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7/30 ~ 07/31] 高雄市政府 及 衛生福利部 要點公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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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高雄市政府 未滿2歲兒童育兒補助8/1加碼了 三大亮點:擴大補助對象、提高補助金額、2寶也加碼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038948FD84C7CC95
8月1日起育兒補助金額提高了,無論是由家長自帶或送至公托家園、準公共私立托嬰中心、準公共合法保母都可以加發1,000元, 高雄市政府 配合中央少子女對策計畫及「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自今(110)年8月1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有3萬6千名幼兒家庭受惠。
這次也放寬請領津貼各種補助的資格,包含領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家長或「弱勢生活補助」的家庭,也可同時申請補助。不同於以往第3胎才有加碼1,000元補助,這次調整是提前至第2胎。
市府社會局特別提供相關資訊給育兒家庭參考,小孩未滿2歲前:
1.自己帶、送托未加入準公共化的托嬰中心或保母:領育兒津貼,金額會從每人每月2,500元,提高到3,500元。
2.送托公共托嬰中心或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領托育補助,金額會從每人每月3,000元,提高到4,000元。
3.送托準公共化的托嬰中心、保母:領托育補助,金額會從每人每月6,000元,提高到7,000元。
第二階段將於明(111)年8月開始實施,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每月將再加發1,500元。
社會局局長謝琍琍表示,高雄市全力配合中央政策,社會局積極布建多元友善的育兒措施,也持續爭取中央資源打造高雄友善育兒城市。也提醒符合資格的家長請儘速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育兒津貼,或向送托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嬰中心提出申請托育補助。民眾如有育兒托育及補助申請需求,請洽托育服務諮詢專線:394-3322、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07-3373380;或至「FUN心育兒資源網」、好神托APP及社會局網站托育福利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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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衛生福利部 目前我正在懷孕中,好猶豫到底要不要接種COVID-19疫苗,好擔心會不會影響寶寶的健康!
https://www.facebook.com/TWCDC/posts/10159247458163407
【#防疫進行式COVID-19疫苗大解惑】
請問疾小編!(舉手)
#疾小編來解答!懷孕婦女感染COVID-19後,發生重症或死亡風險較高,依據目前監測資料顯示,接種COVID-19疫苗可有效預防重症與感染,且不會對孕婦造成顯著的安全疑慮,孕婦或正在哺乳的婦女都可以安心接種疫苗喔!
有任何疑問,建議可以與醫師討論後再決定是否接種唷!
#COVID19疫苗 #孕婦或哺乳中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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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衛生福利部 野外的小動物超可愛!但牠們同時也可能是 #狂犬病的傳播媒介!
https://www.facebook.com/TWCDC/posts/10159247256628407
狂犬病會透過溫血動物像是鼬獾、貓、狗等等傳播,目前臺灣動物狂犬病疫情主要以野生動物如鼬獾為主,但不論是遇到野生動物、流浪動物,或是跟家裡的寵物玩耍、餵食的時候都依然要小心,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影片,學習如何預防狂犬病吧!
#在家跟貓狗玩請小心 #快留言告訴疾小編你是狗派還是貓派 #疾小編是貓派啦 #不論您是狗派貓派都要小心狂犬病 #記沖送觀請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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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1] 衛生福利部 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新制8月起跑
https://www.mohw.gov.tw/cp-16-62456-1.html
為落實蔡總統「0-6歲國家一起養」政見,行政院今年年初核定修正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113年),今(110)年8月補助新制正式上路。未滿2歲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可申請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二者不得重覆請領,新制分二階段逐步提高發放金額如下:
育兒津貼:今年8月起將由現行新台幣(下同)2,500元調高為3,500元(第2胎4,000元,第3胎4,500元),明年8月再調高至5,000元(第2胎6,000元,第3胎7,000元)。
托育補助:今年8月起將由現行6,000元調高為7,000元(第2胎8,000元,第3胎9,000元),明年8月再調高至8,500元(第2胎9,500元,第3胎1萬500元)。
衛福部進一步說明,110年7月領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且8月仍符請領資格的民眾,政府將主動提高發放金額並直接入帳至原請領帳戶,民眾不用重新申請;但特別提醒目前正在請領育嬰留停津貼、弱勢家庭生活類補助的民眾,8月起可同時請領育兒津貼,記得要到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新制申請方式與現制相同,育兒津貼請民眾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或「親送」到兒童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托育補助則向收托單位(準公共托嬰中心、公共托育機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衛福部已印製100餘萬份新制宣導摺頁,在7月23日寄送全國約34萬名未滿2歲兒童的家庭,並陸續送達戶政事務所、鄉鎮市區公所、衛生所、親子館、醫療院所及地方政府等相關機關(構),讓更多家長知道補助內容,儘快提出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詢問(上午8時到晚上10時),或至衛福部社家署-育兒津貼及托育準公共專區查詢(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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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衛生福利部 擴大急難紓困已於今日審核完畢,發出162億餘元紓困金
https://www.mohw.gov.tw/cp-16-62455-1.html
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已於今(30)日審核完竣並撥款,計核定通過86萬7,704件,發出162億9,855萬元紓困金。
衛福部說明,本次配合行政院紓困4.0政策,針對109年曾經申請急難紓困之52萬3,289位民眾,免再提出申請,由政府主動查調,審核後計37萬7,653人通過,核發54億7,585萬元。另考量便民及防疫,110年採線上及郵寄申請,共收到107萬1,758件(其中重複申請及資料不全計14萬6,381件),經審核共有49萬51人符合補助資格,核發108億2,270萬元。
衛福部指出,民眾可於線上申辦系統(網址是https://1957.gov.tw/)查詢審核結果,如對核定結果有疑義可洽公所了解或提出申復,如因申請案資料不全,公所亦會通知民眾補件後審核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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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10 在 郭昭巖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拚生育率!桃園最敢生!台北竟不能?
郭昭巖要求社會局營造友善生育空間
台北市長柯文哲曾經說:「 #少子化絕對是國安問題 」!但全台灣生育狀況最健康的城市,台北市卻比不上桃園?
台北市議員郭昭巖於民政部門質詢時強調,桃園連續五年出生率居全國之冠,可以部份歸功於他們優於全國水準的「三三三」生育獎勵。父母兩人只要在桃園設籍一年,每生一胎領三萬元「生育津貼」。雙胞胎加碼至每胎三萬五、三胞胎每胎四萬五,孩子三歲前還可領取市府自籌財源發放的三千元育兒津貼,而在台北市部分生育津貼每胎是兩萬元。
#郭昭巖爭取育兒津貼再加碼
郭昭巖指出,「從桃園連續五年奪冠的高出生率中可窺出生育獎勵絕對是誘因之一。」而人口的增加不外乎移入和出生,兩者間關係互相連動,想提高生育率當然不能只靠補助。給年輕人一個好的環境,能穩定就業、安心定居,敢於生養是提高桃園生育力的雙誘因。
郭昭巖強調,台北市物價房價雙高,要吸引年輕人在此落地生根,「都發局的公共住宅政策、產發局的青年創業貸款與基金,勞動局的就業培訓與輔導等缺一不可。」郭昭巖指出,在2019「世界人口綜數」的出生率排行報告中指出,台灣是200個國家中的吊車尾。台灣亦是快速老化的國家,在高齡化和少子化雙重危機下,中央在育兒津貼上不斷加碼,補助對象不斷放寬,還擴增各類公共、非營利與準公共等托育機構,這些是「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提高生育率政策的一環,當然台北市也在其中。台北市的托育供給率為百分之27,雖然是六都最高,但相較於歐盟訂的百分之33,應該還有努力空間。
#鼓勵年輕人落地生根台北市
從台北市的未滿2歲兒童現行照顧型態分析資料來看,台北市未滿2歲的人口數是37235人,雖然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準公共保母分別可收托的人是910、648、2815、2678人,加起來的占全未滿2歲人口數比例的頂多18.9%,是兩成都不到!扣除少數人負擔得起的私立托嬰中心和居家保母的綜合比例5.5%,有高達75.6%的是在家照顧,也就是可能阿公、阿嬤或父母其中之一在家照顧。
郭昭巖強調,大家都明白高達75.6%比例的民眾選擇在家照顧,實在是為了要節省托嬰費用。跟育嬰費用相比,民眾寧可選擇留職停薪或是請育嬰假,在家帶小孩。
根據民政局的統計資料也顯示,市府推行準公共化托嬰中心與準公共保母政策,設立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每月扣除市府補助後,家長自付額仍在12000、8000至7500元之譜。若是選擇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保母,托育費用更高達兩、三萬。即便是公辦民營中心,家長每個月仍需要自行負擔約5000元支出。
#托嬰費用補助看得到吃不到
郭昭巖發現,台北市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目前收托人數是910人,占未滿2歲兒童總人數的2.4%而已!對多數人來說幾乎是看的到卻吃不到的餅!郭昭巖過去曾擔任過幼稚園主任,她指出,準共托嬰中心和準公共保母,的確幫忙解決一些私立幼托機構存續與家長送托的問題,但整體而言,供給面仍顯不足,郭昭巖建議,市府可利用校園或是其他公家場域的閒置空間,引進具活力與多元教學的民間優質教育團體,來承接公設民營托嬰中心,以利舒緩年輕家長生養壓力。
#郭昭巖呼籲增加公辦民營托育機構
郭昭巖細究中正萬華區的幼托狀況。台北市一共有54處公共托育家園,中正區只有一處,23處公辦民營托育中心,中正區有2處,總共只能招收87位嬰幼兒,中正區兩歲以下人口數為2198位,換算下來不到百分之4的嬰幼兒可以進入公共托嬰中心或托育家園,而家內照顧卻高達79%。萬華有7處托育家園,3處托嬰中心,總計可收托214名嬰幼兒,但2歲以下的人口數2501名,能進入公辦民營托育機構的也只有1成1,家內照顧的比例高達80.2%!
郭昭巖特別指出,近年因萬華幾個大型眷村改建成為高樓社區,進駐相當多新興人口,市府於萬華四處公共住宅1247戶,及郭昭巖爭取改建之福民平宅的公宅戶數338戶,總計有1585戶。相較之下,中正萬華公辦民營托育機構,簡直僧多粥少。郭昭巖強調,市府公共托育提供率目前僅4.3%,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今年1月初,郭昭巖已就萬華區保德里長提案,針對東園街上,萬華健康中心以及後方東園國小舊退職員眷舍的合署辦公大樓,納入考量,郭昭巖更積極在都發局各局處需求評估會議、市長便當會做爭取,才讓社會局承諾參建。中正區部分,郭昭巖也爭取忠義國小活動中與在地社福需求納入捷運共構,忠義教育社福園區預估收托45人。
#善用公共閒置與新興空間
郭昭巖強調,萬華中正區弱勢家庭居全北市之冠,要求社會局長能夠鼓勵尚未納入準公共化的私立托嬰中心加入,也希望再尋覓合適空間增設公設民營托嬰中心,以關照弱勢家庭的幼托需求。目前郭昭巖也正爭取成功高中校舍改建、龍山國中活動中心改建,以及東園街合署辦公大樓規劃、華江里三區肉品區改建案規劃,她也要求社會局能配合時機,善用公共閒置與新興空間,做相關幼托中心的規畫研議。
#郭昭巖 #台北市議員 #顧市政 #友善生育環境 #生育率
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10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4/30下午受邀參加審計部「各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專案調查計畫」專家訪談,沒想到只有邀請我一個人,由副廳長主持,共有七位審計部同仁一起諮詢面談,感覺好像接受博士論文口試一般,很特別的經驗。
審計部事前準備工作詳細,業務單位報告初步調查內容,然後提出:政策推動、法規制度及實際執行四大面向七項問題諮詢內容。相關報告內容及討論題綱如下:
業務單位報告
我國當前住宅與房市問題包含高房價、高空屋、高自有率及社會住宅短缺,難以滿足青年及弱勢家戶的基本居住需求。為解決上述問題,政府推動只租不售之社會住宅政策,結合政府興建與包租代管的供給方案,增加政府住宅政策供給面資源,同時透過包租代管民間閒置住宅,讓租屋市場成為無力購屋者正常居住消費之選擇方式,進而發揮租屋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均衡機制,並健全租屋市場以制衡房價過度上漲的效果,對穩定住宅市場與安定人民居住,具有重大意義。內政部爰報經行政院於106年3月6日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預計於106至113年,由住宅基金支應約307億6,000萬餘元,分2階段辦理,第1階段(106至109年)目標於109年達成直接興建4萬戶、包租代管4萬戶,合計8萬戶社會住宅;第2階段(110至113年)目標於113年達成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合計20萬戶社會住宅。
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網站所載,第1階段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其中社會住宅直接興建部分,截至109年10月13日止,包含既有、新完工、興建中、已決標待開工、規劃及招標中之社會住宅計4萬2,665戶,與第1階段計畫目標尚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截至109年9月30日止,媒合計1萬1,055戶,分別為第1期5,157戶及第2期5,898戶,惟其執行情形與計畫目標1萬戶及2萬戶有大幅落差。又為落實社會住宅第2階段目標,行政院於109年9月28日原則同意內政部所報「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1次修正草案。據載,直接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增加中央協助辦理先期規劃、內政部營建署協助地方政府代辦工程或代為營運管理,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直接興建及營運管理、協調國營事業參與興辦等模式,預估將由中央主導推動300處約6萬戶之社會住宅,經內政部指示由住都中心興辦。
鑑於住宅法及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108年7月「臺灣永續發展目標」、核心目標11「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之第1項具體目標為「確保所有的人都可享有適當、安全及可負擔的住宅及基本生活所需的服務,並改善弱勢棲所」,已揭櫫我國住宅政策為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以保障國民居住權益。本部爰辦理「各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專案調查,期發掘其問題癥結,俾提出適切建議意見,增進執行效能,發揮審計積極功能。
一、政策推動面向:
(一)為使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政府目前係透過住宅補貼(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直接興辦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等協助機制辦理。
諮詢重點:鑑於目前住宅補貼、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之申請及補助條件均不相同,請問政府目前政策擬定或執行方向是否可以達到保障或改善經濟或社會弱勢居住權益並提升其居住環境品質之目標?有無待檢討或加強策進的地方?
(二)99年開始之社會住宅運動,聚焦於爭取保障弱勢者之基本居住權益,挑戰政府長期傾向「市場機制」之住宅政策思維,經過10年努力,我國社會住宅存量占總住宅存量之比率,從99年之0.08%,提升至109年10月之0.19%。現政府訂定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目標,推估其數量仍僅占全國住宅存量之2.23%。
諮詢重點:請問我國社會住宅存量占總住宅存量之比率多少才適宜?政府應如何於保障弱勢者之基本居住權益與國家財政負擔間取得平衡?
二、法規制度面向:
(一)住宅法於106年1月11日修正,將原第3條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10%以上比率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規定,修正為第4條提供至少3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之規定。又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支持生養的住宅策略,將積極協調地方政府於後續完工之社會住宅,保留一定比率提供新婚、育有子女者優先承租。
諮詢重點:請問就目前供需情形,前開規定提供至少3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是否足夠?另如再保留一定比率提供新婚、育有子女者優先承租,是否會造成資源排擠效應?
(二)依住宅法第11條第3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105年12月23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2年內,完成相關租金資料或價格蒐集、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之建立等規範。
諮詢重點:請問政府對上開法令規範修正情形,是否能滿足或確保弱勢家戶取得減輕經濟負擔之居住機
三、執行面向:
(一)近來臺北市明倫社會住宅44坪三房型月租(含管理維護費,4萬500元)引發社會關注,使得各界對於社會住宅之租金計算訂定方式有諸多討論。
諮詢重點:
1.興建社會住宅自償率之訂定標準將連帶影響租金計收金額,合理及妥適之自償率為何?又無法自償部分之資金缺口應如何填補,才不會加重政府之財政負擔?
2.住宅法第25條第3項規定:「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租金計算,主管機關應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基準,並定期檢討之」。又據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0條規定:「社會住宅之租金訂定方式如下:一、本部得評估成本效益,參酌國有財產相關規定租金計算,或委託三家以上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查估後評定市場租金水準。二、本部得參酌社會住宅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定分級收費規定,及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訂定分級收費,不得逾市場租金水準。」惟查目前各地方政府對社會住宅租金訂定原則及分級收費標準不一,是否會影響經濟或社會弱勢之居住權益?另社會住宅租金應如何計算及訂定較適當?承租者的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應如何評估?是否應有一致性的評估標準或原則?
(二)政府鑑於全國各市縣除臺北市以外,住宅供給率均呈現供應大於需求之情形,且部分市縣低度使用住宅數量略多,爰推動以包租代管方式興辦社會住宅,於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中訂定8年8萬戶之目標。106年先由6直轄市政府辦理試辦計畫,目標1萬戶;108年第2期擴大由6直轄市、14縣(市)政府及住都中心辦理,以提供弱勢租屋能有更安穩的居住環境。惟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資料顯示,截至109年9月30日止,媒合計1萬1,055戶,分別為第1期5,157戶及第2期5,898戶,執行情形與計畫目標1萬戶及2萬戶有大幅落差。
諮詢重點:請問包租代管執行成效不佳之問題癥結為何?政府應如何因應?
四、綜合面向:
諮詢重點:請問您認為社會住宅要達到永續經營,須具備之條件及考量因素有那些?對於我國目前社會住宅興建及營運有何建議或應改善之事項?
我花了一整個下午二個半小時很詳盡分享我的看法。七位同仁輪番提出問題,我則從理論研究到實務經驗分析各項諮詢重點。這是一場難得詳盡的討論對話,我能夠暢所欲言,大家相談甚歡。個人退休之後,參與這次諮詢的感覺非常不錯。
希望透過這次審計部的諮詢意見,最後能對社會住宅的未來政策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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