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從小就到美國生活,之前在美國,我有過交往的對象,有時會爭吵,但基本上就是彼此尊重,男生會尊重女生為一個個體,女生也是會尊重男生,這是雙方的,就連分手也是尊重對方的決定,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是獨自個體。
但就在台灣,以開車來說,我曾遇過一個對象,他從未開過車、也不會開車,但上了我的車後,就會像搭計程車一樣,會以命令的口吻說自己要到哪?然後當你是司機,開車的時候,他會一直用嘴巴指導你開車,當你駛到不熟悉的路,需要停下來設定GPS,他則是雙手一攤,詢問你在幹嘛?不幫忙,卻一直嘮叨,就像坐免費計程車般,不會認路、不會幫忙設定GPS,卻不願意相信司機,滿口指揮,好像女生不會開車似的。
當然,這結果讓我最後選擇離開,但我還是滿肚委屈,我尊重他為一個個體,他不會開車,我也從未說什麼,也甘願開車,為什麼簡單的謝謝不會說?簡單的尊重車主也不會?難道他搭計程車,也會這樣唸嗎?
另外也是開車的事情,另一個對象,他會開車,也會帶我去許多他找到的景點,但神奇的是,他只存在在自己的視覺裡,有時到一個景點找車位,他一直找不到車位,但明明有一個車位在門口,當你淡淡地只說一句話,跟他說門口可以停,他就會偏跟你說不能停,說了很多很多很多的理由,而我尊重他是一個司機,所以就讓他自己找,因為我的話對他來說不可靠,一直到他停到很遠的地方,走了很久的路到門口時,就發現原先的位子早就被停走了。原來我說的是對的,是可以停,大家也都在停,但他也不會覺得自己為什麼不相信我,也假裝沒這件事情發生,但偏偏這種事情已發生了好幾次。
我坐副座是不是就要像一個陶瓷娃娃,一句話不吭,反正他也不會認為我說的是可靠的,卻明明都知道我開車年齡比他多個好幾年,技術也比他好。
當然,當你詢問他們為什麼,他們都會一概否認,行為依舊如此,然後漸漸地你會發現自己一個人出去,比與對象出去更愉快。
開車的事情只是其中一個例子,都是小事,像是吃到不新鮮的海鮮,當你跟朋友說,朋友可能會說,那就不要吃了,免得過敏。對象就會說,為什麼我吃都沒事,你吃就有事?甚至認為你白癡,不會判斷吃海鮮新不新鮮。結果,吃完後雙雙起疹子,他又裝作這件事情與他沒關的樣子。
以上的故事,是發生在三個不同的人身上,每一次都是感覺自己滿腹委屈後,轉身就走,但真的走了、離開了,真的會比較開心嗎?因為在當下不舒服依舊存在,離開再選擇,那這樣只是收集了各種不同人對你的不尊重、不信任,除此之外好像沒有更好的解釋了~
就我的觀察,在台灣的環境中,大家在對朋友、同事、老闆之間都存在著友好關係,但偏偏對家人、對情人,卻是滿腹的不信任,即使那一塊是你熟悉的,依舊是被質疑,即使只是判斷吃海鮮新不新鮮這麼簡單的事情而已。很悲哀,這種感覺我會覺得也許自己一個人還比較愉快。
也許有些人會認為這才是家人,都要走一輩子的人,但是人與人相處基本的尊重、信任才是延續關係的方法。因為,每一件小事的發生,都是一筆筆刻在我們的心裡,最後感情沒了,只剩下親情,親情到底是什麼意思?親情的定義到底是真情,還是因為我們必須要存在著關係,所以要容忍對方的最後一道的感覺,才叫做親情呢?
回
打掃時不在乎角落或桌底床底
藏污納垢的灰塵就會日積月累
這對漠視與製造灰塵的人來說就會是正常的事
這對於每天收拾不完的人來說就會嘮叨
生活在一起不懂尊重
最大的特色就是誰主宰經濟誰就大聲
誰怕失去誰就會變成弱勢
誰個性強勢誰就決定對錯
誰有強迫症誰就嘮叨辛勞
這就是不重視個體
不尊重獨立
不在乎舒適
只想要掌控與依賴永遠在一起有孩有房的人生款式的設定
但相愛就適合相處嗎
一相愛就急著要確定關係嗎
一有關係就想要長久生活嗎
不管能力
不管價值觀的差距
不清楚這個人的背景與意願
一切的努力都以自己愛上這個人捨不得放下為標準
毫無證據就認定這是對的人
把他的一生拿來依賴
讓自己的未來賭上這個衝動的看上
所有的條件都沒有查證
只看自己想看的一面
交往的過程都是從家人和連續劇學來的
尤其是負面的方式
大小聲、掌控、嘮叨、猜疑、爆氣、委屈的配合
以上所有的暴力都用大家不都是這樣來合理
這一切的不知改善終於在這時代產出惡果
大家都怕結婚了
少子化讓學校一間間倒閉
通姦除罪化了
為何會這樣
這都是那些嘴臉說重視婚姻但卻表裡不一的人製造出來的
沒有那麼嚴重的惡行脫產外遇與不負責任
離婚率怎麼會高成這樣
你舉的例子
看似小事
但非常多這樣的事
比如對孩子的教育
出門和朋友玩樂
要給家人多少家用
自己想要買的包包
有一方想要暫時離職
遇到投資意見相左
想要買個遊戲機被唸⋯⋯
以上總總都可產生極大的矛盾與不舒服
說穿了
只要堅持己見就不會是小事
尤其牽涉到不尊重
如同被殖民的心情
每一次都在累積冷漠與反叛的能量
這波疫情會是家人的一次重大考試
你能夠什麼都尊重的做好自己的部分就好了嗎
大家可以公道的分配工作就好嗎
大家都要在這個新時代做出困難的新定位是吧
傳統的教育與上班在大翻盤有注意到嗎
還要帶著情緒去守著崩盤的舊習嗎
什麼都不做會死嗎
不會的
是你恐懼這一切的變化才容易死
你的來信很好
沒搞清楚這些不舒服的細菌打哪兒來
維持單身確實是保護自己和別人最好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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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開始,我回覆的每封信的照片都會無償幫好產品來宣傳,幫大家一起渡過疫情帶來的困難,如果你們有我可以幫忙的,可以把你們的產品告訴我,如果能有折扣分享給大家,限量即可,我都樂意幫你們轉po,產品的購買介紹,我都會放在回信的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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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老師您好~
位於苗栗市的咖哩小店,招牌也是小小的不明顯!
座位12個,店內只有一人服務!
是的,我們是一人餐廳🍴
來店內的朋友請用耐心等待美味的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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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我們二分之三咖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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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二分之三咖哩的店名由來✨
帶著滿滿的愛的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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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料理的咖哩包,想吃微波一下或是隔水加熱
即可食用!大人小孩都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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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吃善惡果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02 黃偉民易經講堂
刻意挑2月28日,全面撲殺香港參與初選的民主派人士,是要翻版台灣的歷史傷口———228慘劇。
國民黨做得出的,共產黨也做得出。
這就是一國兩制,統戰台灣的技倆?
香港人用自己的鮮血,灌溉自己的民主之花。
反右之後,就是反左。
連根拔起民主派之後,矛頭就開始指向政府高官。
《文匯》《大公》急不及待,連日猛火砲轟食衛局常務秘書長劉利群,說她不合「愛國者治港」的大原則。
他們倡議將政府七百多名AO政務主任的人事檔案,呈交港澳辦和中聯辦,將來升遷須兩辦同意,兼由國安署審查。
林鄭政府噤若寒蟬。
反而葉劉兔死狐悲,表示擔憂:促停止文革式批鬥劉利群!
前中央政策組首席,有「左王」稱號的邵善波也擔心:
反對勢力已大大退減,處理相關問題不應overkill,以免令香港這個病人變死人。
狡兔死,走狗烹,這是不變的規律。
當社會良心都在獄中,在「愛國者治港」這個大前提下,不只劉利群不夠愛國,很多政務官都過不了這個抽象的愛國者門檻。
你有人脈,你滑不溜手?
你的背後關係強得過任志強?
他每晚通電話的老友叫王岐山,是國家副主席。
任仍然要入獄十八年,百億身家充公。
你長袖善舞得過阿里巴巴的馬雲?
他出事了,螞蟻金服上市臨門一腳,被粗暴叫停。因為公司的資金部份來自江澤民家族、賈慶林家族。
過去四十年,你也不是以認識這些家族的成員為榮?
什麼是造業?
一個人,以有意的行為,造成因果,這就是造業。
造業必生業報。
善得善果,惡生惡果。
惡果,就生出痛苦悲傷。
人,如何能不造業呢?
無心便無業報。
眾生造業,業不會造眾生。
今日造業,他日來報,無解脫的可能。
業由人造,痛苦之人便由業生。
若人不造業,無從產生煩惱之人。
佛說:諸業不造,自然得道。
當權者禍國殃民,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同流合污?
社會良心飽受摧殘,其他人為什麼仍然生活如常,繼續忍受?
人民在漫漫長夜,又可以做些什麼?
大地一片漆黑,什麼時候才可以再見黎明?
這不只是香港人今日的悲鳴!
三千年前,周文王姬昌,作為政治犯,被商紂囚於羑里七年,便作以上的思考。
他身在獄中,生死不測。兒子被殺,製成肉包,供他食用,刺激他反省人性,黑暗勢力的禍亂根源。
獄中他完成整理《周易》的工作。
人性由善轉惡,只在一念之間。關鍵在於「不明」。
人在「不明」的時候,失去判斷力,若這時偏偏大權在握,社會便會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當尖銳的批評完全消失,溫和的意見,都會顯得刺耳。
如果溫和的意見都不被允許,沉默便將被認為是居心叵測。
今年的值年卦是賁卦。卦序上,跟著來的是剝卦,剝落的剝卦。
山火賁,文飾包裝,用文明法律來包裝火雷噬嗑的人吃人弱肉強食,森林規律。
《序卦傳》的邏輯是這樣的:
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
剝者,剝也。
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
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噬嗑之後是賁,賁之後是剝,剝之後是復,復之後是無妄。
噬嗑,訴說的是一個人吃人的現實世界,文明發展教我們吃相不能太難看,所以,文飾包裝出現了。
包裝美化有一定的作用,但如果徒具形式,而無實質的本質,絕對不能長久,接下來一定是剝。
賁,是化粧;剝,就是落粧。
剝者,剝也。
剝就是剝,沒有廢話。
物不可以終盡,這也是《周易》的基本信念。
宇宙的規律,我們說的天理,是永遠的生生不息的。即使遭遇任何可怕的剝落浩劫,都不能把文明完全摧毀。
基本上生命會延續下來,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
上面無路行,窮盡了,返下,回頭看,內卦最底層的生命,又生機勃發了。
復卦,有極為深厚的內蘊。內卦是震卦,萬物出乎震,充滿了動能,是生命的主宰。
蕭若元覺得香港電影走到盡頭了,游學修卻看到了生機。
剝極而復。
剝卦的象,山地剝,外卦是艮。艮為止,出不去了。
窮上就是剝的象;反下,反是返回,回歸基本步,常道。
上面的人覺得完了,下面的生命,便往內心探索,生命的內在,充滿機會,那便是「復」。
當外在的追求,都已窮途末路,只能回歸內心。這便會發現,裡面有無限的能量。
像禪宗六祖慧能說的,自性生萬法;《論語》有子說的,本立而道生。
復,就是本,只要回歸基本點,什麼都可以創違出來。
專心致志務本,不必擔心窮上,只要能反下就好了。
這就是剝極而復的道理。
故受之以復,剝卦的正面功能,就是藉著上面的窮,外卦無路可行,逼得我們返回內心,做更新的創造。
這也就是說,復,是俾剝逼出來的。復則不妄矣,一旦藉由復卦,找到核心的創造力,就不是虛妄了。所以,復卦之後,受之以無妄,跟著就是無妄卦。
自然界的生命的象,也是如此。
大樹開花結果,美輪美奐,這是賁卦。
生果在樹上熟透,開始腐爛,這是剝卦。
果皮果肉爛透,掉在地上,裡面的果核,也是種子,在爛泥中又生成幼苗,那便是復。
只要留住種子,無論環境多惡劣,生命都可以繼續繁衍。
今年的值年卦是賁卦,卦序上,接住是剝卦和復卦這組卦。
我們常說的成語:剝極而復,意思是,浩劫是剝,浩劫後的重生再造就是復。
剝之後是復卦,背後的道理是生生不息。山窮水盡疑無路是剝,柳暗花明又一村是復。
也就是說,再大的浩劫、挫折,不會把人類文明摧毀得乾乾淨淨,一定有人能捱得過去,渡過浩劫,重建文明。
從剝的字形看,彔字從刀。
《說文解字》說:
剝,裂也。
從刀,從彔。
彔,刻割也。
剝字,右邊一把刀;左邊是刻割。
從卦象看,一陽下面五支陰爻。說明資源掏空,元氣喪盡,情勢岌岌可危。之後是復卦,天災人禍,從挫敗中重新起步,也便是剝極而復。
剝的綜卦是復卦,兩卦相綜,互為一體。
地雷復,一陽復始,從初爻而起,象徵生生不息的力量。天地萬物,即使受到剝的浩劫摧毀,還有重建再生的智慧和毅力,讓被剝的生命得以延續發展。
乾坤之後,是水雷屯卦,生命從水底下躍動,是自然界的天生,一切新生的象徵。
但隨著環境變化,這樣清新的初生生命,要經歷屯蒙需訟師比小畜履等處境而變化。到了第二十三卦,山地剝卦,浩劫來臨,有滅亡的可能。但剝之後,便是復,靠著生命本身的力量,或人的智慧和創造力,亦有再生的可能。
屯卦是生,是天生,自然界的生;復卦說的是再生,而且是靠人的智慧和創造力,讓被剝落破壞殆盡的生命再延續下去。
所以,不要怕剝,只要有復的核心創造力,依舊可以東山再起。
我們不管面臨什麼天災人禍,政治災難,只要掌握「復」的精義,就可以安然度過。
所以,我們遇到文明浩劫,文明社會一切遭到剝落殆盡,按《周易》的邏輯,會有一股復的創造力,我們得靠自己再造乾坤,一陽復起,這就是生生不息。
人在天地造化之中,效法自然,學到這種再生的能力,也就是復卦所代表的宇宙人生的核心真相。
復,不是回到從前,而是全新的創造,不然就不是萬象更新。就人體細胞的新陳代謝。
春去秋來,每年的春天都有共通的地方,但每一年的春天,都不會完全一樣。
人體經過剝極而復的新陳代謝,表面看起來一樣,其實已經產生全面的變化。
所以,復,有重新創造的意思。代表生命的繁衍,父傳子,子傳孫,是DNA的遺傳。
地雷復卦,一支陽爻在最下,是一元復始,萬象更新。任何一個卦,初爻是本,上爻是末,復卦是返本開新。
本末始終,復卦是顯示本的意義,是生命的根基。
有了這個本,才能開創其他的東西。
我們常說的創新,一定要從本的核心創造力開始。不務本,就不會有真正創新的能力。
研究《周易》,是開發「本」的智慧,再從當下的時代,活用這經典的智慧。
所以,復,是返本開新,而不是復古。
剝極而復,是我們生活上的修行程序。
因為剝,才能激發復的能量,激發你用復來應付剝這局面。
佛教行人,要五蘊皆空,這就是山地剝卦。下面五支陰爻全部空掉。色受想行識,皆是虛妄,全部空掉,核心的真相,自然呈現。既然復了,假象皆已剝落,就明白一切貪嗔癡慢疑,都是假象,那便自然的能度一切苦厄了。
如果五蘊不空,痛苦執著,自然纏繞不去。
所以,剝,就是「空五蘊,探真心」。
真心,就是復卦說的天地之心。
為什麼不能吃善惡果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恕我無法支持》的總編是高雄岡山地區的人。他從自己的經驗,淺談為什麼南部鄉親會促成韓國瑜的崛起,與在蔡賴之爭期間會偏向賴清德的一邊。
在「亡國感」的張力之下,很多人會忽略一件事實,就是很多人,尤其是中南部,並沒有直接感受到小英新政的好處。筆者是高雄市區的人,早早就北上求學,同溫層裡面大多是台北都會區出身的柯昌支持者。
相對於他們,我多了一份南部的「土性」,但是相對於《恕我》總編,我又比較都市化一點。三、五年前,筆者也是很吃柯文哲和時力那一套的。勞基法二修的時候,筆者也經歷過那個對民進黨信心崩潰的階段。
但是,回到家裡,聽到身為中小企業主的爸爸批判一例一修、居住正義的時候,才理解到,道理並不是永遠站在「政治正確」的一邊。
這篇文章很長,但是看完以後,筆者很有共鳴感。也推薦給大家做個參考。
✩ ✩ ✩
(原作者: 恕我無法支持 )
今天一樣睡前來講點雜感:
三立最近有一系列很不錯的立委選情報導,例如昨天有莊瑞雄,剛才則是報導高雄大岡山的邱志偉委員,他的對手是陸淑美之女黃韻涵。
報導滿清楚的,把邱志偉當年首勝林益世、再敗黃韻涵,今年追逐三連霸的狀況都講出來。對於這一戰,筆者對邱委員的選情很有信心,不是因為躺著選很輕鬆,而是因為邱委員跑地方勤奮的程度超乎想像。
你說我怎麼知道?如果是本專頁的早期讀者,可能會知道大岡山選區是筆者的老家,自然有更深的關注。邱委員的問政風格極度老派,會期搭首班高鐵到台北,平時則勤跑基層,並且也持續投書媒體談論兩岸與國家主權的重要性。
邱委員跑基層密度很誇張,是光看臉書貼文都會感覺累的程度。高雄傳統的重心位於南端,儘管近年轉移到稍北的左營,但還是南半邊。岡山鎮是北高雄縣的大型中地,政治經濟上都與北高雄廣大地域的連動,類比北部的話大約是淡水與北海岸的關係。(同理,淡水的呂孫綾委員與他的幕僚們也是非常辛勤。)
從這個角度出發,讀者們一定不難理解大岡山地區的治理難度。值得一提的是,菊系出身的邱委員,在民進黨初選期間一度表態挺賴前院長。儘管因為爭議而刪文,但是筆者卻能夠同理他的心情:南部,並非新政的主要受惠者。
正因為沒有在新政下受惠,高雄人去年選出韓國瑜。選出韓國瑜的過程中,集結派系的三山造勢是經典轉折。岡山白派大老王金平、韓粉五虎將的文山伯,都是我們大岡山地區出身,對韓國瑜的勝選是一大助力。
他們也許有其算計,但選民的相對剝奪感絕對是真實的。
正因剝奪感的長期存在,以及資源缺乏的事實,邱委員平時的問政與鋪路、治水、爭取教育資源密切相關。這種問政法肯定是臺北人難以想像的光景。
從這個前提來看,在緊繃有限的資源下,沒倒戈的綠營選民以挺賴表達政治上的不滿,這是非常正當,而且極為嚴肅的事件。事實上賴粉絕非喜樂島,甚至喜樂島之中也不全是瘋狂的基本教義派,這些初選不挺英的綠營選民,不過是奢求台北當局給予一點關愛而已。
說到這裡,我們不妨繼續談地方發展。筆者老家不富裕,幼時的住屋當年為了套現而不得不虧本售出。北高雄除了岡山、楠梓,其他地區房價應該都是普遍下跌或幾乎不動的,這就是貧困地區的處境。
相對的,台北為什麼房價總是高昂?光想想台北有幾條捷運、有幾座醫學中心、有多少大學、有多少就業機會,就知道台北房價乃是資源過度集中的後果,那是人們對都市服務的剛性需求所創造出來的價格。
這麼說,房價都是市場法則,炒房是假議題囉?並非如此。馬八年的房價炒作,除了貨幣供給過多造成的房市過熱,也是國民黨力促台商外移、內需與基本面不振的後果。熱錢太多、投資標的太少,許多商辦拆掉蓋豪宅,加上都市資源過度集中的剛需與仲介話術交錯,自然造就投機炒房。
蔡政府上任以後,房價轉趨平穩,除了紅藍台商與銀行勾結超貸的情形被抑制以外,大方向上以前瞻政策提振內需、綠能等新產業政策引導投資、股市也持續萬點,讓資金不會一頭熱跑進房市。
由於台北還是很方便,剛性需求存在,所以台北房價微幅成長,但是全台房價都呈現停漲與緩跌的健康狀態。在這條件下,再加碼打房一定會有惡果,因為金融機構將會出現連鎖壞帳,甚至可能會有企業因為不動產虧損,導致財務惡化而有紅色資本入侵的破口。
到頭來,全世界調控房價的治本之道只有一個:區域平衡發展。因為經濟的畸形發展,才會有大規模的房市投機,但如果人們在台北以外的地區可以找到良好的工作,台北的房市需求也會下降。台北負荷減輕,對台北人也有好處。
可是區域計畫很難做,而且就算順利,有成效也得二十年起跳。這種練苦功的事情,對投機政客來說太沒用了,他們寧願去商業區搭帳篷、找網紅同框,也不要好好正視台北壟斷發展的事實。連汐止的發展都不關心了,怎麼期待明星大立委注意到我們的南部呢?
全台灣799多萬戶住宅,4 戶以上屬同一屋主的案例只有 31萬戶,影響範圍不到全國 5 %。時代力量想在這5%的範圍實施囤房稅,不會有實質效果,但在特定的租屋熱點卻可能會進一步推升租金,到頭來打房只是打在租屋者臉上。
沒關係啦,時代力量不關心這個,他們如果關心,就會去電北市府的房屋稅、痛批大灣北包庇投機、追打條通商圈的就地合法,更不可能會願意結盟柯文哲。
林穎孟有質詢北市府又怎樣?快拿出時力的大絕招狂吼北市府限期改善否則就是打假球啊。時代力量的人動不動勒索「這樣總統會掉票」,做的卻是狗屁倒灶的騙票手法,怎麼能不生氣呢?
當筆者點進一個一個叫囂的柯黃支持者臉書,卻一次又一次發現是背景優渥的台北大學生、台北蛋黃區初階白領,怎麼能不生氣呢?
他們想要有捷運、醫院、大學、百貨商圈、工作機會,而且房價還不能高。可是每當政府要撥點預算到台北以外,他們就隨著黃國昌、柯文哲起舞,吼叫民進黨忙著撒幣罔顧居住正義的時候——我們這種出身的人除了生氣,真的只有心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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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寫這篇的時候有點累加上氣到語無倫次,論證不完整的地方請見諒。還有,下面問卷請大家填一下,這關係到各地的講座規劃,以及未來的其他計畫能否順利展開:https://www.surveycake.com/s/GodVK
附圖是房價指數,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找出來看看,各縣市也有可以比較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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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吃善惡果 在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 精華區Christianity 的推薦與評價
先把前提講清楚 "原罪"這來自於 人在伊甸園所犯的錯 偷吃了善惡果
這應該沒有錯吧? 否則不會發生被趕出伊甸園的事 人的缺陷也是由此產生的
但是這敘述是矛盾的..... = =
springxx 有說到:
: 而人吃果子後不一樣了 人跟神"相似" (聖經裡說的 不是我說的)
: 懂得分辨善惡 有了智慧 知道自己是沒穿衣服 懂得羞恥
: 因為 小孩那麼小 根本不知什麼是對 什麼是錯 只有喜歡跟討厭 律法 道德根本不適用
knightyu 說到:
: 我們在2:17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神的命令"你不可喫"
: 由此我們可說至少在吃善惡樹上的果子這件事情是犯了罪的(違背神的命令)
看出來了嗎?
人要吃了善惡果才會犯罪 所以沒吃過的人根本不懂什麼叫"犯罪"
矛盾啊! 要"偷吃"後才能犯罪 但既然沒吃以前不知是罪 又怎麼能叫偷吃為犯罪呢?
神說不要吃 對不懂善惡的人那知道"偷吃"是惡的?
沒有善惡 "遵守"本身也沒意義 邏輯就是使用"是"與"否" 沒有善惡那來的邏輯?
因為人只要光有邏輯 自然就會產生"善惡"的分辨 可見在這之前人是沒邏輯的嬰兒
你在嬰兒面前擺一個蠟燭叫他不要摸 結果他摸了而被燙傷 誰的錯?
所以 真正有"原罪"的是神! 人世間的苦難 只因為我們在背負祂的過錯而已....
人之所以會犯罪 就是因為去偷吃了善惡果 而懂得如何為惡的....
這種敘述就類似...
因為我從房間裡面"拿到"鑰匙了 所以我可以解開這個鎖走進房間裡拿東西了...
電腦裡面會導致"無法安裝"的病毒已被我清除了 我使用了剛安裝的防毒軟體...
這個太陽能手電筒會"發光"了 因為我照出來的光可以使它發電而運轉...
懂了嗎? 教徒的邏輯跟聞西一模一樣.....
以下重新整理一下...
A:吃了果子是犯罪 則 1."吃"這件事怎能算犯罪? 要吃過才"懂得"犯罪啊!
2.神會創造一個去"犯罪"的人 可見犯罪是神創的?
3.就算吃了又怎樣? 大不了幫你種回來 沒必要找耶穌來幫忙還
4.如果這樣就稱"世人有罪" 那我覺得這個罪還真不值一哂 = =
5.吃了果子 人就不好嗎? 能分辨善惡不好嗎? 這該開心吧?
B:吃果子不是犯罪 則 1.原罪從何而來?
2.那現在人懂得犯罪 不都是神愛種果樹害的?
3.反正追根究底 犯罪都是神創造的 "原罪"不也一樣是神創的?
4.既然如此 神派耶穌來還清債款 我們幹麻要認為這是施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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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7.33
※ 編輯: QQDK 來自: 122.124.17.33 (07/05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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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nightyu (尋找 等待 生命)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10:31:04 2007
: A:吃了果子是犯罪 則 1."吃"這件事怎能算犯罪? 要吃過才"懂得"犯罪啊!
違背創造或管理者的言語 這就是犯罪
假設您請一個管家來管理您的家園
但他卻違背您的意思 您不會說他做錯事了嗎
: 2.神會創造一個去"犯罪"的人 可見犯罪是神創的?
請問是上帝要亞當和夏娃去犯罪的嗎
: 3.就算吃了又怎樣? 大不了幫你種回來 沒必要找耶穌來幫忙還
跟樹沒關係 要洗淨的是罪
: 4.如果這樣就稱"世人有罪" 那我覺得這個罪還真不值一哂 = =
同第一點回答
如果您認同教會對上帝的看法
違背神的話就是犯罪
: 5.吃了果子 人就不好嗎? 能分辨善惡不好嗎? 這該開心吧?
吃善惡樹的果子=違背神的話 所以 不好
關於能分辨善惡我上面已經論述過哩
那不是來自於果子本身的能力
而是吃了果子以後的結果
另外回應是非、善惡(Yes&No和Good&Bad)之間的問題
或許我們無法得知神再創造人是在哪一個階段給予人基本的本能
以嬰兒為例 說嬰兒犯罪真的太過分
但我們從經文中來看
在亞當夏娃吃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前
我們可以發現他們至少有
1.修理看守(創2:15)
2.取名(創2:19)
3.選擇(創3:6) 註:如果沒有選擇的能力那麼不會違背命令
由此可見並非所有"分辨"的能力是來自於吃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後的結果
關於吃善惡樹上果子之前人類到底被賦予多少的能力
聖經當中沒有提及的我們就不做多餘的討論
但明顯的在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以後
人類有了道德上的辨別能力
從邏輯去論這件事情
Yes&No和Good&Bad的差別有多遠
從康德的道德三段論證中
就可以舉出單純從YES or NO去論道德可以產生多少的謬論
從整體倫理學說的話
倫理學所探討的是"道德是否有一個標準"
而不是對於是非判別的能力
額外再說明
吃善惡樹上的果子會死
是因為人類從此被趕出伊甸園
所以無法吃生命樹上的果子
因此會死
死跟善惡樹上的果子也沒有絕對的關係
整件事情的重點我放在"違背神的話"做討論
這是我個人的出發點哩 ^^
--
水~沒有一定的形體
看不出"它"在想些什麼
河童ㄍㄍ~沒有靈魂的軀殼
沒有人能告訴他"Who I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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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10:38:54 2007
不好意思,回應一下
人在吃分別善惡樹果子之前,已經具備分別善惡能力
分別善惡樹是 神設立使人展現分別善惡能力的物件。
分別善惡樹不能使人得到分別善惡能力。
另外,人吃分別善惡樹果子的動機是想成為『裁定善惡的最終機關』。
神是『裁定善惡的最終機關』。
人的分別善惡能力是延續祂的能力而來。
人吃分別善惡樹果子的動機就是企圖另立標準.
成為『另一法則的裁定善惡最終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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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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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弗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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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 來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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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落在永生 神之手裡、真是可怕的。 來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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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12:13:02 2007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不好意思,回應一下
: 人在吃分別善惡樹果子之前,已經具備分別善惡能力
: 分別善惡樹是 神設立使人展現分別善惡能力的物件。
: 分別善惡樹不能使人得到分別善惡能力。
: 另外,人吃分別善惡樹果子的動機是想成為『裁定善惡的最終機關』。
: 神是『裁定善惡的最終機關』。
: 人的分別善惡能力是延續祂的能力而來。
: 人吃分別善惡樹果子的動機就是企圖另立標準.
: 成為『另一法則的裁定善惡最終機關』。
這些說法毫無根據。
神自己都承認吃過分別善惡果的人類,才跟他們一樣能分別善惡。
若吃之前就能分別善惡,這句話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
人類最大的敵人,並不是所謂引誘人墮落的惡魔....
而是無知。
那種除了相信什麼也不肯懂的無知,反而被賦予〔神聖〕與〔神秘〕的外表....
真是可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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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12:15:05 2007
如果不想看之前的論述
就往下拉吧
不讀聖經的人倒很敢批評聖經
※ 引述《jokker (微雨從東來)》之銘言:
: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 不好意思,回應一下
: : 人在吃分別善惡樹果子之前,已經具備分別善惡能力
: : 分別善惡樹是 神設立使人展現分別善惡能力的物件。
: : 分別善惡樹不能使人得到分別善惡能力。
: : 另外,人吃分別善惡樹果子的動機是想成為『裁定善惡的最終機關』。
: : 神是『裁定善惡的最終機關』。
: : 人的分別善惡能力是延續祂的能力而來。
: : 人吃分別善惡樹果子的動機就是企圖另立標準.
: : 成為『另一法則的裁定善惡最終機關』。
: 不好意思
: 請問以上說法有聖經根據嗎?? 還是純屬個人臆測 ??
神的善惡判斷動作:
創 世 紀1:31 神 看 著 一 切 所 造 的 都 甚 好 .
創 世 紀2:18 耶 和 華 神 說 、 那 人 獨 居 不 好 、
人在吃分別善惡樹果子之前的善惡判斷動作:
創 世 紀3:2 女 人 對 蛇 說 、 園 中 樹 上 的 果 子 我 們 可 以 喫 .
3:3 惟 有 園 當 中 那 棵 樹 上 的 果 子 、
神 曾 說 、 你 們 不 可 喫 、 也 不 可 摸 、 免 得 你 們 死 。
人的『可 以』、『不 可』對應 神的『好』、『不 好』
在行為上與 神相似,就是『 神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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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吃分別善惡樹果子之後 神的評論:
創 世 紀3:22 耶 和 華 神 說 、 那 人 已 經 與 我 們 相 似 、
能 知 道 善 惡 . 現 在 恐 怕 他 伸 手 又 摘 生 命 樹 的 果 子 喫
、 就 永 遠 活 著 .
1.這裡沒有說是因為分別善惡樹果子而相似
2.『 你 們 便 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 。 』是蛇說的
3. 『那 人 已 經 與 我 們 相 似』 對應『 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 。 』
the man is become as one of us,
指的是人的動機和野心。不是人增添了什麼新能力。
4.『能 使 人 有 智 慧』是人的想法,也不是 神說的。
5.『 且 是 可 喜 愛 的 、』人的善惡判斷已經被情感左右。
創 世 紀3:6 於 是 女 人 見 那 棵 樹 的 果 子 好 作 食 物 、
也 悅 人 的 眼 目 、 且 是 可 喜 愛 的 、
能 使 人 有 智 慧 、 就 摘 下 果 子 來 喫 了 .
又 給 他 丈 夫 、 他 丈 夫 也 喫 了 。
先寫到這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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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 羅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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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弗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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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落在永生 神之手裡、真是可怕的。 來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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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13:37:41 2007
嗯,我是用聖經經文解釋聖經。
並且去除掉蛇、人等,其他的說法。
只單單地看上帝的說法。
只單單地看上帝的說法,是基督徒的基本功課。
所以我並不相信蛇的說詞。
※ 引述《jokker (微雨從東來)》之銘言:
: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 如果不想看之前的論述
: : 就往下拉吧
: : 不讀聖經的人倒很敢批評聖經
: 之前有位版友說的蠻有道理
: 創世紀明明就寫得很清楚, 為什麼還要加上你大量的個人意見來解經 ??
: 如果說它的創作意圖, 就是充滿暗喻, 你如此解還有道理
: 但是從行文風格來看, 創世紀是用白描直述的歷史記錄手法來說故事
: 把它當成密碼來拆解, 有過度詮釋的嫌疑
: a. 創世紀第二章16-17節
: 耶和華 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
: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 上帝明說這顆樹是分別善惡樹, 如果它跟分別善惡無關, 取這個名字就大錯
: b. 第三章4-5節
: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 因為 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 蛇明說吃了分別善惡樹之果, 就能知道善惡
: c. 第22-23節
: 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
: 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就永遠活著‧
: 耶和華 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 在吃完果實之後, 耶和華明說, 在這之後, 人就與上帝相似, 能知道善惡
: 貫串abc三段
: 很顯明的就是, 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實, 於是知道善惡
: 而這樹果實的功用, 就是讓人知道善惡
: 有很難理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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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lm (閃光加炫耀)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13:47:20 2007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嗯,我是用聖經經文解釋聖經。
: 並且去除掉蛇、人等,其他的說法。
: 只單單地看上帝的說法。
: 只單單地看上帝的說法,是基督徒的基本功課。
: 所以我並不相信蛇的說詞。
亂入問兩個問題
1.聖經是記載神的語錄與事蹟..yes or no
2.所以聖經紀錄都是神聖的且完美無缺的. yes or no
恩...都是yes嗎? 還是有no出現呢?
聖經是神留在世上的神蹟..上面的語句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吧..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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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14:16:56 2007
不對!上一個動作是人互推責任。
英文版本的翻譯也未必完全正確,您有用心,再看看更原始的版本。
另外,有 become,卻沒有 because。
未必能就此斷定原因。
另外,如果您單單對照 神的作為和心意。
您會發現我的解釋是合邏輯的。
經文上下文互相參照,也不是解密碼。
※ 引述《jokker (微雨從東來)》之銘言:
: 創三22
: 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就永遠活著
: WEB) Yahweh God said, "Behold, the man has become like one of us, knowing good and evil.
: Now, lest he put forth his hand, and also take of the tree of life, and eat,
: and live forever."
: KJV) And the LORD God said, Behold, the man is become as one of us, to know good and evil:
: and now, lest he put forth his hand, and take also of the tree of life, and eat,
: and live for ever:
: RSV) Then the LORD God said, "Behold, the man has become like one of us, knowing good and evil;
: and now, lest he put forth his hand and take also of the tree of life, and eat,
: and live for ever"
: 從三種譯本來看, "能知道善惡"都是從屬在上一個動作之後, 也就是在" 吃善惡果實 "這件事
: has become -->已經成為
: is become -->已經成為
: 如果照你的講法, 知道善惡與吃善惡果實這個事件無關
: 人一起初就知善惡, 在文法上, 這句話即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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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14:53:48 2007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嗯,我是用聖經經文解釋聖經。
: 並且去除掉蛇、人等,其他的說法。
: 只單單地看上帝的說法。
: 只單單地看上帝的說法,是基督徒的基本功課。
: 所以我並不相信蛇的說詞。
我覺得有件事得先弄清楚。
聖經是誰啟示的?「大概」是上帝。
那麼聖經中的話語又是誰要人寫下來的?「應該」是上帝。
所以,連上帝要人寫的東西,信徒都要不信嗎?
看不懂?
聖經裡面沒有「蛇自己的說詞」。
聖經裡面只有「上帝宣稱之蛇的說詞」。
這樣子也有人要不信,唉~地獄之門,寬闊無邊啊~
: ※ 引述《jokker (微雨從東來)》之銘言:
: : 之前有位版友說的蠻有道理
: : 創世紀明明就寫得很清楚, 為什麼還要加上你大量的個人意見來解經 ??
: : 如果說它的創作意圖, 就是充滿暗喻, 你如此解還有道理
: : 但是從行文風格來看, 創世紀是用白描直述的歷史記錄手法來說故事
: : 把它當成密碼來拆解, 有過度詮釋的嫌疑
: : a. 創世紀第二章16-17節
: : 耶和華 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
: :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 : 上帝明說這顆樹是分別善惡樹, 如果它跟分別善惡無關, 取這個名字就大錯
: : b. 第三章4-5節
: :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 : 因為 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 : 蛇明說吃了分別善惡樹之果, 就能知道善惡
: : c. 第22-23節
: : 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
: : 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就永遠活著‧
: : 耶和華 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 : 在吃完果實之後, 耶和華明說, 在這之後, 人就與上帝相似, 能知道善惡
: : 貫串abc三段
: : 很顯明的就是, 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實, 於是知道善惡
: : 而這樹果實的功用, 就是讓人知道善惡
: : 有很難理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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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最大的敵人,並不是所謂引誘人墮落的惡魔....
而是無知。
那種除了相信什麼也不肯懂的無知,反而被賦予〔神聖〕與〔神秘〕的外表....
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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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15:05:36 2007
嗯!不錯!「上帝宣稱之蛇的說詞」。
此說詞和「上帝宣稱之上帝的說詞」有落差,所以將之排除。
※ 引述《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之銘言
: 我覺得有件事得先弄清楚。
: 聖經是誰啟示的?「大概」是上帝。
: 那麼聖經中的話語又是誰要人寫下來的?「應該」是上帝。
: 所以,連上帝要人寫的東西,信徒都要不信嗎?
: 看不懂?
: 聖經裡面沒有「蛇自己的說詞」。
: 聖經裡面只有「上帝宣稱之蛇的說詞」。
: 這樣子也有人要不信,唉~地獄之門,寬闊無邊啊~
打這種嘴炮沒什麼意義,混亂邏輯這招最好不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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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Lek (廢墟之華)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16:54:54 2007
其實「原罪」這個概念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吵一次,不過似
呼總是討論著相似的內容。精華區裡只有收一篇寫原罪的
討論,我也簡單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
「原罪」的概念是可以討論的,因為這個名詞本身就是發
展出來的,只是每次提問都從頭問起,沒有站在之前討論
的基礎上繼續延伸,也是蠻可惜的。很多名詞界定的釐清
都要重新來一次。
我盡量用通俗一點的語句來表達,希望不會夾雜太多不容
易理解的宗教用語。
※ 引述《QQDK (DK)》之銘言:
: 先把前提講清楚 "原罪"這來自於 人在伊甸園所犯的錯 偷吃了善惡果
: 這應該沒有錯吧? 否則不會發生被趕出伊甸園的事 人的缺陷也是由此產生的
: 但是這敘述是矛盾的..... = =
基督宗教的「原罪」指的是宗教上的 sin,而不是法律上
的 crime,所以關於法律上犯罪受審判的概念,並不適用
於對「原罪」概念的瞭解。
那麼「原罪」所指的 sin,是怎麼來的?我的理解是從「
人離開伊甸園」這整個事件來的,而吃果子只是這個事件
中的一部份。這個事件代表了人與上帝的隔絕,因此原罪
指的是「虧欠上帝的榮耀」,簡單一點的講,就是人與上
帝關係的斷絕,
所以當基督宗教講「原罪」是遺傳的,並不是從生理上講
父母的 crime要由孩子繼承,而是指在宗教上,「每個人
出生皆需要重新於上帝和好、連結」,而不是因為父母信
主了,孩子就隨便他,孩子仍然是處於需要與上帝和好的
「原罪」狀態。
這裡跳出來談,非信徒常常因為不願意接受人有原罪的說
法而無法接受基督宗教,然而「無法接受基督宗教」卻正
近似基督宗教裡所談「原罪」概念的定義,其實原罪再簡
化一點講,不過就是「不認識神」。
另外,「分別善惡樹」另譯作「賜一切知識給人的樹」,
我比較傾向使用後者意譯的說法,不是單純講是非善惡,
而是指「通曉一切知識」(所以後來的蛇才藉此引伸出吃
了果子會像上帝一樣),這裡的問題跟後來巴別塔的驕傲
比較像,問題都是出在人想要像神一樣。執著於善惡,我
想不是經文的重點。不過我個人傾向吃「賜一切知識給人
的樹」之前,就能明白該不該、好不好、能不能的辨別,
因為女人與蛇的對話已經懂得講出「可、不可」的概念(
不過我認為這不是經文的重點)。
: 人要吃了善惡果才會犯罪 所以沒吃過的人根本不懂什麼叫"犯罪"
: 矛盾啊! 要"偷吃"後才能犯罪 但既然沒吃以前不知是罪 又怎麼能叫偷吃為犯罪呢?
: 神說不要吃 對不懂善惡的人那知道"偷吃"是惡的?
: 沒有善惡 "遵守"本身也沒意義 邏輯就是使用"是"與"否" 沒有善惡那來的邏輯?
: 因為人只要光有邏輯 自然就會產生"善惡"的分辨 可見在這之前人是沒邏輯的嬰兒
: 你在嬰兒面前擺一個蠟燭叫他不要摸 結果他摸了而被燙傷 誰的錯?
: 所以 真正有"原罪"的是神! 人世間的苦難 只因為我們在背負祂的過錯而已....
: 人之所以會犯罪 就是因為去偷吃了善惡果 而懂得如何為惡的....
所以人不是吃了知識果才會開始犯罪,而是吃果子本身,
是造成離開伊甸園這個事件的原因,這個事件是「原罪」
概念的起源。我的理解是:人為了全知,而與上帝的關係
斷絕。而我們每個人從出生開始並不認識神,經過幾番追
尋,企圖與造物主重新和好,建立關係。
用法律上的 crime來討論宗教上的 sin會產生理解上的失
準,才會出現「真正有原罪的是神」這種說法。如果原罪
指的是「失了上帝的榮耀」,是「與上帝關係的闕如」這
種信仰上的情境,便不會有「真正與上帝關係不好的是上
帝」這樣把原罪視為 crime的句子。
: 懂了嗎? 教徒的邏輯跟聞西一模一樣.....
題外話,聞西到底是什麼?大概不是什麼好貨色吧~呵呵!
: 以下重新整理一下...
: A:吃了果子是犯罪 則 1."吃"這件事怎能算犯罪? 要吃過才"懂得"犯罪啊!
: 2.神會創造一個去"犯罪"的人 可見犯罪是神創的?
: 3.就算吃了又怎樣? 大不了幫你種回來 沒必要找耶穌來幫忙還
: 4.如果這樣就稱"世人有罪" 那我覺得這個罪還真不值一哂 = =
: 5.吃了果子 人就不好嗎? 能分辨善惡不好嗎? 這該開心吧?
: B:吃果子不是犯罪 則 1.原罪從何而來?
: 2.那現在人懂得犯罪 不都是神愛種果樹害的?
: 3.反正追根究底 犯罪都是神創造的 "原罪"不也一樣是神創的?
: 4.既然如此 神派耶穌來還清債款 我們幹麻要認為這是施捨?
將「原罪」視為宗教上人與上帝隔絕的 sin,將「分別善
惡樹」意譯為「賜一切知識給人的樹」。吃全知果本身是
人與上帝約定的違背,人在吃「全知果」前,就明白不該
吃,吃了,自然違背了不吃的約定。
而這個離開伊甸園的事件,在信仰上說明人意圖與上帝一
樣全知,使得亞當以後的人都需要在人生中找尋上帝(不
若亞當一樣,生來與上帝同行)。基督徒之所以作為基督
徒,就是通過耶穌(其基督的身分)與上帝重新建立起和
好的關係。
就算非基督徒,也多會在生命中找尋意義,有些人在佛、
道教或是民間宗教中尋找與神祇的關係,有些人則以無神
或不可知的方式來解決這個需求。這都是基督宗教裡為什
麼談人有「原罪」這個概念的實況,因為人需要重新與神
(不管這個神是不是基督信仰中的上帝)建立關係,而基
督教提供了一種與神建立方式的管道,也就是道成肉身的
基督。同時,多數的基督教徒將這個方式視為唯一與上帝
建立關係的方式。
以上,是我對這個概念的一點認識與理解。
PS.
1.本文並不處理「亞當」究竟是指一個人,還是複數的「
人稱代名詞」的問題。
2.並不是所有的基督宗教信徒都將信教視為唯一與上帝建
立關係的方式。
3.上述兩點應該還蠻有得討論的,不過不在「原罪」概念
的範疇中,留待以後大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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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96.125
※ 編輯: YiLek 來自: 211.74.96.125 (07/0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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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DK (DK)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21:30:02 2007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嗯!不錯!「上帝宣稱之蛇的說詞」。
: 此說詞和「上帝宣稱之上帝的說詞」有落差,所以將之排除。
亂講..... 你把聖經當奇幻小說看嗎?
第三章4-5節
: :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 : 因為 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情況有四種 蛇說了真話or謊話 吃果子的效果能知善惡or不是這種效果
你想神會如何敘述這段"歷史"?
1.蛇講真的 果子效果也真 : 蛇向女的說 如果你們吃了 就能知道善惡
2.蛇講真的 果子效果是假 : 蛇向女的說 如果你們吃了 就能變橡膠人(不是善惡效果)
3.蛇講假的 果子效果卻真 : 蛇向女的"謊稱" 如果你們吃了 也不會知道善惡
4.蛇講假的 果子效果也假 : 蛇向女的"謊稱" 如果你們吃了 就能知道善惡
(所謂"謊話"就是要說的和"事實"相反 原本效果該是真的 就說那是沒效果的)
你認為是第4種?
再看看原文吧 .... 聖經的描述比較接近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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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4.17.33
※ 編輯: QQDK 來自: 122.124.17.33 (07/05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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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DK (DK)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22:34:13 2007
※ 引述《knightyu (尋找 等待 生命)》之銘言:
: : A:吃了果子是犯罪 則 1."吃"這件事怎能算犯罪? 要吃過才"懂得"犯罪啊!
: 違背創造或管理者的言語 這就是犯罪
: 假設您請一個管家來管理您的家園
: 但他卻違背您的意思 您不會說他做錯事了嗎
: : 2.神會創造一個去"犯罪"的人 可見犯罪是神創的?
: 請問是上帝要亞當和夏娃去犯罪的嗎
: : 3.就算吃了又怎樣? 大不了幫你種回來 沒必要找耶穌來幫忙還
: 跟樹沒關係 要洗淨的是罪
: : 4.如果這樣就稱"世人有罪" 那我覺得這個罪還真不值一哂 = =
: 同第一點回答
: 如果您認同教會對上帝的看法
: 違背神的話就是犯罪
: : 5.吃了果子 人就不好嗎? 能分辨善惡不好嗎? 這該開心吧?
: 吃善惡樹的果子=違背神的話 所以 不好
: 關於能分辨善惡我上面已經論述過哩
: 那不是來自於果子本身的能力
: 而是吃了果子以後的結果
還是有問題 你認為 吃了果子以後的結果是"能分辨善惡" (雖然非果子本身的能力)
然而 在社會上 為何不懂得分辨善惡的小孩犯錯 監護人也要負責?
何況 嬰兒面前的那個蠟燭 碰不碰的確不是道德問題 但傷害卻是真的! 誰的責任?
成年人看了18禁的的東西 那會產生什麼結果都該自己負責
但是 爸爸把18禁的的東西放在未成年面前 那小孩有什麼結果 爸爸不用負責?
重點是: 小孩該負的責任是"不聽話而被處罰" (例如被趕走)
但小孩因"不良影響"而造成的結果 卻是爸爸的責任
回到主題
1.
: 違背創造或管理者的言語 這就是犯罪
: 假設您請一個管家來管理您的家園
: 但他卻違背您的意思 您不會說他做錯事了嗎
如果我請了一個不懂善惡的人 來管理我的家園
那他聽不懂人話 的確是我的錯....
2.
: 請問是上帝要亞當和夏娃去犯罪的嗎
"犯罪"就像是程式中的BUG
如果我敢自稱是"程式之神" 那我寫的程式就不會有BUG
否則 那程式會跑壞掉 也該是我刻意造成的...
3.
: 跟樹沒關係 要洗淨的是罪
光是會"分辨善惡"的能力不好嗎? 懂得善惡是"罪"?
是懂得如何"為惡" 又去做 才是罪吧?
4.
: 同第一點回答
: 如果您認同教會對上帝的看法
: 違背神的話就是犯罪
你的意思是"神使用了連座法囉?" 所以要誅人九族?
我問你 你有去偷吃果子嗎? 那神為何降罪於你?
這不就是因為 是神使用了連座法?
5.
: 吃善惡樹的果子=違背神的話 所以 不好
: 關於能分辨善惡我上面已經論述過哩
: 那不是來自於果子本身的能力
: 而是吃了果子以後的結果
所以你認為的"不恰當"是因為"違背神的話"
而這叫原罪? 那跟你我有何關係? 不是我們吃的啊...
: 從邏輯去論這件事情
: Yes&No和Good&Bad的差別有多遠
: 從康德的道德三段論證中
: 就可以舉出單純從YES or NO去論道德可以產生多少的謬論
: 從整體倫理學說的話
: 倫理學所探討的是"道德是否有一個標準"
: 而不是對於是非判別的能力
: 額外再說明
: 吃善惡樹上的果子會死
: 是因為人類從此被趕出伊甸園
: 所以無法吃生命樹上的果子
: 因此會死
: 死跟善惡樹上的果子也沒有絕對的關係
: 整件事情的重點我放在"違背神的話"做討論
: 這是我個人的出發點哩 ^^
不 若能"分辨是非" 則就早該知道做了什麼事 會有什麼結果
至少 我認為懂"是非"的人 不會不知道"當地"的道德標準 (道德會受環境影響)
不然 你認為不該使用"是非"來討論"道德標準" 那該用什麼來討論"道德標準"?
另外 康德的道德三段論證我沒看
不過我認為"分辨是非"也能導出"該不該這麼做"的問題 而該不該就是道德了....
例如:我吃果子是錯的 能滿足我的好奇心是對的 拿兩者權衡 不就是道德問題?
所以 我認為吃之前也不懂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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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4.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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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DK (DK)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23:06:45 2007
※ 引述《YiLek (廢墟之華)》之銘言:
: 其實「原罪」這個概念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吵一次,不過似
: 呼總是討論著相似的內容。精華區裡只有收一篇寫原罪的
: 討論,我也簡單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
: 「原罪」的概念是可以討論的,因為這個名詞本身就是發
: 展出來的,只是每次提問都從頭問起,沒有站在之前討論
: 的基礎上繼續延伸,也是蠻可惜的。很多名詞界定的釐清
: 都要重新來一次。
: 我盡量用通俗一點的語句來表達,希望不會夾雜太多不容
: 易理解的宗教用語。
你說的那篇我有印象 不過"原罪"該怎麼定義也不是我的重點(因為教徒解釋都不同了= =)
因此 我僅能就看過的各式說法 提出該看法的奇怪之處
: 基督宗教的「原罪」指的是宗教上的 sin,而不是法律上
: 的 crime,所以關於法律上犯罪受審判的概念,並不適用
: 於對「原罪」概念的瞭解。
: 那麼「原罪」所指的 sin,是怎麼來的?我的理解是從「
: 人離開伊甸園」這整個事件來的,而吃果子只是這個事件
: 中的一部份。這個事件代表了人與上帝的隔絕,因此原罪
: 指的是「虧欠上帝的榮耀」,簡單一點的講,就是人與上
: 帝關係的斷絕,
OK 那我們把"虧欠上帝的榮耀"當成是原罪的前提來討論 而你認為此因是"人離開伊甸園"
但我原文也說了 若不考慮"偷吃果子"這件事 我實在想不到其他原因使人離開伊甸園
因此 我認為"偷吃果子"是導致原罪的主因
: 所以人不是吃了知識果才會開始犯罪,而是吃果子本身,
: 是造成離開伊甸園這個事件的原因,這個事件是「原罪」
: 概念的起源。我的理解是:人為了全知,而與上帝的關係
: 斷絕。而我們每個人從出生開始並不認識神,經過幾番追
: 尋,企圖與造物主重新和好,建立關係。
: 用法律上的 crime來討論宗教上的 sin會產生理解上的失
: 準,才會出現「真正有原罪的是神」這種說法。如果原罪
: 指的是「失了上帝的榮耀」,是「與上帝關係的闕如」這
: 種信仰上的情境,便不會有「真正與上帝關係不好的是上
: 帝」這樣把原罪視為 crime的句子。
恩 你說的重點是在對"原罪"的描述: 失了上帝的榮耀
但我重點是在探討"原罪"的成因責任 而我不認為這件事錯是在人
但"罪"卻是人在背負 (這裡的"罪" 就是結果=>遠離了神)
: : 懂了嗎? 教徒的邏輯跟聞西一模一樣.....
: 題外話,聞西到底是什麼?大概不是什麼好貨色吧~呵呵!
= = 這是周星馳的一部電影 好像叫007大戰金槍客吧...
他的傑作是發明"太陽能手電筒"..... 使用時 拿另一把手電筒當日光 就會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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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4.17.33
※ 編輯: QQDK 來自: 122.124.17.33 (07/05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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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Lek (廢墟之華)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Thu Jul 5 23:26:08 2007
※ 引述《klm (閃光加炫耀)》之銘言:
: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 嗯,我是用聖經經文解釋聖經。
: : 並且去除掉蛇、人等,其他的說法。
: : 只單單地看上帝的說法。
: : 只單單地看上帝的說法,是基督徒的基本功課。
: : 所以我並不相信蛇的說詞。
: 亂入問兩個問題
: 1.聖經是記載神的語錄與事蹟..yes or no
: 2.所以聖經紀錄都是神聖的且完美無缺的. yes or no
: 恩...都是yes嗎? 還是有no出現呢?
: 聖經是神留在世上的神蹟..上面的語句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吧..不是嗎?
聖經是由許多卷不同作者、時代、體裁的經卷組成,其中
有記載神的話語、事蹟的經卷,但不只是這些。
有些基督徒認為「聖經是上帝的話」,有些基督徒則認為
「聖經是見證上帝的話」,差別在於前者傾向認為記錄為
神聖而完美無缺,後者則傾向聖經記錄具有時代背景,同
時受限於記錄者的個人經驗,記錄內容的字句雖有疑義,
仍舊見證著上帝向人類自我啟示的內容。
因此有些基督徒按照字面相信聖經,有些基督徒接受使用
低、高等文學批判的方式理解聖經等等,以不同的方式尋
找上帝在這個時代對我們的啟示。
在基督徒社群中,聖經的內容作為上帝啟示的準繩,不過
如何理解這個內容,需要學習釋經法。至於印刷的聖經本
身,厚度是很適合在午睡的時候拿起來當枕頭啦,硬了點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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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1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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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Lek (廢墟之華)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Fri Jul 6 00:03:50 2007
※ 引述《QQDK (DK)》之銘言:
: ※ 引述《YiLek (廢墟之華)》之銘言:
: 你說的那篇我有印象 不過"原罪"該怎麼定義也不是我的重點(因為教徒解釋都不同了= =)
: 因此 我僅能就看過的各式說法 提出該看法的奇怪之處
用「原罪」作為關鍵字,查了一下版面還真找不到文章,
大概都躲到其他的討論串中了。我也是恰好看到這個討論
串的題目才多寫了兩句,將來的人要查詢應該就比較多資
料可以參考。從資料累積的角度上,該謝謝您開啟這篇討
論串。
: : 基督宗教的「原罪」指的是宗教上的 sin,而不是法律上
: : 的 crime,所以關於法律上犯罪受審判的概念,並不適用
: : 所以人不是吃了知識果才會開始犯罪,而是吃果子本身,
: : 是造成離開伊甸園這個事件的原因,這個事件是「原罪」
: : 概念的起源。我的理解是:人為了全知,而與上帝的關係
: : 斷絕。而我們每個人從出生開始並不認識神,經過幾番追
: : 尋,企圖與造物主重新和好,建立關係。
: : 用法律上的 crime來討論宗教上的 sin會產生理解上的失
: : 準,才會出現「真正有原罪的是神」這種說法。如果原罪
: : 指的是「失了上帝的榮耀」,是「與上帝關係的闕如」這
: : 種信仰上的情境,便不會有「真正與上帝關係不好的是上
: : 帝」這樣把原罪視為 crime的句子。
: 恩 你說的重點是在對"原罪"的描述: 失了上帝的榮耀
: 但我重點是在探討"原罪"的成因責任 而我不認為這件事錯是在人
: 但"罪"卻是人在背負 (這裡的"罪" 就是結果=>遠離了神)
討論責任的話,我的看法是,人仍然需要負責。在我閱讀
的脈絡裡,人類在創世紀第二章時就被賦予了命名、管理
世界的任務,我不認為人在沒有智慧、能力的狀況下,有
辦法從事這個任務。
從這個脈絡出發,再將受蛇誘惑的事件解釋為人想要變得
和神一樣(而非將此事件解釋成人類有分別對錯能力的來
源),離開伊甸園顯然不是因為上帝設了這個局好久了XD
而是人在早有能力從事管理世界之責後,單方面背棄與上
帝的約定(或說想要變得神一樣)。
因此被趕出樂園比較像是人自找的,上帝說了不能吃,都
沒在聽嘛(丟筆)。不過這樣也好啦,樂園住久了可能也
挺無聊的。話說回來,這整段故事的重點其實也不是在講
原罪,只是原罪的概念是以此當起點就是了。
我覺得責任的歸屬在於怎麼解釋吃果子本身代表的意義,
如果是毫無分辨能力而吃果子,我也認為這樣一來就是上
帝設了局,不過從我讀經的脈絡,要說吃果子前不知對錯
是非,那無罪的人類也太囧了,就好像先前比喻成小孩,
叫無知的小孩去替萬物命名、管理世界,那還真恐怖。還
真該慶幸吃了果子XD
因此我傾向將吃果子本身解釋為想要變得像神一樣明白一
切的事,重點放在前半句「變得像神一樣」,這在猶太、
基督宗教的脈絡中,實為該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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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1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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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Fri Jul 6 05:31:19 2007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嗯!不錯!「上帝宣稱之蛇的說詞」。
: 此說詞和「上帝宣稱之上帝的說詞」有落差,所以將之排除。
喔~?
所以呢?
你把蛇說的話排除掉,那麼在上帝的敘述裡,蛇在事件中到底『說』了什麼?
你今天因為一句「有落差」,所以排除掉蛇的話(而且還是上帝所宣稱的),
哪天你又要根據這個標準排除掉別人的話?
: ※ 引述《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之銘言
: : 我覺得有件事得先弄清楚。
: : 聖經是誰啟示的?「大概」是上帝。
: : 那麼聖經中的話語又是誰要人寫下來的?「應該」是上帝。
: : 所以,連上帝要人寫的東西,信徒都要不信嗎?
: : 看不懂?
: : 聖經裡面沒有「蛇自己的說詞」。
: : 聖經裡面只有「上帝宣稱之蛇的說詞」。
: : 這樣子也有人要不信,唉~地獄之門,寬闊無邊啊~
: 打這種嘴炮沒什麼意義,混亂邏輯這招最好不要用。
你打的嘴砲的確沒什麼意義。
因為你的表現已經等同於自行判斷要不要信聖經的某部分....
這年頭,難道連基督徒都流行下地獄?
--
人類最大的敵人,並不是所謂引誘人墮落的惡魔....
而是無知。
那種除了相信什麼也不肯懂的無知,反而被賦予〔神聖〕與〔神秘〕的外表....
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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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17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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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Fri Jul 6 09:36:49 2007
您說得不錯,聖經經文中的確記述了一些『不能相信的事』
例如:
徒5:8彼 得 對 他 說 、 你 告 訴 我 、
你 們 賣 田 地 的 價 銀 、 就 是 這 些 麼 。
他 說 、 就 是 這 些 。
我們單看這一節,又將每字每句都當為真。
就此認定『 就 是 這 些』為誠實可信的話。
就會無法理解之後發生的事。
這只是一個小例子。
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
並不是說『每一字都是上帝主動發言,每一意念均出於祂』
而是『上帝敘述事件,而事件內容皆為真』
所以我們真正相信的是『上帝敘述事件中之上帝的觀點』
我們比對一下蛇和 神對分別善惡樹的說詞:
蛇:3:4 蛇 對 女 人 說 、 你 們 不 一 定 死 、
3:5 因 為 神 知 道 、 你 們 喫 的 日 子 眼 睛 就 明 亮 了 、
你 們 便 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 。
神:2:17 只 是 分 別 善 惡 樹 上 的 果 子 、
你 不 可 喫 、 因 為 你 喫 的 日 子 必 定 死 。
之前有人說 原文中沒有 「 的 日 子 」
但是不影響整體的解釋
在這邊可以看到 神並沒有說『便 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 。』
事後也沒有說是因為分別善惡樹果子使人與 神相似。
再看蛇的說詞
1.不 一 定 死:沒有兌現
2.眼 睛 就 明 亮 了:兌現
3.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沒有兌現
說來奇怪,居然沒有人責怪牠.....
--
◢ ◣▲◢ ◣
◢◤ ◥█◤ ◥◣
◥◣ █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 羅 12:1
◥◣ █ ◢◤
◥◣█◢◤ 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
◥█◤
◢█◣ 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弗 1:13
◢◤█◥◣
◢◤ █ ◥◣ 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 來 8:5
◢◤ █ ◥◣
◥◣ █ ◢◤落在永生 神之手裡、真是可怕的。 來 10:31
◥◣ █ ◢◤
◥◣█◢◤ 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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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1.24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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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PM88 (BPM)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Fri Jul 6 16:37:29 2007
以下只是我自己對於原罪的看法。
什麼是原罪,其實只是人先背叛神的一個動作。
我們都知道彼此之間的交流,互信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基礎,
人既然違背了自己的諾言吃了善惡果,那麼就等於是自己切斷了跟神之間交流的可能性。
故原罪本身其實應該用"事情"去理解,他是一件事情,也有他的影響,
把它當作"東西"來理解,認為原罪就像遺傳,這種論點就我自己而言是不太能接受的。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您說得不錯,聖經經文中的確記述了一些『不能相信的事』
: 例如:
: 徒5:8彼 得 對 他 說 、 你 告 訴 我 、
: 你 們 賣 田 地 的 價 銀 、 就 是 這 些 麼 。
: 他 說 、 就 是 這 些 。
: 我們單看這一節,又將每字每句都當為真。
: 就此認定『 就 是 這 些』為誠實可信的話。
: 就會無法理解之後發生的事。
: 這只是一個小例子。
: 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
: 並不是說『每一字都是上帝主動發言,每一意念均出於祂』
: 而是『上帝敘述事件,而事件內容皆為真』
: 所以我們真正相信的是『上帝敘述事件中之上帝的觀點』
: 我們比對一下蛇和 神對分別善惡樹的說詞:
: 蛇:3:4 蛇 對 女 人 說 、 你 們 不 一 定 死 、
: 3:5 因 為 神 知 道 、 你 們 喫 的 日 子 眼 睛 就 明 亮 了 、
: 你 們 便 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 。
: 神:2:17 只 是 分 別 善 惡 樹 上 的 果 子 、
: 你 不 可 喫 、 因 為 你 喫 的 日 子 必 定 死 。
: 之前有人說 原文中沒有 「 的 日 子 」
: 但是不影響整體的解釋
: 在這邊可以看到 神並沒有說『便 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 。』
: 事後也沒有說是因為分別善惡樹果子使人與 神相似。
: 再看蛇的說詞
: 1.不 一 定 死:沒有兌現
: 2.眼 睛 就 明 亮 了:兌現
: 3.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沒有兌現
: 說來奇怪,居然沒有人責怪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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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3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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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tout (說不得)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Fri Jul 6 22:42:08 2007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您說得不錯,聖經經文中的確記述了一些『不能相信的事』
: 例如:
: 徒5:8彼 得 對 他 說 、 你 告 訴 我 、
: 你 們 賣 田 地 的 價 銀 、 就 是 這 些 麼 。
: 他 說 、 就 是 這 些 。
: 我們單看這一節,又將每字每句都當為真。
: 就此認定『 就 是 這 些』為誠實可信的話。
: 就會無法理解之後發生的事。
: 這只是一個小例子。
: 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
: 並不是說『每一字都是上帝主動發言,每一意念均出於祂』
問題的重點應該就在這了…不是每一個字都是上帝主動發言,每一意念均出於祂?
那誰說了算?你說了算?教皇說了算?某教會某牧師或某神父說了算?
: 而是『上帝敘述事件,而事件內容皆為真』
: 所以我們真正相信的是『上帝敘述事件中之上帝的觀點』
: 我們比對一下蛇和 神對分別善惡樹的說詞:
: 蛇:3:4 蛇 對 女 人 說 、 你 們 不 一 定 死 、
: 3:5 因 為 神 知 道 、 你 們 喫 的 日 子 眼 睛 就 明 亮 了 、
: 你 們 便 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 。
: 神:2:17 只 是 分 別 善 惡 樹 上 的 果 子 、
: 你 不 可 喫 、 因 為 你 喫 的 日 子 必 定 死 。
: 之前有人說 原文中沒有 「 的 日 子 」
: 但是不影響整體的解釋
: 在這邊可以看到 神並沒有說『便 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 。』
: 事後也沒有說是因為分別善惡樹果子使人與 神相似。
: 再看蛇的說詞
: 1.不 一 定 死:沒有兌現
: 2.眼 睛 就 明 亮 了:兌現
: 3.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沒有兌現
: 說來奇怪,居然沒有人責怪牠.....
那你怎麼不看後面的?亞當跟夏娃被趕出去的原因老耶是怎麼講的?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
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請問一下這是不是也是該刪?老耶自己講說他們能知道善惡喔,再吃下去
不但不會死還永遠活著…這樣還要說蛇的話沒有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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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83.202
※ 編輯: getout 來自: 61.59.83.202 (07/06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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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at Jul 7 11:13:39 2007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您說得不錯,聖經經文中的確記述了一些『不能相信的事』
不相信內容所以直接排除該句?
: 例如:
: 徒5:8彼 得 對 他 說 、 你 告 訴 我 、
: 你 們 賣 田 地 的 價 銀 、 就 是 這 些 麼 。
: 他 說 、 就 是 這 些 。
: 我們單看這一節,又將每字每句都當為真。
: 就此認定『 就 是 這 些』為誠實可信的話。
: 就會無法理解之後發生的事。
: 這只是一個小例子。
: 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
: 並不是說『每一字都是上帝主動發言,每一意念均出於祂』
: 而是『上帝敘述事件,而事件內容皆為真』
: 所以我們真正相信的是『上帝敘述事件中之上帝的觀點』
: 我們比對一下蛇和 神對分別善惡樹的說詞:
: 蛇:3:4 蛇 對 女 人 說 、 你 們 不 一 定 死 、
: 3:5 因 為 神 知 道 、 你 們 喫 的 日 子 眼 睛 就 明 亮 了 、
: 你 們 便 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 。
: 神:2:17 只 是 分 別 善 惡 樹 上 的 果 子 、
: 你 不 可 喫 、 因 為 你 喫 的 日 子 必 定 死 。
: 之前有人說 原文中沒有 「 的 日 子 」
: 但是不影響整體的解釋
: 在這邊可以看到 神並沒有說『便 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 。』
: 事後也沒有說是因為分別善惡樹果子使人與 神相似。
: 再看蛇的說詞
: 1.不 一 定 死:沒有兌現
: 2.眼 睛 就 明 亮 了:兌現
: 3.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沒有兌現
: 說來奇怪,居然沒有人責怪牠.....
因為根本沒理由責備他。
1.不一定死:100%實現。
因為他可沒說必定不死~XD
2.眼睛明亮:100%實現。
這你也贊成,不多談。
3.如神能知善惡:100%實現
創3:22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
這句話可是耶和華自己說的,你要否定嗎?
聖經經文,總沒必要由我這個離開基督教快十年以上的離教者來指給你們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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衹管把他們統統殺光,讓上帝去分辨誰是他的子民。
─教皇(英諾特三世)隨十字軍之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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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uldragon (仆街)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at Jul 7 21:09:37 2007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不好意思,回應一下
: 人在吃分別善惡樹果子之前,已經具備分別善惡能力
: 分別善惡樹是 神設立使人展現分別善惡能力的物件。
: 分別善惡樹不能使人得到分別善惡能力。
這是你自己的說辭
聖經寫吃完眼睛一亮 發現自己沒穿衣服 吃完有智慧等
都是在說'人的自覺'在吃善惡果之後才有
也就是在吃之前 人其實沒什自覺 惶論善惡
善惡果這段 是人開始會邏輯思考的來源
之前可以說是無知 上帝要負全部的責任
: 另外,人吃分別善惡樹果子的動機是想成為『裁定善惡的最終機關』。
: 神是『裁定善惡的最終機關』。
: 人的分別善惡能力是延續祂的能力而來。
: 人吃分別善惡樹果子的動機就是企圖另立標準.
: 成為『另一法則的裁定善惡最終機關』。
人開始以自己的標準判斷事情 而不是神的標準
這個解釋合理 但很遺憾責任還是在神身上
1.神為何要造無用的受造物-善惡樹 讓人有機會摘取
2.神為何要放任蛇在伊甸園裡面走 給蛇自由意志是吧
你的解釋最後還是推論出人的自由意志是 '上帝的計劃'
也就是上帝刻意造某些東西讓某些事情 '有機會實現'
在此前題下 原罪說便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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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uldragon (仆街)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at Jul 7 21:52:25 2007
※ 引述《YiLek (廢墟之華)》之銘言:
: ※ 引述《QQDK (DK)》之銘言:
: : 恩 你說的重點是在對"原罪"的描述: 失了上帝的榮耀
: : 但我重點是在探討"原罪"的成因責任 而我不認為這件事錯是在人
: : 但"罪"卻是人在背負 (這裡的"罪" 就是結果=>遠離了神)
: 討論責任的話,我的看法是,人仍然需要負責。在我閱讀
: 的脈絡裡,人類在創世紀第二章時就被賦予了命名、管理
: 世界的任務,我不認為人在沒有智慧、能力的狀況下,有
: 辦法從事這個任務。
人在吃善惡果之前 沒有自己做主思考對錯的本事
要負責的就兩件東西 善惡樹和蛇 而這兩種的來源都是上帝
故上帝要負全責
: 從這個脈絡出發,再將受蛇誘惑的事件解釋為人想要變得
: 和神一樣(而非將此事件解釋成人類有分別對錯能力的來
: 源),離開伊甸園顯然不是因為上帝設了這個局好久了XD
: 而是人在早有能力從事管理世界之責後,單方面背棄與上
: 帝的約定(或說想要變得神一樣)。
人在吃果子前 並不了解何謂背棄或遠離神的狀況
也就是後果如何並不清楚 而是吃完才知道
你說的想要像神一樣的前置想法和經文不符
: 因此被趕出樂園比較像是人自找的,上帝說了不能吃,都
: 沒在聽嘛(丟筆)。不過這樣也好啦,樂園住久了可能也
: 挺無聊的。話說回來,這整段故事的重點其實也不是在講
: 原罪,只是原罪的概念是以此當起點就是了。
: 我覺得責任的歸屬在於怎麼解釋吃果子本身代表的意義,
: 如果是毫無分辨能力而吃果子,我也認為這樣一來就是上
: 帝設了局,不過從我讀經的脈絡,要說吃果子前不知對錯
: 是非,那無罪的人類也太囧了,就好像先前比喻成小孩,
: 叫無知的小孩去替萬物命名、管理世界,那還真恐怖。還
: 真該慶幸吃了果子XD
命名和管理是語焉不詳的說法 世界照上帝創造的法則就能自行運作
除非人開始有自己獨立的想法才能做額外的干涉
而人在吃果子前顯然意志是不獨立的 是以神的標準為標準
: 因此我傾向將吃果子本身解釋為想要變得像神一樣明白一
: 切的事,重點放在前半句「變得像神一樣」,這在猶太、
: 基督宗教的脈絡中,實為該打嘛~
人想變得像神一樣的心態是吃了果子後才有
和上帝有連結時又求像神 是看見光明又找光明的自相矛盾說
一開始就是上帝導的戲才是較合理的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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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uldragon (仆街)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at Jul 7 22:10:53 2007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銘言:
: ※ 引述《souldragon (仆街)》之銘言:
: : 這是你自己的說辭
: : 聖經寫吃完眼睛一亮 發現自己沒穿衣服 吃完有智慧等
: : 都是在說'人的自覺'在吃善惡果之後才有
: : 也就是在吃之前 人其實沒什自覺 惶論善惡
: : 善惡果這段 是人開始會邏輯思考的來源
: : 之前可以說是無知 上帝要負全部的責任
: : 人開始以自己的標準判斷事情 而不是神的標準
: : 這個解釋合理 但很遺憾責任還是在神身上
: : 1.神為何要造無用的受造物-善惡樹 讓人有機會摘取
: : 2.神為何要放任蛇在伊甸園裡面走 給蛇自由意志是吧
: : 你的解釋最後還是推論出人的自由意志是 '上帝的計劃'
: : 也就是上帝刻意造某些東西讓某些事情 '有機會實現'
: : 在此前題下 原罪說便不成立
: 歪理
: 那女人穿短裙走在街上 被強姦 也要怪說 誰叫你穿那麼性感 引人犯罪!
: 所以不能怪那強姦你的人嗎!!
: 一個暴發戶 穿名牌 開名車 結果被搶 也要怪他說 誰叫他有錢
: 被搶活該嗎
: 硬拗的歪理一堆
告訴你差別在哪裡
1. 我們現在已有邏輯判斷 和伊甸園時期的人不可相比
2. 我們沒有絕對的權柄 而上帝有
3. 立足點不同 故你的例子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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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81.170
※ 編輯: souldragon 來自: 218.160.181.170 (07/07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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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tout (說不得)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at Jul 7 22:13:33 2007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銘言:
: ※ 引述《souldragon (仆街)》之銘言:
: : 這是你自己的說辭
: : 聖經寫吃完眼睛一亮 發現自己沒穿衣服 吃完有智慧等
: : 都是在說'人的自覺'在吃善惡果之後才有
: : 也就是在吃之前 人其實沒什自覺 惶論善惡
: : 善惡果這段 是人開始會邏輯思考的來源
: : 之前可以說是無知 上帝要負全部的責任
: : 人開始以自己的標準判斷事情 而不是神的標準
: : 這個解釋合理 但很遺憾責任還是在神身上
: : 1.神為何要造無用的受造物-善惡樹 讓人有機會摘取
: : 2.神為何要放任蛇在伊甸園裡面走 給蛇自由意志是吧
: : 你的解釋最後還是推論出人的自由意志是 '上帝的計劃'
: : 也就是上帝刻意造某些東西讓某些事情 '有機會實現'
: : 在此前題下 原罪說便不成立
: 歪理
: 那女人穿短裙走在街上 被強姦 也要怪說 誰叫你穿那麼性感 引人犯罪!
: 所以不能怪那強姦你的人嗎!!
強姦的人是沒有思考的無知的人嗎?
假如是一個沒有思考能力,看到暴露的女人就想強姦的人。那故意穿暴
露的衣服在這種人的面前而被強姦是誰的錯?
上帝在沒有判斷善惡能力的亞當夏娃前放善惡果,然後他們吃了還要怪
他們,那是誰的錯?
: 一個暴發戶 穿名牌 開名車 結果被搶 也要怪他說 誰叫他有錢
: 被搶活該嗎
: 硬拗的歪理一堆
故意用不同的類比來講,你比較像在硬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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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8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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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uldragon (仆街)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at Jul 7 23:51:32 2007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銘言:
: ※ 引述《souldragon (仆街)》之銘言:
: : 告訴你差別在哪裡
: : 1. 我們現在已有邏輯判斷 和伊甸園時期的人不可相比
: : 2. 我們沒有絕對的權柄 而上帝有
: : 3. 立足點不同 故你的例子無效
: 請先看清楚聖經內容
: 女人與蛇的對話 到底是無知 還是 叫明知故犯
: 3:2 女 人 對 蛇 說 、 園 中 樹 上 的 果 子 我 們 可 以 喫 .
: 3:3 惟 有 園 當 中 那 棵 樹 上 的 果 子 、
: 神 曾 說 、 你 們 不 可 喫 、 也 不 可 摸 、 免 得 你 們 死 。
: 3:4 蛇 對 女 人 說 、 你 們 不 一 定 死 、
: 3:5 因 為 神 知 道 、 你 們 喫 的 日 子 眼 睛 就 明 亮 了 、
: 你 們 便 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 。
: 3:6 於 是 女 人 見 那 棵 樹 的 果 子 好 作 食 物 、 也 悅 人 的 眼 目 、
: 且 是 可 喜 愛 的 、 能 使 人 有 智 慧 、 就 摘 下 果 子 來 喫 了 .
: 又 給 他 丈 夫 、 他 丈 夫 也 喫 了 。
是無知 有思考能力的話 蛇的話真假還有待斟酌 不會直接信
而且你在這點上打轉也沒用 善惡樹和蛇的來源就是來自上帝
加上人在食果前是智慧不足的 上帝還是得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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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Lek (廢墟之華)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un Jul 8 00:31:11 2007
※ 引述《souldragon (仆街)》之銘言:
: ※ 引述《YiLek (廢墟之華)》之銘言:
: : 討論責任的話,我的看法是,人仍然需要負責。在我閱讀
: : 的脈絡裡,人類在創世紀第二章時就被賦予了命名、管理
: : 世界的任務,我不認為人在沒有智慧、能力的狀況下,有
: : 辦法從事這個任務。
: 人在吃善惡果之前 沒有自己做主思考對錯的本事
: 要負責的就兩件東西 善惡樹和蛇 而這兩種的來源都是上帝
: 故上帝要負全責
人吃果子之前沒有自主思考的本事是您的推論,
您可以這樣假設, 要因此把責任怪罪給上帝我也沒意見,
不過顯然我們的前提並不相同.
: : 從這個脈絡出發,再將受蛇誘惑的事件解釋為人想要變得
: : 和神一樣(而非將此事件解釋成人類有分別對錯能力的來
: : 源),離開伊甸園顯然不是因為上帝設了這個局好久了XD
: : 而是人在早有能力從事管理世界之責後,單方面背棄與上
: : 帝的約定(或說想要變得神一樣)。
: 人在吃果子前 並不了解何謂背棄或遠離神的狀況
: 也就是後果如何並不清楚 而是吃完才知道
: 你說的想要像神一樣的前置想法和經文不符
後果是清楚的, 與蛇的對話中已經自己說出吃了的後果就是死.
而聖經中談論的死, 往往是靈性上的死亡, 也就是與上帝的隔絕.
以致於後來從這段經文中發展出原罪的概念.
: : 因此被趕出樂園比較像是人自找的,上帝說了不能吃,都
: : 沒在聽嘛(丟筆)。不過這樣也好啦,樂園住久了可能也
: : 挺無聊的。話說回來,這整段故事的重點其實也不是在講
: : 原罪,只是原罪的概念是以此當起點就是了。
: : 我覺得責任的歸屬在於怎麼解釋吃果子本身代表的意義,
: : 如果是毫無分辨能力而吃果子,我也認為這樣一來就是上
: : 帝設了局,不過從我讀經的脈絡,要說吃果子前不知對錯
: : 是非,那無罪的人類也太囧了,就好像先前比喻成小孩,
: : 叫無知的小孩去替萬物命名、管理世界,那還真恐怖。還
: : 真該慶幸吃了果子XD
: 命名和管理是語焉不詳的說法 世界照上帝創造的法則就能自行運作
: 除非人開始有自己獨立的想法才能做額外的干涉
: 而人在吃果子前顯然意志是不獨立的 是以神的標準為標準
「命名」在宗教上具有很深的神學意涵, 絕非語焉不詳的說法,
而「管理世界」是一個積極的動作, 近半個世紀以來的生態神學談了很多,
因此這兩件事作為上帝交負的任務, 我傾向認為人已有思考能力.
: : 因此我傾向將吃果子本身解釋為想要變得像神一樣明白一
: : 切的事,重點放在前半句「變得像神一樣」,這在猶太、
: : 基督宗教的脈絡中,實為該打嘛~
: 人想變得像神一樣的心態是吃了果子後才有
: 和上帝有連結時又求像神 是看見光明又找光明的自相矛盾說
: 一開始就是上帝導的戲才是較合理的解釋
在與蛇的對話中就透露人之所以背約,
想要通曉一切事理( 意圖像神 )是原因之一.
和上帝有連結時又求像神, 是看見光明, 卻想自己成為光明的做法,
我認為不矛盾, 頂多叫做有企圖心, 難聽一點就是不自量力.
要認為是上帝導的戲也可以啦, 只是看從哪個前提出發,
只是就算命名與管理世界都是語焉不詳,
上帝畢竟是交付任務給人, 這任務還必須動腦,
自然我不認為吃下通曉一切事情的果子之前,
沒有自主判斷, 做選擇的能力.
更何況這兩個任務都是重要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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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dor (awful)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un Jul 8 01:39:40 2007
※ 引述《YiLek (廢墟之華)》之銘言:
: 在與蛇的對話中就透露人之所以背約,
: 想要通曉一切事理( 意圖像神 )是原因之一.
: 和上帝有連結時又求像神, 是看見光明, 卻想自己成為光明的做法,
: 我認為不矛盾, 頂多叫做有企圖心, 難聽一點就是不自量力.
創 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既然都已經吃了 那怎麼不再多吃一點
創 3:22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
果子喫,就永遠活著。
不自量力?你覺得上帝這句話在虎爛你囉?
上帝怎麼可以虎爛 吃了沒有必定死 還繁衍眾多 生了一堆徒子徒孫來專門叫人悔改
(謎之聲:神超越邏輯 當然可以虎爛)
: 要認為是上帝導的戲也可以啦, 只是看從哪個前提出發,
: 只是就算命名與管理世界都是語焉不詳,
: 上帝畢竟是交付任務給人, 這任務還必須動腦,
: 自然我不認為吃下通曉一切事情的果子之前,
: 沒有自主判斷, 做選擇的能力.
: 更何況這兩個任務都是重要得不得了......
--
"不過對於那些'偏激主義者'而言,他們會拼命抓牢那些他們相信的結論。"
"在達成結論的過程中,他們最常用的方式就是接受一些獨裁式的說法。"
"無論發生什麼事情,他們只能保有這種信仰,別無選擇。"
"假如你試著指出他們信仰上違反邏輯和理性的地方,他們就會拒絕聽你說話,
而且很可能要你閉嘴。" - Issac Asim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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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8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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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uldragon (仆街)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un Jul 8 03:04:11 2007
※ 引述《YiLek (廢墟之華)》之銘言:
: ※ 引述《souldragon (仆街)》之銘言:
: : 人在吃善惡果之前 沒有自己做主思考對錯的本事
: : 要負責的就兩件東西 善惡樹和蛇 而這兩種的來源都是上帝
: : 故上帝要負全責
: 人吃果子之前沒有自主思考的本事是您的推論,
: 您可以這樣假設, 要因此把責任怪罪給上帝我也沒意見,
: 不過顯然我們的前提並不相同.
不是我的推論 而是經文的說法
自主思考只有從遠離上帝才開始 而人在吃果子前尚未遠離上帝
基本上還是與道合一 比較像嬰兒狀態 好比不穿衣服仍很自在
吃果子後自我意識才開始萌芽 這就是上帝的計劃
一直停留在嬰兒期不是上帝的本意 人必須有追求自我的階段
最後再洗盡鉛華回家 這個過程是種祝福而非原罪
: : 人在吃果子前 並不了解何謂背棄或遠離神的狀況
: : 也就是後果如何並不清楚 而是吃完才知道
: : 你說的想要像神一樣的前置想法和經文不符
: 後果是清楚的, 與蛇的對話中已經自己說出吃了的後果就是死.
: 而聖經中談論的死, 往往是靈性上的死亡, 也就是與上帝的隔絕.
: 以致於後來從這段經文中發展出原罪的概念.
上帝都說會死了 蛇後來說不一定會死夏娃就信
因此可推論人在吃果子前確實沒什判斷力
: : 命名和管理是語焉不詳的說法 世界照上帝創造的法則就能自行運作
: : 除非人開始有自己獨立的想法才能做額外的干涉
: : 而人在吃果子前顯然意志是不獨立的 是以神的標準為標準
: 「命名」在宗教上具有很深的神學意涵, 絕非語焉不詳的說法,
: 而「管理世界」是一個積極的動作, 近半個世紀以來的生態神學談了很多,
: 因此這兩件事作為上帝交負的任務, 我傾向認為人已有思考能力.
命名和管理世界和七天創世的描述差不多
幾句話帶過而已 不用自己想像有什麼重大意義
: : 人想變得像神一樣的心態是吃了果子後才有
: : 和上帝有連結時又求像神 是看見光明又找光明的自相矛盾說
: : 一開始就是上帝導的戲才是較合理的解釋
: 在與蛇的對話中就透露人之所以背約,
: 想要通曉一切事理( 意圖像神 )是原因之一.
: 和上帝有連結時又求像神, 是看見光明, 卻想自己成為光明的做法,
: 我認為不矛盾, 頂多叫做有企圖心, 難聽一點就是不自量力.
這時亞當-夏娃-上帝是一體的 等同聖子-聖靈-聖父的金三角
一而三 三而一 連繫仍很深遠 不用再想成為誰
此時存在 '若分離將會如何?' 的想法反而比較大
: 要認為是上帝導的戲也可以啦, 只是看從哪個前提出發,
: 只是就算命名與管理世界都是語焉不詳,
: 上帝畢竟是交付任務給人, 這任務還必須動腦,
: 自然我不認為吃下通曉一切事情的果子之前,
: 沒有自主判斷, 做選擇的能力.
: 更何況這兩個任務都是重要得不得了......
亞當 夏娃可以說是上帝的第2,3人格 [道家的說法上帝是太極而生兩儀]
吃不吃果子是分久必合 合久必分的問題 有創世自然有分合
就像天地要分開 晝夜要分開 造物自然也要和上帝分開
如此故事才能開始 上帝一開始就在導這場戲
把責任推給果子沒意義 什麼根結什麼果 上帝才是這個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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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81.62
※ 編輯: souldragon 來自: 218.160.181.62 (07/08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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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un Jul 8 08:58:00 2007
※ 引述《YiLek (廢墟之華)》之銘言:
: ※ 引述《souldragon (仆街)》之銘言:
: : 人在吃善惡果之前 沒有自己做主思考對錯的本事
: : 要負責的就兩件東西 善惡樹和蛇 而這兩種的來源都是上帝
: : 故上帝要負全責
: 人吃果子之前沒有自主思考的本事是您的推論,
: 您可以這樣假設, 要因此把責任怪罪給上帝我也沒意見,
: 不過顯然我們的前提並不相同.
: : 人在吃果子前 並不了解何謂背棄或遠離神的狀況
: : 也就是後果如何並不清楚 而是吃完才知道
: : 你說的想要像神一樣的前置想法和經文不符
: 後果是清楚的, 與蛇的對話中已經自己說出吃了的後果就是死.
: 而聖經中談論的死, 往往是靈性上的死亡, 也就是與上帝的隔絕.
: 以致於後來從這段經文中發展出原罪的概念.
: : 命名和管理是語焉不詳的說法 世界照上帝創造的法則就能自行運作
: : 除非人開始有自己獨立的想法才能做額外的干涉
: : 而人在吃果子前顯然意志是不獨立的 是以神的標準為標準
: 「命名」在宗教上具有很深的神學意涵, 絕非語焉不詳的說法,
: 而「管理世界」是一個積極的動作, 近半個世紀以來的生態神學談了很多,
: 因此這兩件事作為上帝交負的任務, 我傾向認為人已有思考能力.
: : 人想變得像神一樣的心態是吃了果子後才有
: : 和上帝有連結時又求像神 是看見光明又找光明的自相矛盾說
: : 一開始就是上帝導的戲才是較合理的解釋
: 在與蛇的對話中就透露人之所以背約,
: 想要通曉一切事理( 意圖像神 )是原因之一.
: 和上帝有連結時又求像神, 是看見光明, 卻想自己成為光明的做法,
: 我認為不矛盾, 頂多叫做有企圖心, 難聽一點就是不自量力.
: 要認為是上帝導的戲也可以啦, 只是看從哪個前提出發,
: 只是就算命名與管理世界都是語焉不詳,
: 上帝畢竟是交付任務給人, 這任務還必須動腦,
: 自然我不認為吃下通曉一切事情的果子之前,
: 沒有自主判斷, 做選擇的能力.
: 更何況這兩個任務都是重要得不得了......
偏偏在這時候,人欠缺的正是分辨善惡的能力。
這是你的上帝在創3:22都承認的事。
所以用不著拿命名與管理世界來說明人當時的能力~
--
人類最大的敵人,並不是所謂引誘人墮落的惡魔....
而是無知。
那種除了相信什麼也不肯懂的無知,反而被賦予〔神聖〕與〔神秘〕的外表....
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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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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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un Jul 8 09:21:58 2007
※ 引述《souldragon (仆街)》之銘言:
: 不是我的推論 而是經文的說法
: 自主思考只有從遠離上帝才開始 而人在吃果子前尚未遠離上帝
: 基本上還是與道合一 比較像嬰兒狀態 好比不穿衣服仍很自在
: 吃果子後自我意識才開始萌芽 這就是上帝的計劃
: 一直停留在嬰兒期不是上帝的本意 人必須有追求自我的階段
: 最後再洗盡鉛華回家 這個過程是種祝福而非原罪
這樣說就有神導演一切的想法存在
所以你認為神覺得人應該要違背命令,然後再讓神去救他?
神拯救人的動作不能夠推論成人應該要先犯罪
: : 後果是清楚的, 與蛇的對話中已經自己說出吃了的後果就是死.
: : 而聖經中談論的死, 往往是靈性上的死亡, 也就是與上帝的隔絕.
: : 以致於後來從這段經文中發展出原罪的概念.
: 上帝都說會死了 蛇後來說不一定會死夏娃就信
: 因此可推論人在吃果子前確實沒什判斷力
當下被迷惑就是沒有判斷力?
那麼那些會被詐騙的人都應該宣告禁治產
以掃也沒判斷力,一碗紅豆湯就把他收買了
大衛也沒有判斷力,看到美女就會按耐不住
摩西也沒有判斷力,神明明叫他吩咐水流出來,他卻用杖擊打磐石
其實你忽略了慾望,慾望使人暫時失去判斷力,古今皆然
: 這時亞當-夏娃-上帝是一體的 等同聖子-聖靈-聖父的金三角
: 一而三 三而一 連繫仍很深遠 不用再想成為誰
: 此時存在 '若分離將會如何?' 的想法反而比較大
用亞當、夏娃、上帝來比三位一體的神,這應該是你自己的想法吧,至少聖經沒有
聖經只有寫夫妻兩人成為一體
如果是一而三 三而一,那麼誰聽誰的命令應該不是那麼重要
但創世紀當中,神是制定命令者,亞夏是遵守命令的人
更遑論有"分離"的想法
: 亞當 夏娃可以說是上帝的第2,3人格 [道家的說法上帝是太極而生兩儀]
: 吃不吃果子是分久必合 合久必分的問題 有創世自然有分合
: 就像天地要分開 晝夜要分開 造物自然也要和上帝分開
: 如此故事才能開始 上帝一開始就在導這場戲
: 把責任推給果子沒意義 什麼根結什麼果 上帝才是這個根
道家說法與聖經不合
太極生兩儀,兩儀應該同時產生
亞當先被造,然後從亞當再造夏娃
亞當有自己獨處一陣子,所以你的推論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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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7.35.247
> -------------------------------------------------------------------------- <
作者: YiLek (廢墟之華)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un Jul 8 09:59:16 2007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創 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 既然都已經吃了 那怎麼不再多吃一點
我怎麼知道怎麼不狠下心多吃幾顆,
大概吃一口後就知慘了....
因為經文就沒有多吃, 所以我也沒辦法回答.
: 創 3:22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
: 果子喫,就永遠活著。
: 不自量力?你覺得上帝這句話在虎爛你囉?
: 上帝怎麼可以虎爛 吃了沒有必定死 還繁衍眾多 生了一堆徒子徒孫來專門叫人悔改
: (謎之聲:神超越邏輯 當然可以虎爛)
吃了果樹, 後果就是人與上帝隔絕, 這是整個事件的後果,
也就是吃了必定死的含意.
另外, 姑且不論這則故事是否是事實, 或是神話性的隱喻,
最後上帝還派基璐伯看守果樹, 所以就故事本身,
上帝的確知道果樹的能力.
只是故事中的主角愛吃又無膽, 吃了一口, 發現不對勁就躲起來了.
創 3:22 不如討論上帝說「我們」, 到底是複數神觀,
還是預表三位一體的上帝....
我認為發動趕出樂園的事件是因為想變得像上帝一樣,
創 3:22 在這想法中, 便是作為上帝不允許人有非份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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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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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Lek (廢墟之華)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un Jul 8 10:09:04 2007
※ 引述《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之銘言:
: 偏偏在這時候,人欠缺的正是分辨善惡的能力。
: 這是你的上帝在創3:22都承認的事。
: 所以用不著拿命名與管理世界來說明人當時的能力~
我應該強調過, 在這段故事中講的善惡樹或善惡果等「善惡」,
不是單純指分辨對錯, 而是指有能力通曉一切事理,
這個吃果子的事件用來帶出科技, 文藝, 等能力的宗教解釋,
因為我們不在樂園中, 因此需要依靠這些能力來進步.
所以如果認為這段故事中的善惡, 只是字面上的善惡,
當然人那時候是傻的, 上帝設了這個局好久也行,
不過還是那句, 我不採取這個前提, 因為對我來說,
吃果樹的事件非指分辨善惡, 而是想明白一切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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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un Jul 8 10:46:10 2007
※ 引述《YiLek (廢墟之華)》之銘言:
: ※ 引述《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之銘言:
: : 偏偏在這時候,人欠缺的正是分辨善惡的能力。
: : 這是你的上帝在創3:22都承認的事。
: : 所以用不著拿命名與管理世界來說明人當時的能力~
: 我應該強調過, 在這段故事中講的善惡樹或善惡果等「善惡」,
: 不是單純指分辨對錯, 而是指有能力通曉一切事理,
: 這個吃果子的事件用來帶出科技, 文藝, 等能力的宗教解釋,
: 因為我們不在樂園中, 因此需要依靠這些能力來進步.
: 所以如果認為這段故事中的善惡, 只是字面上的善惡,
: 當然人那時候是傻的, 上帝設了這個局好久也行,
: 不過還是那句, 我不採取這個前提, 因為對我來說,
: 吃果樹的事件非指分辨善惡, 而是想明白一切事理.
講了這麼多,我只問一句:
到底你所謂的一切事理,是否「包括」「分辨善惡」這回事?
我只提醒一句:你的上帝可是已經承認「吃了之後能分善惡」。
--
人類最大的敵人,並不是所謂引誘人墮落的惡魔....
而是無知。
那種除了相信什麼也不肯懂的無知,反而被賦予〔神聖〕與〔神秘〕的外表....
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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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8.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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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Lek (廢墟之華)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un Jul 8 11:45:23 2007
※ 引述《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之銘言:
: 到底你所謂的一切事理,是否「包括」「分辨善惡」這回事?
: 我只提醒一句:你的上帝可是已經承認「吃了之後能分善惡」。
吃了之後具有能夠明白一切事理的能力,
不代表在吃之前, 不能明白事理,
只能說所知有限, 不全面.
到底能夠知道多少, 經文沒有交代,
指交代了能力足夠交負命名權及管理權的任務.
因此我的看法是, 一切事理當然包括分辨該不該, 能不能,
不過這些判斷是在吃果子之前就會了.
A 在B 中, B 包含A , 可是只會A 並不表示已經會B 了,
吃果子是獲得B 能力, 未吃前只擁有A 能力.
我的上帝講的是, 吃了之後能夠具有能夠明白一切事理的能力,
中英文翻譯的善惡, 好壞指的是全部的知識.
事實上我們也是朝著這個方向去發展, 不斷發展知識,
為了明白一切事理.
我傾向的" 未吃前擁有A 能力" 是從命名權及管理權中推論出來,
您可以不同意, 我只是陳述自己的看法, 包括對經文理解與翻譯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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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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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dor (awful)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Fri Jul 13 03:09:12 2007
※ 引述《YiLek (廢墟之華)》之銘言:
: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創 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 : 既然都已經吃了 那怎麼不再多吃一點
: 我怎麼知道怎麼不狠下心多吃幾顆,
: 大概吃一口後就知慘了....
: 因為經文就沒有多吃, 所以我也沒辦法回答.
: : 創 3:22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
: : 果子喫,就永遠活著。
: : 不自量力?你覺得上帝這句話在虎爛你囉?
: : 上帝怎麼可以虎爛 吃了沒有必定死 還繁衍眾多 生了一堆徒子徒孫來專門叫人悔改
: : (謎之聲:神超越邏輯 當然可以虎爛)
: 吃了果樹, 後果就是人與上帝隔絕, 這是整個事件的後果,
: 也就是吃了必定死的含意.
請問聖經哪邊提到'必定死'不是真的死?
跟上帝隔絕與必定死很明顯是兩回事
可以有 1既死又隔絕 2死而不隔絕 3隔絕而不死 4不隔絕不死四種情況
在1跟3當中 何以認定3叫做必定死而不是1?
請問您的立論如何與對文字的曲解做出區分?
上帝沒說要趕人卻趕人出去 上帝說必死卻沒死
請問上帝可以這樣說話又不算話的嗎?
: 另外, 姑且不論這則故事是否是事實, 或是神話性的隱喻,
: 最後上帝還派基璐伯看守果樹, 所以就故事本身,
: 上帝的確知道果樹的能力.
: 只是故事中的主角愛吃又無膽, 吃了一口, 發現不對勁就躲起來了.
: 創 3:22 不如討論上帝說「我們」, 到底是複數神觀,
: 還是預表三位一體的上帝....
: 我認為發動趕出樂園的事件是因為想變得像上帝一樣,
: 創 3:22 在這想法中, 便是作為上帝不允許人有非份之想.
非分之想? 為何是非分之想? 為何這不是額手稱慶?
請問您是否有證據可以證明這是非分之想而不是額手稱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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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探究每一種偽科學,你可以發現到其中存在著安樂毯,奶嘴等,
可以讓人獲得安全感。" -Issac Asim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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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8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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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DK (DK)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原罪"這概念有謬誤!?
時間: Sat Jul 14 22:28:11 2007
關於"原罪" 還有其他看起來不合理的地方....
1.原罪的"遺傳"給後代
就像陳進興的兒子必須要背負爸爸的罪過
而這就是基督所謂的"世人皆有罪"? 神所使用的連座法?
(附帶一提 神的能力可以光處罰亞當夏娃把他們趕走 而繼續把其後代留在伊甸園
或者 乾脆重新抹除他們的能力)
這說明 神只是類似古代暴君的統治手法而已 現代的先進國家那個會如此?
2.耶穌的"背負"世人之罪 包括原罪嗎?
如果包括 那代表原罪的"解釋"其範圍縮小了 因為世人並未因耶穌的背負 而有所改變
或者說 有些關於原罪的解釋 是耶穌無法背負的(例如 原罪是人自己的責任)
如果不包括 那也很奇怪 這代表人實際上是可以不犯罪的 (除了原罪 其餘都是後天的)
而耶穌都不認為這是罪了 又何來世人有罪?
3.綜合以上2點 就會發現
耶穌背負的原罪有重大意義: 但這原罪跟我沒關係 人也不是我殺的 關我屁事?
再說當時的亞當夏娃行為是否是犯罪 也很有爭議...
耶穌背負的原罪無重大意義: 那除了原罪以外的行為我想自己負責 耶穌要背 關我屁事?
何況 "原罪"根本就在祂預料之中造成的 還一臉施捨貌...
由此可知 耶穌被釘上十字架 好像跟你我無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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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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