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啼笑皆非
謝長廷的「新文化基金會」告 王淺秋 侵權行為(妨害名譽侵害人格權),並請求一百萬元損害賠償。
一審全部敗訴,之前上訴到二審。
問題在於,新文化基金會在一審的時候已經承認:
1. 接受政府補助;
2. 舉辦營隊訓練年輕人;
3. 講師多半是民進黨的政治人物;
4. 基金會網站上面,教導民眾反串韓粉的文是由基金會雇人撰寫。
那……這樣到底我們講的,哪裡是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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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滿基金會律師連請求權基礎、起訴範圍都說不清楚,也沒給對方狀紙,數度動怒「不是在這裡隨便講」、「到底有沒有準備?」。
本案源於「新文化青年工作隊」臉書專頁一篇「如何打出超級像ㄏㄢˊ粉留言的反串文,BY系編」的系列圖文,王淺秋今年1月6日開記者會,指駐日代表謝長廷成立的新文化基金會領取政府補助與資源,卻在粉專「教學」如何打出像韓粉留言反串文,傷害台灣民主。……
基金會律師表示,在地院時沒有承認「養網軍」,法官則問「如何打出超級像ㄏㄢˊ粉留言的反串文,BY系編」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新文化青年工作隊和新文化基金會是什麼關係?法官並質問「反串文的定義是什麼?」,問基金會律師為什麼要寫這個?
基金會律師這時竟回答「要問小編」、「不知道年輕人怎麼講」,法官說「不能這樣」,認為既然打了訴訟就要具體,並說法官是中立的第三人、不屬於哪個陣營,但這些話看起來「認知跟你們不一樣啊」。法官提醒起訴範圍不能變更,請律師說明要告哪些部分,「你們不準備,法官準備那麼多幹嘛?」。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450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網購有什麼事情要注意 #蘇錦霞律師告訴你 #蘇律師經驗豐富 出門購物有時候很危險,比如可能被傳染流感或肺炎,或者是太陽很大會被曬傷,總之就想在家上網買東西。 上網看商品覺得好美好棒,收到後覺得賣家果然很會拍照,心中很不爽,這時候可以退貨嗎?問了賣家,他說要自己付運費,還有商品重新整理要整理費,...
物上請求權定義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你會發現放眼全球的民主國家,沒有像台灣這麼剝削的了】
台灣有些年輕人沒事就炫富,年薪百萬就吹牛,股息小賺一些就炫耀,卻不知台灣地主都不講話,靠著跟全民剝削的土地制度就富到了世界第一,別說什麼,在地主中只算小咖的西門町店王,年收3.6億還不用繳稅,其它更大的地主就更不用說了。台灣地主就是低調剝削,然後錢轉國外銀行存,取得雙重國籍後,一有戰亂就移民。另一方面,地主階層在國內製造矛盾,轉移注意力,讓人民彼此仇視。其實這與日本的菊與刀是一模一樣的,差別在於,日本人的菊與刀是用來斬殺敵人,而台灣地主是用來斬殺自己人,他們對『敵人』的定義是不同的。
(C編🐸)
#地主 #炒房 #炒地 #金權政治 #剥削 #財政 #爛稅
【峰語:菊與刀的日本,一劍封喉阿里郎】
我很喜歡那種顛覆既有三觀,且充滿實證的文章。
這篇關於日本在今年七月 PK 掉南韓的文章,一大早就讓我嚇到睡意全無,真的是發聾振瞶啊!重點先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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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起,日本對韓國限制出口了3種半導體材料:電視、手機顯示屏使用的「氟聚醯亞胺」、半導體製造過程中的「光刻膠」、「高純度氟化氫」。
這3種材料是什麼?這是半導體行業重要的原材料,堪稱命脈,而且全球70%以上生產被日本壟斷。
你或許會問,為什麼不從其他國家尋找替代品?
日本在半導體的優勢就在於難以替代!
不同於家電和智能手機,半導體材料無法拆解,因此很難分析出製造技術、難以逆向模仿。
日本的特點,可以用兩個事物形容——菊與刀。
既文藝唯美,卻又殘忍決斷。
日本是個比較隱忍的國家,決策很慢,但注意細節和戰略,執行很堅決,而韓國在這次日本發動的封殺中,並沒有多少還手之力。
日本在1965年簽訂《日韓請求權協定》時,給了韓國8億美元賠償,這筆賠償雙方議定,解決過去的全部賠償問題。
但韓國的戰爭受害者在過去幾十年一直攻擊日本領事館,日本人就很無語:我們賠了啊,怎麼回事,你們沒拿到錢,該去攻擊韓國政府啊!
到2015年,日本政府終於受不了這種長期的攻擊了,又和韓國協定道歉和賠償,簽了《韓日慰安婦協議》,雙方表態,該問題最終且不可逆解決了。
結果2017年朴槿惠下台,文在寅上台,馬上又不認賬了,撕毀協議,解散了《和解與治癒基金會》,要求日本公開謝罪。
國與國之間的爭端,誰對誰錯,外界很難判斷。
但是日本能夠制裁韓國,靠的是自己的實力,特別是在高科技領域,日本對上游材料和關鍵設備的壟斷,這是關鍵點。
我們常說,日本自1990年金融危機後經歷了迷失的三十年,房價、股價暴跌,日本人不思進取、淪為無慾望社會,不結婚不生子,然而真的如此嗎?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
日本半導體的強大,背後是整個日本的秘密。
日本百年以上的企業有3.5萬家,百年傳承,靠的是精益求精,踏實敬業,而不是胡亂上市圈錢、收割跑路。
除了前面提到的大型公司外,日本還有著一個個不為外界所知的隱形冠軍,市場佔有率極高,稱霸各個領域。
今天,可以不誇張的說,這個世界上幾乎所有的高科技公司,比如三星,intel,蘋果,等等,如果沒有日本的高精度設備和生產工藝,這些公司至少倒退10年。
日本企業這些技術哪來的?
強大的科研能力!如何看出日本擁有強大科研能力?看諾貝爾自然科學類獎就知道了。2000年之後一直到2016年,日本每年至少拿一個諾貝爾獎,僅次於美國,位於全球第二。
根據湯森路透的排行榜,全球創新企業TOP100:日本40家;美國35家;法國10家;德國4家;瑞士3家!在2014年之前一直是美國第一名,2014年之後被日本超越。
某些科研領域,日本已經做到了世界第一,比如新材料、新能源、機器人、大數據、雲計算。
二戰結束後,日本經歷了經濟的快速發展,也經歷了泡沫年代,全民炒股炒房,還在近三十年經歷了痛苦轉型,低調發展。
今天的日本,沒有當年的朝氣和衝動,已經像一個中年人,卻又更加低調而強大。換一個角度看日本:
日本國土只有中國的1/25,人口密度卻是中國的2.45倍,在養活自己國民的同時,日本人實現了;公平社會、貧富分化小;諾貝爾自然科學獎等世界一流大獎;174個國家免簽;世界一流大學;世界第一的良好治安;食品安全;環境優美無污染;醫療健康世界第一;老人長壽世界第一;連續多年高中畢業生的就業率是100%;人均GDP接近中國的5倍。
再看看中國,首先必須承認,中國在過去幾十年取得了很大的進步,GDP多年快速發展,位於世界第二,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剛公布的世界500強名單,中國有129家,首次超過美國,處於世界第一。
但是我們更要看到差距:中國的世界500強,大多是國有傳統企業,前四家利潤大戶是四大行,而在利潤上中國企業達不到500強平均數,世界500強的上榜房地產企業全部來自中國。
這其實是一個縮影。
比如,中國GDP雖然處於世界第二,但是人均GDP只有9509美元,全球排在70多名。
比如,中國的資本市場同樣是世界第二,但一半利潤來自銀行,實體經濟付出的成本過高。
比如,中國有很多的科技巨頭,但除華為研發能力強外,很多公司都是處於應用層面,比如所謂新四大發明,無非是用手機支付、打車、點外賣。還有的巨頭依靠手游、電商作為核心業務,這些都不屬於基礎科學、沒有什麼不可替代性、也很難出口佔領境外市場。
移動支付如果沒有移動終端,沒有晶元和操作系統,就像在沙灘上建起來樓房一樣,別人一推你就倒。別看著表面輝煌,競爭起來沒有任何實力。
我想說的是,不要再提什麼彎道超車、不要再提什麼產業賦能,不要再提什麼全民創業。
任何強大的公司、任何強大的產品、任何強大的技術,靠的是有前瞻的多年積累、靠的是踏踏實實的一步一步。
這不是喊幾句口號、講幾個大道理就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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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仔曰:
文章中讓我印象最深的還是這段話:
『日本的特點,可以用兩個事物形容——菊與刀。既文藝唯美,卻又殘忍決斷。日本是個比較隱忍的國家,決策很慢,但注意細節和戰略,執行很堅決,而韓國在這次日本發動的封殺中,並沒有多少還手之力。』
講穿了,就是『低調厚植實力,高調斬殺對手』,這有些像是台灣的地主階層,你不要看台灣地主一輩子不工作,不創業,只競選民代,廢得跟人渣一樣,但他們對於財富與剝削制度,可是非常低調,也因為這種低調務實、不工作愛剝削的家風,讓他們富到了世界第一。
相對地,就是台灣有些年輕人沒事就炫富,年薪百萬就吹牛,股息小賺一些就炫耀,卻不知台灣地主都不講話,靠著跟全民剝削的土地制度就富到了世界第一,別說什麼,在地主中只算小咖的西門町店王,年收3.6億還不用繳稅,其它更大的地主就更不用說了。
台灣地主就是低調剝削,然後錢轉國外銀行存,取得雙重國籍後,一有戰亂就移民。另一方面,地主階層在國內製造矛盾,轉移注意力,讓人民彼此仇視。
其實這與日本的菊與刀是一模一樣的,差別在於,日本人的菊與刀是用來斬殺敵人,而台灣地主是用來斬殺自己人,他們對『敵人』的定義是不同的。
於是你會發現,放眼全球的民主國家,沒有像台灣這麼剝削的了。
物上請求權定義 在 台灣光鹽生物科技學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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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保護與權利保障皆建築在專利法的基礎上,專利法加上專利法施行細則洋洋灑灑200多條,讓鮮少碰觸法規條文的我頭昏眼花,這周學苑邀請的老師為在法律事務所任職的廖文慈律師,廖律師開宗明義以清楚的文字定義各種專利種類其中包括發明、新型、設計專利,且在將各種類分別細細表述。讓我在課程中印象深刻的有三種大觀念:1. 發明與新型專利的審查制度差異2. 優惠期與國際優先權的觀念釐清3.專利權效力與授權☺️🍀
1.新型專利是我國專利法相較於他國特別的規範,新型與發明專利是依照發明技術的困難程度來區分的,因新型專利只需形式審查,所以許多公司行號皆先使用新型專利來做為權益的保護,但因無實質的審查所以常常造成法規的模糊地帶,但目前可向智慧局申請新型技術報告(非強制)作為權益保障,而發明專利為審查產業利用性、新穎性、進步性為嚴苛的實質審查,因申請難度較高所以衍生出一案二請與專利分割與改請等觀念,使得專利申請可以更加靈活,也加深了專利佈局的難度與巧思,也引起各方耐人尋味的專利戰爭。☺️🍀
2.廖律師以一題實例演練將優惠期與國際優先權這兩項觀念清楚呈現,以時間軸的標示再帶入各種條文的規範,清楚的判定先行公開是否會造成喪失新穎性之關鍵,而兩者的差異在於優惠期的公開是於刊物或已公開實施或已為公眾所知悉等管道,並不須申請人主張即享有,而國際優先權是在他國申請專利後,在我國申請專利前主張後才享有,此外,在案利演練中還帶出專利的權利歸屬,這些觀念皆有助於在學術單位或研究單位更能掌握自身權益。☺️🍀
3.專利權效力在於保護申請人的排他權,但因專利審核時程較長,常造成申請人的權益損失,所以衍生出補償金請求權、善意/合理使用與權利金支付、專利授權與登記對抗原則等觀念,而在課堂中學員們對於專利授權有許多有趣的想法且深陷於討論熱浪當中。☺️☺️☺️
來參與學苑課程之前,因沒有建立正確的觀念與適當的實例演練,常讓自己迷失在法律條文的叢林裡,廖律師以淺顯易懂的方式闡述專利法,且加上許多實例使學員們更容易吸收,並時時提醒學員應考專利師的準備方向與可能的考試模式,讓我受益良多。🙋🙋
物上請求權定義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網購有什麼事情要注意 #蘇錦霞律師告訴你 #蘇律師經驗豐富
出門購物有時候很危險,比如可能被傳染流感或肺炎,或者是太陽很大會被曬傷,總之就想在家上網買東西。
上網看商品覺得好美好棒,收到後覺得賣家果然很會拍照,心中很不爽,這時候可以退貨嗎?問了賣家,他說要自己付運費,還有商品重新整理要整理費,這時候買家要自己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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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網購可以退貨嗎?
A1:是可以的喔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如果你是 #通訊交易 的消費者,收到商品後七天內,是可以退貨的!
Q2:通訊交易是什麼?
A2:許多網購就算是通訊交易喔
通訊交易的定義,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的方法,消費者在 #不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Q3:那什麼又是企業經營者?
A3:就是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營業的廠商業者
如果你只是偶爾在網路上賣東西,那就不算是企業經營者喔!
Q4:那我需要負擔退貨或者整理費用嗎?什麼情況可以退貨?
A4:費用跟理由都不用喔!
同樣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不需要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除非有 #例外情形
Q5:例外情形有哪些?
A5:比如容易腐敗、保存期限短的商品、客製化的商品、報紙或雜誌、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等等,只要企業經營者有告訴消費者,那就不能在七天內,不附理由及費用退回商品囉!
(這部分可以上網查「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會更清楚)
Q6:法律規定是一回事,賣家就不給我退,或是要我付錢該怎麼辦?
A6:打 1950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打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 ,就會轉接到所在地縣市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囉!
原則上消費問題都可以詢問、申訴,或找消保官,但還是有可能沒辦法獲得解決方法,那也可以尋求消基會的幫忙,最後如果還是無法解決,那就只好打消費訴訟了。
順序上是
1.先跟賣家溝通
2.向賣家、消費者服務中心等申訴
3.跟上面說的申訴沒有獲得好好的處理,可以再跟消保官申訴
4.申訴不成功,可以再跟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5.還是不能解決,就只好提起消費訴訟了
Q6:蘇律師在影片裡,最後沒說完的話是什麼?
A6:是在說消費者保護法當中,哪些部分是比較保障消費者的,因為內容有點多又比較難一點點,所以沒有放在影片裡,決定用文字呈現,比如以下的說明
1.請求權部分採無過失責任主義
就是說當消費者因為企業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而有損害的時候,不管企業經營者有沒有過失,都必須要負責。
但是如果企業經營者可以證明,它的商品或服務,已經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之下,可以合理期待的安全性,那就不用負擔賠償責任囉!
2.對定型化契約的限制
定型化契約,是指企業經營者為了跟很多消費者訂立契約,事前擬定好的條款,比如很多網購時會要你勾我同意的就是。
這種定型化契約,在消費者保護法中也有規定,企業經營者可以用定型化契約,畢竟這樣很省事,但必須要遵守一些原則,比如如果大家對契約條款有疑問,解釋的時候要做出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還有要符合誠信、平等互惠原則等,不然會無效等等。
最後是小提醒:
網路購物很方便,但也要記得,盡量跟 #資訊完整 的賣家交易,如果說只有一個電子郵件信箱,或者是電話根本沒有人接的這種,後續的消費爭議會很麻煩,所以要慎選交易對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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