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治療師:運動防護、居家復健都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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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受惠於物理治療,但不能說我在做物理治療」
「物理治療師跟選手出國比賽,治療、放鬆、運動防護,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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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世界物理治療日,「物理治療師法」的議題再次浮現,因此想寫篇文章,討論目前物理治療師遇到的困境,能透過什麼樣的方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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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治療師在做違法的事?
物理治療師法,其中一條如下:
「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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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物理治療師的業務包括:檢查、評估、徒手治療、運動治療、儀器治療、或任何經認定為物理治療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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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未經醫師看過、診斷過,物理治療師「直接地對他人做什麼,都是違法的」,例如跟隨國手出國比賽、需做居家復健的患者、特教機構的學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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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給醫師看」的用意
雖然聽起來不合理,但我認為法規的目的在於「讓醫師先排除重大、嚴重疾病」,釐清任何危及生命的可能,同時醫師也是對整體醫學最暸解的人,也扮演一個統合、領導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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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現實上遇到的問題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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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場域、情況,當下是沒有醫師的。例如隨選手出國比賽,在場上受傷第一時間還是需由物理治療師、運動防護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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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者,常常醫師會是「決定」病患需不需要物理治療的那個人。但許多醫療人員對彼此的專業是不熟悉的,「我認為的不需要,不見得他就真的不需要」。例如「動完骨科手術就可以回家了不用復健」、「膝蓋痛就一輩子不要在運動或重訓了」。因此,若醫師能扮演整合者、協調專業之間的合作,這是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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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術館、健身房可以,但治療師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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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健身房,有時教練會帶有慢性病、受傷過的學生,進行訓練。在國術館、民俗療法,師傅可以直接幫病患做整復、療傷。但上面說的這些事情,物理治療師都不能直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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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口老化、生活型態的改變,越來越多有腰痠背痛的文明病,或是有著三高、糖尿病等的人。對於現今的人來說,運動不只是緩解痠痛、延緩退化,更是促進健康的方式,但時常這類的人也不知道該怎麼動才是安全、有效的。而「運動治療」,以運動訓練的方式來作為「處方或治療患者」是每個物理治療師必學的專長。「徒手治療」則是以治療師的雙手直接進行治療,例如脊椎鬆動術、軟組織放鬆、沾黏破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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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以病患或民眾的最高福祉,我認為如健身房、國術館等地方,也應有合作的醫師能適時轉介,來篩檢學生跟患者的身體狀況、沒有遺漏掉的潛在疾病,避免在運動訓練或療程的過程中發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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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法過了,治療師準備好了嗎?
雖然在現行的法規下,一般民眾、病患要接觸到物理治療師,過程較為繁瑣,皆需透過醫師轉介的程序。但當修法過了,各個物理治療師有沒有「獨立處理」病患的能力,是現在就要努力跟學習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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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危及生命、嚴重疾病有無警覺性
*知道自己無法處理時,會不會轉介給醫師或其他專業
*治療師沒有像醫師的養成系統,如住院醫師、研究醫師、主治醫師等
*需更多的醫學學科:藥物學、影像學、營養學、內科、外科學等
*若想往運動產業,需額外學:肌力與體能、訓練法、運動營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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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法不過,治療師能做什麼?
就我個人而言,因為有信任的醫師、教練,彼此能互相合作,也知道彼此專業的好,所以要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或者讓病患或學生先看過醫生,這件事情對我來說相對容易,也能合情合理地進行物理治療。但當跟選手出國比賽、訓練時,我也自認問心無愧,需要做任何治療、放鬆、處置,我會馬上做,因為一切以病患或選手的最高福祉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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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法規讓我最困擾的是,「許多學生或病患是受惠於物理治療,但在特定的場域、情況下,我不能說我做的是物理治療」,訓練、放鬆、運動、調整身體等,都變成常見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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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規要改變,非常不容易,因為牽涉著不只是病患的權益,還有許多政治、健保、利益等相關問題。但我認為可以先從「專業合作」開始,當專業間更認識彼此,更了解能帶來的幫忙及好處,病患能得到的絕對更多,勝過自己單打獨鬥。修法不是為了證明誰比誰厲害,或誰要吃下這塊市場,而是讓更多人能得到幫助,從疼痛、失能、絕望中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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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資訊可以參考台灣物理治療學會、全國聯合會的文章:
https://www.tpta.org.tw/articles.php?type=news&pid=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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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章:https://jackchen.sport.blog/
其他圖片:https://www.instagram.com/chenhc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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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療 #物理治療師法 #法規 #醫師 #運動防護 #運動醫學 #復健 #長照 #健康促進 #運動 #訓練 #失能 #老化 #教練 #專業合作 #物理治療師 #肌力與體能訓練師 #陳曉謙 #physicaltherapy #doctor #athletictrainer #rehabilitation #exercise #training #coach #physicatherapist #CSCS #hea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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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壁如委員做了甚麼?
這是一則在ptt上被討論的話題,我也覺得是個好問題!正好,趁著假日前往三義街頭推動藻礁公投前的空檔,整理了一下過去一年來,我究竟做了甚麼?
內政議題:大南方計劃、國土計劃、社會住宅、實價登錄2.0(完成修法)、農地工廠、台糖種電、修一憲二法共21次質詢。
交通議題:4次質詢。
財政:財政紀律、債務、紓困預算、赤道原則、前瞻計劃執行率、房市政策之囤房稅、小輕原油、康友-KY、基金預算、稅制改革、金融機關改革等共72次質詢。
文教議題:大學基金、文資保存等3次質詢。
經濟議題:農地種電、前瞻計劃、紓困預算、農業保險、人道經濟、萊豬源頭標示、用電大戶等20案。
衛環議題:公衛師法(立法完成)、焚化爐環境污染、萊豬食品檢驗、電子菸、勞動基金、勞退基金、菸害防治等23次質詢
為什麼一開始要推動公衛師法?這是一部全新的法案,進入後疫情時代,以後疫情的發生可能會變成常態,從2003年的SARS、到後來的MERS,大概每隔幾年才會發生一次,現在疫情常態化之後,愈來愈密集,可能就變成流感,每年時間到了都會有不同病毒的感染,這些對我國的預防醫學及公共衛生的流行病學很重要。
大家有沒有去思考過,這次的COVID-19為什麼台灣人的感染率這麼低?這是我們可以好好去思考的事情。
我最引以為傲的法案,就是公衛師法和實價登錄,過去一年來我做最多的就是居住正義,我在每個委員會裡頭,包括財政委員會、內政委員會,不管官員再怎麼迴避問題的本質、側翼再怎麼做梗圖酸我,關於居住正義、關於世代正義,接下來的日子,我還是會持續為年輕人發聲!
接下來就是國民的健康問題,過去一年我完成了公衛師法,接下來的一年,我要努力推動的是「營養與健康基本法」,還有非常重要的「菸害防制法」,我國小朋友接觸菸害的年齡大幅下降,菸害防制這件事一定要動用全民的力量,讓我們一起保護國家的未來!
假日呢?我喜歡在每個周末假日全國走透透,我喜歡和人們對話、我喜歡參與地方事務,我去過花蓮書店當一日店長、參加原民的部落會議、走訪山間農家,下次我計畫體驗漁民生活,這才是活生生的蔡壁如委員日常^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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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的無腦實在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請複製星號框出的內文寄信至考選部
#一人一信吧!
才剛修法公告限定營養系的學生才能參加營養師國考,才3個月過去,又修法說要重新開放國考資格?這到底是什麼好棒棒政策?覺得現在打著營養旗號內容卻胡說八道的妖魔鬼怪還不夠多嗎?
營養師的專業評估,最終都是因人而異的「個人化飲食計畫」,這不是開放什麼科系修幾個學分就足夠有此能力,光是如何詢問才能真正了解一個人的飲食喜好和平日飲食習慣生活作息等,就需要複雜又細微的訓練之後,才能如閒話家常般的行雲流水同時資訊正確。
再者,每年畢業的營養系學生那麼多,每年舉辦2次的國考合格人員那麼多,到底有幾個真正從事專業營養師的工作?
重點就不是開放學分科系,而是整體社會不尊重專業、甚至連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專業,滿腦子只想要名氣利益,連自己人都看不起的嘩眾取寵。
重點就不是開放學分科系,而是鳥爛的法規完全無法可管那些鬼牙醫鬼放射科醫生鬼自然療法的一堆鬼臉書社團,還自稱啥鬼的營養小教室,寫這麼明白營養師法似乎也罰不到他們。
重點就不是開放學分科系,而是整體流病公衛的政策完全跟不上時代,三十年前還有廣告呼籲量血壓、二十年前還有6分鐘護一生,現在三高慢性病患者滿街跑,卻沒有任何一個流病公衛廣告宣導正確預防知識,健康九九的臉書網站也是無聊到完全沒有吸引力,甚至打開臉書就是一堆廣告叫你要狂練棒式,完全不管你的骨骼狀態是否可負擔,不然就是一堆藝人教你怎麼減重,要是認真教人正常吃努力運動也就罷了,偏偏多數藝人瘋狂叫人喝鬼彈咖啡甚至出書或廣告或專訪也完全無罰則,更別說什麼鬼醫生上電視專訪斷食來激發鬼生存模式,這麼愛拿非洲的老虎獅子舉例,自己幹嘛不乾脆喬遷去非洲住比較快?
拜託那些自以為是的大老們醒醒,外面的世界真的會嚇死你們,搞不好還是你的愛徒丟臉丟到你都不敢承認,還開放學分科系咧?
#該不會是之前某系所沒注意差點讓學生不能報名國考搞出來的後續效應吧?
※※※※※※※※請複製以下內文寄信至考選部↓↓↓※※※※※※※※※※
【活動快遞】
一人一信,向考選部表達拒絕開放修習營養相關課程合計達六十學分者,亦得應考營養師之條文修正草案。
也請各位贊同者,推廣至營養系所學生(學弟妹),務必告知系所自己意願,以避免日後權益受損。
時間:106年12月7日前(時間緊迫)
考選部信箱:000610@mail.moex.gov.tw
主旨:拒絕開放修習營養相關課程合計達六十學分者,亦得應考營養師之條文修正草案
信件內容:
1. 本人堅決反對修訂「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第五條修正草案」。
2. 營養師考試應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等相關醫事人員,維持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之營養等相關科系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3. 營養師養成應強調教育目的為培育營養人才,以照顧國民健康,提升醫療品質。為維護及考量學生、營養師學習、教育與工作等權益,營養相關系所應總量管制維持品質且不應開放修習學分而得符合營養師應考資格。
※※※※※※※※複製此區域內文寄信至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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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感謝吳玉琴委員與營養師學長姐先進前輩為民福祉,讓台灣合規執行業務的營養師可以方便更多民眾的營養照護也降低社會交通移動要付出的碳成本,達到環保節能減碳!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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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法修法 在 [新聞] 立院三讀》營養師可遠距通訊執行法定業務- 看板Dietician 的推薦與評價
營養師法第十三條修正 #三讀通過
感謝 @吳玉琴 立法委員
https://pse.is/4vxbt3
請立委感受營養師的熱情讚美、鼓勵
修法只是一小步
民眾福祉與營養師職涯擴展的一大步
營養師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的三讀,將使營養師們在提供專業服務時,能夠更加切合
民眾的需求,也期待提升民眾獲得營養師專業服務的可近性。
此次修法感謝 #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與衛生福利部的協助,以及本院委員們
的共同支持。期待營養師們未來可以更積極地協助需要營養評估、營養設計或營養諮詢的
病患和家屬們,並且更進一步地將營養的知識推廣給社區民眾,幫助國人吃得營養、吃得
正確、更加健康。
2023年4月11日【立院三讀》患者免奔波!營養師可遠距通訊執行法定業務】
新聞稿網址如下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266684
以下為新聞稿轉發內容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11)日三讀通過《營養師法》第13條條文修正
案,營養師將可透過通訊方式執行法定業務,事前應報經執業登記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核
准,希望保障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部分情形(如防疫隔離、居家高齡、行動不便)民
眾獲得營養照護之權益。通訊方式之執行條件、應檢附資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
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民進黨立委吳玉琴修法後表示,期盼修法後更切合民眾需求。
《營養師法》第13條原規定,營養師對個別對象健康狀況進行營養評估,或針對個別對象
營養需求進行飲食設計及諮詢時,應「當面進行」。對此,民進黨立委吳玉琴、邱議瑩、
邱志偉等及國民黨立委張育美分別提出《營養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社會福利
及衛生環境委員會3月13日初審通過營養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針對修法,衛生福利部書面意見表示,鑑於營養照護之介入影響疾病控制甚鉅,以遠距通
訊方式提供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特殊情形民眾不間斷之營養照護服務,有其重要性,
並應向執業登記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報准,始得為之。建議可推動。
吳玉琴修法後表示,《營養師法》2004年修正後,規範營養師在執行個別對象健康狀況的
營養評估及其需求所做之飲食設計、諮詢,都必須「當面進行」。然而,在實務上,很多
營養諮詢都是在病患出院後、回到家要詢問或持續追蹤,但營養師卻受限於法規必須當面
進行,只能要求民眾再回醫院,或營養師到家提供協助。在COVID-19疫情期間,尤其造成
困擾。
吳玉琴指出,距上次修法近20年來,通訊科技進步飛快,疫情高峰期間更已經廣泛使用視
訊門診,很難想像竟然還規定營養師只能當面提供服務。因此,在《營養師法》第13條今
天修正三讀後,提供民眾獲得專業服務的可近性。營養師未來在執行各項業務,就不再受
限於當面進行,只要依循該條文所定通訊方式,並向主管機關報備核准,就可以採取通訊
方式提供服務。期盼營養師未來能更積極協助病患與家屬,並協助國人吃得健康、吃得正
確、更加健康。
依據《營養師法》第12條推定,營養師業務包括:一、對個別對象健康狀況之營養評估。
二、對個別對象營養需求所為之飲食設計及諮詢。三、對特定群體營養需求所為之飲食設
計及其膳食製備、供應之營養監督。四、臨床治療飲食之設計及製備、供應之營養監督。
第三項所稱之「特定群體」,是指需要自團體膳食設施固定接受膳食之群體,其類別、人
數、用膳餐次及營養師設置之相關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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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賀營養師
https://linktr.ee/highcaloriesfollowerditi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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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238.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etician/M.1681277397.A.EC0.html
※ 編輯: usershzr (60.248.238.231 臺灣), 04/12/2023 13: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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