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一開上高速公路似乎就有種搖搖晃晃的奇怪感覺,
行經汐止段的一處施工區,
突然聽到底盤傳來「咔咔咔咔咔咔」的巨大聲響,
車身隨即劇烈地晃動,
就像開着車,而整條路都是健康步道一樣。
我的車胎爆了,
驚險的是此刻我正在內線道,
但我知道不能待在內線道,
十幾年前駕訓班的殘存記憶,
再加上本能的危機意識告訴我要盡快地開到外側。
我先按了警示燈,
然後掙扎地找空隙儘快地切到路肩停下。
我運氣很差,
因為馬上發現這是個危險的停車地點,
就在即將要下五堵交流道的護欄旁邊,
北上的車流要下五堵交流道的話,
都一定會朝著我這個方向切入。
天色已暗,突然想到我的車子又是黑色的,
而坐在車上這不是更危險嗎?
看著呼嘯而過的車流,
我開啟手機的手電筒功能,
鼓起勇氣打開車門衝到後車廂找三腳架。
「紅色的,我記得是紅色!」
但整個後車廂的儲物空間根本沒有三腳架呀!
慌亂中我摸到一個長型的東西,
急忙把它拿出來,結果發現是千斤頂!
千斤頂要幹嘛啦!
但有反光背心!我當機立斷地穿上反光背心,
並不停地揮舞著自己的身體,
當下的情緒真是氣急敗壞到咒罵連連。
我放棄搜尋三腳架並打電話報警。
警察杯杯告訴我,因為我在交流道口比較危險,
所以「可以的話就跨出護欄,待在護欄外側比較安全。」
我向護欄外望去,
「媽呀!下面是基隆河欸!」
我在橋上啦!就這樣跨出護欄會上社會新聞吧?
我真的緊張到快要哭出來,
車流量很大就算了,
只要有砂石車經過橋身就一直晃一直晃,
跟地震一樣可怕。
我就這樣手足無措地等待著,
幸好不到20分鐘拖吊車就來了!
得救!如釋重負!
雖然花了拖吊費還有更換輪胎的費用,
但破財事小,平安就好。
在這裡奉勸所有開車的朋友們,
平常還是要熟悉車子裡備有什麼東西,
三腳架或反光背心放在哪裡比較安全喔!
砂 石車 可以 上 高速公路 嗎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重新串接國道地磅,具體解決過磅回堵爭議」
疫情期間,川流不息的物流貨車,不分晝夜南來北往,運送各種原物料、食物、貨物,支撐著我們的日常生活。
趁著假日早上,來跟大家介紹一個大型車輛的議題:地磅系統。
先跟大家談一個我們近期解決的陳情案件。
上個月,我得知國道里港地磅站6月1日啟用「防逃磅系統」,未依指示過磅之大型車輛,將被錄影取締,連同未載重車輛(空車)也包含在內;然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29條之2第4項規定,只有「裝載貨物」之汽車才需依指示過磅。
經過同仁詢問,轄管里港地磅站的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主張,新規定是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下稱高快管規則)第19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公路管理機關可發布命令,禁止、限制或開放車輛裝載貨物通行。至此,需要解答的問題是,地磅是否為高速公路車道之一部分?
交通部路政司與法規委員會後來做出函釋,認定道交條例與高快管規則的規範有所不同。
其一,地磅並不是車道的一部分;其二,高快管規則並未授權公路管理機關指揮車輛過磅,因此過磅與否與高快管規則第19條無關。其三,道交條例只有規範載重車輛應過磅,空車不過磅本身沒有罰則。高公局日前回函,#確定函請南區分局撤銷該公告,#空車行經里港地磅站未過磅,將不予開罰。
也就是說,只要直觀可判別不可能超載(只有空籠、空棧板等),#就不應該針對未過磅車輛開罰。
接下來的這個問題,則是長年困擾大車駕駛的「重複過磅」。大車駕駛朋友都認同,載重車輛應依法過磅,這OK。但是,#如果車輛沒有離開國道,#需要一直進出地磅站嗎?#重複過磅又會衍生甚麼樣的問題?
去年10月30日,一輛大貨車在國道3號田寮地磅站外追撞前方砂石車;一個月後的12月4日,5輛大型車在國道1號斗南地磅站外連環追撞。事故原因還在查證中,但兩個案件有個共通點:前方大型車輛正在等待過磅,因車輛數多、地磅站只有單一通道,所以回堵到主線車道上。
要求大型車輛過磅,是為了避免貨物超載導致路面壽命減少,以及車輛發生事故時來不及閃避。貨車司機如果在路途中沒有再次上下國道,那麼車輛載重扣除油耗重,應該不會有差異才是。國道現有44個地磅站,當大型車輛不斷進出地磅站、地磅站又無法有效增加容量時,#回堵將不可避免,而地磅操作人員(磅工),也不見得能快速指揮回堵車輛先行離開,前往下一地磅站過磅。
如果地磅跟地磅之間能夠連線,是否能有效減少重複過磅的問題?
實際上,國道曾於2000-2007年間,在17個地磅站設置「側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系統」,當車輛行經該動態地磅系統,確認並未超載後,即可不必匯入靜態地磅,返回主線。
然而,因為系統逐漸老舊、ETC系統啟用,國道沿線各地磅站也一併配合重置,將動態地磅系統全數更換為固定地磅系統。如果在國道重新設置動態地磅,會不會有測量誤差的問題?參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紀錄,國道地磅每3個月校正檢定一次,應不會有失準的問題。
高公局近年來陸續有新的地磅設置計畫。目前,國道1號岡山北向地磅站設有「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系統」,經辨識明顯未超載之車輛,無須進入地磅站即可直接通過。而國道3號大甲及後龍北向地磅站則有「整合型地磅系統」試辦計畫:載重大貨車離開大甲地磅站,透過eTag偵測,再進入下游後龍地磅站後,系統會核對上游資料,判斷無違規超載情形後,會在資訊可變標誌CMS顯示車牌號碼,車輛即可直接返回主線車道。
下會期又是預算會期了,我們將請交通部研議,重新串接各地磅站系統,透過連動方式來避免載重車輛重複過磅,減少回堵與事故發生的可能,讓辛苦的司機朋友,可以減少一點塞車時間,降低事故風險。
從行人到駕駛人,從二輪小車到多輪大車,我們都會盡力協助大家,有一條安全通暢的道路!
砂 石車 可以 上 高速公路 嗎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明天就要跟葉毓蘭委員一起直播討論交通議題,大家有沒有什麼想問的,可以在這邊留言我搜集一下資訊(不要問一些543的什麼氣炸鍋啦)
這邊我拋出一個台灣交通的結構性問題,歡迎大家分享讓更多有實權的政治人物去補習一下台灣交通的問題有多深層,不是靠個雞巴毛縮限檢舉就能達到,就是台灣 #交通權責破碎化
首先,大家以為交通部就是管交通,從你踏出門上班中午出去吃飯到晚上去便利商店買保險套晚上要跟初音來一發都是交通部管的,其實這個觀點是錯的
交通部用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去掌管高速公路(高公局)、省道(公路總局)的建設跟管理,換句話說這兩個交通命脈是中央管理
但是到了跟大家最切身相關的市區道路,則是由與中央平行的地方政府,依據內政部營建屬的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做建設(當然也可能會參考交通部的 #交通工程規範 做調整),也就是說,要是台北市長想在南京東路亂搞一堆智障標線,交通部根本管不到,因為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不存在上下從屬關係
而中央政府少數能跟地方政府溝通交流的平台則是交通部 #道安會,每個月會跟地方政府執行一次道安會報,但是我參加過的經驗是根本流於形式,毫無監督機制,也沒有任何公眾參與,裡面有多扯呢?我跟大家分享一個經驗
在某個縣市的快速道路曾發生砂石車追撞路肩的清潔車導致兩人死亡的案例,因為是A1事故所以照慣例主管機關如地方警局交通隊隊長、交通局處等要報告,以下是對話內容:
主席:這起事故發生的原因是什麼?相關單位說明一下
交通隊:依據我們後續筆錄跟偵訊,該砂石車疲勞駕駛恍神,然後加上超載所以才煞車不及撞上去
主席:那請問後續對應的防治措施有哪些?
交通隊:我們會 #加強取締超速
火花羅:^I^%^%#&$%#&$
順帶一提,某次會議中我把高雄台17線市區路段的右轉車道是在路中央的設計給交通部高層看的時候,他們感到震驚,不理解為何會這樣設計,你就知道地方跟中央的斷層有多大了
好,回到內政部,內政部只能發佈市區道路設計規範,掌管的權限又比交通部小,但是關於建築設計中的騎樓退縮供公眾通行的部分,卻又是營建屬在管,交通部反而不太會去碰給行人走的騎樓,最多只管到 #人行道
但是不管如何,交通違規、裁罰的機制卻是建立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甚至連交通安全規則都還是附屬在處罰條例之下,所以我們沒有交通管理專業的警察說話就特別大聲了,君不見最近的檢舉縮限幾乎都是警察所發起的,事實上 #區間測速 這玩意理論上也是警政署所掌管,但是在警察長期偏向威權高壓管理的方式下,公民更難以參與警政署的運作
你看到這邊,覺得這樣的權責分散很荒謬嗎?不,還有更荒謬的!
把焦點拉回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所管轄的是市區道路跟縣道,通常又分成 #交通局 跟工務處,交通局負責管理標線、號誌、標誌,但是一但我們說要打掉分隔島座獨立左轉車道時候,很抱歉那是另一個平行單位 #工務處 的權責,如果要做實體人行道那也是工務處的工作,幹你老師有沒有很荒謬?
所以要是有一個省道跟縣道的路口要做會勘,往往就是得找公路總局、交通局,用兩套不同的工程設計規範一起來討論,如果要打分隔島卻沒有找到工務處的話,很抱歉這次會勘無法決議
更不用說很多地方政府的道路還會往下分發給鄉公所、鎮公所、水利處什麼洨的做代管,這些人更沒有什麼交通專業,我再講一個我會勘遇到的例子:
那是我跟陳光軒、曾玟學、黎煥強三位議員討論路側違規停車擋住支線視野問題,我建議在路口處用槽化線配上棒棒糖來做強制性質的設施,結果來的鎮公所承辦跟我說: #槽化線有規範的不能隨便畫
幹林老師不想做就不想做,拿法規壓我?我當下問他哪一條規範說不能做他也講不出來
好啦,最後再提一個最荒謬的,就是科學園區,科學園區的道路是科技部管理,我不知道他們是用哪一條設計規範去設計交通工程,但是總之科學園區的道路地方政府管不到,議員也沒權力質詢,如果辦會勘也要看科技部科管局要不要屌你,他們有權利不出席的
然後地方的科學園區交通如果要有實質的審查質詢,得出動到立法委員,但是如果是一個不分區的交通委員,我他媽怎麼會知道竹南科學園區的科專二路路口有什麼屌問題?
以上,就是火花羅投入交通改革的系統幾年之間,看到的台灣交通的深層問題,如果這種荒謬的組織架構不改革,你台灣交通搞一百年也不可能超英趕美,永遠只能在淺層的代轉區該畫設在哪裡上面打轉
因此,我很希望行政院底下能夠比照客委會、海委會的方式建立一個能夠橫向整合交通部、科技部、內政部的交通監管單位,才不會現在一人一支喇叭,各吹各的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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