門號
之申請人年籍資料。
三、關於這件事,我想說……
在乎那再次出貨的運費60元是真,
想找出收不到「到貨通知」的原因也是真,
最真真切切的原因著實是真的嚥不下那口氣。
我知道沒有人會為了運費60元而跟賣家有所抗爭,大概除了像我這樣的傻子。
今天賣家告訴我:
「7-11有時候就是會這樣」
「出貨前我已經檢查多遍了電話號碼了」
「7-11的客服專線很久以前我就打過了」
(在此先不論,為什麼賣家知道買家可能收不到到貨通知而換一種寄貨方式)
如果今天賣家永遠不打7-11客服專線,
(如果我方不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向7-11索取資料,是無法透過客服得到)
我是不是要為賣家或7-11交貨便(不能確切知道哪一環節)過失而負責?
-
撇除法律層面,
如果你和賣家有所爭執,在問題還沒有解決之前,
就被踢出購物社團,是否會心生恐懼?
我想大多數人是會的,即使你和賣家仍有朋友關係。
我的錢和貨物都在對方手上,是不是有可能拿不到了?
現在的我該怎麼辦才好?
-
最後要說的是
大家在「非交易平台(如臉書社團/IG)」購物要三思!
大家在「非交易平台(如臉書社團/IG)」購物要三思!
大家在「非交易平台(如臉書社團/IG)」購物要三思!
在發這篇文之前,
我反省過自己的過失,
也想過會有網友/親友團的批評和指教而不想發文,
想了又想,縱使自己有些疏失,還是希望能把一些救濟管道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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