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在 臺灣警察法學研究學會-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 - Facebook 的評價 公務員 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 不在此限。 傷害277 詐欺339. ... <看更多>
公務員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在 刑法第134條(公務員犯罪加重處罰之規定) - YouTube 的評價 刑法第134條﹝1﹞ 公務員 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 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但因 公務員 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 <看更多>
公務員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在 [課業] 刑法134條公務員犯罪之加重- 看板Examination 的評價 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 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如果是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