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繼承老房產後再出售,可用這「招」討回稅款🏠🏠
二次繼承老房產後再出售,從 #遺產稅 變成 #房地合一稅,後來,靠著「#重購退稅」的方式,取回之前繳納的房地合一稅,實際案例分享,要記住這種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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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繼承房地合一稅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昨天3/10投書蘋果專欄「張金鶚專欄:囤房稅,玩真的嗎?」,財政部昨晚即表示暫不推「囤房稅」,令人失望!政府真的有體察民意嗎?
財政部說明暫緩推動「囤房稅」的二點理由:1是怕「傷及無辜」;2是怕「轉嫁租屋者」。但我完全無法認同!
首先,財政部積極推動的房地合一稅,更容易產生傷及無辜,尤其延長2年到5年期限,所以財政部才訂定許多「例外後門條款」。而囤房稅多屋的認定很明確,過去實施過程也沒有傷及無辜的爭議。為何房地合一稅實施的理由與囤房稅不實施理由都可以面對相同問題?令人無法認同!
其次,房地合一稅因為是短期買賣交易稅,而同樣更容易產生轉嫁行為,而囤房稅是長期持有稅,未必容易轉嫁。更進一步說,囤房稅能讓更多空屋釋出,如此一來,供給增加,房市轉嫁更為困難!
更何況若政府推動房地合一稅延長期限的改革,若沒有囤房稅的同時實施,短期投資客將會延長囤房期間,等待5年後再出售,以規避房地合一稅的課徵,如此房地合一稅的成效也令人質疑!唯有兩稅同時實施,才能達到雙重效果!
不論如何,囤房稅能否轉嫁必須看買賣雙方及市場景氣;而多屋擁屋者認定明確,傷及無辜的機會遠比其他稅制來的小。政府面對不合理房市現象,應著眼健全房市是長期制度的建立,讓房屋成為人民安身立命之所,而非投資炒作的獲利工具!如此政府才能獲得人民的信任,居住正義也才能落實!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1935464#ixzz6oitvvSFF
二次繼承房地合一稅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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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月旦時論推出五篇精彩好文,首先是吳欣蕙稅務員、陳國樑教授共同撰寫的〈擴大書面審核制度之檢討與修正〉,探討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審制度申報雖然可以節省稽徵成本,但此一制度犧牲了國家財政收入與租稅課徵公平性,本文提出制度應如何修改的建議。黃劭彥教授、許義忠教授及石秋玲律師聯合執筆〈以公共設施保留地為自益信託財產之遺產稅課徵──兼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更二字第8號判決〉,探討自益信託下,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遺產稅如何課徵,透過司法實務個案的解析與整理,了解行政法院的態度及考量因素,同時提出修法建議供將來立法機關參考。
◾〈網拍業者不可不知的課稅規定與查核案例解析〉是胡宗奇會計師的絕佳力作,就現行我國稅法中針對網拍業者所規定的課稅內容進行介紹,並就實際查核案例進行說明,內容豐富,能夠協助網拍業者知悉所處行業的相關課稅規定,值得仔細閱讀。王明勝會計師在〈簡評2020年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之租稅措施〉一文,針對擴大租稅優惠探討相關新增之租稅措施及其可能引發之爭議加以說明,其中最受外界矚目的焦點是進行併購取得無形資產之租稅措施,更有深入探討。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落實後,最大效果為房地交易所得合而為一,落實居住公平正義與改善貧富差距,稅捐機關若循以將實價登錄資料作為核實認定之基礎,是否有違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簡英宗估價師所撰〈實價登錄真的不會實價課稅?──從房地合一取得成本談起〉透過實際處理案件,呼籲主管機關在完成配套和立法前,不宜逕以作為取得成
本認定。
◾被繼承人為避免被課徵高額遺產稅及保障遺族生活,多於生前完成諸多財產規劃,實務上以人壽保險為常見操作手段,如舉債投保、躉繳投保等,而稅捐機關秉於相關法規之立法意旨,遂以實質課稅原則對抗上述之稅賦規避行為,兩者之間的攻防,黃琦文會計師、夏翊翔記帳士在爭點解析單元共同執筆〈迂迴保單操作與實質課稅原則之防──最高
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87號行政判決評析〉,有詳盡之解析。
◾由於我國土地稅制的異常,土地交易所得從所得稅法的財產交易所得中獨立出來,成為土地增值稅。又由於其針對兩次移轉之公告現值增值課稅的特殊性質,導致實務上對於增值要計算到哪個時點,產生了許多爭議。本期學習式判解評析單元,吳俊志律師在〈企併記存土地增值稅之性質──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59號行政判決評析〉一文提供了極具實務參考價值的深度好文。
◾函令解析單元,莊世金會計師所執筆〈變價分割程序如何課徵房地合一稅(新制)及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舊制)〉,完全展現其在民法物權篇及稅法方面的卓越造詣;吳鳳琴碩士在〈營利事業取得退還減徵貨物稅之所得稅規定〉一文;本期法規解讀單元〈核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收入免營業稅之規定〉及環顧租稅要聞單元,也都是對實務工作者提供了即時的重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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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時論》
ℹ擴大書面審核制度之檢討與修正 /吳欣蕙、陳國樑
ℹ以公共設施保留地為自益信託財產之遺產稅課徵——兼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更二字第8號行政判決/黃劭彥、石秋玲、許義忠
ℹ網拍業者不可不知的課稅規定與查核案例解析/胡宗奇
ℹ簡評2020年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之租稅措施/王明勝
ℹ實價登錄真的不會實價課稅?——從房地合一取得成本談起/簡英宗
【#爭點解析】
✒迂迴保單操作與實質課稅原則之攻防──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87號行政判決評析/黃琦文、夏翊翔
【#學習式判解評析】
✒企併記存土地增值稅之性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59號行政判決評析/吳俊志
【#函令解析】
📃所得稅法函令釋示:變價分割程序如何課徵房地合一稅(新制)及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舊制)/莊世金
📃所得稅法函令釋示:營利事業取得退還減徵貨物稅之所得稅規定/吳鳳琴
【#法令解讀】
🔗核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收入免營業稅之規定/編輯部
【#環顧租稅要聞】
🔗重要稅務法令(一則):關稅法令/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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