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光!!!🏆🏆🏆恭喜 翁啟惠前院長!
翁啟惠,前中央研究院院長,是出生臺灣嘉義的化學家,專長生物化學、有機及合成化學,他的以酵素技術大量合成複雜多醣體及醣蛋白更是世界首創。現任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會長、斯克里普斯研究所研究員、中研院特聘研究員、國立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亦為中央研究院院士、美國人文與科學學院院士、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2014年在有關醣分子合成及醣蛋白的傑出研究獲得沃爾夫化學獎[2]。2015年獲得英國皇家化學會羅賓遜獎;2021年再獲得威爾許化學獎[3]。
2006年擔任中央研究院第9任院長、2011年獲提名連任,2016年因浩鼎案而辭職,2018年浩鼎案一審獲判無罪,士林地檢署決定不上訴後無罪定讞。
國民黨為了行政治鬥爭,不惜拉下一個優秀院士,雖然宇昌案及浩鼎案兩案最後都無罪簽結,卻耗損一位優秀科學家長期的心力跑這些無謂的訴訟。如翁啟惠這樣優秀的人才,放棄國外高薪,回台灣奉獻研究,絕對是為了一顆愛台灣的心。#兩次捲入官司訴訟,#時間點剛巧都與台灣總統大選有關。
#國民黨及部分台灣人民
#需要給翁院士一個道歉
台灣人民,我們要注意這種事情已經一再地發生。擁有識讀能力,是我們該做到的!
⚛️宇昌案
2011年12月12日,在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前30天,中國國民黨馬英九政府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劉憶如出面指控宇昌案涉及不法,翁啟惠發表聲明認為目前輿論對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不太公平[8],不久後翁表示該聲明不一定是針對蔡英文,所有參與的人都有責任呈現事實,幫助社會了解前後過程。2012年1月14日總統選舉,蔡英文敗選;同年8月14日,特偵組 #查無不法事實, #簽結此案[9]。
⚛️浩鼎案
主條目:台灣浩鼎生技
2016年3月23日,時任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捲入浩鼎案,當時他人在美國,同月28日透過電話請辭、29日再提書面辭呈但皆不被獲准,4月翁啟惠返台後聲明會留任至總統圈選下一任院長,因為考量到院長辭職會使副院長、院內的一級行政主管都得一起離開行政職,而且原定其任期至同年10月18日屆滿,下一任院長的遴選作業已在進行,為避免院務推動出現空窗期,授權三位副院長代理其職務,待選出新院長後最快在一、兩周內辦理提前交接,然而5月10日總統馬英九核准他在3月29日提的辭呈,下一任院長留待即將上任的新任總統蔡英文圈選。
2017年1月,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10]。7月,被監察院以涉及8項違失通過彈劾,送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11][12][13]2019年4月3日,被公懲會以8項違失成立2項記申誡,分別是以浩鼎股東鄭秀珍名義和女兒持有浩鼎股票未依法申報,還有中研院和浩鼎的合作案未依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可能使其直接或間接獲利,其餘則為事證不足或無違失[14];同年7月,翁啟惠向公懲會聲請再審[15][16],但被審判長石木欽駁回[17]。2020年,翁啟惠再度向公懲會提再審,但仍遭駁回[18]。2021年3月10日,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依照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和「廉政委員會」的決議,再行釐清說明,認定翁啟惠無財產申報不實,亦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9][20]。
翁啟惠本人發表聲明指出,當年的起訴、彈劾,及公懲會因此做出申誡,都是基於錯誤事實,已嚴重傷害名譽。在上屆及這屆監察院分別於2019年及2020年經過「訴願委員會」詳查,皆確認沒有不實申報財產。中研院也從未認定他有違背任何規定。他聲明表示,此次監察院在收到陳情後,願意依據彈劾後所發生的新事實及新證據,重新檢視,還予清白,致上誠摯的謝意[21]。在另一份委任律師的聲明則強調,監察院訴願會是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事件的最終認定機關,特定監察委員不服其決定,仍繼續以片段事實做主觀推測,甚至對外發言,令人遺憾。[22]
2018年12月28日,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翁啟惠、張念慈無罪,在翁啟惠借名購得3000張浩鼎股票部分,合議庭認為翁啟惠長期透過張念慈理財已經以自由資金購買1460張浩鼎股票(以每股110元,至少1億6000萬),雖然事先向中嘉尹衍樑借錢,但並非「無償贈與」,更不能說是賄賂。[23]2019年1月4日,法院裁定準許翁啟惠解除境管。1月21日,檢方就浩鼎案決定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來源:維基百科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銓敘部長張哲琛,林佳龍指出,私立學校領雙薪的問題,更是必須要面對的議題,林佳龍表示,黃榮村辭職及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絕食事件,正是因為銓敘部沒有負起該負之責任,林佳龍呼籲銓敘部及教育部,能支持他提出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解決部分私校教職員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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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生死的選民服務。】
今年三月是我最難受的一個月,我一個很要好的朋友失蹤了,留一下一張「我想靜一靜,應該很快就能找到答案」的字條就消失。
他是一個開朗、幽默、反應很快、熱心的人,你不會從他身上感受到負能量,有他的地方就會有歡笑,他對朋友與工作是認真、負責的,如果你有幸接觸到他,「擔心」這兩個字,是絕對無法跟他聯想再一起的。
從他失蹤那一刻,我的手機就被他家人、另一半、朋友給打爆,因為大家都知道事情不妙,起初我以為只是躲起來散散心,幾天就會回來的天真想法,但隨著時間拉長,我心裡知道「一個不會讓人擔心的人,一但讓人擔心,基本上就是負能量爆掉的最糟狀況」也因此開始緊張起來。
之後就是拜託各級民意代表、警局來協尋,但就如標題所述,大家也能預期到結果,就是他輕生了,出事前一個禮拜還電話中有說有笑的人,過兩個禮拜後就變成一罐骨灰。
從失蹤到找到遺體,到後來協助辦理告別式,心情從焦慮、緊張、震驚到最後悲傷與無力,以前的歡樂過於深刻,連離去時也是如此深刻,曲折離奇的經歷,有時閉上眼睛回想,都會懷疑自己是不是「做了場夢?」
這種痛苦的「選民服務」(自己好朋友還救不到),可能會是我一生的遺憾與難過,告別式當天,向來堅強辦理告別式活動的家屬,最後情緒潰堤抱著棺木痛哭,目送棺木裡的好友,緩緩放入車內,我知道他這一趟過去(火化場),以後真的只能夢中相會了。
時至今日,想到依然會眼匡泛紅、哽咽不已,因為一個負責任、帶給他人歡笑的人,肯定承受了很多痛苦才選擇這條路,然而我卻什忙也沒幫上,現在看到那種過於樂觀或讓人放心的朋友,都會讓我擔心詢問「你如果有什麼不開心或事情,要講出來嘿!」。
#疫情下的社會問題
前幾日,朋友介紹一位年輕民眾過來,說因為疫情導致失業,加上感情不順有輕生跡象,我知道這應該協尋心理諮商、醫療、社福機構來關心,但可能是好友的離去,讓我「雞婆」的想跟他聊聊。
「現在大環境的確不好,許多行業的經費跟人力幾乎都在緊縮,除非是大公司或公務人員,不然很多人都面臨無薪假或失業的窘境,這不是你不努力,這是全台灣,乃至全人類社會都在面臨的現況,甚至不少學經歷優秀的人,也不得不為了生計,丟下原本光鮮亮麗的工作,去跑外送平台加減賺取生活費,而對於感情你還年輕,失去一個不愛你的人或許是好事,因爲你有更多機會去找尋愛你的人」諸如此類的分析與建議不斷說明給他聽。
從言談中,我能知道他是一時的不快樂,他有一個幸福完整的家庭,隨後就聊到我朋友輕生的故事,並對他說「首先我很謝謝你願意分享你人生過不去的檻,以及你有想輕生的念頭,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勇氣去講出這事情,最起碼我可能無法,而你的分享也讓我有機會幫助你,不管是單純的轉念或尋找更積極的相關機構協助」。
並問到「你的家人愛你嗎?」
他答道「算愛我,我跟我家人關係不錯,會常常聊天。」
「你有說過不想帶給家人困擾,但你知道輕生後,除了帶給家人與朋友巨大的傷痛外,問題依然沒有解決,甚至多了好幾十萬的喪葬費與後續事宜要處理,或許你待在家裡,跟家人有說有笑,可能就是最不會帶給家人困擾的選擇」
「當然,我跟你並沒有過多的交集,離開這扇門你要選擇輕生,我依然無法阻擋,但我會很難過,因為你的人生才正要開始,而我相信你的家人與朋友,也願意成為你的後盾來面對這一切風風雨雨」
接著我拿出手機,給他看一張照片,認真看著他問:
「這是我好友告別式上,棺材即將送去火化,家屬抱著棺木痛哭失聲的畫面,你說你父母愛你,那你能想像抱著棺材的人,是你父母嗎?」(家屬已同意提供照片分享)
他眼匡泛紅、安靜不語。
#人生的一些體悟
朋友離去後,我不斷思索關於生命的意義與價值,這或許沒有標準答案,但如果你正處於低潮與痛苦,我想分享兩段話給你,這是我朋友失蹤與離世後,讓我相當有感觸的想法
「如果真的撐不住,就說出來吧,沒有人會去笑自己的重要朋友,我想變更好,除了是自己的目標跟生活改善之外,就是希望有餘力能幫助我身旁的人走過低谷。
失敗就失敗,休息一下再爬起來也沒關係,如果工作不開心很久就辭職,社會有百工百業能討生活,了不起就是少吃點好料,粗茶淡飯也能過日子。
在這社會打拼很煎熬我都懂,但不管如何,請記得有一群人是不在乎你身份地位,只希望你健康快樂的活著,未來一起講幹話到老去。」
「在麥當勞用筆電,旁邊坐了兩個講直銷的年輕人,不斷對另外兩個看起來一愣愣的年輕人講述關於「成功、財富、我進來後多棒多好」的那套觀念,滿滿自信卻又很沒內涵的正能量,讓我覺得無奈,只好戴上耳機來處理事情。
比起獲得世俗那些「成功的定義」,我更希望這些年輕人能找到自己的目標,就算沒有也沒關係,快快樂樂的活著也很棒啊。
當想到這個,就會想起那陪我吃路邊攤,一起智障大笑的兄弟,因為追逐世俗價值,而燃燒自己到最後離開人世,現在看來,這些「成功」真的有這麼重要嗎?不需要去向誰證明什麼,有時候你的存在,對某些人來說,就是一個美好的意義,光這樣就是無可替代的價值了。」
#照片是我朋友告別式
#禮儀公司會全程紀錄
#沒有勇氣再全程看完
#因為看一次難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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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敗者回憶錄:豬公狗公烏龜公 (李怡)
最先想到1948年前後在中國出現的文化產品,是過年時被市民偷偷貼在廣東某縣公安分局的對聯:
「公安怎樣公?豬公狗公烏龜公,公心何在,公理何存,每事假公圖利祿;
分局什麼局?酒局肉局洋煙局,局內者歡,局外者苦,何時結局得安寧。」
上下聯分別以「公安」「分局」起頭。「豬公狗公烏龜公」,是憤慨之詞,等於現在香港粗話DLLM。
在中國,無論是中共建政前或後,警察都叫「公安」。在世界所有地方,人民最常接觸的政府公務人員,就是警察。政通人和的社會,警察是維護治安、最直接幫助人民的公職,小朋友喜歡和尊敬「警察叔叔」。在掌權者視人民為糞土、為奴隸的威權社會,警察就是最直接執行恐怖統治的公職。中共建政之初,公安一度是安民的形象,但很快就變成專政統治的工具。
警察,是「警察叔叔」,還是「豬公狗公烏龜公」的黑警,就看政權的本質,是尊重人權呢,還是視人民為奴、為專政對象。
講到警察,想起作家老舍1937年寫的小說《我這一輩子》,講北京一個從清末做到抗戰前的警察的一生。1950年中共建政之初,著名電影人石揮自導自演拍成影片,將警察的一生擴展到中共建政前夕。他一輩子安分守己,奉公守法,經過幾次改朝換代,卻越來越守不住安分善良的底線。滿清時還能為市民排難解紛,也受市民尊重;到後來專權政治卻沒辦法不充當幫掌權者壓制學生運動的幫兇。影片加了解放軍解放全中國的光明尾巴。不過,一心靠攏的石揮卻在1957年被打成右派投海自殺,原著者老舍在1966年文革期間被批鬥毒打後到北京太平湖投湖自盡。
當年對腐敗政權諷刺最犀利的新詩,是《馬凡陀山歌》,馬凡陀諧音「麻煩多」,是詩人袁水拍的筆名。他諷刺自稱「公僕」的官員的那首《主人要辭職》,對任何時代的專權政治,都不失時效:
「我親愛的公僕大人!/蒙你賜我主人翁的名稱,/我感到了極大的惶恐,/同時也覺得你在尋開心!明明你是高高在上的大人,/明明我是低低在下的百姓。/你發命令,我來拼命。/倒說你是公僕,我是主人?我住馬棚,你住廳堂,/我吃骨頭,你吃蹄膀。/弄得不好,大人肝火旺,/把我出氣,遍體鱗傷!大人自稱公僕實在冤枉,/把我叫做主人更不敢當。/ 我想辭職,你看怎樣?/主人翁的台銜原封奉上。/我情願名副其實地做驢子,/動物學上的驢子,倒也堂皇!我給你騎,理所應當;/我給你踢,理所應當;/我給你打,理所應當。/不聲不響,驢子之相!我親愛的騎師大人!/請騎吧!請不必作勢裝腔!/標語口號,概請節省,/民主,民主,何必再唱!」
《萬稅》一詩諷刺政府稅多,前頭幾句是「這也稅,那也稅;/東也稅,西也稅,/樣樣東西都有稅;/ 民國萬稅,萬萬稅!」《詠國民黨紙幣》一詩諷刺通貨膨脹:「走進茅房去拉屎,忽然忘記帶草紙。袋裏掏出百元鈔,擦擦屁股滿合適」。
同一個袁水拍,在中共建政後,卻不敢諷刺,成為「歌德派」(歌功頌德派)。1976年1月 《詩刊》發表了毛澤東詩詞《念奴嬌˙鳥兒問答》,有一句「不須放屁,試看天地翻覆」,把「放屁」入詩,不僅不雅,而且顯出縱意為之的權勢。袁水拍居然在《紅旗》雜誌稱頌毛「以屁入詩」「前無古人」,是「妙筆生花的傲視百代之作」。以「拍」為名的詩人,真是實至名歸,主人放個屁也說是香的。
「豬公狗公烏龜公」,種族至今繁衍不絕!
公務人員辭職再任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銓敘部長張哲琛,林佳龍指出,私立學校領雙薪的問題,更是必須要面對的議題,林佳龍表示,黃榮村辭職及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絕食事件,正是因為銓敘部沒有負起該負之責任,林佳龍呼籲銓敘部及教育部,能支持他提出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解決部分私校教職員雙薪問題!
林佳龍補充說明,提案的內容明載,若公務人員退休後再任私立學校職務,每月平均報酬超過其退休前所得一半以上時,應暫停其月退休金(一次退休金之總領取金額為月退休金之一半以下,茲不列入停發),待離職後月退休金再次計算。
林佳龍表示,教育部原本修法,未來退休教育人員轉任私校,月退俸和私校薪水只能二擇一,後來教育部版本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調整為轉任私校可支領4成的月退俸,林佳龍指出,這樣的邏輯是有問題的,因為依照原先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就已經規定了,公務人員退休後至政府捐助達20%的財團法人任職,月退俸本來就不能領取,私立學校應該要比照辦理。
林佳龍說明,針對公務人員退休後若再任接受政府補助之私立學校職務,卻能領雙薪的問題,已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他說明,之所提此修正草案的原因,除了因為朝野都在檢討年金制度時,部分私立教職員領雙薪的問題勢必要面對外,很多碩博士生畢業後很難進入大學任教,但全國卻有諸多公務人員轉任私校教職員,嚴重排擠了年輕人爭取教職的機會。
另外,私立學校接受學費等政府補助,動輒達全校經費之百分之二十或數千萬元以上,與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有類似之處,而與一般私人企業不同。公務人員退休後轉任私校專職,不僅排擠青年儲備教師工作機會,不利青年發展,且月退休金是為了保障公務人員退休後之生活,在私立學校再任專職或高薪工作之退休人員,並無同時領取月退休金之必要,再者,公務人員退休前之業務如與私立學校相關,退休後再被私立學校借重,則更有利益衝突之疑慮。
公務人員辭職再任 在 銓敘部- 111.10.24 ⭐️任用法小常識⭐️ 公務人員辭職了還 ... 的推薦與評價
安姐辭去公職後,未來如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情事或第27條所定已屆限齡退休情形的話,仍得以所具考試及格資格,再任為公務人員喔! ... <看更多>
公務人員辭職再任 在 討論辭職後能否復職一問- 公職板 的推薦與評價
我有不少同學跟同事,在考上後對於公務體系的文化、業務、人際上有不少困難,我自己也有類似困擾。想請問各位大哥大姐們,如果目前真的對於公職之路已 ... ... <看更多>
公務人員辭職再任 在 Re: [請益] 辭職再任的難易度? - 看板PublicServan 的推薦與評價
1.辭職再任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0條
各機關初任各職等人員,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應由分發機關就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正額錄
取,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人員分發任用。如可資分發之正額錄取人員已分發完畢,由分發
機關就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人員按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後予
以任用。
已無前項考試錄取人員可資分發時,得經分發機關同意,由各機關自行遴用具任用資
格之合格人員。
高普考職等(1~6)的職缺很難符合"無前項考試錄取人員可資分發時"
除非您職系是新開的 或是很專業特別的
7職等以上 有可能可以順利辭職再任
高考2級 7職等任用
高考1級 9職等任用
所以當年很可能"已無前項考試錄取人員可資分發時"
這又回到 高考 大部分職缺都是 5或67職等
因此個人聽到2個可信度較高的辭職再任(非上新聞)的案例都是
單列8職等 或列8.9職等
-這可能都是搶在年與年高考1.2級之間辦理 (因為要沒有候用名冊)
PS.我都不認識當事人 只是待久了有時候會閒聊到
1位是因為剛好新增職組(好像是兩岸什麼的) 而被找回去...
(不過這位後來跑去大學教書 應該也有人聽過他自己的經歷介紹)
另外 機關要用非現職 "無候用名冊"不是自己說了算
要報人事行政總處 同意後 再報 銓敘部開職缺出來...
所以機關非有真正需求 或是機關首長不夠有力 其實也很難因人而開非現職...
新竹縣那個議會總務組主任 沒記錯應該是10職等...
這種狀況下 只要 首長願意 因為"沒有經考試的候用名冊"
完成所有程序 自然可以合法錄取非現職人員...XD
(實務上有很多手段符合公開徵求的要件)
然後基本上他也算選邊站了...
另外 法律另有規定也可能是辭職再任的狀況 只是小弟沒遇過或聽過
小弟以前是土木職系 真得很認真查過 辭職再任的可能性...XD
那時的心得是 都市傳說 ...
不過隨著年資增加...以經認同辭職再任是可操作的方式之一
但要遇到賞識您的伯樂且您自身具有一定條件...
當然 小弟沒經歷過辭職再任 也沒真正認識這類人員
版上如果有辭職再任人員 歡迎教教小弟... 撇步在哪...QQ
2.育嬰調離主管職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9條
主管人員經核准留職停薪六個月以上者,得視業務需要調任為非主管職務。
您朋友(人事主管)
這法條應該是其專長...
至於 得視業務需要...
幾乎都是首長意思或是陞遷及甄審會的意思 ...
簡單說 大部分機關都會得視業務需要調任...XD
※ 引述《Ssensor ( )》之銘言:
: 最近公家飯不好端,
: 年初有位朋友因為工作繁重主管機車又被擋商調就想不開走了,
: 我一直在想不是辭職就可以解決的事幹嘛和自己過不去??
: 另外最近有位朋友(人事主管)想要育嬰留停,
: 可是上級機關說要先調成非主管,而現在只有委任缺給她,
: 還暗示上一個這樣做的從委任爬回薦任花了8年,
: 所以暗示辭職會比較快。
: 因為曾經聽說過辭職回任公職並不難,
: 尤其是像學校的人事主任,需要經驗不能被放到高普考去又超級缺人,
: 理論上應該是不難回任,
: 只是實際上碰到的辭職之後回任的案例不多,
: 不清楚是都不想回來了,還是已經回不來了??
: 想請問一下各位先進碰過的案例,
: 身邊辭職後有心回到公職,而且成功回來的案例多嗎??
: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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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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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4.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8056120.A.3BE.html
※ 編輯: AHELF (111.255.123.24), 10/03/2018 21: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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