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主委:核電廠興建應避開地震帶,是基本常識!】💡
-
-
今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原能會預算審查,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引述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的研究,指出臺灣有33條活斷層,未公布活動斷層也有49條,並進一步質詢原能會主委謝曉星,「#全世界有哪個國家跟我們一樣在離活動斷層這麼近的地方蓋核電廠?」
-
對此,原能會主委謝曉星坦承,世界上核電廠興建緊鄰活動斷層的案例,「就我所了解的,不多,很少」。謝曉星甚至強調,在考量到這幾年台灣活動斷層的新發現之後,「#如果時光倒退,如果重新再來檢視」,核一廠、核二廠當年要設在新北的想法與規劃,#會更加審慎地予以重新考量。謝曉星更直言,#核電廠的興建避開地震帶是基本常識
-
必須要再次強調的是,#核一二三廠週邊都是活動斷層。山腳斷層距離核一廠7公里,距離核二廠5公里,恆春斷層甚至直接從核三廠大門底下穿過,距離核島區僅1公里,陳文山教授也提醒,#山腳斷層與恆春斷層在近一萬年內都曾經錯動過,都屬於台灣第一類斷層的定義,更符合美國核安委員會(NRC)對於活動斷層的定義。陳文山教授也說,台灣的第一類與第二類斷層分類的差別只在於過去曾經發生錯動的時間,跟 #發生錯動的強度與未來發生地震的機率無關,地調所網站資料也說明,第二類活動斷層先活動的機率,並不一定比第一類來得低。況且,過去引發九二一大地震的車籠埔斷層,就是僅有研究但沒有公告過的斷層,車籠埔斷層錯動引發的地震災害國人皆歷歷在目,我們現在就已知山腳、恆春斷層的存在,實在不需要再賭一把。
-
美國核安委員會在選址規範中曾建議活動斷層八公里以內不適合興建核電廠,也表示當廠址存在地層長久性錯動的潛在風險時,#須謹慎考量作為替代的廠址。以美國為例,五十幾座核電廠都在地質災害比較小的區域,只有兩座核電廠位在加州地質危害較大之處,儘管如此, #這兩座核電廠仍然是在活動斷層八公里以外的區域,而且這兩座核電廠 #也未獲准延役。相比之下,台灣人口密度全世界第二高,與加州的狀況無法比擬, #台灣現在運轉中的三座核電廠皆在活動斷層八公里內,風險也隨之增加。
-
臺灣的核電廠在興建時乃是遵循前述美國核安委員會的規定進行選址,#但台灣當時蓋核電廠的時候並沒有調查出山腳與恆春斷層。現在既然已經發現,#台灣核電廠確實處在不適合的選址位置上,原能會主委謝曉星也坦承核電廠的興建應避開地震帶,以及如果時光倒流會重新考量選址,既然如此,我們就#應該讓這些核電廠在運轉執照到期後準時除役,不論是延役或是在廠區內新建機組,都是不適當且極度危險的作法。
-
不論擁核者如何強調核電廠的安全性,事實就是:即使在使用核能的國家裡,將核電廠建得如此緊鄰活動斷層的案例少之又少,主管機關原能會更直言核一廠、核二廠當年的選址是不適合的,也不符合美國核安委員會的選址規範。
-
既然如此,就完全沒有理由讓意圖延長使用緊鄰斷層帶之老舊核電廠與重啟危險核四的公投第十六案通過。11月24日的公投,請對#第十六案投下不同意票!
「全世界有哪個國家跟我們一樣在離活動斷層這麼近的地方蓋核電廠」的推薦目錄:
- 關於全世界有哪個國家跟我們一樣在離活動斷層這麼近的地方蓋核電廠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全世界有哪個國家跟我們一樣在離活動斷層這麼近的地方蓋核電廠 在 [轉錄]轉錄來的文章...應該夠了...!!!!!!!!!!!!!!!! - 精華區AboutBoards 的評價
- 關於全世界有哪個國家跟我們一樣在離活動斷層這麼近的地方蓋核電廠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 【原 ...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全世界有哪個國家跟我們一樣在離活動斷層這麼近的地方蓋核電廠 在 twlyreader-prototype/3775_interp.json at master · g0v ... - GitHub 的評價
全世界有哪個國家跟我們一樣在離活動斷層這麼近的地方蓋核電廠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 【原 ...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 文山的研究,指出臺灣有33條活斷層,未公布活動斷層也有49條,並進一步質詢原能會主委謝曉星,「#全世界有哪個國家跟我們一樣在離活動斷層這麼近的地方蓋核電廠? ... <看更多>
全世界有哪個國家跟我們一樣在離活動斷層這麼近的地方蓋核電廠 在 twlyreader-prototype/3775_interp.json at master · g0v ... - GitHub 的推薦與評價
我覺得,凡是能夠把中華民國的品牌發揚到全球去,我們國家本來就有一些各種條文上的優惠,我們會請 ... 李教授說全世界沒有人會把核電廠蓋在離活火山這麼近的地方! ... <看更多>
全世界有哪個國家跟我們一樣在離活動斷層這麼近的地方蓋核電廠 在 [轉錄]轉錄來的文章...應該夠了...!!!!!!!!!!!!!!!! - 精華區AboutBoards 的推薦與評價
※ [本文轉錄自 SoongChuyu 信箱]
作者: [email protected]
標題: 轉錄來的文章...應該夠了...!!!!!!!!!!!!!!!!
時間: Sat Feb 3 14:24:16 2001
作者: Reywal (我喜歡尹乃菁) 看板: Politics
標題: 轉錄來的文章...應該夠了...!!!!!!!!!!!!!!!!
時間: Sat Feb 3 22:15:36 2001
台灣電力真相完整版-破解36道疑問
發表內容:
台灣使用電力的真相
前言:
新政府應該要有勇氣告訴人民目前台灣使用電力的真相,及應考慮未來各種狀況的可能與如何應對,而不是一味的憑意識形態做為決策依據。
站在國家未來發展的角度上,台灣自產能源不足,必需仰賴國外供給,為了防範任何一條來源出問題,及防範國際原因造成某一能源費用高漲,衝擊國內經濟,只有朝向能源多元化
為能源主要政策才對。
在關於核能發電的問題上,鑒於網路上到處充斥著許多並非完全正確的言論,其中甚至還包括某些立委的文章,並且內容似是而非,如不稍加注意,乍看之下還蠻有道理,但如仔細
推敲卻發現更本是在欺騙大眾與事實不符,故依據本人多年從事電力工程之經驗,並於部分處加上網友回答問題的文章,加以整理重新編寫,如有讀者能發現本人提共之數據有誤,
還尚請指教。
本文歡迎各位幫忙轉貼,以破歪論。
台灣電力必會遇到的問題是:
問題一:台灣海峽若遭封鎖,國內電力能供應多久?
根據現有電力供應估計,如果台灣海峽遭封鎖,因燃料供應問題,十五日起燃氣機組即會停止運轉,四十六日起燃油機組也會停止,六十一日起燃煤機組告停。核能機組及抽蓄水力
機組則會在一年半至三年後停止,只有慣常水力機組可以持續運轉。
要知道我國為經濟持續成長,且能源依賴進口,而安全上又面臨極大威脅的國家。在面對如此問題時該如何應對?我們是不是應把國家的利益作為最優先的考慮?如果你能作決定,
你又會如何面對?
問題二:未來電力的需求?
展望八十九年至一○三年,國內年平均經濟成長率預估為四‧八%,電力需求平均成長預估為四‧五%,顯示我國在加強電力需求面管理以降低需求後,每年用電仍需增加一五二萬
瓩。
國內在八十九年至九十四年間將採取負載管理、汽電共生及節約能源抑制尖峰負載。 預估將可使八十八年尖峰負載量,由八十八年的八五五萬瓩,增加至九十四年的一一八八萬瓩ꄊ
A平均每年抑低五五萬瓩。
但即使如此,電力供應仍會面臨難題。八十八年國內實際淨尖峰供電能力為二七二四萬瓩,備用容量率為一二‧五%,與合理備用容量率一五至二○%仍有差距。
預估尖峰負載至九十六年將達三六七○萬瓩,如果未來新增發電計畫均可如期商轉,九十三年至九十六年系統備用容量可達二○%以上水準,但若核四無法續建,則系統備用容量率
於九十六年將下降為一三‧六%。
根據以上數據,新政府並未欺騙人民說七年內不建核四,且沒有任何替代方案,台灣不會缺電,但是七年後呢?如果說系統備用容量率降到十﹪都不必擔心,那麼在第八年開始,台
灣將會有1.0天/年的機率停電。那麼台灣得要有心理準備,因缺電機率大增進而造成更大的損失。或許,許多人已忘了缺電的日子,希望再過一次吧。
各位要知道在那時用電將開始吃緊,你願意等到高速公路成為停車場後再來開闢一條路嗎? 如此用電問題將來勢必會發生,聰明的你將要如何解套?有嗎?在王永慶的六輕麥寮新밊
W火力電廠取代核四?如此一般又將產生其它問題。例如,無法解決電力供需的失衡;火力電廠污染將造成台灣的廢氣直逼蒙特樓公約的限制,將造成台灣無法更進一步的發展工業ꄊ
A勢必對經濟又是一大衝擊;及造成南部電業的壟斷等問題。
問題三:未來台灣供電最大的難題?
最大的難題仍在區域電力供需的失衡,北部地區八十八年尖峰負載需求量為一一○三萬瓩,但供電能力只有六七三萬瓩,需仰賴南電北送,使電力系統穩定與安全造成隱憂,亦為七
二九與九二一兩次大停電主因。未來大潭、核四及禮樂電廠、第一、二階段長生、新桃、和平等電廠若能順利興建,可改善問題,但目前包括禮樂、大潭及核四等都已確定延後,北
部地區電力仍會短缺。
問題四:國際市場誠信問題?
還記得舊政府時代想實現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吧!第一個響應此號召並進入台灣投資的是那一家外商?你知道嗎?告訴你……那就是國際上共認的模範生、科技的創造者、全球廠
區運轉合計約400多年時數未發生任何重大災害的拜耳公司。結果如何?此重大投資案的下場,使得台灣成為亞太停運中心。如今,再一次的發生,台灣必被列入永遠的黑名單中
。
問題五:單憑更換成為複循環機組、提高火力發電之效率,就可超過核四之發電量的迷思?又提昇全台電廠出功率便可替代核四 ?
近日來,有許多外行的人單憑更換機組、提高火力發電之效率,就可超過核四之發電量,實在好笑,因為如果不談理論,單一個更換機組就等於拆除重建了。你認為划的來嗎?
電廠的種類有許多,如慣常汽力機組、柴油機組、汽渦輪機組、複循環機組及燃氣蒸氣循環機組等,而其實火力是經由科學家不斷研究熱力學、水的三相變化及其它相關技術而於18
世紀第一台黑可鍋爐(Haycock Boiler)的發明再不斷的進步而來。而你知道想要真正要有效提高效率得有多大的計畫、變更設計及成本與時間嗎?你知道鍋爐效率和水的三相變化
有很大的關係嗎?要改善效率除了要考慮鍋爐效率與汽機效率的問題,還要考慮到土地需求的問題。然而光是土地取得一項就難以搞定了,那就只好跳過不談土地問題也。
如果要談火力發電的效率,就得先了解影響效率的就是淨廠效率(Net Station Efficiency)及毛廠效率(Gross Station Efficiency)的問題。其淨廠效率及毛廠效率得愈高愈好
,前者表示投入機組熱能轉換成電能之比例,後者則代表真正輸至電力系統電能的比例。
讓我們先來看看上述兩種效率的公式:
毛廠效率=860Kcal/KWH÷毛熱效率×100﹪=860Kcal/KWH×發電量÷鍋爐輸入總熱量×100
淨廠效率=860Kcal/KWH÷淨熱耗率×100﹪=860Kcal/KWH×供電量÷鍋爐輸入總熱量×100﹪=860Kcal/KWH×(發電量-廠內用電量)÷鍋爐輸入總熱量×100﹪=鍋爐效率×汽機
效率×(1-廠內用電佔比)
因此我們可以知道鍋爐效率與汽機效率主宰了火力發電的效率,而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它的心臟-鍋爐了。因此如要獲得最佳的效率就必須要如何選擇一個較好的鍋爐。而影響鍋爐
效率的主要就是得提升蒸氣參數以得到良好的熱效率,而最好的方法便是直接採用貫流式鍋爐了(因為不論在壓力,氣溫,熱效率等都是火力機組之最),因此我們得先了解貫流式鍋爐
與循環式鍋爐間的差異。
然而我們得先得注意,全台的發電廠除了麥寮採貫流式鍋爐外,其它的皆採循環式鍋爐,但是目前新建的電廠是另採一種複循環式機組的廢熱回收鍋爐(HRSG)(採用循環式鍋爐)
,如新桃、國光、長昌等。那為何又會如此選擇循環式鍋爐,而不用貫流式鍋爐呢?如下說明之。
循環式鍋爐(Natural/Control Circulation Boiler含自然循環,強迫循環式)的主要的方法是借由爐內外水之密度差而產生循環的爐水流動,但由于燃燒時,爐水並無超過臨界點(ꠊ
ゥ{界),當然所產生的功率相對的就低了。當然了,正因如此,爐水壓力不必太高,水質也要求不必太好。 但是因此循環式鍋爐效率先天上就是變的比較低的,但是問題少,設備
與水質的要求低,維修率也低,但更重要的是成本低及技術成熟。 因此世界各國還是大部分採用此類型機組。
另一種貫流式鍋爐(One Through Boiler超臨界鍋爐),是在1919年由捷克人馬克.本生發明的,並於1923年由德國西門子公司完成第一座。為了提升效能,不再利用水之密度差了ꄊ
A而改採利用提高壓力將爐水的溫度昇至600℃左右及壓力高達30 MPa左右,將水直接超過臨界點,因此在爐壁燃燒時,水早以變成真正的過熱蒸氣了,如此一來鍋爐功率才可以有效
提升。但相對的水質要求要高,不然水中的雜質經燃燒後保證燒毀爐壁;鍋爐材質要求要提高,不然擋不住高壓蒸氣;爐管要重新設計,不然水會產生過多的核沸騰,燒毀一切;…
等等等,因此世界各國採行此種類型機組的相對反而不多。 (俄羅斯除外,但是穩定度低)
因此,貫流式鍋爐有許多問題必需加以克服,導至歐美等先進國家最後因為此型鍋爐毛病太多,因此便棄之不用了。近年來因科技提升、經濟效益、及亞洲國家資源不足等,此種鍋
爐才又被老共、日本提出研究、發展。台塑當然也不例外,但是呢?這型設計本來就…,也難為台灣第一次採用,用到現在…當機連連、沒事就修。
那之前所提之廢熱回收鍋爐(Heat Recovery Steam Generator)呢?基本上此型鍋爐雖採用循環式鍋爐設計,但是它並未像大型慣常汽力機組之鍋爐一樣有燃燒室(Furnace)及水
牆管(Water wall),而它是利用氣渦輪發電機(Gas Turbine)燃燒天然氣或柴油等來發電,並且產生廢棄之餘熱使鍋爐產生蒸氣(此時鍋爐作工原理為循環式,但也因此我們稱ꔊ
收側o熱回收鍋爐),在送入氣輪機(Steam Turbine)帶動發電機發電,因此我們便稱此類型為複合式循環機組(Combined cycle),簡稱複循環機組。而慣常火力機組不需氣渦輪
發電機,因為鍋爐本身有燃燒室提供輻射熱能。複合式循環機組如無氣輪機則稱為氣渦輪機組。
慣常汽力機組與複合式循環機組兩者之發電方式與主要發電設備均有極大差異。若欲將慣常機組改為複循環機組,除了汽輪機可以保留外,其餘設備幾乎得全數拆除重建,並需加裝
氣渦輪機組,及輔以燃天然氣,因此這更本是無法行的通的。
但是許多人卻認為如將全台機組修改為複循環機組就可以超越核四發電量,實在是外行在說笑話。尚且複循環機組的效率卻不一定好於慣常汽力機組,尤其是採用貫流式鍋爐的慣常
汽力機組。事實上如果要談蒸氣循環,在鍋爐學的定義上有分為藍欽循環(Rankine cycle)、再生循環(Regenerative cycle)、再熱循環(Reheater Cycle)與再生再熱循環(R
egenerative & Reheater Cycle )四種,而近代的慣常汽力機組都是採用效率最好的再生再熱循環,並不同於外行人所說的複循環。
目前大部分的人都搞不清楚複循環機組的定義,以為這種機組依照中文上的解釋便是重複利用了熱能(最早翻譯的人是外行),因此效率最好,但是事實上是複循環機組的定義卻不
是這樣的(見上述複合式循環機組說明)。並且如果只是指重複利用熱能一項的話,那麼事實上慣常汽力機組也同樣的重複利用熱能,而這一點可從鍋爐內部設有再熱器(Reheater
)以及電廠尚有設置再熱汽輪機(Reheating Steam turbine)可得知。
最後另外一提的是燃氣蒸氣循環機組(Combined gas and steam turbine cycle),此型機組是把燃氣輪機與蒸氣輪機以一定的方式組合成一個整體的熱力循環(燃料得用煤),其
基本理論又不太一樣,因台灣無此型機組,且此類機組的效率並未高於多少、成本也貴及技術也尚在發展,在此不加以深論。
那麼,要如何真正能大幅度提升鍋爐效率呢?鍋爐之採用可學王永慶大膽採用貫流式鍋爐(穩定度低、維修高、設備貴),但得拆除重建,否則只能從汽輪機等相關附屬設備改善,
而原本為複合式循環機組的話也只能找尋更進步的汽輪機與氣渦輪發電機來提升些微的效率,那麼剩下的只有將氣渦輪機組改為複合式循環機組了。
要如何提升發電效率呢?能提升多少呢?
(一) 提升台灣本島現有八個火力發電廠之效率,分析如下:
1.深澳發電廠400千瓩
現有三部機組,運轉已經超過四十年,預定九十五年屆齡更新,因此不宜為提升效率或增加出力而再大量投資。
2.協和發電廠 2000千瓩
現有四部燃油汽力機組,運轉已達23年,若將汽機轉子全部更換為高效率轉子,則每部機可增加出力1.7萬瓩,四部機共增加6.8萬瓩,所需費用約32億元。
3.林口發電廠1081千瓩
(1) 現有一、二號燃煤汽力機組,運轉已達31年,汽機可更換高效率轉子,以提升出力,一號機可增加出力0.8萬瓩,二號機可以提高出力2.1萬瓩,所需費用約10億元。
(2) 舊氣渦輪機已運轉25年,預定最近三年內屆齡退休。
(3) 新近完成的氣渦輪機(14萬瓩2部)擴充為複循環機組部分,請參閱第(四)點之說明。
4.通霄發電廠1416千瓩
(1) 燃重油之現有五組複循環機組平均已運轉17年,葉片受重油污染,將配合中油供氣時程於兩年內改燃天然氣,預計可增加出力合計約15.8萬瓩。本計畫已奉准執行中,所增加容
量也已計入電源開發系統。
(2) 通霄第六號複循環機組(共32萬瓩) 新機組,不需要更換設備,亦無法提升出力。
(3) 舊飛雅特型機組(1萬瓩4部)運轉已達30年,將於九十二年報廢退休,無法提升出力。
5.台中發電廠4680千瓩
(1) 八部燃煤汽力機組屬新機組,運轉時間在10年以內,效率尚高,是火力發電之主力,不需要更換設備,亦無法提升出力。
(2) 氣渦輪機組(7.2萬瓩4部)運轉已11年,若為增加發電容量或效率,可考慮改為複循環機組,請參閱第(四)點之說明。
6.興達發電廠 4300千瓩
(1) 四部汽力機組運轉已18年,汽機可更換高效率轉子,四部機共可提升出力6萬瓩(1.5萬瓩4部),需費用32億元。
(2) 燃天然氣複循環機組共5組,八十八年剛商轉完成,屬3對1高效率機組,不須更換設備以提升出力。
7.南部發電廠 900千瓩
三部機組均屬於燃輕油及天然氣雙燃料之複循環機組,甫於3年前完成商業運轉,屬於高效率2對1機組,不須更換設備以提升出力。
8.大林發電廠 2572千瓩
(1) 一、二號燃煤汽力機組已運轉近30年,汽機可更換高效率轉子以增加出力各0.8萬瓩,兩部機共1.6萬瓩,所需經費約10億元。
(2) 三、四號機係燃低硫高流動點燃料油之汽力機組,運轉已28年,汽機可更換高效率轉子以增加出力各1.2萬瓩,兩部機共2.4萬瓩,所需經費共12億元,期間約兩年。
(3) 五、六號機鍋爐係燃天然氣之發電機組,正式運轉不超過6年,因負載偏低,暫不考慮更換設備以提高出力。
(4) 燃天然氣氣渦輪機(4萬瓩4部)前兩年剛改善完成,尚可運轉15年。
上述火力機組尚有提升出力19.7萬瓩的空間,所需費用估計約96億元,於執行上須配合機組歲修逐步完成,預定約須2-3年期間完成。
(二)水力發電機組提升效率之檢討
臺灣本島現有水力電廠計39座,依運轉型態不同,分為川流式、調整池式、水庫式及抽蓄式四大類,合計裝置容量為442.2萬瓩,占系統總裝置容量15.9%。
台電公司對於設施老舊、運轉效率低之水力電廠已逐年辦理設備汰舊更新,除已完成北山、粗坑、高屏等小水力電廠更新外,目前辦理中計有濁水電廠更新、竹門電廠更新及霧社電
廠擴充計畫,該三計畫完成後可增加機組出力計2.26萬瓩,約需費用23.4億元。
其餘大型抽蓄水力機組中,大觀電廠四部機組運轉將近15年;明潭電廠六部機組運轉才5年,均屬新機組效率尚高,無更換設備以提升出力之空間。另一般慣常水力機組,因受年降ꬊ
B量之限制,亦無法可靠提升出力。
(三)輸電系統提升效率之檢討
台灣電力系統成南北狹長型,而目前因北部地區供電能力不足,故大量電力仰賴中、南部透過輸電幹線北送,導致輸電幹線潮流量甚大而電力系統穩定性不佳,並使輸電損失亦較大
。未來為改善輸電效率,應維持地區電力供需平衡,以減少輸電幹線之電力潮流量及減少線路損失。
由於核能四廠計畫為北部電源,本身即可減少南電北送及提升效率,如該計畫不能繼續進行,以輸電效率及電力供應穩定性觀點,應選擇於北部地區增設新電源以作為其替代計畫,
並應繼續落實第六輸變電計畫工程,始可進一步改善電力系統與效率。
在降低線路損失方面,該公司近幾年線路損失率大都在6%左右,已屬世界平均水準之上(世界各主要國家線路損失率一般為4.4%~8.8%),但該公司仍積極研擬改善線路損失方案,提
出「第六輸變電計畫」,該計畫預定自90年7月起至95年12月止,預計完成變電工程6,450萬仟伏安及線路工程3,660回線公里,已於89年2月陳報經濟部審查中。
另為因應地區性負載成長之需要,改善配電系統、提高供電品質及可靠度,台電公司亦自88年7月起至92年6月止辦理「第四配電計畫」,預定增設2,586條饋線及7,217回線公里之配
電線,其中地下配電4,674回線公里,架空配電2,543回線公里。
這些計畫完成後,將可有效改善電力傳輸效率,減少傳輸過程之損失,預計輸配電線路損失可由88年之5.92%降至109年之5.5%,至民國94年將可增加供電8.5億度,即相對增加9.7萬
瓩之電力供應。
(四)氣渦輪機組改為複循環機組之檢討
台電公司現有18部氣渦輪發電機組,其中林口、大林及通霄電廠等共12部已運轉超過25年,基於設備耐用年限、發電效率及經濟考量,將於近年內陸續屆齡退休,僅餘台中4部(每部
7.2萬瓩)及林口2部(每部15萬瓩)共6部氣渦輪發電機組可考慮擴建為複循環機組,預估擴建後台中電廠及林口電廠各約可增加15萬瓩發電容量,共約需120億元。台電公司業已完成ꬊ
e述兩電廠氣渦輪發電機擴建為複循環機組之可行性研究,將配合天然氣供應情形及系統供電需要,適時進行擴建複循環機組工程。
綜合前述,以現有火力電廠(協和、林口、興達、大林)更換高效率汽機轉子、水力電廠(濁水、竹門、霧社)全廠更新設備、及氣渦輪機(台中、林口)改裝為複循環機組等方式,共可
提升出力約52萬瓩,費用合計約需239.4億元,於改裝施工期間必須停機而無法供電。
但是花了大筆錢並等於幾乎更換全數設備,但是又無法提升多少電廠壽命,而理論上所可能提升的效率只不過為1%~2%(如計算一下更本難以達到2%),因此更本不可能達到如某立ꤊ
e所說提升效率從40﹪至50﹪有10﹪之多,甚至能超越核四?這是更本不可能的。
問題六: 核電廠拆除後,其所有土地永遠不能使用?
目前全世界計有七十餘座核能機組及二百多個研究用核反應器停止運轉,其中部份並已完成除役拆廠工作,部份則在進行除役拆廠中或處於安全封存的狀態。以持有美國核管會核發
執照的機能機組為例,至今年五月為止共有二十二部機組永久停止運轉,其中
* 三部機組完成除役:
Pathfinder test reactor, Sioux Falls, South Dakota
Fort St. Vrain
Shoreham Nuclear Power Station, Suffolk County, New York
* 九部機組正進行不同階段之拆解與除污:
Saxton, Saxton, Pennsylvania
Haddam Neck, Haddam Neck, Connecticut
Trojan, Rainier, Oregon
Maine Yankee, Wiscassett, Maine
Big Rock Point, Charlevoix, Michigan
Yankee Rowe, Franklin, Massachusetts
Rancho Seco, Sacromento, California
San Onofre 1, San Clemente, California
Humboldt Bay Unit 3, Eureka, California
* 十部機組正進行或計畫進行長期貯存中:
Indian Point 1, Buchanan, New York
Dresden 1, Morris, Illinois
Peach Bottom, Sacramento, California
LaCrosse, LaCrosse, Wisconsin
Millstone 1, Waterford, Connecticut
Vallecitos Boiling-Water Reactor(GE-VBWR),Pleasanton, California
Fermi 1, Monroe County, Michigan
Zion Unit 1, Zion, Illinois
Zion Unit 2, Zion, Illinois
Three Mile Island, Unit 2, Middletown, Pennsylvania
此外,美國能源部所擁有的兩座核能電廠,西賓堡電廠(Shippingport,Pennsylvania)和麋鹿溪電廠(Elk River,Minnesota)均採用立即拆除的方式成功的完成除役作業。
有鑑於核設施除役之重要性,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自1985年起,著手進行15個核子反應器及6個核子燃料循環設施之除役作業研究,目前已建立完備的除役技術及財務規劃經씊
蝖A國內核能研究所亦派員參與該計畫,以期引進技術,建立本土化除役能力。
以下分別說明美國西賓堡電廠,聖佛蘭電廠及蕭漢電廠的成功除役案例。
1.西賓堡電廠 位於賓州西賓堡7.2萬瓩的西賓堡核電廠,是美國最早運轉的核電機組。該廠於1957開始發電,在發了74億度電後,於1982停機,且於1989完成除役,共花費0.91億美
元,原有廠址在復原綠化后開放無限制使用。
西賓堡計劃是工業界涉入現代核電廠除役的第一例。由於西賓堡機組小,它的反應器無需拆解,而係整件被移除;此外,現有大型核電機組反應器活化污染程度必較西賓堡者為甚。
今日大型核電業者將選擇拆解方式來處理他們的大型機組,同時將會大量引進遙控機械設備從事核電廠除役工作,用以減少工作人員輻射曝露。 雖然西賓堡與現有大型核電廠存有긊
t異,但它仍然提供了如何成功規劃核電廠除役的案例與資訊。
2.聖佛蘭堡電廠 1973年聯邦政府為展示氣冷式核反應器技術,1979年開始運轉33萬瓩的Fort St. Vrain核電廠。1979年產權移轉給科羅拉多州公用事業公司。惟由於該廠營運轉績긊
臚ㄗ峞A運轉年限即被縮減。
科州公用事業公司於1989年關閉該廠,1992年11月開始除役作業。其後三年多,石墨塊、支撐結構與混凝土等受放射線污染廢料共140,000立方呎被移除並運至華盛頓州Richland最눊
袕B置場處理。
除役作業同時包括移除反應器頂蓋、爐心物件、支撐爐心的樓版、氦循環器、蒸氣產生器等。另外,20至30英寸厚具放射性的反應器混凝土屏蔽也被刮除。核燃料則移存至中期貯存
裝置,交由DOE加以營運。
該廠1996年初完成除役,較預定工期提前數月,共花費1.89億美元。美國核管會也在1997年中解除克羅拉多州公用事業公司的核電廠運轉執照。
Fort St Vrain是美國第一座商用且被除役的核電廠。由於許多新穎除役技術隸屬科州公用事業公司及其夥伴西屋與Morrison Knudsen公司所有,他們計劃申請專利並市場化,以供ꔊ
憎荇砦q設施除役所需。 科州公用事業公司在核電廠除役後,利用原廠址及未受污染的汽輪機與建築從事天然氣發電。地方因而避免了減少數百工作機會,以及喪失地方最大歲入來
源的惡運,仍然享有先前核電帶來的經濟利益。
3.蕭漢電廠 84.9萬瓩的Shore ham核電廠雖於1987年關廠。 該廠自1989開始吊除核燃料及從事精細的廠區調查等除役前的準備工作。
根據實際從事除役工作的長島電力公司執行經理聲稱:”周詳規劃”與”日本式”管理技術相當程度地被成功應用。 實際除役作業則自1993年初開始,經歷21個月後於1995年完成ꄊ
A較預定進度提前6個月完工。總計花費1.86億美元。
作業期間,工作人員總計自廠區移除570,400立方呎廢料,其中包括382,000立方呎輕微污染核廢料,多數低放射性廢料運往南卡州Barnwell處置場。2,000噸輕微污染金屬送往田納ꘊ
頨蹅憭u廠再製成屏蔽用材料。同時被輕微照射過的核燃料則運往賓州PECO Energy's Limerich核電廠再使用。
除役及隨後期間,當地執行了230,000次輻射偵測作業,確保當地未殘留高輻射點。
問題七:想請問為何先進國家大多停止核電興建?
目前全世界先進國家,其基本供電量之需求大部份已經足夠滿足,故已不再需要,另一原因當然也是環保意識高漲的因素及能源分配率的問題,雖然目前興建核電之數量已減少,但
是我們可由以下問題的回答來看到一件事實,那就是其實各國政府將來並未有不再停止使用核能。
換句話來說對於國家的利益來講如不使用是不可能的,除非新能源的發展能再突破 , 這點可由我於下面公佈的各國核電發展狀況來應證。而所謂一個國家的基本供電量主要就是基ꔊ
貌漸庣q需求量,以應付戰爭、經濟危機、能源短缺等重大事故的問題。
因此如何在以上所述的問題發生時能應對,成了很重要的一環。 如何能在應對上所述的問題發生時,發電能夠持續,直至目前為止也只有核能可以辦到,當然在未來科技再進步後ꄊ
A可由風力或太陽能取代,但在軍事用途上(如潛艇等需求),仍無法被取代。
問題八:美國不在發展核電?
美國核能協會宣告「核能復興」 美國核能協會(Nuclear Energy Institute, NEI) 在1999年底公布一份新的美國核能工業的策略計畫(2000年版),這份計畫挑戰了所有參與者去ꘊ
b現有的成功基礎上創建,並為核能科技主要的公共政策辯論提供了焦點。
這本計畫名為:核能:21世紀的策略方向,小標題為核能復興,已出了修正第三版,由NEI的頭頭Joe Colvin在該協會的年度大會上發表。Colvin先生 說:「如果過去真的是序幕,
那麼1999年就是我們工業界的再生。破紀錄的安全與績效水平,核能電廠合併與獲得,新的管制監督程序及歷史性的執照更新,全部指向核能復興。這份文件會協助溝通我們所追尋
的策略方向及美國核能工業界正在進行的大進展。」
策略計畫目標在「透過複雜、動態的政策程序提供有效與有效率的路程」,策略計畫談到了八個主要領域:
1. 保證一個提供多樣化與可靠能源供應的國家能源政策。
2. 經由全世界安全與可靠的核能電廠運轉,維持卓越。
3. 根據電廠積效,達成以安全為主的管制制度 。
4. 達成整體化的用過核燃料處置計畫,及彈性的低放射性廢料管理方法。
5. 將核能真正的環境價值納入資本。
6. 在競爭性的電力市場中,使核電資產值成為最大。
7. 增加公共政策制訂人對核能強力的支持。
8. 建立下一代的核能電廠與技術。
因此我們能說美國不會發展核電嗎?
資料來源:NucNet 8 May 2000/News No. 180/00/A
問題九:法國不支持核電?
French Government Confirms Nuclear Industry Restructuring Plans
法國政府批準核能電廠重建計畫
法國財經部長Laurent Fabius於1st December 2000正式批準了重建核電計劃,並認真的來進行以使法國成為全球核能電力系統的領導者。
Mr. Fabius在巴黎經由報社論壇的經濟研討會中宣佈政府將成立一個新的控股公司,以便能在現有統一的組織架構上來建立一個不同區分的新領域,這使得法國官方將擁有自己的核
能公司。而這個組織將預計在2001年年底前開始運作。
Mr. Fabius在研討會中說:核能相關部門的再重整的問題是很迫切的,而我們也已有很明確的策略。我很高興在今天能夠將這些完全的呈現出來。為了工業利益,我們需要集中一切
力量來接受各種挑戰如:將法律單純化、有複雜歷史觀點信仰的累積等、以均衡發展的名義來為拆除現有設備籌措資金、經由透明化的選擇來補助因當前受不景氣影響的可靠廠商…
.。
他說:這些都是要立刻去做的,我們得結合工業界力量且應有兩個分支:核能由Framatome Advanced Nuclear Power (ANP)與COGEMA為主,而新技術就交由FCI與STMicro Electroni
cs負責,來領導全球的執行者從和其他主要產業的夥伴或加強工業重鎮的合作來結合資本並來付諸實施。
首相及工業部長Christian Pierret,我們必需保證核能工業供給新的就業、寬闊的金融根基及完全的合法性。
CEA、實施帶頭的行政部門的原子能源委員會及Pascal Colombani已在上個月完成一個新的及較簡單的組織,他們說此組織也包含了航太與通信業,且只剩下通告核能的詳細計畫的꜊
髡芋C然而,核能官員說此細節與稍早在巴黎公佈的要點是一樣的。
1st December 2000
附文:
法核電廠投資案 很受地方歡迎
2000年 11月 16日 星期四 工商時報 890529
雷品:法核電廠投資案 很受地方歡迎 ---------------------------------------- 周慧如/專訪
經濟部將在今(廿九)日在網路上公布台電提出的核四計畫分析報告,供全民討論。法國工商會長雷品接受專訪時表示,經濟問題不應該訴諸於公投等政治手段解決,否則人民就不
必藉由選票委託政府規劃並執行國家大事;在法國,雖非每個人都接受核能,但是以事實論,法國的核能發電佔總發電量的八成,不僅自用,還可外銷,不但提升國家競爭力,並可
達到溫室效應氣體減量的要求。
雷品於一九九八年來台,任職於法商核燃料循環COGEMA公司台灣總經理,該公司集團與核四案目前並無合約,但代為處理核一、核二廠的核燃料的處理循環過程。他在來台後,目睹
德商拜耳台中設廠和核四興建案,在台灣社會掀起極大的衝突與對立,而政府的許多處置措施有不當之處,他在訪問中談到法國經驗,供台灣參考。
記者問:台灣有一種說法,法國已停建核電廠,為何法國還建議台灣發展核能?
雷品答:核能的決策應以理性為基礎,法國自一九五六年開始運用核能發電,現在仍有五十九座核能機組在運轉,發電比例佔法國總發電量的八○%,每年並有七百萬MW(百萬瓩
)的電力外銷到其他國家,再加上核能相關設備的外銷,核能工業每年為法國帶來五十億歐元的外匯收入,法國沒有縮減核能政策的理由。有人說法國已減少核能發電,並不相符,
只是法國原子能委員會將較多的資源分配給前景看好的生物科技研發,但核能的研發仍佔有大比例,不過研發重點改為以核能後端為主,及開發新一代的核能機組,以便將來需要更
換現有的核能機組。例如大型工業原型超級鳳凰反應器(Superphenix)近年來已漸被較小型的鳳凰(Phenix)反應器取代。
問:在貢寮,絕大多數反核的居民非常擔心 核四廠的安全性,在法國,核能電廠與所在地居民的關係如何?
答:台灣政府過去在處理設廠爭議時,未能秉持長期、公正、理性的態度,而採取短期、妥協的發放補償金或回餽金措施,是許多企業與地方政府、居民對立的濫觴。
在法國,類似核能電廠的大型投資案很受地方歡迎,投資企業不必為該地社區居民提供特別的優惠回饋,居民要的是直接或間接而來的工作機會,依法國稅制,大企業在地方投資,
可以創造地方稅收,只要企業繳的稅充足,居民就可以少繳一些地方稅,地方政府只要稅收多,就會鋪橋造路,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質,目前核能工業為法國創造十五萬個直接工作機
會,只要核能機組繼續運轉,核能電廠附近居民就可繼續享有這些利益。
至於安全問題,法國的標準極為嚴格,法國電力公司及核能安全管理機關的專業有很高的評價,俄羅斯的車諾比電廠的爐心熔毀事件不會在法國發生,因為法國的壓水式反應器有一
個雙層厚混凝土圍阻體,而車諾比的反應器卻沒有這個安全措施。在法國的核能歷史上,從未發生過嚴重災害,偶有小問題產生,因安全防護措施得當,並未釀成災害,反而改進運
作流程。
問:法國人從未質疑過核能政策嗎?
答:法國也有活躍的反核人士,但即使是綠黨也肯定法國核能的效益與高標準的安全防護。社會黨的密特朗在一九八一年當選為法國總統前,是反核的,但在執政後,檢視核能政策
後,卻成為核能發展的主要支持者,即使他對綠色組織有過一些競選承諾,也無法阻止社會黨對認知核能對法國的重要性。不過,社會黨儘量做到核能政策透明化,加強對民眾溝通
,並取消一些不必要的計畫,這一點值得台灣參考。
問題十:英國不再發展核能?
廢核將是世界潮流?之前是,但未來?本人告訴各位未必,因為在新能源的技術尚未突破下,各國政府仍然是難以不要核電,如今年八月的英國新聞中,由於其英國目前約依賴25%ꨊ
漁砦q,但目前已有Berkeley (closed since 1989)、Hunterston A (1990) 及Trawsfynydd (1993)除役,而未來將有Magnox plants 於 2010除役、 Oldbury 及 Wylfa 於 2016/20
21除役,因此英國也開始要面對能源問題。
以故British Nuclear Fuels (BNFL)11月06日宣佈英國未來能源政策,必需繼續使用核電,然而此舉如目前台灣一樣受到保守勢力反對,為此BNFL將擇日與其辯論。
目前看起來英國民眾反對聲浪尚不大,主要是國家經濟與工業發展需求的問題。BNFL宣稱如不蓋核電,英國民眾之所有私人交通在未來必需每週要有一天半的時間不得使用,以符合
CO2排放標準,並必需依時際狀況加長時間。
無論如何,BNFL此次之宣佈看起來是---興建核能誓再必行,BNFL並指出英國皇室協會及英國國會下議院調查委員會已支持及建議必需要有足夠的核能發電,更嚴謹的說,國會調查ꤊ
e員會指出“a formal presumption [should] be made for the purposes of long-term planning that new nuclear plant[s] may be required in the course of the next tw
o decades.”
BNFL已指出將由Westinghouse 及 ABB公司為主要實施者。
問題十一:日本是否停止發展核能發電?
此問題可由兩點來看此說是否屬實。
1.一個是日本政府已於1998年核准於新廠址興建核電廠
日本核安委員會通過在Higashidor興建全新核能機組的計畫,並己於當年8月底獲得工貿部(MITI)正式核准,這是自從前蘇聯車諾比爾核能災變以來,日本首次針
對新廠址所核發之建廠許可。
東北電力公司(Tohoku)對該計畫之評估可溯及1960年代末期,多年來與當地漁民進行之補償協商也是造成該計畫延滯多年的重要原因;獲得許可後該公司預計於今年1
2月動工,預計2005年7月商業運轉。該機組為各電力公司在本世紀結束前計畫申請推動的四項核電計畫之一,其它三個機組為Hamaoke─5,Shiga─2和Mak
i─1。
日本政府指出為達到京都議定書中規定的CO 2減量目標,在2010年以前日本還需要再興建20座核能機組。Higashidor是目前唯一通過的新核能廠廠址,其他機눊
梇N以在現有廠區增建為主。
目前全日本有51座商業核能機組運轉中,供應全國1/3的用電量。儘管近年來文殊快滋生反應器洩漏事件與東海再處理廠瀝青固化設施爆炸事件,促使日本境內反核意識日漸上升
,但在這個素來標榜「原子力即國力」的國家,核能無疑仍是未來能源的重要來源之一。
2.第二個是日本2000年能源政策報告書的內容
日本自由民主黨的天然資源與能源研究小組之下設立了能源政策次委員會,於 2000年5月25日出版一份能源政策的中期報告,呼籲核燃料循環策略的彈性。 不久之前,日本政府公똊
}宣稱明年時有意畫出日本能源政策全圖,本報告與此呼應。
這份報告找出了三個主要的政策目標:能源安全、「與環境的調和」,及「經濟合理性」。要達成這三者,這份報告要求民眾、工業界及政府三者要有「夥伴關係」。這份報告強調
家用與運輸部門需求導向方法的重要性,報告說,因為改進的能源安全及全球暖化的減輕可以導出利益,應該穩定地促進核能。 這個次委員會於三月31日成立,目的在根據最近的딊
o展,包括東海村事故及在沙烏地阿拉伯喪失油權,討論中期至長期廣泛的能源政策。
這份報告也遵循日本宣稱反對從擬議的京都氣候保護機制排除核能的立場。 這份報告指出,在過去25年家用與運輸部門的能源消費已經加倍,這份報告強調調整支配建物與汽車的ꨊ
k律架構的必要性,並要加強稅的誘因。
這份報告使用了像「更強韌(tougher)」、「更乾淨(cleaner)」這種字眼,報告說能源供應結構應以增加自足、降低對來自波斯灣區主能源的依賴,及長期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為目標
。報告說,為了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減輕溫室效應,並達成能源安全,應促進核電並對安全有最大的照料與注意。更特定來說,這份報告說,核燃料循環及快滋生反應器的開發
應「彈性地」處理,意思就是例如,比較國際價格。
這份報告說,雖然應該促進新的能源,社會可能「期望太高」。在這個假定之下,報告建議由於其價格與有限來源,新能源的開發應補足而非取代一般能源。 作為未來討論的話題ꄊ
A這份報告找到了協調可能互相衝突的能源目標的機制,例如自由化相對於環境保育與能源安全。其他討論的話題包括能源稅的概念,諸如環境稅,以及「做能源政策決定的結構」ꄊ
A包括訂定基本能源法。 這個次委員會準備在十月時出版第二份中期報告,預定2001年三月出版最終報告。
資料來源:NucNet 25 May 2000/News No. 195/00/A
問題十二:芬蘭真的不再蓋第五座核電廠?
工業部長Moenkaere女士,在2000年4月明白表示:「我們需要新核能發電廠!」。而調查後發現其民眾支持核能的比例為41%,遠超過反核的34%。因此我們可從此最新的調查中可得
知,芬蘭人在18年來由恐懼核能到支持核能,其支持比例增加了71%(由24%增加到41%)。
之後,European nuclear industry於2000年11月15日公告於芬蘭興建第五座核電廠(反核人士的資料卻是1993年的)並公告世人”The announcement has enormous significance,
coming as it does during the crucial UN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 in The Hague. At this important event, nuclear industry observers are promoting the message
that nuclear power is not only economically viable but also has an important role to play in the avoidance of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 as nuclear plants emi
t practically no CO2.“
注意“enormous significance”此含意,真是符合2000年發佈的美國核能工業策略計畫。世界潮流又將改變了。
問題十三:其他國家不再有任何核電計畫?
根據世界核能要聞
時間:2000-10-30
捷克政府授權擴大核能機組,並依據 Czech electricity company CEZ 的報告將維修Dukovany核電廠使其服務年限至2025年。捷克總理並告知奧地利總理說他並不認為有任何理由꼊
鉦蚺豲o項計劃。
泰國官方於同日表示核電能源的發展在亞洲大陸是必需的。而羅馬尼亞ANRE發佈國家獨佔核電廠執照以開始能供應足夠電力于本國十大工業公司。
日本,這是自Tokai-Mura事件發生以來政府首次的在Kaminosek舉辦核能電廠公聽會。
其他國家情形:(以下資料轉貼modernite先生文章)
瑞典
這個反核人士的天堂,反核勢力卻急速萎縮。1999年6月民調顯示:有高達82%的瑞典人支持繼續核能發電,卻只有16%支持政府的廢核政策。甚至有21%群眾,主張新建電廠。
瑞典政府主導的廢核評估卻指出:「如果進一步削減核能發電,只能以進口石化燃料取代。…這與歐盟國家致力降低二氧化碳產量,根本背道而馳。」報告更進一步認為:「去年(1
998)關閉Barseback廠一號機,純粹是政治考量。…其替代喪失電力的目標,一直未達成!」並且直言:「毫無疑問,廢核計劃無法達成節約能源的目標!」(KM Miljoteknik & C
owi)
什麼是瑞典人最關心的環保問題呢?有74%的瑞典人認為降低CO2排放才是第一要務、卻只有
8%的瑞典人認為廢除核電重要。
瑞士
1999年5月,聯邦技術學院的專家指出:在瑞士,「核能發電佔全部電力供給的40%。如果說要以其他能源及節約方式替代,而不影響環境及生活水準,無異癡人說夢!」他們更指出
,「核能搭配水力,才是最符合環保的能源組合。」
核能發電供應歐盟國家約35%的電力來源,這使得歐盟認為:核能是未來數十年能源多元化組合不可替代的支柱。去年,歐盟原子能協會秘書長W. J. Kuster直言,如果要達成京都쐊
釧w書的二氧化碳減量目標,在未來25年,歐盟國家要增加一千億瓦(100,000 MW)的核能發電,相當於74座機組的發電量。幾乎比現在核電規模(116,490 MW)增加1倍!這個想法
,得到了英國皇家工程學會與皇家工程學院的同意。
問題十四:世界能源委員會宣佈工業化國家已完全放棄去發展更強大的核能電力工業?
WEC Official Says Nuclear is Good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
WEC官員指出核能對開發中國家是有益的
世界能源委員會(The World Energy council)是世界主要的複合能源組織,而世界上92%的能源消耗都是來自WEC的會員國。目前主席 Jim Adam 被其各個會員國代表委員指責能뜊
蔗e員會之前對外說道:「目前世界上主要工業化國家已完全放棄去發展更強大的核能電力工業」並指出這是一個道德上的錯誤(morally wrong),因為這項錯誤的訊息大大打擊了
許多發展中國家。”
因此在今年印度New Delhi 所舉辦的說明基本政策會議中,Mr. Adam 回答說:就印度的能源需求以及其它開發國家所擔心的能源政策,這些都不是最佳的指導政策,除了WEC在最新
的“世界能源的未來”(見下文-核能基礎的重要性)報告中公佈的10項要點。
Mr. Adam 並說:工業化國家如廢除能源多元化的結果,將會傷害到開發中國家(筆者註:如工業化國家大力使用火力機組則造成其它開發中國家因全球CO2問題而無法進一步的發展
工業並造成其國家的衰退與落後,這對開發中國家是非常不公平的),而這些傷害的結果就是會因為大量增加火力機組,而使得石化燃料加快缺乏,進而造成其燃料價格大符度的上
昇。因此工業化國家應當改變“每一次的反對核能”且應加快發展更先進、更高效率的核能電廠。我們並且得應當帶領世界來縮減全球溫室效應,而我們的策略就是將提高全球核能
電廠的容量為其中一個方法的要素。他繼續說道:持續研究能源的效率以及效率標準不公平的負擔得應該是最優先來縮減石化燃料系統發電的需求量。他也說到:那些使用核能電廠
來生產鈽和鈾以製造核武的國家應當製造在一個更安全的環境並且得幫助其他的開發中國家。
除了繼續發展核能外,Mr. Adam 也提到:水力電廠得加大範圍,其他的如石化燃料系統、超導性系統等必須要有更多的研究。
New from the WEC Statement 2000
28th November 2000
New Energy Study Stresses 'Fundamental Importance' of Nuclear
新能源研究強調:核能的重要性
2000年一份WEC重要的最新報告文件中強調核能基礎的重要性是為了維持一定均衡的全球能源政策並且極力主張全球各政府得維持能源多元化政策。
這份2000年WEC說明文件-“世界能源的未來”,是至1993年來委員會再度花費非常長的時間所完全更新的。WEC領導了全球非政府組織共約100多個會員國並專注於促進全球能源的ꠊ
洏峇峓▼讀漕挴部C
這份最新的報告藉由一個清楚的挑戰全球的政客及有決定性的製造廠開始,並說:在今天所有能提供各種能源並有均衡發展能力的各國製造商,現在得第一優先擴大商業的能源服務
給全球需要的人們,尤其是開發國家,以便能達到下個20年的需求。
大約估計全球未來大約有二十多億的人口需要獲得滿意的能源,這些需要使用能源的人們應該是第一優先要被關心的。而能源服務的能力將影響人們的生活是越來越好或是越來越貧
窮。
這份報告呼籲全球的製造商維持一個能源多元化政策,並強調:沒有一種能源可以被政治上武斷的理由來終止發展。
報告並指出:對於所有WEC會員國來說核能電力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它是唯一有非常大的及滿意的資源(如果反應(增值)堆被使用的話會有無限的潛能,指再利用)並且也是目前ꘊ
b技術上能有效的防止溫室效應。當核能來面對這個公眾的疑難問題時(指溫室效應),其他的如目前安全上的發展、廢棄物的處理及管理的獨立問題是較低於現存的重要性。
報告中最後補充說明:最新的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及氫的採用是必須被加以持續發展與追趕上的。無論如何,WEC並未見到任何再生能源與氫的採用能確實擁有實用的水뜊
ゥA因此這些能源是必須降低其可信賴度的,以故也得維持一定的石化燃料系統來發電。最後,WEC再度強調核能與水力是現在直到公元2020年內最有效及易接近的能源。
New from the WEC Statement 2000
12th April 2000
以上是世界能源委員會WEC於千禧年年底對全球所公佈的能源政策白皮書的摘要,其名稱為“世界能源的未來”。而這份報告正是WEC未來20年的能源政策,且更是今年年初繼美國宣
佈發展下一代核能電力後的全球最新趨勢(見美國能源政策)。那麼,這時你還在認為廢核是全球的趨勢嗎?你還在認為反核者手中老舊的資料是正確的嗎?從這裡看來,政府試圖
故意隱瞞影響全球能源政策的國際組織之最新呼籲及政策,如WEC、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國際能源署IEA等相關組織,這實在是不應該,且有欺騙百姓之嫌。
問題十五:核電技術、除役技術是我們的還是在他人的?他人的成本就是我們的成本嗎 ?
技術的問題有點廣義,如單指使用、維修或部份設備的設計與制造安裝,台灣的能力是決對沒問題的,如果是指整體的設計、制造還是得仰賴國外的技術,但也別小看台灣的專業人
員及國內各工程顧問公司的實力。
要獲得一些先進的技術,除了用錢還有合作,更重要的是自己的科技人才,如果我國不在這個尖端領域再加以努力,而只有空白的話,你覺得對嗎?如何提昇我國各方面的科技,是
很重要的,如果不作的話,又如何與他國競爭?或許大多人並不知道,在建一座核電廠時要作多少實驗?而這些數據與經驗正是提升我國工業實力的最好方式之一,因此將來我們便
可以用在其它領域上。
至於他人的成本就是我們的成本嗎?當然不是,但這是最好的範本,活生生的實利,可讓我們省下不少時間與金錢來姑算我們的成本。
問題十六:廢棄物放置疑慮?
廢棄物是核電的最大夢饜,核燃料生命週期包括粹取(extraction),製造(Preparation),使用(use),及處置(disposal)。因此在整個處理過程中如何防範對健康損害的能
力是一直受到大眾的不信任。
在整個處理過程中主要的問題是在核分裂後所產生物質應如何處理,及核廢料產生的危險,現有可能處理方式,及滋生反應爐等問題。但這些問題中,除了核廢料外,其它的部份隨
著科技的進步都已一一克服。
因此我說廢棄物是核電的最大夢饜。 許多反核人士認為目前所有使用核能的國家均「暫時」非「永久」處理核廢料,主要是對現有「最終」處理方式有許多可質疑之處,故尚有爭쐊
部C但不管如何,核廢料的處理主要的問題是選擇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場的位置及處置場如何避免「意外」 的外洩。 但其實「意外」的外洩是與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場的位置有者ꬊ
雂j的關係,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地殼的變動了,以美國為例,國會及能源部是以「地理隔絕」為核廢料處置唯一方式,並要求可靠,長期安全以確保核廢料不會意外外洩,以保障公눊
釭漲w全。
「地理隔絕」意即將核廢料放置於長期不會有變動發生的地質環境中,如岩層或沉積層。這個部份的要求是較為嚴刻的,但以良好的地資勘查、高標準的結構設計與多重的防護措施
還是可以辦的到的。而這樣的處置方式是國際原子能總署之認可與推薦。依據總署統計,目前營運中的處置場計有72處,分屬32個國家,顯見在技術上與實務上並無困難。因此最大
的困難不在於技術而在於人民的信認。
至於關於最終處置場之所在,我國係採境內、境外並重原則,但仍產生非常大的爭議,因為無論如何意外所造成的損失是不容忽視的。(境外處理至今如各位所知目前是受到困難的
) 另外一題,我國目前技術尚無法否克服濃縮鈾的技術及沒有足夠的濃縮鈾或鈽。
問題十七:貨物無法出港,那工廠就沒有生產的必要,自然就沒有須要那麼多電 ?
本人並不認為臺灣如遭到軍事封鎖那工廠就沒有生產的必要,相反的更要維持生產的必要以應付戰爭所需。 其次以現代E世代的戰爭關點來說,最先必要的手段必是要破壞敵方的通
訊,在破壞敵方的通訊前最重要的就是切斷電力來源(不太可能放隻病毒就成功吧)。
要切斷電力來源最好的方法就是石墨炸彈。(以不破壞發電設備但造成短路停止供電為最高原則的現代武器。)。老共只要兩顆就可以造成全台變成瞎子,因為用兩顆炸161K、ꈊ
陝窖添兩條台灣主要輸電線路即可。(上次台灣大停電就是其中一條的電塔傾倒造成的)。當然中共會怕飛彈不準,因此必會多加幾粒。(PS.石墨的功能學電的都知道,故不在介
紹) 因此舊政府的能源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要擺脫南電北送及分散電力來源(電業自由化、區域供電)了。
至於以目前來說,我國軍力維持三個月的對抗應該可以,所以老共不敢亂來,不然的話早就打來了。超過三個月對老共不利。 但能源需求啟是只要對抗三個月就可的。
問題十八:如果政府執意廢核並改原廠址為天然氣時,將面臨甚麼問題:(如不理核電問題時)
1核能電廠依土地法完成用地徵收,如廢核則適法性之問題與必需依都市計劃程序變更之,以于合法。……好解決。
2貢寮鄉民是否贊成的問題。……?
3天然氣燃料取得困難,如以管線取得,則陸路因路權取得不易,成本過高,海路因當地岩岸地形施工困難,造成維修不易,可行性皆不高。如使用天燃氣接收站,則因東北季風,
難以符合天燃氣港之要求(因卸港時,港池波高必需低於一尺,且全年需能平均提貨)。……困難 因此,所以燃料取得不但困難,且不符合需求。
問題十九:如將核四機組改設於其它廠址之可行性?
如將核四機組改設於核三廠,則北部用電仍須由中南部支援,違背舊政府先前能源政策之區域供電原則,且將增加輸電線路投資及輸電損失,也影響供電的可靠性。
如果機組改建在核一及核二廠的話,核一、核二及鄰近的協和電廠輸電線路相接,就系統而言,電源已極為集中,萬一系統網路發生短路跳脫,將造成電力系統不穩定,因此技術上
不宜將核四廠建在核一、核二廠。
如將原核四廠址改為燃煤、燃氣、燃油發電的話,其燃料之輸送又有很大的困難,不太可行,且依規定必須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及「可行性研究」時效上無法配合電力需求。
且改設所需採取的措施,已形同重新興建核電廠,與興建核四沒有兩樣。
因此如要廢棄核四機組的話,或許可還給貢寮鄉親一塊土地,並終止此地的任何利用。隨之而來的便是要開發其它土地以用於新電廠,但取得土地的困難也必會之增加。 這時,如ꨊ
G政府這時在一年內確定新的能源政策與計劃並於一年後實施,則民間企業立即進入投資,將會需要兩年至三年的時間以取得土地及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及「可行性研究」,如再똊
陽Q過關又將需要一年至二年的時間在設計(以將部份時間重疊至環境影響評估時間內),則再花兩年至三年興建,以此最快時間計算,需計八至九年時間,此時,在需求電力的時긊
臚W,恐將難以追的上需要。
問題二十:核電有其優缺點,如同其他能源,但難得在大眾媒體有討論空間,評估會議只有在公視播出,正反意見都有,為何大部份媒體只給人擁核印象?
其實大部份媒體只是告訴大家贊成核 四續建的較多而讓你有如此感覺吧。事實上大部份媒體一天到晚在播的新聞都是反核運動吧,如此看在擁核的人來說又是如何?至於這種問題ꘊ
鹵魚麆Q論的又有多少?大眾媒體為何要作這個不賺錢的節目?你光看此版的討論不就知道了嗎?
問題二十一: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比較?
A.一般的計算數據 每度電的CO2排放量約為如下:
燃煤0.85kg,燃油0.6kg,燃氣0.51kg,核能50g, 水力16g,風力11g,潮汐11g.
B.機電工程學術論文之“各種電源的二氧化碳(CO2)排放量”數據為如下 :每kWh來看各種電源的二氧化碳(CO2)的排放量,要產生1kWh的電力,排放出的CO2,煤炭為270g(碳換算,
以下同),石油為200g,而所謂比較乾淨的天然瓦斯也有180g。 新能源方面的太陽能為55g,風力為20g,而最少的就是核能發電;氣體擴散法為5g,離心分離法僅有2.5g。 (數據為
考慮週邊設備的使用)
C.王永慶所提出的比較數據 燃煤之CO2排放量:0.87kg/度;燃 LNG 發電之CO2排放量:0.45 kg/度;燃 油 發電之CO2排放量: 0.68 kg/度;台塑未提供核能電廠CO2排放量數據。
D.台電測量報告數據: 燃煤之CO2排放量:0.95kg/度;燃氣發電之CO2排放量:0.43 kg/度;燃油發電之CO2排放量: 0.69 kg/度;核能電廠不燃燒化石燃料(煤、油、天然氣),如ꐊ
ㄜp周邊附屬設備其CO2排放量為零。以上數據大致相同,全數列出以為參考。
問題二十二:跟'中共'說不要再花大錢演習了呀! 只要跟他們說'飛彈'瞄準台灣核電廠就行了呀! 對不對??
轉貼網友文章
反核者一直誇大中共飛彈攻擊核電廠的可能性,更顯示其無知愚昧。以中共目前部署的M族短程傳統彈頭而言,其圓周偏差概率(CEP,指在此半徑內,有50%的機率會命中目標)約갊
뀲00-500公尺。而以傳統彈頭攻擊核電廠,只有直接命中10公尺半徑的反應器才能摧毀他,即使命中圍阻體(就是常見的大型混凝土蛋型建築),也無法搖撼反應器。因為核能電廠
為有效防範事故時的輻射外洩,在設計上有重重的保護措施,從最內層的反應器壓力槽,接著有鋼筋混凝土的生物屏蔽、內襯鋼板厚達1公尺以上的鋼筋混凝土內層圍阻體,最外層섊
晹釣洛H應付意外事故的外圍阻體。核能四廠的內層圍阻體厚達2公尺,外層圍阻體也是鋼筋混凝土做的厚達1.5公尺。
美國桑弟亞國家實驗室(Sandia National Lab.)曾以滿載火藥燃油的F-4戰機,以時速480哩之超高速撞向圍阻體外牆,(各位可參觀Discovery頻道,其威力相當於M-9飛彈),結果
噴射飛機完全粉碎,但僅造成圍阻體表面深約2吋的損傷。德國亦曾以波音七○七噴射客機做過類似試驗,也僅造成模擬圍阻體輕度受損。所以中共必須使用800至5000枚M族飛彈才ꘊ
釦漺內R毀。傾中共全國之力,十年內也不能生產這個數量的飛彈。
即使有這麼多的飛彈,為什麼不丟在具有戰略或戰術價值得目標呢?所謂飛彈攻勢云云,無非自欺欺人,自曝見識短薄! 所以中共如果真以核能電廠為攻擊對象,大概只能以核子밊
u頭才能奏效。但試想,如果中共真以核子武器攻擊台灣,那就是決心毀滅台灣了。與其丟在人煙稀少的核電廠,遠不如丟在通都大衢,譬如台北、高雄,反正結果都是一樣。
中共要摧毀台灣,使用核武大概是最蠢笨的方法了。早在五年多前桃園龍潭超高壓變電所因雷擊而使台灣北部大停電時,筆者就一直主張:輸電線路才是台灣經濟最大罩門、超高壓
變電所就是中共點穴戰法中的死穴。北龍潭、中中寮、南龍崎,才是台灣電力系統的樞紐。1999年的729、921兩次大停電就證實筆者的預言。
而台灣輸配電線路的最大弱點就是「南電北送」政策。然而,在興建電廠屢屢受政治勢力介入、用地取得困難、降低發電成本等考量下,台電有苦難言。譬如說縱貫全台的第三輸配
電線路,如果如期興建完工,根本不會有去年兩次大停電。但是就在台中,被民進黨籍縣長廖永來所阻,藉口台中火力電廠回饋不足,硬生生拖延了兩年多,才造成電力系統徹底崩
潰。
問題二十三:建核四,使備用容量率分別提高為24.1%、26%及20.5%,只是多浪費國家資源而已?即使不建核四,到公元2005、2006、與2007年,我國的電力備用容量率將分別為20.
3%、18.8%與13.6%,比我國過去十年及日本自1983年以來的備用容量率(都低於13%)還高,實無缺電之虞?
我真想問反核人士知不知備用容量率容量算法?世界各國使用的公式及國情是有差異的,不知反核人士清不清楚?即然你要與日本相比,我就再來破你們的底,來談談備用容量率。
各國電力備用容量率之規劃: 電源規劃需訂定合理的供電可靠度作為規劃準則,標準過高導致過度投資,影響發 電成本;太低則缺電機率增加,造成民生不便及產業損失。如何訂
定合理標準,由 於牽涉因素甚廣,不確定因素甚多,因此理論與實務配合相當困難。
各國電力於訂定其供電可靠度標準時,多參酌其國民所得、產業結構、系統規模及 發電結構。一般而言,在維持同樣的供電可靠度下,系統規模愈大,所需備用容量 率較小;以水
力為主的國家,所需備容量率較低;已開發國家因國民所得較高,所採用之供電可靠度亦較高。美國、日本、韓國及我國供電可靠度標準摘述說明如下:
(一)美國
美國供電可靠度標準係採10年1天的缺電機率(Loss of Load Probability,LOLP)。 為達此一目標,系統需維持16~20%的備用容量率。備用容量主要是因應計畫檢修、 故障、系統
運轉需要及經濟景氣影響負載需求之變動。其所用備用容量率是對可用 容量而言,計算公式如下:
備用容量率(%)=(供電容量-尖峰負載)/供電容量*100%
其中,供電容量是指裝 置容量、扣除不可用容量(廠用電、枯水減載)及計畫售電容量、加上計畫購電容量; 尖峰負載是各地區非同時尖峰負載的總和,各地區的尖峰負載含購入容
量、並減去售 電容量。
(二)日本
日本尖、離峰負載差異甚大,在離峰負載之月份供電能力充裕,發生缺電的機率甚低,是以其供電可靠度標準乃以八月尖峰負載期間的缺電機率來表達;其所訂標準為每月0.3天的꼊
妏q機率。
為達此一標準,備用容量率(日本稱「供給予備力」)必需維持在8~10%之間,其備用容量率的組成為:7%應付偶發性電力供需變動,包括非預期之需求增加、電廠 跳機、水力出ꐊ
臙貕q;1~3%應付商業景氣影響之需求變動。
由此可知其備用容量率是指系統在實際操作時,為確保系統安全與穩定運轉所必需 的操作備轉容量。其計算公式如下:
備用容量率(%)=(供電容量-尖峰負載)/尖峰負載*100%
其中,供電容量是指八月份扣除檢修容量、廠用電、枯水減載後之淨出力,尖峰負 載則是指八月份最高三日尖峰負載的平均值。
(三)韓國
自1978年起,韓國電力公司即以每年0.7天的缺電機率進行長期電源規劃;至1995年, 系統供電可靠度標準提升為每年0.5天的缺電機率。
為達此一目標,系統必需維持18~20% 之備用容量率。備用容量是用以因應計畫檢修、故障、枯水減載、熱機備轉、廠用電等所需之容量及應付經濟景氣影響之需求變動。其備用容똊
q率計算公式如下:
備用容量率(%)=(裝置容量-尖峰負載)/尖峰負載*100%
其中,尖峰負載含廠用電。
(四)我國
台灣早期(七十年代左右)係以每年3天的缺電機率作為長期電源規劃之依據,相當於 25%之計畫備用容量率;備用容量是用以因應計畫檢修、故障、枯水減載、熱機備轉等所需之容똊
q及應付經濟景氣影響負載需求之變動。其計算公式如下:
備用容量率(%)=(淨尖峰能力-尖峰負載)/尖峰負載*100%
其中,淨尖峰能力是指裝置容量扣除廠用電後之淨出力,尖峰負載則是指全年最高一小時平均負載(不含電廠之廠用電)。
至七十六年,因衡諸國內精密工業之推動及國民所得之提昇,乃計劃將缺電機率提升至1天/年作為長期之目標。近幾年來,因鑑於系統規模日益擴大,國內所得大幅提高,產業以高
精密工業及高附加價值者為主,再參酌韓國、日本等其他國家的可 靠度標準,評估缺電機率由1.0天/年逐年提高至0.5天/年(即10年5天)之目標下,我國合理備用容量率未來ꨊ
矕薑j約將維持15~20﹪間。
惟考量民眾的抗爭造成建廠的不確定性,經濟部於八十四年辦理二階段開放發電業,及八十八年一月公告 之「現階段開放民間設立發電廠方案」,均以20%之備用容量率作為計算開
放容量的依據,是為合理需求。
由上可知,我們可以知道,各國國情不一,計算公式不同,所得數據亦不同,如只看到表面數據,就來亂比較,卻不知來源如何,便來騙百姓來反核,實在不該。而我國79年以來備
用容量率低於13%而未發生長期缺電現象,主要係因機組調度得宜及機組運轉正常,未於備轉容量較低時發生故障之故,但長期電源開發規劃不能依賴此等幸運機會,而應以正常運숊
鈺“帠W劃。
問題二十四:核能發電是不是符合經濟的?
1.發電成本估計:
按其成本習性可分為資產持有成本及一般生產成本,其所有項目已列入考慮,不再一一說明浪費時間。
2..建廠成本估計
根據目前修正的建廠成本為2,082.1億元(含已支出工程費用435.06億元及初始核心燃料73.9億元),折合每瓩投資為74,286元(不含初始核心燃料)。
燃煤、燃油、燃LNG等替代火力機組則分別為每瓩投資45,773元、40,338元、29,512元。
以上數據之分析可知
如以相同瓩數之燃煤機組其建廠成本約為1282.9億元,核四比燃煤機組貴約為799.2億元。
如以相同瓩數之燃油機組其建廠成本約為1130.5億元,核四比燃油機組貴約為951.6億元。
如以相同瓩數之燃LNG機組其建廠成本約為827.1億元,核四比燃LNG機組貴約為1255億元。
3.主要運轉條件與經濟參數
各替代發電計畫均採經濟壽年25年,產能利用率80%(即容量因數),利率7.75%,匯率1:30.5,物價上漲率3.0%;核能、燃煤、燃油、燃LNG之基準(八十九年)燃料價格依序為原긊
ⅴ\11.34US$/LbU308、煤974元/噸(CIF)、重油5,090元/公秉、LNG4.16元/立方公尺(CIF);燃料上漲率依序約為原料鈾2.0%、煤0.76%(CIF)、重油1.98%、LNG 2.21%(CIF);機
組發電效率依序約為核能35.0%、燃煤38.0%、燃油38.0%、燃LNG46.4%。
4.評估結果比較分析 :
各替代案發電成本根據上述基準,以民國95年商業運轉後25年期間之均化發電成本估算結果,以核四機組1.689元/度為最低,依次為燃煤1.758元/度、燃油2.082元/度、燃LNG 2.23
3元/度;若以核四為基礎,其發電成本比值依序為1:1.04:1.23:1.32;另若以核四年發電量178億度計,核四機組每年將較燃煤、燃油與燃LNG分別節省約12億元、70億元與97億ꐊ
腹C
因此本人分三種方式再進一步分析將來可能的狀況,來了解核能發電是不是符合經濟的?
(1)第一種方式:依目前修正預算後建廠成本2,082.1億元為基準,並照台電說法未來不致於在追加預算:
因此我們可以知道,以一般使用壽命40年加以計算總成本則如下:
核四燃料比燃煤機組節省約480億元
核四燃料比燃油機組節省約2800億元
核四燃料比燃LNG機組節省約3880億元
結論:
核四機組比燃煤機組貴約319.2億元
核四機組比燃油機組便宜約1848.4億元
核四機組比燃LNG機組便宜約2625億元
以故核四非常符合經濟產能,且是除了燃煤機組外第二便宜的。(如有興趣你自己也可算一遍)
(2)第二、三種方式:預算三級跳再估計
考慮如謝委員指出核電預算三級跳之問題,但她卻不告訴大家當年的石油危機所造成的物價飛漲等原因。過去核一、二、三廠興建過程多次追加預算,有下述特別原因,因此不宜據
以推斷核四亦會大幅追加預算。
核一廠:
缺乏興建核能電廠之經驗,致初估費用偏低,工期延長,增加工程費用。
核能法規變動頻繁,常需變更設計,及配合品管標準增加設備。
第一次石油危機影響,物價飛漲。
修訂增加核燃料、擴大燃料池。
增設全黑起動氣渦輪機二部。
核二廠:
初編預算尚無完成核能電廠工程之經驗,且未反映第一次石油危機影響。
核能法規變動頻繁,常需變更設計。
第二次石油危機影響,物價飛漲。
招標結果機組裝置容量增加。
增設全黑起動氣渦輪機二部。
核三廠:
本工程於63年度為配合向美國進出口銀行申請貸款需要,參考核一廠初編預算資料,緊急初估預算,當時廠址位置尚未定案,設計採購工作尚未展開,且核一廠開工不久,國內尚無
完成核能電廠工程之經驗,亦未反映第一次石油危機影響,致初編預算嚴重低估。
核能法規變動頻繁,常需變更設計。
第二次石油危機影響,物價飛漲。
增設全黑起動氣渦輪機二部。
工期延長,增加工程費用。
目前核能法規已於穩定,且尚無經濟危機,第一次修編至比原預算高384.77億元而到預算2082.1億元,主要係因招標採購之機組容量較高或因變更其更安全嚴謹的施工法。
台電已累積三座核能電廠之經驗了,如能除去以往種種之追加預算原因,未來還可能會影響預算再追加的因素,也就是經濟危機及因抗爭所造成之工期延長。
如果就算會,那又真的會如此的(經濟危機及工期延長)不幸再發生,而又造成預算的再加碼,會有可能如謝委員所述的追加倍數嗎?讓我們來分以下兩種狀況計算一下看看是如何
吧。
1.依原先預算1697.31億元為基準,考慮未來受經濟危機或工程延期或是施工修正(設計變更)等因素計算。即考慮未來不至發生像核一、二、三之類似因素一起發生。但仍假設其ꔊ
托D核能機組,於同一時期全都不會發生上述因素。(按:有點神奇,既然以同一時期估算,核四會受經濟危機影嚮,但其它機組不會)故取因素值2.0。
結論:
核四燃料比燃煤機組貴約1631.72億元
核四燃料比燃油機組便宜約535.88億元
核四燃料比燃LNG機組便宜約1312.48億元
因此核四的排名還是不變(第二便宜)。
2.最後一種情形,且反核者大都採用此方法(以往經驗平均值為倍數),但又以修正預算後成本2,082.1億元為基準預算,再乘上倍數,等於重複計算(灌水灌到太離譜)是為不對ꄊ
A故本人採原先預算1697.31億元為基準,以避免重複計算。(按:更神奇與不合理,既然以同一時期估算,核四就是會最倒霉,受到所有事件一起影嚮,但其它機組卻什麼也不會。
)故取因素值2.8倍。
真的那麼倒霉?未來其核一、二、三之所有天下最不幸的類似因素全部一起發生在核四身上,而其它機組卻不會受到經濟危機及物價高漲等的影嚮保持原價位?(天下會有這碼事?
全世界都正在經濟危機,所有物價都高漲,就唯獨我們要蓋的其它燃油等機組不受影嚮?真是神)
那麼核四才會比燃LNG機組貴約45.368億(1697.31*2.8-827.1-3880)成為最貴的機組。
註:
1. 核四預算估計均已包含施工期間利息,原估投資總額1697.31億元係按年利率11.5%估算,施工期間利息為38334103千元,新估投資總額2082.08億元係按年利率7.20%(90年度) 及
7.75%(91年度以後)估算,施工期間利息為34217749千元,非但沒有增加,反較原估算減少約4116354千元。依台電之會計制度,以該機組併聯之次月起停止計攤工程建設期間利息
,其後之利息成本將列入電廠營運發電成本中,並不計入建廠之成本。
2.至於核四廠其他固定費用、運轉維護費用、利息成本及核能後端營運費用均已納入核四廠運轉後的發電成本中。核能電廠之拆廠及核廢料處置成本等,經參酌國外經驗保守估計,
以八十九年幣值而言,現有電廠六部機所需之後端營運費用共約需一六五○億元,此項費用並已自核能發電成本中,逐年提列累積備用,以八十八年度為例,每度核能發電成本0.85
元中已包括核廢料營運之後端成本0.17元,自七十六年開始提列迄八十九年四月底止,累積基金金額已達1,067億元。爾後每年約可提撥新台幣50億元後端基金。由於目前6部核能機
組尚可繼續運轉18年至25年,依現況發展而言,目前核能發電後端營運總費用,其估算架構尚屬合理,預期未來雖會隨物價指數調整增加,然在正常經濟發展狀況(利率大於物價指밊
ⅸ桴下,後端基金所累積基金之孳息將足以涵蓋物價指數調整之影響。而核四廠之後端營運基金,亦將比照目前核一、二、三廠提撥的方式,於電廠開始運轉時即執行基金提撥工
作。
3.說明各核能電廠之預算及修正之真實數據(謝委員文章的資料過時了):
(註:第一筆為原預算,每加一筆為追加之預算。)
核能一廠:127億+17億+42億+12億+25億+61億+11億=295億。最終預算約為原來的2.3倍。
核能二廠:219億+117億+190億+78億+96億=700億。最終預算約為原來的3.2倍。
核能三廠:357億+271億+86億+282億+61億=1057億。最終預算約為原來的2.9倍。
4.以上三項特別列出,因為反核者故意騙大家,把這些成本重複加入,導致竟然核四成本達到8000億之譜,實在太會灌水了。
5.發電經濟效益比較:
發電項目 建廠成本 燃料成本 總成本 與核四比值
(元/度) (元/度) (元/度)
燃油 1.34 1.05 2.39 2.63
燃煤 0.89 0.49 1.38 1.52
燃氣 2.14 1.69 3.83 4.21
核能 0.85 0.13 0.98 1.08
普通水力 1.18 0 1.18 1.30
抽蓄水力 2.22 1.21 3.43 3.63
複循環 1.77 1.18 2.95 3.24
氣渦輪機 6.55 4.08 10.63 11.68
柴油機 4.24 2.05 6.29 6.91
民間電廠購電 1.56 - 1.56 1.72
本表附註:
1. 本表其中核四廠以增加預算2100億計算,均考量建廠貸款利息、核廢料處理成本。
2. 本表析根據台電88年營運資料
附本:核四經費會不會漫天開價?
摘至網友modernite先生於公視網站核四討論區所貼之部分文章
關於核四經費是不是會三級跳的假說,一直是反核人士用以攻訐核四經濟性的主要論點。現在容筆者分疏事實。
建造一座核能電廠需要許多廠商合力才能達成。以核四建廠為例,主要協力廠商包括:提供核能與控制系統的美商奇異公司GE(其主要下包商為日商日立與東芝/石川島播磨、與美뀊
笎axboro等)、提供氣渦輪機與發電機的日商三菱重工、提供核廢料處理設備的日商日立公司與國內土建大廠新亞建設,工程顧問是美商石偉(SW)公司。他們的合約金額佔了整個
核四計劃的70%左右。這幾家公司的技術能力與商譽,相信大家並不陌生。目前進度,除廠房建設、小型附屬設備與一些周邊設施之外,主要項目均已發包。而且反應器、汽機、發뤊
q機等設備,都已如約完成,只待一聲令下就可以送交工地。所以此時核四總金額,其實已經八九不離十了。我們根本無法想像,會有什麼原因能導致預算會大幅增加?
由於有核一到核三建廠經費暴增的慘痛經驗,公司財務部門在編列核四預算時,真的闊綽很多。當時,由於日本經濟不景氣、美國景氣才從谷底翻身(民國83、84年時),所以廠商
無不以低價搶標,而台電實在樂得撿便宜貨。就筆者所知,反應器標比估價低了20%左右、汽機/發電機標更只有預估的60%-70%,廢料標低得簡直不敢令人置信的五成以下。另一方괊
情A由於國際利率走低,台電更省下大筆貸款預算。這也就是為什麼台電可以胸有成竹的表示只需少量增加預算的原因。筆者預估核四完工經費不會超過預估1700億的1.2倍(即2000
至2100億),追加預算錯不在台電,主要是由於(1)台幣匯率變動、(2)因再評估拖延工期造成設備與人力資源雙重浪費。
核能發電是否經濟,一直是論戰焦點。我只想請大家想想,十年來,台電是否曾調高電價?別說遠的,近一年來,中油十度調高油價,總共調升了近38%的油價,而國際油價更自10갊
濚葩ㄟ爸7美元。請問台電調高電價了嗎?再請各位想想,有哪個公司可以承擔15-20%的成本調高(根據台電燃油、燃氣機組容量推估,燃煤成本增加還不在計算之列),卻不調먊
曳ㄚ~售價?你們知道為什麼嗎?因為台電有25%電力來自核能發電!當白天尖峰用電大增時,不得不使用燃氣、燃油機組應急,一但用電減少,台電馬上停掉喝油如喝水的燃油機組
以節省成本,還用剩餘電力把水儲備起來,作為抽蓄發電之用。如果沒有核能機組作為基載電力,台灣電力價格至少增加50%以上。
從營運成本來看,假設每年只有85%的時間可以發電(其餘時間主要是機組維修)核三廠每年可以產生143億度電,以每度2.2元計,一年產值近315億台幣,成本是122億。其中人事똊
O用不超過8億,燃料費用不超過20億,維護經費不超過20億。其他都是淨賺給國庫。而核四廠每年預估可產生201億度電,產值近440億,人事成本反而更低。因此核四興建是否經濟
,就有待各位評估了。(以上計算均以18個月燃料週期計算)
問題二十五:核能會造成健康傷害的問題?
(1)依美國核管會(NRC)之官方說法為:
由NRC、環保署、衛生部、教育部、社福部以及賓州政府等聯合針對TMI-2事故後輻射健康效益之詳細研究與調查,以及其他數個獨立調查研究結果等均顯示在該區約200萬居民估計ꠊ
銗郁”㷌毫侖目之輻射劑量,而廠界之最大個人劑量小於100毫侖目。事故後的數個月,有人質疑電廠周圍地區的居民、動物和植物可能會受到輻射之不良影響,但至今找不到與ꠊ
⑵G有直接之關連性。另有成千上萬的環境試樣包括空氣、水、牛奶、蔬菜、土壤、食物樣品等曾被不同的監測團體收集及分析,結果顯示經由事故所排放的輻射微乎其微。且經由댊
\多權威機構之深入調查及評估,共同的結論是雖然反應爐受到嚴重的損壞,但大部份的輻射仍存在廠房內,因此真正排放出去的輻射對居民健康和環境之影響可以忽略不計。
(2) 另依美國GPU nuclear 對TMI-2事故20年後所作的健康效應綜合評論如下:
A. TMI-2事故所引起最關切的是輻射所引發之健康效應問題--特別是癌症,美國賓州政府的衛生保健部門對於事故當時曾住在三哩島電廠周圍五哩內之居民(超過3萬人)做了十八ꘊ
~之追蹤記錄,一直到1997年6月才停止,並未發現有任何証據顯示該區居民在健康效應上有不正常之趨勢。
B.事實上,自從TMI事故後,有許多對此事故做過獨立的健康效應研究,但並未發現在TMI事故後有不正常的致癌証據,僅僅發現可確定的是在TMI事故期間及事故結束後短時間內所댊
y成居民心理上不安的壓力。同時依調查的結果顯示,在事故期間該電廠之輻射外釋很輕微,其程度遠低於任何會產生健康效應之輻射量。而住在距電廠周圍10哩內之人,其平均輻긊
g劑量為8毫侖目,且沒有任何人超過100毫侖目。按8毫侖目在美國相當一次胸部X光之照射,而100毫侖目約為美國人一年所接受的平均背景值的三分之一。
(3)在1996年六月距TMI-2事故後17年,美國Harrisburg 地區法院曾對於一件有關TMI-2事故引起健康影響之法律訴訟之判決如下:
1.TMI事故後輻射外釋劑量以電腦程式之評估結果與事故期間所能偵測到的數據相比較頗為一致。
2.最大廠外劑量可能是100毫侖目以及預估造成致死癌症之案例數小於一。
3.原告無法有力証明電廠反應器氫氣爆炸導致瞬間排放,產生濃度極高的放射性氣體煙羽。
故Rambo 法官的結論:事故經過已有20年,相當多的證據仍無法支持原告之控訴,法庭也已儘力對原告最有利的方向去找證據給陪審團,但仍然無法証明TMI-2事故造成原告健康受뜊
l。
(4) 綜合以上所述,美國官方對於TMI-2事故至今並沒有發表過任何不利健康效應之聲明,這些應該是說明TMI-2事故並非如反核人士所持的論點之最佳証明。
(5) 三哩島事故造成之輻射劑量較之大自然背景輻射劑量,只佔很小的比例,美國國家保健局(NIH)轄下的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NCI)在一九九○年公佈了一份核能電廠對附近民眾
健康影響之研究報告,該研究選擇全美六十二座核能設施(包括含三哩島電廠在內的五十二座商用核電廠、九座核武研究設施及一座燃料再處理廠)附近一百零七個郡為研究組,並
以沒有核能設施而背景形態類同的二百九十七個郡,作為對照的研究對象,範圍涵蓋三十四州,研究一九五○至一九八四年間之二百七十萬個以上的癌症死亡案例。結果證實住在美
國核能設施鄰近的居民,罹患癌症死亡的危險度並沒有增加。可見核能電廠等設施的安全是可以信賴的。
註:三哩島事件發生後至今共有六十餘件官司要求賠償由此事件所造成的健康損害,但全數敗訴。
問題二十六:環保問題?
摘至網友modernite先生於公視網站核四討論區所貼之文章
先談談台電公司對於環保的努力。從恆春南灣珊瑚白化事件到核二廠秘雕魚事件,台電公司不知道承受多少不白之冤。現在證實,南灣珊瑚白化根本與核三廠無關(各位如有興趣,
可詢問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與台灣大學海研所、中山大學海研所等單位。)而核二廠秘雕魚事件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詳情請洽詢海大相關研究單位)坦白說,核二廠溫排
水設計不良,造成局部高溫,確實是相關單位的隱痛,秘雕魚部分成因於此,但絕對與輻射外洩無關。要知道,熱污染是所有火力電廠共同的原罪。如果以總能量來算,麥寮電廠(
假設所有機組全部發電)可能要比核四廠大得多。
放射試驗室曾在核一廠排水渠道內,直接引取電廠溫排水的原汁雞湯,用以飼養多種當地魚類,每年達數千尾。定期追蹤核種在於體中的累積與生長變異情形,從無異常現象發生。
每次檢驗均有原始數據可查,如有興趣可查詢該室與台灣漁業技術顧問社資料。
為了避免無妄之災,核四排水渠道由直接排放更改為深海排放,更順應當地要求,把排放距離拉到離岸邊750公尺處,而施工方式也由明挖改為潛遁式施工(跟挖捷運一樣,只是工딊
{浩大而艱困得多)。根據水工模擬,運轉時最大溫升不會超過2度,遠低於環保署規定的4度。我們敢說是台灣所有火力電廠中,對於海域環境熱衝擊最小的電廠。
為進一步保護環境,在核四廠運轉前就由放射實驗室主持輻射背景調查計劃,未來三年要設置21種監測項目、140個取樣站,每年要計測1500個試樣。而整個核能部門,目前共設置ꐊ
F575個偵測/取樣站,每年分析量達到8000項以上。結果顯示,電廠運轉所造成的輻射影響,是法規值的25000分之一。請問,台灣有哪一家公司可以這樣不惜成本的大規模監測?
反過來看看反核人士獨鍾的天然氣發電。要知道世界天然氣存量只能供60年開採,假如需求大增,壽命可能只有40年。所以,我們的兒子,最遲,我們的孫子,就會不知道在地球上
曾經有一種叫做「天然氣」的東西,瓦斯爐、熱水器只是博物館裡的古董!
「恭喜你,孩子們!你們有藍天碧海,綠草如茵。只是,你們一無所有。你們沒有汽車、沒有電、沒有水,可能還沒有衣服與糧食,只因為我們用光了天然氣與石油!」
這就是環保人士心中最偉大的夢想!
問題二十七:核四廠的防震設計非常差?
1.我國地震度階級最高為六級,凡地表加速度大於0.25G即歸類為六級,因此921集集大地震的震度仍屬於六級。(不同於芮氏標準)
(附表)我國中央氣象局的震度階級標準:
震度 名稱 地表加速度 震度程度
0級 無感 0.0001G~0.0008G 地震儀有紀錄,人體無感覺。
1級 微震 0.0008G~0.0025G 人靜止時,或對地震敏感者可感到。
2級 輕震 0.0025G~0.008G 門窗搖動,一般人均可感到。
3級 弱震 0.008G~0.025G 房屋搖動,門窗格格有聲, 懸物搖擺,盛水動盪。
4級 中震 0.025G~0.08G 房屋搖動甚烈,不穩物傾倒,盛水達容器八分滿者濺出。
5級 強震 0.08G~0.25G 牆壁龜裂,牌坊煙囪傾倒。
6級 烈震 >0.25G 房屋傾塌,山崩地裂,地層斷陷。
註:地震震度與加速度的關係,可以心理學家韋伯一費科納法則(Weber- Fechner)來解釋->即刺激的程度(加速度,aI,單位為公分/秒2)成等比級數增加時,感覺的程度(震ꬊ
蛂AI)將以等差級數增加。中央氣象局現所採用的震度階級,其與加速度的關係式如下: logaI=I/ 2 -0.6
2.台電所選定之核能廠址,均引用美國聯邦核能法規10 CFR Part 100 Appendix A }Seismic and Geologic Siting Criteria for Nuclear Power Plant~、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之R
egulatory Guide 4.7及Standard Review Plan 2.5等規定,於廠址周圍320公里範圍內進行嚴謹之地震資料評估後,才選定地質良好之地區做為核能廠址。地質調查工作中,尤以斷
層調查工作最為重要,需詳盡調查廠址周圍各斷層之分佈及活動特性。
核能電廠廠址之選定,需先確定在廠址8公里範圍內沒有長度超過300公尺之活動斷層(Capable Fault)存在(根據10CFR100定義之活動斷層,是指於過去35,000年內,曾發生過一ꘊ
葡劓坁怴F或是於過去50萬年內,曾發生過兩次移動者)。再經由國內、外專家評估才決定各核能電廠之耐震設計基準(Safety Shutdown Earthquake簡稱SSE)。核一廠、核二廠、核
三廠及核四廠之耐震設計基準分別為0.3G、0.4G、0.4G及0.4G(0.4G相當於可承受芮氏8.2級地震),也就是說當地震發生達該震度時,所有安全系統仍均能正常運作,至於廠房建뼊
v物之耐震強度,根據美國實體模型測試結果,核能電廠圍阻體耐震能力平均約為設計值的三倍以上。
3.核能電廠廠房結構不同於一般結構物,其耐震特性如下:
廠房座落在岩盤上,耐震性較佳。
採用高強度、韌性及耐震性材料。
結構配置特別講究穩定性與對稱性,並採用剪刀牆。
考量三個方向的地震(二個水平、一個垂直)同時作用在結構體上。
採用寬頻帶地震反應譜來設計。
採用動力分析核驗結構物強度。
4.核能電廠依法規要求,分別於廠區內各重要地點及廠房樓層,安裝地震加速儀偵測器,並於控制室設置警報裝置,作為採取適當因應措施之依據。若廠區內偵測到地震震度大於警
報值時,地震儀會自動起動記錄地震資料,核能電廠必需依照相關程序書進行運轉中機組檢查,以證明機組繼續運轉安全無虞;一旦廠區內偵測到地震強度達到設計基準地震係數之
一半時,意即達到運轉基準地震值OBE(核一廠為0.15G,核二、三、四廠則為0.2G),此時機組可安全操作停機。再按照「強震後安全評估步驟」之程序進行檢查及評估,若結果為安
全無虞,則在呈報原子能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能再起動運轉。
5.九二一大地震時核一、二廠測到之最大震度分別為0.037G(核一廠地表)及0.043G(核二廠圍阻體基座),約為各該廠設計基準(安全停機)地震係數之十分之一;核三廠因未達
地震儀起動記錄設定值0.03G,地震儀並未起動記錄廠區震動強度。
地震發生後,台電公司核一、二廠及總公司特派技術人員小組對各廠房結構及管路設備進行檢查測試,結果顯示各廠廠房及設備均未受影響。經向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
後,機組即重新起動以恢復運轉。核一廠機組重新起動過程中,在不同功率階段亦慎重進行查證,查證結果顯示機組狀況良好,均可確保運轉安全。
6.核四廠址勘選報告中,曾就距廠址最近之澳底斷層、貢寮斷層、屈尺斷層、枋腳斷層及蚊子坑斷層等進行詳細評估分析後,確認廠址附近地區最年輕之斷層為枋腳斷層,並證實枋
腳斷層其最後一次活動之年代超過37,000年以上,並可能達十萬年之久(前中央地質調查所徐鐵良所長之估計)。
其後於民國83年,再經中國地質學會實施詳細之地質複查及評估結果,亦證實廠址地區之枋腳斷層至少50,000年來沒有活動的跡象。因此廠址附近地區之諸斷層皆不屬活動斷層。
7.於推定核四廠耐震設計基準值時,係將1908年發生於台灣東部規模7.3之地震,假定發生在距廠址最近距離之地體構造區分界處(約5公里),經計算推定出安全停機地震基準值為
0.4g,足可抵抗中央氣象局地震震度分級中最大之六級烈震。
去年921集集大地震過後,核四廠址附近並無新的地質資料會影響以往核四廠址之地質調查結果。
問題二十八:放射防護不夠嚴謹?
由恪遵政府核能法規,提昇輻射安全績效,整體來說台電核能電廠之運轉績效已達世界各核能電廠之中上水準,並分期設定目標,持續改進中。「廢止核四評估報告」中有關輻射劑
量限度的陳述並不正確,茲分述如下:
(1) 有關職業曝露劑量限度的部分:ICRP-60(1990)建議之限度與我國現行標準之劑量限度(依據ICRP-26(1977)訂定)如下表一所示。
表一
ICRP-60(1990)建議之限度
A. 全身,連續五年期間有效劑量(Effective dose)平均每年不得超過20毫西弗(五年不得超過100毫西弗)。(註1、註2)一年中有效劑量不得超過50毫西弗。(註3)
B. 眼球水晶體,年等價劑量(Equivalent dose)不得超過150毫西弗。
C. 其他器官 皮膚、四肢之年等價劑量不得超過500毫西弗。
D. 我國現行標準,依據ICRP-26(1977)訂定
甲、 全身,一年(日曆年)期間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50毫西弗。(註4)
乙、 眼球水晶體,年等效劑量(Dose equivalent)不得超過150毫西弗。(註5)
丙、 其他任一器官年等效劑量不得超過150毫西弗。(註6)
註1.五年管制周期之定義應由管制機關加以規定。(自主管機關指定日期起分立的五年日曆週期discrete five-year calendar periods不回溯計算)
註2.廢止核四評估報告誤為「20毫西弗/年」。
註3.廢止核四評估報告漏植此一年劑量限度。
註4.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九條第一款。
註5.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九條第二款。
註6.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九條第三款。
由以上可知,ICRP-60(1990)與現行標準劑量限度之定義所使用劑量其內涵不同(ICRP 1990建議採用有效劑量(全身)及等價劑量(器官),並以器官組織之平均劑量為定義基礎
;現行標準採用有效等效劑量(全身)及等效劑量(器官),以器官組織之特定點(劑量最高之點)之劑量為定義基礎,劑量限度之結構亦不同(例如對器官劑量而言,ICRP 1990ꬊ
媊野u限制眼球水晶體、皮膚,四肢;但現行標準則對所有器官設限)。即使撇開這些差異不談,對全身年劑量限度而言ICRP 1990建議與現行標準均為50毫西弗。綜上所述,顯然不
宜從限度的數值斷言何者嚴格。
(2)有關民眾劑量限度的部分:ICRP-60(1990)建議之限度與我國現行標準之限度(依據ICRP-26(1977)訂定)如下表二所示。
表二
ICRP-60(1990)建議之限度
A..全身,有效劑量每年1毫西弗。若五年的平均有效劑量不超過每年1毫西弗的情形下,可以容許更高的曝露。(註1、註2、註3)
B.眼球水晶體,年等價劑量不得超過15毫西弗。
C.其他任一器官,皮膚、四肢之年等價劑量不得超過50毫西弗。
我國現行標準(依據ICRP-26(1977)訂定)
A..全身:
1.一般人之年有效等效劑量限度為五毫西弗(0.5侖目),此項劑量限度適用於人口中之關鍵群體。(註4)
2.場所主管應確保其輻射作業,對一般人造成之年有效等效劑量,不超過一毫西弗(0.1侖目)。(註5)
3.輻射作業場所外圍空氣中與水中之放射性核種不超過原子能委員會公告之參考濃度,且一小時內之劑量不超過0.02毫西弗(0.002侖目),一年內之劑量不超過0.5毫西弗(0.05侖
目)者,該場所之作業視為符合本標準對一般人之劑量限度。(註6、註7)
B.其他任一器官,個別器官或組織之年等效劑量不得超過為五十毫西弗。
註1.「廢止核四評估報告」忽略了「若五年的平均有效劑量不超過每年1毫西弗的情形下,可以容許更高的曝露。」的彈性規定。
註2.公眾劑量限度適用於因輻射作業所造成之劑量(ICRP-60報告第189節)
註3.ICRP在1977年之建議僅規定了關鍵群體之劑量限度一年5毫西弗,一年1毫西弗為參考值,惟在一九八五年ICRP於巴黎會議後已聲明將此項參考限度修正為正式限度。因此「一年
1毫西弗」並非遲至1990年始提出。
註4.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七條。
註5.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八條。
註6.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十條。
註7.原子能委員會公告之參考濃度是以一年1毫西弗之限值導出的。
註8.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七條。
由上表觀之,雖然關鍵群體的劑量限度(一年5毫西弗)仍保留在法規條文中,但原能會實際上是以第十八條來管制的,且第二十條原子能委員會公告之參考濃度也是以一年1毫西弗
之限值導出的。故主管機關在現行法規訂定時對民眾防護標準時已充分考量了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的新建議。
(3) 有關「廢止核四評估報告」中所稱「…目前我國採用的是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1977年之舊標準,根本無法保護人民健康…」乙節,茲分別就ICRP 1977年與ICRP 1990年
建議分述如下:
關於ICRP 1977年建議:
ICRP-26係於1977年提出,最早修正發布的安全標準當屬國際原子能總署的IAEA-9(1982);美國自1978年起著手評估及修正其聯邦法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ICFR 20),直到19
91年月21日才發布,而正式施行的時間是1994年1月1日,從ICRP-26發行起直到正式施行止,其經歷的時間約長達十七年。其他的國際組織或國家發布實施ICRP-26為基礎之輻射防護
法規的時間雖然沒有美國那麼長,但也不算太短。如歐洲共同體會員國則被要求至遲自1984年6月3日起開始實施(距修正標準發布1980年,有四年緩衝期);日本為1989年正式施行
。
我國採行此項標準的時間(1991年發布,緩衝期兩年)較歐洲與日本晚了幾年,大致與美國同步,應為合理且可接受的時程。
之所以需那麼長的時間是有其道理的,其中最重要的關鍵還是在於ICRP-26理論體系發展的時程及各國國內產、官、學界間共識建立的進展。ICRP-26這份報告的發行,畢竟只是一個
開始,如何納入各國的法制體系裡,以及如何真正落實在輻射防護的實務中,則絕非易事。即使在學界同為保健物理的專家,要對ICRP-26解讀或認知形成一致的見解,就是一個浩ꐊ
j的工程,更遑論形成政策與法規了。
為此,ICRP仍需藉發行一系列的技術文獻,一方面告訴大家ICRP-26中許多輻射防護理念的精神所在,以及如何做才符合ICRP-26建議的精神;另一方面,則藉這些文獻縮短建立共識
所需的時間。這些技術文獻較為著名的有1978年發行的ICRP-30 Part 1,是為管制內曝露而訂定的各放射性核種的年攝入限度與推定限度,而ICRP-30 的Part 2-Part4是在1980-198
8年間陸續出版;ICRP-32於1981年出版,其內容係規定氡的職業曝露限度;1982年的ICRP-35為工作人員輻射防護及監測的原則;1983年的ICRP-37為闡釋合理抑低原則之原理及執行
指引的重要文獻;1987年的ICRP-51為評估體外曝露劑量的技術指標;1988年的ICRP-54為ICRP-10及10a的修正版,其內容係依據ICRP-26及30建議之標準所建立的體內劑量評估指引ꄊ
C
另外,國際輻射單位與度量委員會(ICRU)對於落實ICRP-26 所需的度量指引之重要文獻ICRU-39及ICRU-43兩份報告出版的時間也分別在1985 年及1988年。從這些與ICRP-26關係密
切的重要文獻出版的時間來看,ICRP-26建議提出後,整個相關的理論體系發展到1985年才到一個接近成熟的階段,到1988年才可算是完備。因此,世界各國先進國家正式採行ICRP-
26的時間多在1986年以後是可以得到合理解釋的。
目前世界上仍有不少先進國家所採用的輻射防護標準,仍是以ICRP-26的建議為基礎的(如美國、日本等,歐洲共同體會員國在今(2000)年5月13日之前也仍適用1984年施行的輻射
防護標準(ICRP 1977年建議))。
綜上ICRP-26(1977)並非一項過時的輻射防護標準。
關於ICRP60(1990)年建議:
ICRP-60發行之後將近十年,世界上主要的輻射防護相關組織暨先進國家均先後對這項新建議有熱烈回應,但ICRP-60的理念要轉化成各國輻射防護法制的骨幹,並徹底融入輻射防護
的實務,要歷經前述像ICRP-26發展的一段漫長的過程,是無可避免的。
因此,歐洲共同體雖然在1996年就公布了依據ICRP60修正的輻射防護法規,但會員國全面施行的日期為今(2000)年5月13日(緩衝期為四年)。
日本政府之放射線審議會雖自1991年就著手評估ICRP 1990建議納入相關法規事宜,迄1998年始完成評估,開始修正法規,預定2001年4月1日全面施行。
可見在公元2000年後,大部分的國家才會陸續施行以ICRP-60建議為基礎的輻射防護法規。
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迄今尚未提出依據ICRP 1990建議修正之輻射防護法規草案,且近期內亦無相關之計畫。這並不表示可以因為美國「採用的仍是關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1
977年之舊標準」,而認為其「根本無法保護人民健康」。
綜上所述,我國輻射防護標準之發展,與先進國家相比,並不算落後。
問題二十九:海大某教授發現核四廠址東方、東南外海數十公里處,海底有活火山群,恐有海嘯影響核四安全之虞?
本文為modernite先生於公視網站核四討論區之回答
據報載,海大某教授發現核四廠址東方、東南外海數十公里處,海底有活火山群,恐有海嘯影響核四安全之虞。並舉133年前的基隆海嘯的重大影響為例,極陳海嘯影響。反核人士ꄊ
A一時間欣喜若狂,彷彿找到以往從未發現的反核新論點,而揚揚沸沸。
但是,一個造價2000億元、攸關數百萬民眾的新電廠,難道主事者真的顢頇無能一致於斯嗎?由於海底活火山所引發的地震型海嘯,真的那麼可怕嗎?且看看10年前的《評估報告》
怎麼說:
在《評估報告》第2.4.1.2.7.節開宗明義即言:「台灣位於太平洋西岸地震環帶,地震頻繁,但海嘯卻不常發生。…蓋規模較小之地震及震源太深的地震,不易引起海嘯。部分規模
較大的近海淺層地震,卻可能因海底地形的因素,使海嘯波能發散,或反射回外海,致海嘯到達陸地時已不顯著。」
對於反核人士堅持的基隆大海嘯,其影響,在《評估報告》裡,是這麼解釋:「…依現有歷史紀錄來看,台灣發生之最大海嘯是民前44年(1867年)12月18日在基隆外海地震所引起
的海嘯。其地震規模約為7.0。…根據Davidson之災情描述,波高約為3.4公尺至7.5公尺。…」
再看看其他海嘯對台灣的影響:
「民國40年10月22日海嘯:地震規模7.3,震央在花蓮東方海域,花蓮發生大災害…花蓮驗潮儀有海嘯紀錄,波高為0.30公尺。」、「民國49年5月24日海嘯,為智利海嘯所引起,…
在基隆有0.66公尺波高,花蓮為0.30公尺。」此外,如1963年千島群島7.0地震、1964年阿拉斯加海嘯,花蓮波高紀錄僅為0.2、0.15公尺。
因此,台電委託成大水工所完成之《核能四廠最大可能海嘯及暴潮之評估》指出:「核四廠址可能最大海嘯溯上高度為7.5公尺,最低水位標高為-8.68公尺,最低水位延時為20分鐘
。」
因應海嘯潮差,核四廠把所有廠房都設計在距海平面12公尺以上,其間至少有4.5公尺的安全餘裕。這些資料對於學術界而言,都是完全公開且非常容易取得的。錯把別人老掉牙的ꨊ
F西,當成新的鑽石礦,恐怕只有「不學有術」的反核人士才會這樣。(《初期安全分析報告》2.4.6.7節)
問題三十:不能有效處理核廢料?
本文為modernite先生於公視網站核四討論區之回答
陳總統說,「基於不能有效處理核廢料」,才主張反核四興建。就是被反核團體誤導的最好證例!大體來說,核廢料依其來源與輻射強度,分為高強度廢料與(在我國指得是用過核
燃料,spent fuel)低強度廢料(指發電過程中所衍生的具低輻射性垃圾)兩大類。目前所有高強度廢料均儲存在反應器附近的深水池中,以水流冷卻其衰變熱(decay heat)並降
低輻射強度,靜待中期儲存(Interim storage)或深地層最終處置(deep geological final disposal)。而低強度廢料,有部分儲存在蘭嶼的儲存廠,新增的部分則分別儲存在뤊
q廠內特製的儲存庫內。目前台電所有核能電廠每年約生產1000至2000桶低強度廢料。然而核四廠因採用先進的材料科技與廢料處理技術,每年廢料產量只有200至300桶(兩部機組ꘊ
X計)。請問,發電量佔全核能部門34%、廢料產生量只佔15%的電廠,應該因為廢料理由而停建嗎?
此外,核能廢料真的無法處理嗎?
廢料處理的基本概念就是多重防禦,透過一重又一重屏蔽,防止廢料外釋到環境中,並靜待放射性核種衰變。但是,一般化學毒性物質,譬如DDT或台塑的汞污泥,就完全無法分解씊
飫z,反而是更難解的環境難題。
低強度廢料處置的多重保護觀念
先就低強度廢料而言,淺地層掩埋(shallow land bury)是各國共識。其概念是選擇良好地質的地點,以深厚的鋼筋混凝土窖作為基礎建築,將廢料桶(廢料以堅固的水泥固化)렊
m於其中,再襯以有極佳吸水阻絕與核種吸附能力的黏土族礦物(如膨潤土bentonite、沸石zeolite,或高嶺土kaolinite等),封上厚重的混凝土上蓋,再回填1-2公尺厚的黏土。
由於低強度廢料中,最難衰變的核種是銫-137,每隔30年其輻射強度就變成原來的二分之一。所以通常設計以保存廢料300年為基準,此時,銫-137的強度只有原來的1000分之1。至
於低強度廢料中最主要的鈷-60,只有原來強度的4 ×10-18(三百億億分之一)。這種強度根本不可能對任何生物產生影響。
在良好的工程設計下,保持處置場數千年的完整性,其實是非常容易的。
首先是水泥固化體本身,現行固化體品質,要求每年只能釋放出一千分之一的核種。高強度水泥配合適當比例的飛灰,可以輕易地把釋出率降低到一萬分之一!至於用於高強度廢料
的玻璃、陶瓷固化體,或人工合成岩石(synroc),據估計,其最大外釋率更小於十萬分之一以下。
其次,1-2公尺厚的黏土物質,才是防止核種外洩的主力。根據實證,在良好隔絕之下,這層黏土可以輕易把放射性物質阻絕一萬年以上。中國大陸出土的許多古墓,譬如秦始皇陵(
2200年)、馬王堆漢墓(2100年)、曾侯乙墓(2400年)、滿城漢墓(2000年)都是最好的例子。這些古墓只用了30-60公分的白膏泥(低等高嶺土的一種),就成功的隔絕水分侵蝕
達2000年以上。如非後世挖掘,根本不知道還能再保存幾個2000年。加拿大AECL研究顯示,只用45公分的膨潤土/砂混合物,就可以輕易阻絕鈽-239達4000年以上。誰說處理廢料有ꐊ
偵穨x難?
再就金屬廢料容器而言,對於高強度廢料,多採用厚達數十公分的耐腐蝕金屬(如20-30公分的碳鋼或銅,10公分左右的鈦合金)為材料。君不見故宮博物館中歷時3000-4000年仍然
完好無缺的青銅器?比他們厚上10-20倍的更高級材料,為什麼不能抵擋腐蝕數萬年?根據筆者實驗結果,即使在海水這麼糟的環境裡,10公分厚度的鈦合金,可以成功的抵擋10000
年以上;在乾燥環境裡,保持十萬年也是稀鬆平常。
至於水泥建築本身,現存於世的水泥建築經歷200年以上的所在多有,何況其厚度約有20-30公分。也從來沒聽說有什麼困難,此事,所有粗知土木建築者皆知。
其次,談到高強度廢料的處置問題。基於廠址選擇不易與政治情勢未明朗考量下,我國目前傾向於以厚約40公分的碳鋼桶或厚約1公尺以上的鋼筋混凝土桶暫時儲存用過核燃料數十ꘊ
~,此法稱作乾式儲存。而浸在數公尺水厚的濕式儲存也是各國最常見的暫儲方式。五十年來,從未聽說過這樣做有任何缺失。核四廠在設計之初,就設計有專用的核廢料儲存廠房ꄊ
A可儲存2部機80個運轉年內所有產生的用過核燃料,即採濕式儲存法。
高強度廢料最後的安靜家園
深地層處置是各國為核燃料找一個安息之處的共識。以美國為例,能源部分別在內華達州Yucca Mountain、新墨西哥州Carlsbad分別儲存民用與軍用核設施的高強度廢料(後者稱作
WIPP計劃)。其中,Yucca計劃挖一座身達470公尺的地下岩洞、WIPP則把廢料置於深達665公尺(2150呎)的岩鹽洞穴中。再以比利時Mol處置場為例,使用厚達120公尺的黏土洞穴ꄊ
B德國則使用深達200-300公尺的岩鹽洞穴。而歐洲共同體所有會員國在義大利北方的Ispra建立環境實驗室,集各國之力共同研究。加拿大在White shell 利用火成岩建築地下實驗ꬊ
ゥA進行實證。結論是:所有核種在一萬年間,只有百分之一的機率會影響人類或其他生物。所有以上研究成果都有網路資源可查,歡迎各位上網查證!(Yucca、WIPP計劃之環境影
響評估報告均已完成。)
1970年代,法國科學家在非洲加彭的Oklo發現一座十億年前的露天反應器遺址。經過了十億年,現存最長壽的放射性核種也只移動了十公尺。我們憑什麼不能相信深達200-400公尺ꨊ
漲a下岩層,達不到相同效果?
為了促進學術交流,Waste Management國際會議每年在美國亞利桑那州土桑定期召開、Migration國際會議每兩年召開一次,與會者皆逾千人。而每年發表於土壤、環境科學、礦物ꄊ
B化學等領域關於核廢料處理的學術論文至少在3000篇以上,即使不才如筆者,也略有發表。而國內研究核廢料人才濟濟,多分布於核能研究所、工研院能資所、中央研究院地質所묊
P清華大學等單位。此外,成大對於材料腐蝕、台大對於海洋地質、混凝土方面的研究,更有傑出成果。
請問,號稱專家學者的反核再評估委員中,有哪一位曾在相關國際學術期刊中,就廢料領域發表過論文?其研究成果受到國際肯定?若有,請出示著作目錄與引用情況。
坦言之,我國目前處理核廢料根本沒有技術上的困難,只有政治上的困難!各地均因政治因素而反核是其一、各種利益團體頻頻施壓,企圖分一杯羹,甚至枉顧國家利益,才是主凶
。在民意機關裡,為爭取處理核廢料的無限商機,所謂「中國派」、「俄羅斯派」、「北韓派」、「馬紹爾派」排闔縱橫,好不熱鬧!此事在台電,早是公開的秘密。所以,不是我
國找不到可處置的場所,而是有太多選擇,反而動輒得咎,無所適從。
問題三十一:反核者所不敢提的核廢料再利用(非核融合)
在討論核能存廢之時,大家卻忽略了其中重要的一項,那便是將用過的核燃料經過再處理而成之MOX燃料(mixed oxide fuel)。
我們都知道核反應爐使用高濃縮鈾燃料來產生熱以發電,在此期間會自然的產生鈽。而核反應爐使用在三至四年後,其核燃料開始降低其效能時,這時我們便得必需周期性的移除與
置換其燃料以維持高效能。
這時我們可以借由一容器,來分離核廢料中3%的不適用廢棄物,尚有97%的核廢料是可再加以利用的。
制造MOX燃料,是將鈾及鈽的粉末互相混合,其中鈽成份的決定是得視反應爐的需求所定。混合後此粉末還得與潤滑油攪拌,並壓縮成大約一公分長的圓形球丸。再來,將此球丸經ꔊ
捁N結或烘烤成堅硬狀,再磨成一定精密的規格後,置入鋯合金管中並將其焊封。再與其組合構造一起裝填至特殊桶內才送至電廠。
由於MOX燃料天生的穩定與高能量性,許多國家早已開始重視它與利用它來滿足能源的需求。事實上,自1963年比利時首次裝填MOX 核燃料至1999年6月已經有比利時、法國、德國、
瑞士等全世界共計有32部機組使用MOX核燃料,而日本、瑞典俄羅斯等也將計劃加入使用行列。
那麼MOX核燃料的好處有那些呢?
節省資源︰減少能源開採及保存全球鈾礦,且在石化燃料佔將近90%比率來提供全球能源情形下,它可幫助先進國家減少依賴石化燃料,尤其是原油與天燃氣是不可以再利用的。MOX
核燃料是豐富且可再利用的,且是科技進步的象徵。
減少浪費:再利用MOX核燃料,並可大量縮減核廢料的體積及危險性,且再生的鈾及鈽是清純的。而責任更重大的是,為了未來一代的環保更必需立即使用。
鈽消耗的備有量:如果使用MOX核燃料的話,國際原能會(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 )將研究撤銷所建立之鈽的存貨清單。
降低溫室效應:使用MOX核燃料,除上述好處外,因危險性的降低,使得我們可減少對石化燃料的依賴,更而近一步的能降低溫室效應。看到核廢料的再生,雖並不好於核融合,但ꘊ
]再利用,其真正廢料只剩原來廢料之3%,且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於2000年5月的「用過核燃料管理方案的放射밊
v響:比較性研究 」報告中,更證實此剩料之的放射影響都是「很小,低於任何公眾與工作人員法規劑量限值之下很多,與由自然輻射造成的曝露相較是不足為重地低。」
然而為什麼政府要刻意隱瞞這些事實呢?並而大談核廢料無法處理呢?只因為臺面上的專家們只是半調子?又或者是…?
寫至此處,我想我國應努力尋求先進國家協助其相關技術的協助,而如因觸及濃縮技術之敏感問題而無法獲得其技術時,我國可以要求先進國家於台灣設廠予以解決。
問題三十二:用過核燃料管理方案的放射影響並不安全?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剛剛出版一份報告,名為「用過核燃料管理方案的放射影響:比較性研究 」(Radiologica
l Impacts of Spent Nuclear Fuel Management Options: A Comparative Study) 。這份報告是OECD之下的核能署 (Nuclear Energy Agency, NEA) 應OSPAR委員會要求保護東北大
西洋的海洋環境而寫的。這委員會將於下個月主辦一次重要的會議,因為反核團體與政治人物呼聲越來越大,企圖終結核能再處理。
NEA的研究比較了兩種處理核能電廠用過核燃料的方案對公眾與核能工作人員的放射影響:
再處理,包括用過鈾燃料的再使用,混合氧化物 (mixed oxide, MOX) 燃料分離出來鈽的再使用,及用過MOX燃料的直接處置。
一次通過式 (once-through) 方案,即用過核燃料直接處置,不經再處理。
這份報告由18位國際知名的專家研究執筆,結論為:
經過再處理與未經再處理核燃料循環的放射影響都是「很小,低於任何公眾與工作人員法規劑量限值之下很多,與由自然輻射造成的曝露相較是不足為重地低。」
經研究的兩種核燃料循環的「標示差異」,「並未引人入勝地提供了有利於哪一種方案的論證」。
作者們說:「結果,放射影響並非一種方案優於另一種的主要因素,其他因素諸如資源利用效率,能源安全性 (energy security) 及經濟,在做決定時有更大的比重。整體而言,ꠊ
熇堣霈蛌漱蔡傢n露都比適切的法規限值低,與來自自然背景輻射的曝露相較更是不足為重地低。」
他們又說:近年來核能設施工作人員的劑量穩定地在減少,目前仍然繼續如此,這要感謝新技術與程序改善-這種趨勢對再處理廠而言,是「特別顯著的」。
這份研究在定型化,代表性核設施的基礎上評估了兩種方案。然而,計算出來的放射影響「緊密地符合某些實際設施量出來的結果,因此廣泛地證實了所做的假定。」
資料來源:NucNet 16 May 2000/News No. 185/00/A
問題三十三:核能電廠反應器並不安全?
反核者除了最喜歡拿核廢料處理的問題來大作文章外,便是拿反應器的不安全來大肆加伐了,因此我們再來看看核四的反應器。
核四廠所採用的反應器是屬於第七代沸水式輕水核子反應器,叫做「進步型沸水式反應器」(ABWR, Advanced Boiling Water Reactor),是由美國奇異公司結合國際間沸水式反應器
製造商累積了過去三十餘年來的核能電廠設計及運轉經驗彙整加以改良而發展出來的。
這種進步型反應器是目前唯一同時獲得美國和日本核能管制機關核准興建的機型,此型機組由日本東京電力公司於1996年11月7日在柏崎刈羽電廠完成世界上第一部「進步型沸水式ꐊ
狨鳥飽v(第六號機),次年7月2日同型第二部機組(第七號機)亦加入運轉,迄今為止發電運轉情況較原設計基準為佳。因此我們也可以預計在跳機次數、設備利用率、員工輻射劑量ꄊ
B核廢料產量及運轉績效等性能方面,都較過去的核能電廠有大幅改善。
而進步型反應器為求防範爐心熔毀之事故,其特性如下:
(1) 採用爐內式再循環水泵,減少反應爐外的大管路破管機率,降低發生爐水流失事故的機率及嚴重性。
(2) 緊急的安全系統都有三套設備並採各套分離原則,確保萬一發生事故時,緊急系統仍能發揮功能,防止事故惡化,紓緩事故後果。
(3) 多重圍阻體設計,假使萬一發生事故時,影響範圍僅侷限於廠界內。第一道防衛牆為產生核分裂反應的燃料丸,第二道防衛牆就是可耐高溫、高壓及腐蝕的鋯合金密閉燃料護套
,第三道防衛牆由反應爐壓力槽及密閉的冷卻水系統構成,第四道防衛牆由圍阻體之鋼板內襯構成,第五道防衛牆由厚達2公尺之預力鋼筋混凝土製成的圍阻體,其圍阻體採「負壓ꄊ
v設計(即內部壓力小於外界大氣壓力),第六道防衛牆則為外側的聯合廠房。另外一提前蘇聯車諾比爾核能電廠並無圍阻體設計,主要是為了製造核彈。
(4)當核能電廠發生事故,造成反應爐停機,廠內所需電力無法由廠內發電機自行供應,將 自動轉換由廠外供電。若廠外無法供電時,核電廠內備有緊急柴油發電機,會於短暫긊
伅﹞漲菾奀珧妏B轉,迅速供電給備用安全系統;如果一台緊急柴油發電機啟動失敗,另外尚有第二台緊急柴油發電機可作相互備用。
(5)為了避免發生爐心熔毀情況,核電廠設計有多套高、低壓緊急爐心冷卻系統,可迅速補 充冷卻水,以防止爐心過熱。這些安全系統的冷卻水泵大部分採用電力作為推動動力ꄊ
A萬一電力喪失,且尚設計有利用「燃料餘熱」所產生的蒸汽來推動的冷卻水泵,可持續提供冷卻能力。
如此多層屏障、重複性、多樣性及分離性的保護,因此核四的爐心熔毀機率降至每反應器每年在十萬分之一以下(原能會安全度分析(PRA)報告),安全度提高十倍。(核四廠的初
估值為3.45×10-6)
在進一步來看一下進步型反應器與傳統輕水式核能機組之比較:
安全特性 現有核能電廠標準 核能四廠標準 差 異
發生爐心熔毀機率 1次/1萬反應器年 1次/10萬反應器年 降低為1/10
低放射性廢料產量 1000桶/機組年 250桶/機組年 減量為1/4
員工集體輻射劑量 150~400人侖目/機組年 100人侖目/機組年 降低為1/4
看到了如此數據,我們是不是應該思考來拆除老舊核電並來使用最新科技的核四呢?你還覺得核四不夠安全嗎?如果你還認為十萬分之一是不夠的話,那勸你別出家門,因為車禍的
機率是核能意外的機率好幾千倍。
問題三十四:台灣腹地不足,如有核能災害時全台灣會完蛋?
要談這個問題先要了解所謂的「緊急應變計畫區」是什麼?範圍應該要有多大?「放射污染管制區」又是什麼?
「緊急應變計畫區」是指核子事故發生時,必須實施緊急應變計畫及民眾防護措施之區域。
「放射污染管制區」是指核能電廠嚴重核子事故發生後,放射污染管制區內的劑量不會達到需要疏散的程度,所以居民不需要採取防護措施。但須對這一區的環境劑量還是得做較嚴
密的監控。
「緊急應變計畫區」的大小是經過詳細的計算後,分析核能電廠發生各類型事故的機會、事故中放射性物質外釋環境的程度、放射性物質於大氣中的擴散以及在地表的沈積等,再根
據這些結果,計算民眾的劑量與健康效應,得到民眾因核能電廠事故而喪命或致癌的風險,之後再依既定可以承受的風險設定「緊急應變計畫區」。
而我國的緊急應變計畫區之評估結果:
評估結果 原能會核定範圍
核一廠緊急計畫區半徑 3.6公里 5公里
核二廠緊急計畫區半徑 4.6公里 5公里
核三廠緊急計畫區半徑 4.5公里 5公里
核四廠緊急計畫區半徑 0.5公里 5公里
其他各國的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之比較:
國 家 緊急計畫範圍(半徑公里)
美 國 16
英 國 3
法 國 5
日 本 8~10
加拿大 10
瑞 典 12~15
南 非 5
西班牙 3
芬 蘭 20
義大利 3
我 國 5
以上均視電廠型式不同則範圍會不同,因此全台灣會完蛋的說法並不正確。
補述:
問題三十五:火力發電污染物有什麼?
火力發電的污染物簡介:
廢氣篇:
1. 飄塵:顆粒小於10um,表面帶有硫酸鹽、微量金屬、會致癌的有機化合物。
2. 硫氧化物:主要是SO2及少量的SO3,會造成呼吸系統的疾病甚至死亡。會產生硫酸雰會腐蝕金屬與造成酸雨。
3. 氮氧化物:主要是NO、NO2、NO3。雖然它因為難以融於水分而較不會刺激呼吸道黏膜,但發覺身體不適時,則已經非常危險了。
4. 一氧化碳:高毒性物質,破壞紅血球輸氧能力。
5. 二氧化碳:溫室效應主兇。
6. 碳氫化合物:致癌物質。
廢水篇:
1. 酸鹼:降低水質自淨能力,改變水中生態。
2. 油脂:影響魚類繁殖。
3. 懸浮物:多種微量元素及重金屬。
4. 有機污染物:降低水中容氧,產生硫化氫、甲烷等有毒氣體。
5. 附營養污染物:主要為磷、氮,造成藻類及浮游生物迅速繁殖,使其他水生生物大量死亡。
6. 微量元素:As、Cd、Be、Cr、Pb、Se、F等七種。進入食物鏈中產生各種疾病與致癌。
放射線篇:
各位都不知道,火力機組會有放射線污染吧!因為某些煤內含有238U、235U及232Th物質。因此放射線污染並不是核能電廠的專利。
問題三十六:車諾堡核電廠停止運轉了嗎?
車諾堡核電廠仍在運轉的最後一座舊式反應器是在2000年十二月十五日才關閉。
車諾堡核電廠擁有四座前蘇聯製舊式「沸水式水冷卻石末w衝的高功率」(RBMK)反應器,至2000年底只剩三號反應器在運轉。四號反應器已在一九八六年的災變中被摧毀。二號反쀊
鳥髡菑@九九一年發生一場火災後即不再運轉,一號反應器則在一九九六年根據與七大工業國達成的協議予以關閉。
結語:
無論如何國家能源政策絕對是要朝向能源多元化來發展,因此舊政府才會決定投入開發核能發電。各位要知道台灣是能源短缺的國家,如能有核能發電,才能真正達到能源多元化的
目標。
我想新政府當然有權決定核四續建與否,但在做決策前,應該先告訴民眾,台灣未來的國家能源政策要怎麼走。而不是臨時提出替代方案,替補核四不蓋的電源供應。如果新政府確
定不要核能發電,也要提出明確的廢核時間表,而不是在沒有明確的新國家能源政策前,就先決定核四存廢問題。如此的決策模式更本完全是本末倒置。
新政府的國家能源政策應該由專業的人員來主導,但我們卻從跳出來的學者專家,卻不見真正有能源實務的(具有實務的只有兩位),連複循環機組的定義都只是一知半解,因此百
姓大眾只能見到許多不正確的言論,而這些錯誤的訊息如今卻都變成真理。
在這科技不斷進步的世界中,任何的發明除了實用因素以外,科學家們也不斷地朝向更安全更環保及更完美的方向邁進,我們應該要相信人類如今科技的成就、發展,而不是不斷地
拿過去失敗的教訓來否定如今的一切。最後希望擁核者應多從核能科技的安全是否能完全符合人類的要求來想一想,反核者應多從國家未來需要及正視目前科技的進步與安全的事實
來思考。
--
※ Origin: 貓空行館 ◆ From: 153.c208.ethome.net.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53.c208.ethome.net.tw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