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電價】
這篇關於風電價調整的評論,值得一讀!
外商生氣了 😄 國統綱領非國統 非核家園非非核。為了個莫名奇妙的神主牌 搞死自己
本來就該循序漸進的建設,偏偏想一步到位。離岸示範風機才轉兩年,實際颱風海象數據都還在蒐集中。喔 外商說以後要建立相關研究中心啦
Via 網友
問題是前高後低,不是5.106
昨天經濟部公告2019年的離岸風電的躉購電價,取消前10年高後10年低的躉購電價,而且把20年固定的躉購電價從5.8498元/度調降到5.106元/度。
外商雖然表面上對5.106,X聲四起,不過在今年遴選時,除了台電以外,那一家外商財務模型是採用20年固定的5.8498?外商都是採用前10年高(7.1177)後10年低(3.5685)的躉購電價。什麼時候5.8498變成那麼重要?
誠如筆者一直在本粉絲團呼籲,外商的目的不是靠賣電賺錢,而是要提早出賣項目股權,賺取資本利得的暴利。
從外商的角度,取消前高後低的躉購電價,等於躉購電價是從7.1177降到5.106,而不是從5.8498降到5.106。完全打亂外商部署已久,要提早出賣項目股權,賺取資本利得的暴利的策略。
外商嘴巴在談5.8498,只是圍魏救趙的煙霧彈,其實主要目的是要恢復前高後低的躉購電價。
特別是外商的項目股權出售,都是現在進行式的協商中。特別是未簽PPA的北陸(玉山能源)、Orsted(沃旭),wpd影響最大。所以這三家的X聲也最大。
雖然被筆者從"滿嘴謊言"升等到"詐騙集團“的歐洲離岸風電投資開發商,X聲四起。不過筆者還是要把經濟部從圍事小弟"暫時"升級到帶頭大哥。
為何是"暫時"?因為昨天公告的新電價,還不是定案,必須經過12月底的聽證會,最後明年年初才會定案。
其次今年12/31(含)前,經濟部還是可以繼續耍賤招,幫助外商完成簽署PPA,繼續享有前高後低的電價,以及未來提早出賣項目股權,賺取資本利得的暴利。
經濟部要能夠挺住而且不在今年12/31前耍賤招,並讓新電價最後定案,才有資格永久升級為帶頭大哥,否則還是繼續當圍事小弟。
不過雖然筆者把經濟部"暫時"從圍事小弟升級到帶頭大哥。不過還是要小心經濟部會耍賤招,突然讓北陸(玉山能源)、Orsted(沃旭),wpd這三家,在今年12/31前,讓這三家完成簽署PPA,這樣這三家,就可以繼續享有今年前高後低的躉購電價,跟未來提早出賣項目股權,賺取資本利得的暴利。
誠如筆者昨天的貼文,這次躉購電價的調降,外商完全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別人。誰叫這些歐洲人、還有旁邊圍事的智庫、廠商、教授學者專家,以前對離岸風電的效率吹很大。
看到經濟部用售電量3,600度/kw,作為躉購電價的計算基礎,就覺得好笑。外商不是花大錢聘了一堆帥哥美女、投資銀行、國內三大會計師事務所,怎麼都沒有發現這個售電量3,600度/kw是最大的致命錯誤。
去年的躉購電價經濟部就是用售電量3,600度/kw,到現筆者早就曾經公開貼文指出在台灣這是達不到。不過還沒有看到外商跟經濟部公開爭論。所以外商完全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別人。
結果如何,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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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洋公司X1年初開業,一向採先進先出作為成本流動假設,報稅亦採先進先出法。
該公司擬自X3年起改採加權平均法。各年銷貨成本如下:
年度 先進先出法 加權平均法
X1 74,000 67,000
X2 90,000 83,000
試做會計政策變動之分錄。
Ans:X3/1/1
存貨 14,000
PPA-會計政策變動 11,620
DTL 2,380
◎我的疑惑是,為什麼這個變動會分攤一部分給DTL呢?
產生DTL不是因為暫時性差異跟虧損扣抵這類會計和稅法上差異造成的嗎?
所以是否應該全部歸為PPA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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