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與消防局業務報告|福利支出、承接弱勢與消防員勞動安全】
上週五(11/7)分別是社會處與消防局的業務報告。我主要針對社會處非法定社會福利支出是否能做更有效的高齡社會公共化布建來討論,也提到無家者與能源弱勢的承接等議題。消防局則討論到消防員的職場勞動安全,尤其是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如何保護消防員,讓消防員回歸專業、真正守護市民安全,而不是變成沒有把關的「為民服務」制度下的消耗品。
#社會處業務報告
🖥影音: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06DR_0.mp4
🐘#房間裡的大象 #非法定社會福利越來越沉重
市長從上一次臨時會就特別談到今年開始,基隆市的65歲以上長者占全市人口比例為17%,因為基隆非法定社會福利條件而使得財政負擔加重。主要由於基隆的兩個自治條例,基隆市65歲以上長者不論是否為低收,只要設籍滿一定時間,每年三節與重陽可領約一萬元,健保一年可補助8988元,等於一個長者一年就會有約兩萬元的補助,市長也坦承,這幾年增加1.4萬長者,社會福利支出大幅增加。
2019年今周刊也特別提到基隆長者健保費補助未排富的狀況對地方財政造成的問題,以「老人一律免健保地方財政頂不住」為標題,特別提到「#基隆條件最寬鬆」,說明相較其他縣市有設定低收入戶的補助外,基隆健保費未排富的狀況,已經對地方財政和城市發展造成負擔。
我以健保費補助為例談到,我們都希望基隆長者可以在基隆更健康,但就如同育兒津貼幾乎難以提升生育率一樣,「純發補助」是很難支持長者在地健康老化的目標,另外也會造成財政負擔、下一個世代負債以及公共化布建缺乏經費。
我認為要讓基隆市的長者健康老化並延緩失能,最重要的應該是提升公共化設施的布建,如關懷據點等在地長照支持性服務、據點與設施量能提升。我也特別再一次強調,市長除了談到非法定社會福利支出的問題,是否有和社會處一起討論將這些補助經費開始轉換、投注在公共化設施的提升上?真的將錢用在刀口上,支持健康老化?
👵🧓#社福卡每月搭乘上限
在施政總檢討和交通處、公車處業務報告時,市長和交通處長都承諾,要針對敬老卡研議有免費搭乘次數上限的點數制設計,以及研議敬老卡搭乘跨區公車第二段收費,來改善公車處的整體營運狀況,讓我們視作社會福利一環的市內交通運輸公共服務可以永續經營,同時兼顧鼓勵長者外出、也可以遏止福利濫用、把關服務品質。
然而社福卡的設計改變,會涉及到《基隆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優待辦法》中的規定,上一次與交通處的討論,該處特別表示要跟社會處來討論是否有需要修法來設定免費搭乘的上限,因此我也請處長說明改革的做法與期程。
🏠#無家者安置中心明年規劃與運作
雖然《社會救助法》中使用的詞彙依然是遊民,但因為遊民有「遊手好閒」的隱喻,但其實超過七成的無家者(街友)是有工作的,在議會上討論,除法律名稱外,我建議一般稱呼時要用「街友」或「無家者」等較沒有刻板印象或歧視的稱呼。
我們的針對無家者的安置規劃,除精神狀況需要協助的個案,生活自理能力正常且願接受安置的無家者,就是安置中心的服務對象。我們的安置中心設置在仁愛之家,然而,目前仁愛之家正在轉型為長照園區,未來的營運方式也會和現在不一樣。因應仁愛之家的轉型改建,未來會交由民間單位人安基金會來辦理。
我特別請社會處說明明年度社會救助預算中,無家者安置的相關工作預算是否會因為「委外」有所不同,以及是否會因仁愛之家的轉型預算有所調整?另外,以社工人力來說,目前我們社會處由一位社工,負責80多位列冊的無家者,其實真的還滿辛苦的,社工會提供無家者就業、就醫和最終協助回到社區生活等服務。未來是否有部分安置相關的服務也會交由民間單位來協助辦理?最後,根據《社會救助法》第17條,應定期召開的「遊民輔導聯繫會報」的召開頻率與方針是什麼?
🕯 #能源弱勢協力改善
工研院在2015年曾經和家扶中心合作,針對新竹縣市的低收入家庭進行調查,發現有高達63%的低收入戶家庭,「能源支出」占比超過全戶所得10%。我們辦公室也詢問了第一線進行家訪的社工人員,得到的回覆是這些情形滿普遍的──有餘力可以更新電器設備或管線的弱勢家庭並不多。
這些能源弱勢家庭很多是因為經濟狀況難以負擔購買新、「節能」的電器,所以持續使用很耗能的二手或老舊電器,例如說,老舊的冰箱或冷氣,以及老舊的照明燈具,而造成電費等支出很高。也可能因為房屋老舊電力系統無效率、插座不足的關係,必須購買延長線一直連接,可能造成短路等用電安全的疑慮。
最後就變成因為要節省購買電器的費用,卻反而讓能源支出增加,也可能會為了省電費,不太敢開燈、造成光源不足,影響視力。或是使用老舊冰箱,供冷不足,影響飲食安全等
目前市府整體節電業務、節能補助都是由工務處負責的,但我們的節能補助、家電汰換補助計畫中,並沒有針對能源弱勢的家戶來提升能源效力的機制。其他縣市有蠻多計畫與案例可以參考,如宜蘭縣的「弱勢家庭能源福利專案計畫」,或台北市政府也和民間單位合作協助將近1700戶弱勢家庭換裝省電燈泡。工研院在去年做了「家庭用電消費習慣調查」,也很願意協助有需要的縣市。
如在家訪弱勢家庭同時進行「用電健檢」,或是結合我們社區節電種子、低碳社區的業務或調整家電汰換補助計畫的內容。這都需要社會處來協助工務處,一起來協助來降低弱勢家庭能源支出的佔比,並提升用電安全。
➡#社會處回覆
因為時間不夠,處長簡單的回覆,關於非法定社會福利的支出他認為該討論的是如何配置,也就是我提的如何增加公共設施建,不論是補助費和免費搭乘的設計都是歷史因素,他都會再來思考與研議。關於無家者安置中心,我們在會後詢問救助科科長,表示每年都會召開會報,而補助則會以服務無家者的量來以件計酬,社工還是會持續做個案管理。針對能源弱勢的部分,處長會後也表示會來研議。
#消防局業務報告
🖥影音: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06DR_1.mp4
👩🚒#為民服務案件派案基準與消防員安全
今年9月的時候,因為深美街的屋主通報請消防員拆除房屋外牆的鐵條,而發生協助固定梯子的消防員被掉下的鐵條砸穿頸部,造成很嚴重的傷害。我特別擔心這種「為民服務案件」派案的基準,以及消防員協助的勞動安全問題。
此事件並不在《消防法》中規定的消防員職權範圍、也不是消防員的專業與訓練之一。外牆的鐵條拆除是屋主的責任,但指揮中心可能會因報案人說明的資訊不清,或研判可能有立即影響公共安全的可能性,就會派案請同仁到現場查看,進而因為民眾壓力直接在現場進行協助。
因此我特別想知道,消防局是否有機制告知民眾這類案件的並非消防員的專業,以此來保護消防員。指揮中心是否在接案時是否有清楚向民眾釐清案件資訊,並且明確告知案件內容並非消防員職權,讓民眾理解並立即通知所有權人?接到非職權範圍內的案件,接案、派案的基準是什麼?同仁接到派案至現場時,研判是否直接協助處理的基準為何?決定著手協助時,現場的相關安全規範或基準是什麼?未來要如何防範類似事件再發生?以及這次受傷的消防員,後續所有因為這次事件產生的相關醫療費用和復健,消防局會如何處理跟協助受傷同仁?
👨🚒#消防人力補足與職場勞動安全
接著我也追問關於消防員人力與勤休、職場勞動安全等問題。首先是人力何時補足到位?以基隆來說,目前1位消防員需要服務約1444名基隆市民,但消防署在2023年前要達1位消防員服務1300位市民、甚至2028年要達成1位消防員服務1100位市民的目標,但目前雖然我們員額逐年有增加到287位,但實際服務的消防員卻只有255位,這樣的狀況下,消防員很難有好的勞動條件,例如改成勤一休一等,我也想請局長說明補足人力的規劃。
另外,消防員可能因為救火、救災經常出入、或是消防車廢氣的問題,而導致消防員有肺部相關的職業傷害,這在國外研究與台灣的案例中都可以看到,但公務人員並沒有職業災害認定的機制,想請消防局說明目前是否有比較全面的身體檢查之補助,或是廳舍檢查等,以維護消防員的健康?
➡#消防局回覆
消防局長回覆蠻多的,以下就重點摘要。在派案基準上,指揮中心會明確告知消防員職權與民眾自己的義務,但基於「特殊緊急」案件的為民服務,還是有可能會處理到。消防局還是會在接案時說明清楚以保護消防員。這次受傷的消防員市府有立刻來協助他就醫與家屬探病的安置,後續會給慰問金與協助申請基金會等其他方面的補助。
針對人力與勤休制度,局長有提到說會持續補足,也會視情況讓消防員有更好的勤休制度(但局長認為比較好的是改成勤二休二...)只要假日出勤在補休與特休上都會給。健康檢查的部分很難有深入檢查的補助,目前有和民間合作補助25個名額給基隆市消防局資深的外勤同仁做全身健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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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缺口是事實
#沒有人反對桃園建設
#但帶風向推卸責任解決不了問題
#又在浩呆了 浩宇你知道嗎?
遇到問題就轉風向、拉仇恨,一直是你很久以來不變的陋習!
民進黨籍市議員王浩宇在今天早上回應了有關桃園市統籌分配款的貼文,並進一步攻擊「台北市拿別人的好幾倍,然後批評我們桃園的財政紀律有問題」,更以富家子弟與平民創業的例子,類比台北市與桃園市的關係。
#不知道是漏看了還是選擇不看到,
王浩宇似乎沒有注意到
👉我們從來沒有在攻擊桃園市的建設比不上台北市,而是站在桃園市民的立場去思考究竟這麼多的舉債有沒有必要。
👉我們從來沒有把桃園跟台北擺在一樣的條件之下評比處理汙染、壓壞馬路的力度。
👉王浩宇議員這個刻意帶風向的類比,用惡劣的方式帶領自己的支持者漠視真正的問題、用惡劣的方式抹黑自己的對手,以一個政治人物來說民主素養實在是不及格。
而在財政的部分,攻擊台北市統籌分配款太多的是王浩宇議員,但不跟執政的民進黨要求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也是王浩宇議員,遑讓柯文哲市長也是支持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的,王浩宇是不是把炮口對錯了方向?
⛔️事實是審計處從104年開始不斷的提醒鄭文燦社福政策需要設立排富條款,桃園市的社福支出從104年的16億元攀升到了107年誇張的52億元,擁有排富條款的社福支出卻永遠只有一項「老人參加全民健保」。
⛔️事實是早在去年八月時桃市府就承認需要改變、承諾今年要設立排富條款,至今卻毫無作為。
⛔️事實是遲至上個月,鄭文燦才承諾將「老年市民三節禮金」加上排富條款,而王浩宇議員卻仍然在為鄭文燦的跳票粉飾太平。
⛔️也是因為桃園市在社福支出的問題,行政院主計總處已連續多年把桃園異常的社福支出作為預警項目、並以此為理由多年來不斷扣評分、扣除桃園的一般補助款,桃園市所謂的金錢困境不就是鄭文燦市長、疏於監督鄭文燦市長的王浩宇自己創造的嗎?這個時候不斷的攻擊台北市的統籌分配款多,帶風向又模糊焦點,王浩宇是想掩蓋自己的失職嗎?
👉2014年的王浩宇是這麼說的「鄭文燦提出3歲以下幼兒、65歲以上老人健保免費,3歲以下幼兒每月育兒津貼3000元,我的想法是一定要排富,把資源集中在需要的弱勢身上」
如果是由綠黨籍的王浩宇來監督桃園市政,相信鄭文燦市長不會增加這麼多的舉債!
財政紀律是價值,不論是綠黨還是民進黨,為了台灣的未來,大家應該要共同守護、一起努力捍衛!
傳送門👉
👉王浩宇「我的想法是一定要排富」
https://reurl.cc/14vAdX
👉中華民國104年度桃園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
https://bit.ly/3hxxjqs
👉中華民國107年度桃園市地方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
https://bit.ly/39oom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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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托育政策│【#托嬰、#托幼】--#平價化、#安全化、#社區化、#多元化
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托嬰、托幼】:平價化、安全化、社區化、多元化
1.公共托育福利普及化,托育在地化
2.兒顧系統雲端化,落實多方稽核管理制度
3.幼教專業師資,勞動條件提升
4.增加「延托及臨托」人員訓練,減少幼保員負擔
5.善用並累積社區資源,發揮守望相助精神
6.閒置空間應用活化,善用校園及社區空間
❤️「立法更新,國會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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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照顧系統,#滿足專業平價之托育需求』
『學前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石,幼教產業是孕育我們國家未來主人翁的教育前哨站,而生育國家幼苗的女性則是職場中堅人力,得人資源整合有限公司2019年公布「女性重回職場大調查」,線上調查全台未在職、在職女性、企業主管,調查顯示,30到49歲年齡段的女性,高達81%想重返職場,但多數遭遇家庭支援系統不足的問題,研究顯示台灣女性沒有就業問題,只有工作和家庭難以兩全的問題,而女性離開職場主因是照顧幼兒,佔了40.6%、懷孕18.1%、預備生育18.3%。目前勞保局提供投保薪資60%的育嬰留職津貼父母分別最多可申請6個月,唯留職停薪期間仍需了解職場脈動,未來重返職場時,才能順利銜接以往的專長。當女性重回職場時首要的協助除了了解友善的企業在哪裡60.3%,就是家庭安頓的資源48.6%,所以政府應建立友善的幼兒照顧系統,健全社會福利制度。
世界上所有的開發國家生育率大幅下修是一個不可逆的現象,台灣這幾年開始也因為貧富差距擴大、物價高漲、國民所得與經濟成長遲滯等,使的婦女就業率逐年增加,不婚或不生小孩的觀念越來越盛行的趨勢下,導致新生兒出生率下降也連帶對相關幼教產業產生嚴重的衝擊和影響。幼兒園的經營壓力變大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有許多的幼兒園進而思考轉型,希望可以透過各種『社會創新』的方式以及策略來提升競爭力以及經營績效。
台灣政府近20年來推出2-6歲的幼兒教保公共化政策如下:
1.內政部於2002年推動「社區自治幼兒園實驗計畫」
2.教育部於2007年推動「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
3.2012年「幼托整合」與《幼照法》正式實施。
4.2012年「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正式實施,《幼照法》第9條為非營利幼兒園的法源依據。
5.2014年103年教育部推動「非營利幼兒園實施方案」,預計103至107年共設置100園。
6.2012通過《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2014修改為《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103迄今全國只有8個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7.2018年教育部推出「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預計補助地方政府增設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106至109年將增加1,247班。
8.2018年教育部修改《幼照法》,增加「職場互助」,但目前未有進一步的實施。
2019/08/01準公共化政策已全國實施,然由於學前教育非義務教育,以致相關主管機關對於私立幼兒園在新課綱及正常化教學的推動上無法落實,部分私幼容易流於商業化,巧立名目(公兩、非營利之制服教材等只能收成本價,私立沒有規定),例如加開才藝班、雙語教學,家長在不願孩子輸在起跑點的情況之下,無形中增加了許多育兒成本,但基本的學習能力的養成反而容易被忽略。
幼教機構常因自身財力、規模、理念想法等不同,所呈現出的競爭優勢也各異,表現出不同的經營風格;幼教經營者在經營的過程之中會將對幼教的理念、做法和價值予以具體化呈現,且與社會產生一個良性的互動規範。目前 #公托中心及公立幼兒園僧多粥少,就算抽籤排隊其名額已多數由弱勢家庭優先入園,鮮少照顧到中產雙薪家庭之幼兒,雙薪家庭,建議除了弱勢家庭優先之外也效仿先進國家、#北歐 將托育設計為國家積極 #勞動市場政策(positive labor market policy)的一環,規定只有在父母(或單親)參與勞動/工作(或就學)的狀況下,才可享受公共托育服務。
幼教機構在這種惡劣的市場條件下,台灣目前呈現了幾個問題:
1.補貼政策誘導托育費用逐年上升,家長的育兒負擔並未因政府補助而有減輕,以至於每年公幼或非營利幼兒園招生期間,就會產生家長為了尋求〝平價〞的托育機制,搶破頭去抽籤的奇觀。
2.因為公共量的普及性不足,當然就難以近便,家長為了尋求〝平價〞的托育機制,常常需跨區送托,對於都有在上班的雙薪家庭而言,送托的距離就形成一股無形的壓力。
3.因為公共量的不足,政府為了要達到五歲幼兒完全入學,以及照顧弱勢家庭的相關政策,公幼和非營利幼兒園的招生方式就設定各種優先入學條件,使得托育政策又淪為殘補式的社會福利補助政策,無法真正因應不同家庭的需求。
4.由於公共量不足再加上分布不均,以至於偏鄉/經濟弱勢地區的托育問題難以解決。因為,私立幼兒園有一定成本與利潤考量,所以許多偏遠鄉鎮未有私立幼兒園,再加上公立幼兒園的設置是以學區為主,設置的區域對於部分家長並不便利,且在幼托整合的過程,許多鄰里公立托兒所被迫關閉或整併,都影響到偏遠地區托育服務量的不足和不便,這些問題不是政府加碼給予當地家長津貼補助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5.政府預算配置值得深思,國防軍購案/預算應大幅降低比例,於育兒政策預算大幅提高比例
6.現行幼兒園準公共化政策也會碰到私立幼兒園聯合抵制的問題,因為私立幼兒園也會怕政府未來若預算用完,沒有補助了之後,他們的收費標準也回不去了,不可能臨時向家長調會原本的學費。反而原本經營不善的幼兒園會想加入準公共化政策彌補財務空缺,然而這些師資及設備對幼兒的學習不一定好,值得政府正視問題並研擬配套措施。
依據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的資料,從2014年教育部開始設置非營利幼兒園,至2019年3月共132園,設置最多為台北市共34園,其次是新北市18園,再來為高雄市17園,就設置的分布而言,還是以都會區為主。這是因為非營利幼兒園的設置規格成本高,適合設置在都會區,再者,人口數也往往是政府資源分配考量的重點。以至於長期托育服務量不足和不便的偏鄉區域,依舊得不到改善,雖然《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條明訂,離島、偏鄉於幼兒園普及前,得採社區互助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但至今教育部並未編列任何正式預算去推動。
民眾黨未來進入國會,將推動關鍵少數的力量,支持育兒政策修正,立法不是口號,更應全方面考量完善,以下經由公立、非營利、私立幼兒園、資深幼保人員、職業婦女、研究報告、教育期刊、法規研究、媒體社論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托嬰、#托幼】:#平價化、#安全化、#社區化、#多元化
1⃣.#公共托育福利普及化,#托育在地化
托育服務應實施『公立、公私合營、私立並行」,讓0歲至6歲兒童提供連續、完整、符合父母就業需求的公共托育福利政策。(國防軍購案/預算大幅降低比例,育兒政策預算大幅提高比例)
0~2歲:擴大「#親屬保母」適用範圍,讓已受保母課程訓練的合格保母,依其意願開放家庭托育,並將保母資訊數位雲端化、數位系統管理,讓社區中的雙薪家庭能從住家、工作地點就近找到幼兒托育及臨托的社區保母。(亦可以有效降低幼兒園師生比原5:1 -》4:1)
鼓勵3名以上合格保母由政府提供社區空間及補助設備,受托10名以內幼兒,提供普及、平價、優質、社區化的托育服務。
3~6歲:依據教育部統計部的數據顯示,我國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數量逐步提升當中,然而兩者相加之數量仍遠不及私立幼兒園,我國2-6歲幼兒數量卻是逐年提升的,『#公立、#非營利、#私立幼兒園』的比例應逐步調整為『4:3:3』才符合先進國家的政策方向,而這三種性質的幼兒園應該定位清楚,基本的管理及考評也應該一致,除了提供家長多元選擇外,政府更應該為家長幼兒在教保品質上把關。
2⃣#兒顧系統雲端化,#落實多方稽核管理制度
托育機構設立後的管理真的很重要需建立園所內『#主管、#幼教師資、#家長』三方互評機制,讓托育機構展現專業服務價值,讓家長安心送托,互評機制『主管機關公開數位化』,促成「產、官、民、學」四方合作。
3⃣#幼教專業師資,#勞動條件提升
好的教保服務品質,家長才能安心送托,否則再多的托育機構也不能真正滿足家長的需求。而好的教保服務品質就得仰賴好的幼教人才,一個優質教保服務機構最大的資產就是擁有專業素養的老師們。
我國幼兒教育專業人才之培訓已出現長久以來「#畢業不就業」的現象,以致托兒所、幼兒園招募師資選擇性不高。造成此現象之原因包括幼保人員的 #薪資普遍較低、 #工時長、#工作內容繁瑣、#家長意識抬頭、#大環境經濟狀況 等造成專業優秀的幼教人員大多數轉往其他行業就業。
4⃣.#增加「#延托及臨托」#人員訓練,#減少幼保員負擔
建議增加「延長照顧服務之人員」之訓練,鼓勵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或勞動相關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180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並安排至各托育機構實習,增加各園所的照顧人力並讓有服務熱忱的學員有先期對幼教職業的認識。如此一來增加了日間課程的實習人力,也培養了延長托育的服務人才,有效減少幼保人員工時及工作負擔。
友善職場推廣,薪資福利待遇提升,與家長妥善溝通園所教育理念,引導國人尊重專業,建立良性循環,提升家長信任度…等措施。
5⃣#善用並累積社區資源,#發揮守望相助精神
『#延托及臨托』建議廣納社區既有資源,例如社區中已請育嬰留職停薪之家長、專職帶小孩的社區居民,經過社區托育機構舉辦的基礎托育課程訓練後,於社區托育據點協助延長托育及臨時托育,累積社區服務時數,未來可兌換社區中的「托育、托老」服務。社區互助的運行模式是建立社區意識必要先行的里程碑,有利於未來社區總體營造的發展。
(註:因育嬰留職停薪身分不宜另兼工作,會有勞保納保及薪酬問題,故建議以社區服務時數來兌換未來社區中的托育、托老服務)
6⃣#閒置空間應用活化,#善用校園及社區空間
目前已有社區大學善用國中小校園閒置空間的先例,政府亦可開放國中小閒置教室空間供民間業者申請辦理非營利幼兒園或托育中心。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4條教保服務機構得作為社區教保資源中心,發揮社區資源中心之功能,協助推展社區活動及社區親職教育。可增加現有公立幼兒園的區域教保資源整合功能。
參考資料:
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2019論壇/滿足多元的學前教育需求
女性重回職場...6成6要擔心家庭支援系統不足
女性重回職場大調查:結果發佈
教育部統計處-幼兒(稚)園概況表(80~107 學年度)
降低幼兒園師生比問題研析
立委提案降低幼兒園師生比 幼教總會反對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阿公、阿嬤幫忙帶孫子(親屬保母)可申請補助 (內有申請流程、各地區開課資訊等)
台北市育兒津貼排富 在 育兒津貼排富條款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這個版的神人比較多所以在這裡發問,育兒津貼有所得稅率20%以上不得請領的排富條款。小弟我2020年5月申報的2019年度所得稅率達20%,所以到目前為止無法請領。 ... <看更多>
台北市育兒津貼排富 在 育兒補助再加碼,今年8月上路! ... - 蔡英文Tsai Ing-wen 的推薦與評價
不是補貼多少錢,而是改善現在的高房價環境,台北市30年40年舊公寓沒有電梯最少要1 ... 不應該排富處理,一堆育兒津貼看得到吃不到,但明明國家平均日常開銷已經不比 ... ... <看更多>
台北市育兒津貼排富 在 [寶寶] 0-6歲國家一起養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總整理 的推薦與評價
今天收到教育部+衛服部的0-6歲國家一起養DM,就把生育補助懶人包的圖表都更新了
圖表好讀版: https://q82465.pixnet.net/blog/post/218879349
以下補助金額是2021年8月開始唷!
▊ 懷孕與0~6歲補助簡介 ▊
生產後根據媽咪職業投保(勞保/公務員/繳國民年金等)給的兩個月投保薪資屬於生育給付
而各縣市規定父或母設籍多久並把新生兒設籍在當地才可以領的叫做生育津貼,又稱為(
一次性)生育獎勵金。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爸爸或媽媽暫停工作在家照顧0-3歲幼兒的補貼,每一方可領投保薪
資的8成總共6個月。
托育補助是將寶寶送托公共與準公共托嬰/保姆的補助金;自己或爺奶帶也有育兒津貼,
每個月都可以領,但有排富。
上公立/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的補助稱為幼兒園補助,由政府直接給幼兒園,讓家長能減
免學費。
▊ 0~5歲育兒津貼 ▊
0-5歲學齡的寶寶都能請領,每個月發放育兒津貼。
不能同時領托育補助,但(8月後)可並領育嬰留停津貼。
如果上公共/準公共幼兒園者,因為有幼兒園補助了,就無法領育兒津貼。
不同寶寶的補助是分開計算的,例如可以同時領大寶的育兒津貼+二寶的托育補助。
但家庭所得稅率超過20%的話就無法領取了。
補助金額:
申請資格:
1. 育有學齡五足歲以下兒童。學齡指的是看開學日是否滿5歲,未滿則當年度都可領(所
以年尾生的小孩有可能領到5歲多唷!)。
2. 不可與托育補助、幼兒園補助、北市育兒津貼重複領。
3. 家庭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排富試算)。
申請手續:
備妥以下資料到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辦理。審核通過後按月給付
(新生兒出生後60天內完成出生登記並提出申請者,自出生當月發給)
申請表
兒童及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申請人郵局(或地方政府指定銀行)存摺影本
其他(如中.低收入戶/第2.3名以上子女證明文件)
縣市加碼育兒津貼: 看這邊
相關問答:
Q: 新制度需要重新申請育兒津貼嗎?
A: 已申請的話不用再重新申請,會自動調整金額。
Q: 超過2歲後仍然在準公共托嬰,卻收到了育兒津貼審核通過的消息?
A: 2~3歲的托育補助會拆成育兒津貼+額外補貼,因此會有兩筆分開入帳 (2020/12)
▊ 0~3歲托育補助 ▊
將0~3歲的寶寶送托到公共托嬰中心/公共托育家園,或是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準公共化證
照保母,每月可領取托育補助。
不能同時領育兒津貼,但(8月後)可並領育嬰留停津貼。
(公托除外,因為要父母雙方都在職才能讀)
不同寶寶的補助是分開計算的,例如可以同時領大寶的育兒津貼+二寶的托育補助。
但家庭所得稅率超過20%的話就無法領取了。
補助金額:
申請資格:
1. 送托到公共托嬰中心/公共托育家園,或是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準公共化證照保母
2. 不可與育兒津貼、幼兒園補助、北市育兒津貼重複領。
3. 家庭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排富試算)。
申請手續:
托嬰中心或托育家園通常可代送件。
若需自行申請可備妥以下資料後,至各縣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辦理。
(送托日起15日內提出申請者,補助自送托日起算)
申請表
兒童及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申請人郵局(或地方政府指定銀行)存摺影本
已簽訂之托育契約書
其他(如中.低收入戶/第2.3名以上子女證明文件)
縣市加碼托育補助: 看這邊
相關問答:
Q: 產假期間可以請領托育補助嗎?
A: 可以 (2018/1)
Q: 親屬有保母證照並加入準公共化,可以領6000嗎?
A: 不行,三等親內屬於親屬托育,只能改領育兒津貼
Q: 新制度需要重新申請托育補助嗎?
A: 原本已申請的話不用再重新申請,會自動調整金額
Q: 超過2歲後仍然在準公共托嬰,卻收到了育兒津貼審核通過的消息?
2~3歲的托育補助會拆成育兒津貼A+額外補貼B=合計金額不變 (2020/12)
▊ 幼兒園補助 ▊
將2~5歲小朋友送托公共/非營利/準公共化幼兒園的學費補助,由政府直接補助給園所,
降低家長的學費負擔。(無排富)
就讀以上園所者不可領取育兒津貼,但可並領育嬰留停津貼。
補助金額:
申請資格:
就讀公共/非營利/準公共化幼兒園。
規則法條: 教育部網站、原住民族委員會、衛服部Q&A
申請手續:
幼兒園會辦理。
▊ 生育給付 ▊
媽媽本人是勞工/公務員/有繳納國民年金,或本人或配偶有農保/是軍人的話,
平安生產後就可以申請獲得兩個月的投保薪資唷!
(此給付與產假期間的薪水無關,產假期間薪水會照算,這是額外的一筆津貼~)
如果是雙胞胎的話可以領到兩倍~也就是四個月的投保薪資。
補助金額: 生產當月前6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 x 2個月 x 幾胞胎
申請資格:
勞保
女性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或滿181日後早產者(20週~37週生產)。註: 只要是已經保險
滿280日之後離職,在停保的一年內生產/早產也可以領;或是停保超過一年,但懷孕後再
投保勞保,也可以領到喔。
公保
女性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或滿181日後早產者(20週~37週生產)。
國保
女性保國保時生產/早產或死產(投保時間長短無限制,另如有欠繳國民年金則補助金額會
扣掉欠費)。
農保
男性或女性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或滿181日後早產或/滿84天後流產。
軍公教
男性的配偶生產或早產/女性年資未滿280日分娩或未滿181日早產。
申請手續: 勞保可憑自然人憑證線上申報,無須列印文件
國保生育給付申請書/農保請領手續
相關問答:
PS. 若爸爸是軍公教人員且薪資高於媽媽,可在媽媽申請自己的給付後由爸爸請領軍公教
生育補助差額,補到爸爸的兩個月本俸額量。
PS2. 若流產的話,國保可領2個月/農保可領1個月的給付,其他種類則無。
PS3. 如果媽媽有保險就須以媽媽的申請為主,配偶不可重複申請。
先生有勞保太太無勞保,可否請領生育給付? -> 84年起改為不行 (2014/2)
流產是否可以申請生育給付? -> 84年起改為不行 (2014/10/3)
女性被保險人懷孕後因故離職退出勞保後分娩,可否請領生育給付? -> 符合保險日數就
可以 (2016/3)
關於離職後超過一年懷孕,還能領勞保給付嗎? -> 孕期中有投保過+累積年資280天即可
(2018/10)
我只參加國保1天就生產了,可以請領國保的生育給付嗎?如果我之前懷孕是在參加勞保
期間,也符合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的條件,是兩邊都可以領嗎? -> 兩者擇一 (2015/12)
我參加農保,我的太太生小孩時,可不可以申請生育給付? -> 如果太太有國保就不行重
複請領 (2013/05)
若太太勞保的生育給付額大於先生公保的金額,就不能再申請之間的差額了嗎? -> 對
(2016/05)
▊ 生育津貼 ▊
新生兒的媽媽或爸爸設籍並居住在某個縣市達到規定時間長度,
(從設籍日到新生兒出生當天,中間未遷出,且申請時仍設籍該縣市)
辦出生登記時將新生兒的戶籍設在該縣市,就可以請領一筆津貼囉。
申請手續:
至戶政事務所報新生兒戶口時一併申請即可,記得攜帶以下資料:
媽媽/爸爸的身分證
印章
戶口名簿正本
存摺影本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在寶寶滿三歲前,爸爸和媽媽各自可以請最長兩年的育嬰留職停薪。
(本預計2021/7月修法改成爸媽可同時請,但似乎還沒通過,目前僅有同時育有兩名3歲以
下子女,或是公務員時父母雙方才可以同時請育嬰留停。)
若在目前公司任職超過六個月,之前總工作時間有達一年以上就可以申請育嬰留停津貼,
留停期間的前6個月都可以領有勞保投保金額的八成,補貼家用。
如果已請了一年育嬰留停,此時生了第二胎,則能再請兩年,以最小的孩子受撫育兩年為
限。
PS. 但育嬰留停期間如果又懷孕,要先復職才能領八週的產假與薪水。
給假日數: 以最年幼的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假期工資: 月投保薪資80%,每1名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 (父母輪流請領可達12個月)
申請條件: 任職滿六個月且小孩滿三歲之前可以請,但要保險年資滿一年才有八成薪。
申請方法:
備妥以下文件向公司人事申請留職停薪後,再跟公司財務申請育嬰留停津貼。
填妥勞保局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申請書
寶寶的出生證明
戶籍謄本
配偶的在職證明
存摺影本
規則法條: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
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
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就業保險法第11條: 本保險各種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 四.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被保
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子女滿三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
職停薪。
就業保險法第19-2條: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停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
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
最長發給六個月。前項津貼,於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父母同
為被保險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 被保險人加保年資滿一年以上,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辦理育嬰
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前項津貼,自留職停薪之日起,
按月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但留職停薪期間未滿六個月者,以實際留職停薪月數發給;
未滿一個月之畸零日數,按實際留職停薪日數計算。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以請領一
人之津貼為限。夫妻同為本保險被保險人者,在不同時間分別辦理同一子女之育嬰留職停
薪並選擇繼續加保時,得分別請領。
例子:
例. 只有一個小孩,媽媽請完6個月換爸爸請6個月,就能拿到總計12個月的六成薪津貼。
之後若媽媽或爸爸要繼續請育嬰留職停薪,就是無津貼的,可以再請一年(因為一個小孩
只能總和兩年)。
例. 雙胞胎可以直接請三年嗎?
不行,因為育嬰留職停薪規定以最幼子女撫育兩年為限,一方總共只能請兩年。但可以領
兩個小孩的留停津貼。
相關問答:
夫妻2人撫育未滿3歲子女的育嬰假怎麼請?津貼怎麼領? (2015/10/14)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勞工可以領年終獎金嗎? (2016/02/04)
育嬰留停期間又懷孕?!該怎麼請 (2017/02/03)
正值育嬰假期間有年終嗎?(2017/01/24)
代理教師可以申請育嬰留停嗎? (2017/06/29)
有人在懷孕期間請大寶育嬰假再接著請二寶產假的嗎? (2013)
吃勞保的約聘可申請育嬰津貼嗎? (2018/07/23)
▊ 常見Q&A ▊
Q1: 家庭年收入多少會達到所得稅率20%? 被排富的家庭還可以領取什麼補助?
直接看去年所得稅核定稅率即可!如果因為單方收入超過20%沒通過可以去國稅局申請「
當年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再重新申覆後就通過了。
粗略公式:家庭所得未滿【1826000 + 雙薪家庭可加200000 + 未滿5歲小孩人數x120000
+ (撫養未滿70歲長輩+小孩)人數x88000 + 撫養超過70歲長輩人數x132000】元就可以安
心不會被排富。
參考文章: 【2019所得稅率排富】多少年收入會達到所得稅率20%? 育兒津貼/托育補助/
幼兒學前教育特別扣除額的排富政策解析懶人包
被排富的家庭無法請領托育補助與育兒津貼。能申請的是生產後的生育給付與生育津貼,
0-3歲的育嬰留停津貼半年,2-5歲幼兒園托育補助與5歲幼兒免學費補助。
Q2:怎麼查詢托嬰中心/保母/幼兒園有沒有加入準公共化?
托嬰中心(衛服部):
https://cwisweb.sfaa.gov.tw/organtlist.jsp?OWASP_CSRFTOKEN=AJYE-0S3X-NTRG-16RT-1XFW-853V-PRRJ-ULCG
保母(衛服部): https://cwisweb.sfaa.gov.tw/
幼兒園(國教署):https://www.ece.moe.edu.tw/準公共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國教署): https://www.ece.moe.edu.tw/archives/8556
Q3: 我產假後會直接請育嬰假,這樣可以領育兒津貼嗎?
可以,育嬰留停津貼8月後改為可與育兒津貼並領。
Q4: 給爺奶帶可以領托育補助嗎?
不行,只能領育兒津貼。
即使爺奶是準公共化保母,但三等親內視同自行照顧所以也不能領準公共化托育補助。
父母與子女為一等親,祖父母與孫兒女之間以及兄弟姐妹之間為二等親,伯叔姑姨和侄(
甥)兒女之間為三等親。
Q5: 0-5歲育兒津貼是一滿5歲就停止嗎?
非也,為了銜接幼兒園的大班免學費補助,育兒津貼可以領到滿5歲學齡上大班前。
9月2日出生的寶寶可以領到他滿6歲的前兩天(因為9/1開學日他還差一天滿6歲,仍算是5
歲學齡,所以是讀大班,只要還沒上大班就可以領育兒津貼)
9月1日出生的寶寶只能領到他滿5歲的前一天(9/1開學日他剛好讀大班,就不能領育兒津
貼了)
但如果是就讀公共或準公共化幼兒園,開學後因為有幼兒園學費補助了所以不能並領育兒
津貼哦!
Q6: 原本在準公托領托育補助,退托後要另外自己申請育兒津貼嗎?
要喔! 別忘了去申請~
附錄: 新聞來源
新聞: 育兒津貼每月加倍至5000元 政院:最快2021年起逐步落實 (2019/11/25)
衛服部新聞: 總統「0到6歲國家跟你一起養」政見,加碼托育補助及育兒津貼
(2020/09/15)
新聞: 育兒津貼提高到5000元 教長:明年8/1啟動 (2020/09/30)
新聞: 育兒津貼擬加碼至五千 教部稱分階段執行 (2020/10/1)
元旦起育兒津貼加倍?衛福部澄清有誤 新制尚在規劃中 (2020/12/23)
全國幼兒家長呼籲蔡總統2021年落實「0-6歲育兒津貼加倍補助」政策 (2020/12/25)
快訊/育兒津貼加碼!今年8月調漲到3500、明年8月翻倍到5000 (2021/02/04)
準公幼學費調漲1千元 全教總批:離真公幼目標越來越遠 (2021/03/03)
以上資訊來自網站: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各縣市社會局網站、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全
國教保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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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後可以,所以可以邊請育嬰留停邊繼續送托領托育補助~~
(但公托目前是不行)
應該跟原本的規定一樣吧,幼兒園補助只是讓每個月繳費不超過特定金額
謝謝補充
公托自己有規定一定要 *父母不可以送托小孩的名義請育嬰留停*
抱歉之前資訊可能有誤
但會不會隨8/1新制修改不曉得
漏掉它了! 2018的Q3 謝謝你XD
之後生完就可以申請育兒津貼了,同時可領育嬰留停津貼
都在桃園市內不算遷出喔!
其實就以最後家庭報稅時那個式子看有沒有達到20%比較準 沒有卻被排富可去申覆
但不保證申覆後就能通過 因為有版友分享過成功跟失敗的案例
那是台北市自己的補助,所以他說有就是有哦XD
本來文章中也有整理各縣市的額外補助,
但太常更動了通常會因應新制上路後就有變化,很難確保資訊是最新的
所以這邊就沒放上來
對啊 明年8月起變成5000 (育兒津貼)
就會統合了,改領育兒津貼金額3500*6=21000元/學期
這個沒說是否排富但我猜不會,因為原本大班免學費補助就沒排富
如果育有兩胎以上,原本育兒津貼第二三胎沒加碼,
托育補助第二胎沒加碼,這些應該要填表格去申請更新喔!
(如上面推文版友說的) 不然政府可能會照第一胎的金額發放(吧)
不用~
II就是明年8月開始錢比較多的意思XD
非公共與準公共的托嬰和保母或自己帶都是領育兒津貼
參照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頁
https://dosw.gov.taipei/cp.aspx?n=3D2C6EC82E2D8EDF&s=01D9A048635E21A3
新制不曉得會不會變更就是了
我之前有寫一篇排富的抱怨文~
好像只有第一次是送托15日內可以追溯到送托第一天 之後的沒特別說耶
※ 編輯: q82465 (149.117.216.29 美國), 07/26/2021 13: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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