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期優先法案,準備好為民爭取!
「3+11決策過程」、「疫苗接種、整備、受害救濟事宜」、「特殊性肺炎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報告」三大專案報告,即將在9/17明天登場;而今日與國民黨團共同藉由立法實務研討的過程,凝聚起在問政上第一線作戰的共識與士氣。
接任黨團本會期副書記長,接下來孟楷將會更密切在預算會期為國人看緊荷包,預算當用則用、當省則省!皆要一一的緊盯並把關;未來四個月,將會有多案中央預算的議案要處理,分別是「111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111年中央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2400億海空戰力提升計畫(飛彈採購)採購特別預算案」、「110年中央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特殊性肺炎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109年中央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附屬單位決算審核報告案」,堅信並秉持每一次的問政及監督,都是帶著促進效能與人民福祉的使命,並以此在立法院內努力。
同時,本會期有數項優先法案也是我長期推動和關心,包含跟蹤騷擾防治法、動物保護法、國民教育法、揭弊者保護法等27項的優先法案。我們會努力,盡速修法、以期更加完備。以民生為問政依歸,這才是初心、以及對自己要拚出具體成績的期許。努力以赴,拚就對了!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3的網紅張秀華,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目前國小五、六年級有必修的游泳課程,並收取游泳教學費用,但根據《國民教育法》及《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裡面清楚表示學費、雜費及代辦費的收定範圍,其中並未提到游泳教學費用,這代表目前所收取的費用根本於法不合。 教育部去年底已來函要求市府改善,但市府至今尚未回文也無因應措施,在此強烈建議教育處應編列游泳...
國民教育法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撲滅黑心校規
#階段性成果報告
#僅剩百分之六學校還要改
全台總共有4,148所高中、國中、國小,校規五花八門,有些存有威權意識、侵害學生隱私、阻礙學生適性發展,這些都是 #黑心校規。
像是隨意搜查學生的書包、宿舍及個人用品,限制女生內衣顏色必須是白色,很冷也不能加穿保暖衣物,有髮禁還連修剪眉型都有規範。不只影響學生權益,甚至是傷害學生。
我已經追蹤全台國高中小「黑心校規」一年多,要撲滅它的第一步,就是先找出它。
教育部終於在今年6月底完成全台4,148所校規檢視,這是一項複雜繁重的工作,非常辛苦。 #感謝教育部和各地方政府,為了學生更好的校園生活一起努力。
#檢核成果統計
教育部回覆給我檢核報告,全台4,148所學校,被查出仍存有黑心校規的學校佔5.8%,總計241所(37所教育部主管高中職、51所縣市政府主管高中職、153所縣市政府主管國中小)。
黑心校規各類別數據如下:
👉 服儀規範:
全台學校服儀規定已依法完成修正的共有99.6%,僅剩3間學校未完成,樣態包括服儀規定未經服儀委員會及校務會議修正通過、未開放天冷時外加穿保暖衣物。
👉學生獎懲規定
1️⃣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情感教育精神,將學生間的情感交往、情感關係或互動,籠統地作爲懲處要件(例如:禁愛令、同學互動未遵守份際、交往言行不當等):
教育部主管的高中職:仍有12校,佔比4.9%。
縣市政府主管的高中職:仍有3校,佔比1.1%。
縣市政府主管的國中:仍有8校,共佔0.8%。
2️⃣侵害學生隱私(例如透過不合理的安全檢查,搜查學生書包內的個人物品,學生不願意便遭懲處):
教育部主管的高中職:仍有1校,佔比0.4%。
縣市政府主管的高中職:仍有1校,佔比0.4%。
縣市政府主管的國中:仍有7校,佔比0.7%。
3️⃣針對學生在校作息狀況進行違法懲處(例如遲到或未參與早自習就記警告):
教育部主管的高中職:仍有16校,佔比6.6%。
縣市政府主管的高中職:仍有29校,佔比10.3%。
縣市政府主管的國中:仍有10校,佔比1%。
4️⃣針對學生通勤上學訂有違法懲處(例如已考到駕照的高三學生,仍遭警告處分)
教育部主管的高中職:仍有16校,佔比6.6%。
縣市政府主管的高中職:仍有28校,佔比9.9%。
5️⃣其他非屬前面四類的違法處分校規(例如授予校方人員概括性懲處的權利):
各縣市政府主管的國中:仍有140校,佔比14.6%。
各縣市政府主管的國小:仍有1校,佔比0.04%。
#三個面向加速改善黑心校規
校規終於檢視完了,接下來就是盡快改善剩下這241所學校的不合法校規。我將以下列三個面向,督導教育部協助各學校改善:
▶️修正期限訂在明年一月年
「撲滅黑心校規」的訴求已倡議多年,不應再拖下去。我辦公室和國教署溝通,希望在明年一月、110學年度上學期結束前,能督促所有仍有黑心校規或法規不健全的學校,完成修正。
▶️宣導正確校規內涵及申訴方式,打破黑心執行
「徒法不足以自行」,校規改好了,怎麼執行和落實才是重點。
許多民間團體提到,有少部分學校,在權利不對等的情形下,未依規定執行,甚至還使用 #繞道處罰 等方式侵犯學生權益。
強化學生瞭解校規內涵及正確執行及申訴方式,才能夠促使學生捍衛自己的權益,不隨便被學校「呼嚨」。
因此,我也和國教署持續溝通,除了在「署長有約」及各類兒少代表、學生代表相關會議上,大力宣導正確校規外;我也建議國教署直接參考我在 #高中法修法 中針對 #高中生申訴機制 提出的附帶決議,透過懶人包、手冊、專題課程、演講等方式,讓學生更了解,防止 #執行上的黑心問題 持續侵犯學生權益。
▶️完善學生申訴制度,全面強化權益保障
解決黑心校規的另一個源頭,在於 #完善學生申訴制度。
今年4月質詢高中法修正議題時,我向教育部潘文忠部長說明,目前高中生申訴機制中的五大漏洞( https://bit.ly/2WS4PlY ),以及其所造成學生遭遇黑心校規及不當對待時的有苦難「申」。
#感謝潘部長的認同與支持,後續我所提出的高中法修正條文及附帶決議( https://bit.ly/2WToNNb )都有順利通過。後續我辦公室追蹤時,國教署也表示相當肯定我的提案,都已在準備推動。
但,高中法修正只處理了高中階段的問題,國中小學生的申訴機制則需回到《國民教育法》來討論。
上會期我有針對國教法質詢潘部長,也關注在申訴機制;接下來法案審查,我也會確保國中小學生的申訴權益能夠受到完善保障。
黑心校規的根除是個大工程,希望學生、老師及家長們和我一起繼續努力, #破除校園威權,還給學生自由民主、自在學習的環境。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我過去有關「撲滅黑心校規」的追蹤及監督歷程:
2020/03/29 參與「破千學生連署 北高學生串聯共同呼籲教育部落實服儀解禁」記者會,呼籲消除威權
https://bit.ly/3z2LFri
2020/05/人本教育基金會教育基金會舉辦的「來!撲滅黑心校規吧!」記者會,呼籲盡速改革
https://bit.ly/3n493lS
2020/12/08 我對教育部提出檢視黑心校規的預算提案
https://bit.ly/3DFIJUO
2021/01/22 說明屏北高中黑心校規的問題及處理狀況,呼籲尊重學生隱私權
https://bit.ly/3tfU1dx
2021/02/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 TYAD舉辦的「全台國高中禦寒衣物外穿調查結果記者會」,呼籲服儀黑心校規必須改革
https://bit.ly/38GK1AK
2021/4/4 兒童權益推動的重點報告:說明監督黑心校規改革進度
https://bit.ly/2WOVJGL
2021/05/11 監督教育部預算案初步成果報告:說明黑心校規改善階段性成果
https://bit.ly/2WSIDst
2021/08/03 范雲問政報告:捍衛兒少權益 推進校園民主
https://bit.ly/3BKnCyL
國民教育法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主旨: 爰請貴府提供102年10月28日「研商代用國中未來
發展及國民中小學班級編班等相關事宜」的會議記
錄,請查照見復。
說明:
1.覆110年8月12日 屏府教國字第11040418700號函
2.教育部若依照公文閱讀亦是推給國民教育法。基本上教育
部有補助款的權責。 第 4 條 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
為原則,並鼓勵私人興辦。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 區、文化
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
其學區 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 政
府定之。 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委由私人辦理,
其辦法,由直轄市或縣(市 )政府定之。 為保障學生學
習。
3.基本上教育部有補助款的權責,教育部更有權者介入調整
代用國中的班級數。
4.建議教育部邀請全台灣四所代用國中,討論確定各校的班
級與人數的上限。
5.國中基本總量的管制未來的作為呢?少子化的趨勢縣府
的後續考量作為呢?可以都不作為,放任教育資源跟區域
不平衡嗎?
6.教育部補助代用國中經費有縣政府的配合款嗎?若沒有
減少招生人數是不是因此會減少補助。學校的經營轉型是
否可行補助學區內國小畢業學生就讀的補助?
正本:教育部,屏東縣政府
副本: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中華民國110年8月19日
國民教育法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目前國小五、六年級有必修的游泳課程,並收取游泳教學費用,但根據《國民教育法》及《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裡面清楚表示學費、雜費及代辦費的收定範圍,其中並未提到游泳教學費用,這代表目前所收取的費用根本於法不合。
教育部去年底已來函要求市府改善,但市府至今尚未回文也無因應措施,在此強烈建議教育處應編列游泳預算,才不會牴觸法規,也能鼓勵學童踴躍參加游泳教學課程,並提高學生自救與游泳知識及技能。
國民教育法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鄭麗君指出,學生輔導法將學校輔導分為三級輔導: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處遇性輔導,其中介入性輔導係指依其告個別化需求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提供諮詢及小團體輔導等措施,並提供評估轉介機制進行個案管理與早期介入輔導,其目的在早期發現高關懷群學生,學校及早介入發揮二級預防輔導之功能。
鄭麗君表示,現今學校缺乏專任輔導教師的情況嚴重,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或院版學生輔導法草案第10條,都規定國民小學全校24班以上才設置一位專任輔導教師,全國共有2669所國小,其中1845所國小在23班以下,也就是全國將近有7成的國小沒有專任輔導教師;更何況,花蓮縣有104所國小,其中有99所在23班以下,只有6所國小可設輔導老師,因此,在偏遠或離島地區,有9成以上學校沒有設置專任輔導教師,這也會造成偏遠地區輔導人員越少,資源越多的地區人力越充足,形成反重分配式的人員配置。
依照院版學生輔導法第十條,高中以下學校專任輔導人員配置,國小是每24班以上1人,國中是每校1人,高中是15班以上1人,設置標準很不規律。鄭麗君認為學生的身心發展需要長時間觀察陪伴,需打破不同的教育階段,這些工作必須必須專任輔導教師的專業與時間投入,學生輔導法要訂定的更周延,目前看來有很多漏洞。
國民教育法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31211管碧玲於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時,直指教育部未能施張魄力領導、效力不彰。她首先指出,「輔導轉學」校規自始於法無據,早在2012年3月當時之教育部長蔣偉寧在管碧玲要求下,允諾在三個月內全面清查全國高中職校規,但至今仍有學校不明白不得輔導轉學違法。針對特殊難以管教學生,管碧玲已修國民教育法第十條,增加心理輔導專業人員,教育部應落實政策,通令專科學校及高中職等各級學校,應積極輔導,不得強制轉學。第二,私校為減低教師出走而制訂嚴苛人事契約,教師離職不但需繳回各項獎金、賠償包括勞健保等各項費用,還得負擔不合比例原則之違約金,否則不發離職證書,不能累計年資。為保障教師權益,5/23教委會通過決議,教育部承諾三個月內提出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任用及離職定型化契約草案,至今未辦。第三,私立學校開辦進修教育經教育部核准後,卻違法遠端委辦,學校並無合格師資,以致學生繳費上課後卻無法拿到學分證書。最後,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後,各校性別平等委員會擔負重任,但調查採證之專業配套不足,以致有縱放加害者、亦有冤枉教師的案例。教育管理龐雜,教育部應徹底改革組織文化。
國民教育法 在 第11案曾獻瑩領銜提出「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 ... 的推薦與評價
第11案曾獻瑩領銜提出「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