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重大事由離婚 在 一起讀判決- 《112年憲判字第4號-有責配偶訴請離婚案》 ... 的評價 可是像748施行法關於離婚的規定是:「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第二條關係者,雙方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終止之。」,並沒有對於責任的限制。 沒道理有責的同性戀可以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