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即將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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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頒布決定,導致4名民主派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後,特首林鄭月娥表示,自從人大常委會在2016年通過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政府一直有積極研究如何修訂本地法律,以便將公職人員的宣誓要求符合人大解釋。《蘋果日報》今日引述消息指,當中以「監誓人人選」較為棘手。
報道指,修例將涉及4方面,包括宣誓方式、監誓人人選、公職人員涵蓋範圍及違反誓言後果,當中以監誓人人選較為棘手,可能需要第三者介入監督立法機關宣誓。報道又提到,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曾於2016年建議由特首取代立法會秘書長監誓。
報道稱,政府在2016年人大釋法後已經著手研究修例,及後由於《國歌法》與修訂《逃犯條例》,而未能在第六屆立法會最後一個會期成事。近月《港區國安法》生效及人大提出DQ民主派,使政府要重新審視修訂,但因為已有初稿,相信不會花太多時間。報道預料,境外投票可能要讓路予修訂宣誓的相關條例,然而民主派總辭後,也有可能兩者同時進行。
#852郵報 #監誓人 #宣誓 #境外投票 #譚耀宗
國歌條例第六條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日召開記者會,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立法委員 陳椒華說明針對現行國徽與黨徽高度相似之看法以及國徽國旗法修法內容。
邱顯智指出,時代力量過去曾就黨徽與國徽高度相似,以及國歌內容涉及權威遺緒的問題質詢促轉會。邱顯智認為,在民主國家,政黨黨徽僅能代表部分人的意志,黨徽與國徽相似,極易造成混淆,凸顯出過去黨國不分所留下的問題仍待處理。
陳椒華指出,時代力量提案修正《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二條、第三條內容,主要是因為先前行政院公布新版護照封面時,封面上的國徽與黨徽高度重疊,引發各界熱議。時代力量希望內政部能採納民間意見,以表彰台灣意象之圖騰設計國徽。
除了國徽國旗法第二條、第三條外,時力亦針對國徽國旗法第六條提出修正。由於國家主權象徵為國旗,並不包含國父遺像,因此各政府機關學校團體、軍事部隊之禮堂及集會場所,並無必要另外懸掛國父遺像。再者,「機關學校團體懸掛國旗國父遺像先總統蔣公遺像蔣故總統經國先生遺像暨元首玉照辦法」早已於2002年廢除。為落實民主深化之精神及國家正常化,時力一同提案修正。
台灣民主化已30餘年,時代力量作為台灣本土政黨,認為亟需處理黨國不分的議題,讓台灣持續邁向國家正常化。更重要的是,在修正法規的過程中,如何彰顯台灣主權、展現台灣意象,都需要朝野各黨及民間社會共同參與討論。
先前,在護照正名公決案熱議期間,時代力量舉辦「We Are Taiwan!護照封面設計比賽」,匯集民間創意,選出台灣人的護照,該項比賽還吸引外媒報導,讓世界看見台灣。今日國徽國旗條例的修正草案在立法院順利通過一讀,時代力量期盼朝野能夠繼續共同努力,讓國徽國旗法修法能三讀通過,在設計新國徽時也可以廣納民意,讓民間美感與創意充分參與,設計出真正代表台灣人民的國徽。
國歌條例第六條 在 廖泰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昨日全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簡稱港版國安法),第三章「罪刑和處罰」第六節第38條明定,「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
「38條地圖炮條款」,說明港版國安法範圍無限上綱,凡是議論香港政治者,若內容涉及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行,不管身在香港或他方,都可能觸法。
即我們在台灣行使我國所擁有的言論自由,也可能會被抓。
追求民主與自由是普世價值,也是台灣與香港所共享的價值。
台灣不會割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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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 Tsai Ing-wen 總統:「香港人民有權利追求自己的民主跟自由,更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跟制度,台灣作為亞洲民主的堡壘,我們永遠支持這樣的普世價值。」
中國政府在香港回歸23週年前夕通過《港版國安法》並於昨夜生效,讓國際社會徹底看見中共專制的蠻橫與無理,更撕毀了當初「一國兩制」和「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
去年逃犯條例、反蒙面法,加上國歌法、國安法陸續壓境,徹徹底底將「一國兩制」化為泡影。
這一路上,民主進步黨總是在第一時間向中共與香港政府表示譴責,並持續聲援港人,我們在今年5月底整合黨內部門成立「香港情勢因應小組」強化民間與政府的對話機制,全面應對。
作為執政黨,民進黨政府推動「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等行動,用最實際的作為援助港人。
台灣人一直堅信「自由民主」是聯繫台灣與香港共同的羈絆,追求民主與自由更是普世價值。
#民進黨
#撐香港
#台灣不割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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