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實價登錄,一步一步向前】
不能一次到位,就要一步一步向前,不能馬上得到100分,就先拿60分!堅持走對的路,執政黨不隨口水政黨起舞!
民眾對於「直接以每戶門牌揭露價格」部分,由於涉及家庭隱私,社會尚未達共識,還需多溝通,就有單身的女性選民直接來告訴我,身為獨居女性,為什麼要讓別人知道她多少錢買的房子?而且很容易因交易金額與坪數推斷單身居住,根本讓她身於恐懼之中。這些都是需要再進行社會溝通的事,不是這樣喊一喊就可以。但這部分,未來一有共識,立刻啟動修法。所以這次絕非0.5的修法,而是務實地前進成為實價登錄1.5,未來再積極向社會溝通,達成2.0。
實價登錄施行將滿七年,成為台灣民眾購屋的重要參考,但外界對於平台資訊正確性仍有許多質疑,本次修法就是「提升資訊正確性與即時性」,將實價登錄義務回歸買賣雙方並即時登錄,讓相關交易資訊更能透明公開,是邁向實價登錄2.0最重要的第一步!第一步之後才有第二步、第三步。
【居住正義,執政團隊及民進黨團責無旁貸】
民進黨執政後逐步抑制房價,房價所得比溫和下降。
(房價與所得比:2017年第三季9.22倍、2017年第四季9.16倍、2018年第一季9.08倍,2018年第2季9倍、2018年第3季8.82倍、2018第4季8.57倍),但我們深知這還無法解決高房價的痛苦。
我們還推出:
(1)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明確化容積獎勵及擴大賦稅減免外,也針對不同意戶新設「3+1條款」,由政府成立推動小組來主導都更業務,有爭議就一律舉辦聽證。
(2)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在施行5年內申請重建,房屋稅及地價稅可減半徵收2年;如果所有權未移轉,房屋稅減半徵收可延長最多10年。
(3)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政府及民間所興建的社會住宅,應提供三成比率以上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增訂「公益出租人」,鼓勵房東租房給弱勢族群,租金收入每屋每月最高可享1萬元免稅額。
(4)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鼓勵建立「包租代管」租賃專業服務業,明訂租屋押金不得逾2個月租金總額,納入租屋糾紛調解機制。
(5)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內政部監督下成立住都中心將在,協助推動社會住宅與都市更新業務。
以上的法案與政策,長遠可以實踐居住正義,也可解燃眉之急,用最快的速度讓民眾有更好的居住品質。
民進黨是務實的政黨,一步一步走對的路,我們承擔務實改革的責任,期盼社會各界為居住正義一同努力!
#立法委員 #張宏陸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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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施行將滿七年,成為台灣民眾購屋的重要參考,但外界對於平台資訊正確性仍有許多質疑,本次修法就是「提升資訊正確性與即時性」,將實價登錄義務回歸買賣雙方並即時登錄,讓相關交易資訊更能透明公開,是邁向實價登錄2.0最重要的第一步!第一步之後才有第二步、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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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執政後逐步抑制房價,房價所得比溫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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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推出:
(1)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明確化容積獎勵及擴大賦稅減免外,也針對不同意戶新設「3+1條款」,由政府成立推動小組來主導都更業務,有爭議就一律舉辦聽證。
(2)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在施行5年內申請重建,房屋稅及地價稅可減半徵收2年;如果所有權未移轉,房屋稅減半徵收可延長最多10年。
(3)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政府及民間所興建的社會住宅,應提供三成比率以上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增訂「公益出租人」,鼓勵房東租房給弱勢族群,租金收入每屋每月最高可享1萬元免稅額。
(4)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鼓勵建立「包租代管」租賃專業服務業,明訂租屋押金不得逾2個月租金總額,納入租屋糾紛調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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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法案與政策,長遠可以實踐居住正義,也可解燃眉之急,用最快的速度讓民眾有更好的居住品質。
民進黨是務實的政黨,一步一步走對的路,我們承擔務實改革的責任,期盼社會各界為居住正義一同努力!
#立法委員 #張宏陸
租 屋 糾紛調解 在 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是時代力量新竹縣竹北選區縣議員參選人,十一號連郁婷律師。
在投入選戰之前,我是一名律師,過去曾擔任法官助理、科技公司和工研院法務。
執業律師這些年,我接觸過許多案件,見證許多家庭的苦難:有過勞死的工程師;有小孩因惡質廠商受傷,求助無門的母親;有面臨浮濫徵收的農民;有被迫簽下不合理合約,遭公司強迫提告的幼兒園員工、護士.....
這些案件讓我發覺:做一個律師,並不能根本解決問題。我們必須透過立法、監督政府,才可能根本改變。
而要促成改變,我們不能仰賴現在這個貪污舞弊頻傳的新竹縣議會。我們必須親自著手改革。
選戰倒數一個月。以下再次放上我完整的學經歷、政見,敬請各位朋友協助分享。
11月24,我們共同前進議會!
--
【學歷】
東吳大學法律系
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經歷】
地方法院法官助理
工研院技轉法律中心法務
上市科技公司受雇律師
--
【政見】
一、監督縣府勞工行政,保障各行業勞工權益。
要求勞工處收受爭議案件應積極、友善,提升勞工處人員的專業素養,即時提供正確資訊協助勞工。關注勞資糾紛調解程序,確保調解委員之專業性及中立性。監督勞動法規的落實,強化勞動檢查的執行,協助各行業勞工組織工會,團結起來維護自身權益。
二、嚴格把關國土計畫,杜絕浮濫土地開發。
按《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縣級國土計畫應於2020年5月前公告實施。在現存《區域計畫法》失效前,將嚴格把關兩計畫的接軌過程。關注都市計畫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提高空屋稅率避免惡性炒作,杜絕浮濫土地徵收,維護縣民用水品質與合宜生活空間。
三、改善公共運動設施,提升休閒生活品質。
強力監督新竹縣游泳館以及竹北國民運動中心,其委外經營的服務品質與收費標準。要求縣二足球場訂定合理場地租金,開放一般民眾申請使用,促成全國性足球聯賽於縣內舉辦。公園的設置與優化改造,應採納在地居民意見,拒絕不利孩童發展的罐頭遊具,營造各年齡層皆可親近的公共休閒空間。
四、因應人口成長需求,妥適規劃教育資源。
竹北近年來人口高度成長,應預先籌畫與擴充國民教育資源。推廣「就近入學」政策,減少接送小孩的交通成本,並且避免班級人數超額,以降低教師負擔,提升教學品質。定期檢討現有學區劃分,使教育資源分配合理化,力求弭平現有學校的辦學落差。
五、推動大眾運輸建設,減緩通勤交通壅塞。
大新竹地區經歷城市擴展與重心轉移,目前的交通規劃落後於實際需求,造成私有運具迅速增加。應建構網路共乘媒合平台,減少一人一車造成的道路空間浪費。未來需進行跨縣市合作,謀求大眾運輸網絡的合理規劃,共同改善大新竹交通。
--
【競選短片】
https://goo.gl/9YnMRq
--
捐款支持:
1、歡迎直接線上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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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也歡迎匯款~
戶名:107年新竹縣議員擬參選人連郁婷政治獻金專戶
帳號:164001011329(004臺灣銀行/北大路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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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捐款700元以上如欲取得選我T者請私訊粉專數量及尺寸:https://goo.gl/tySm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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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屋 糾紛調解 在 [經驗] 我的調解心得- 看板rent-exp 的推薦與評價
與房東發生租屋糾紛 他只退還我一半的押金(可查詢我文章)
在協調不成的情況之下我聲請調解
最後很幸運地把押金拿回八成
因為大家遇到的租屋糾紛很多 也經常會調解
相關的程序可能有人知道 可能有人不知道
因此我想趁我還有印象的情況下
將我自己個人的經驗跟大家分享 供大家做個參考
因為也不是學法律專業的
所以有不對的觀念也煩請大家給我批評指教
總之 真的不要讓自己權益睡著 不要姑息那些占我們便宜的人
他們就是算準我們怕麻煩不去處理 事實上也沒多麻煩
---------------------------------------------------------------
一、聲請調解
發生糾紛後第一步必須到租屋地區的區公所聲請調解
進去之後服務人員會問清楚事情原委 然後要填寫表格
之後就是確認調解時間
通常是會寄信給對方要他來調解
但是因為我的房東沒有留他住的地方地址 只留 租給我的房子的地址
(大家記得租屋時要請房東留地址 為此我還被服務人員罵 說讀到大學這也不知道..
所以服務人員就親自打電話給房東約看什麼時候來調解
雙方都同意時間之後 接下來就是調解
二、調解前的準備
根據我請教我法律系同學的結果
調解其實就是言詞辯論(講白話就是吵架 但沒那麼激動)
因此我同學要我把相關證據帶去
比如說 契約裡面有寫到交屋時要全額退還押金 並寫到提前搬走不需賠償
那契約就是我很重要的證據
應先影印一份起來 到時候給委員看
也不需要影印很多份 因為通常不會有太多委員 像我的情況只有一個
還有我的存摺簿 裡面清清楚楚看得出我給房東多少押金 每月有定期繳租金
然後同學跟我說
誰講的有道理誰獲勝的機會就比較大
所以我在事前就把整個狀況釐清一遍
想清楚我應該怎麼陳述
並把對方可能用來辯駁的點 全都想好該怎麼回應
果不其然 房東會說什麼我全都預料到 一點一點攻他 他當然沒理由辯下去
另外 在態度上也不須激動
因為我們不是去吵架 我同學跟我說 我只要理性冷靜把事情講清楚就好
越理性的人 越有利 還可以適時裝個可憐
說我們在外租房子也很辛苦 請委員幫個忙之類的(不過我是沒說)
然後我自己也到yahoo知識家 用「調解+租賃」的關鍵字 瀏覽大量的文章
目的是透過別人的經驗來增加我應付突發狀況的能力
也可以增加法律常識(比較不懂法律的人真的很吃虧)
最後 我同學跟我說調解委員都是地方士紳什麼的
不像法官 契約上寫什麼就是什麼 就是照白紙黑字判決
通常調解委員會希望事情和解就好 大家好來好去這樣
省得訴訟曠日費時 還要付出更多成本
所以會搓湯圓 要對方退讓些 我也退讓些
所以我同學要我想好我的「底限」是什麼
就是要拿回全額一萬塊可能機會不大
而我自己希望的底限是多少
(我的底限是5000 外加這期管理費3000房東自付 也就是拿回八千)
要是過了這個底線 調解不成就必須上法院
三、調解當天
調解當天我請我爸爸陪我去 因為一個女生畢竟有安全性的考量
我們大約提前五分鐘到 或許可以給委員好印象?
然後我把所有的證據都擺在桌上
準備等下陳述用
等到對方來了 委員也進來就開始進行調解
我和對方是面對面坐著 委員坐在我們中間 如圖這樣
a對方
委員
b我
然後委員是一個年紀很大的伯伯
他一來就先跟大家問好
然後開始看我聲請調解時寫的表格
然後他就唸了一遍 問了幾個問題 確認兩邊身份等等
接著他問房東那現在是你還有一半押金還沒還給人家?
房東說對
委員問:為什麼不還
房東就開始說他的理由如何如何 我提前搬走怎樣怎樣
我此時不急不徐的拿出我的契約
說 委員請看第5條及第18條 不繼續承租需退還押金 以及提前搬離不必賠償租金
這都是房東之前同意並且蓋手印的 現在才來反悔說要扣我一半押金
委員聽完其實也知道誰有道理誰沒道理
他就開始搓湯圓了 = =
包括他就開始分享自身經驗 說他也有租屋給別人
有的房客更糟糕連夜逃走租金欠繳 垃圾還留一堆 水電欠繳什麼的
阿既然我都把房子處理好 也沒有上述情況
那是應該要把押金還給人家
就說租屋大家好來好去 不然弄上法院也是「加穢氣(台語)」
就問房東說 你看怎樣
房東就說 不然 我退你兩千 管理費我自己付
(我還有一期管理費沒付 本來是想拿回押金才繳 這也是個技巧 可以減少損失)
我一聽就是低於我的底線太多阿
我就說 你還我一萬 我自然會去繳
這時委員又在搓湯圓 就說大家各退一點
不然房東還我五千 然後管理費他自付 這個方案看我們能不能接受
這就是我心中的底限
我也不想調解破局還要上法院 所以其實我同意
但是絕對不能露出高興的表情 要表現很勉為其難接受的樣子
後來房東也同意 調解就成功了
委員問他什麼時候可以給我錢 他說現在就可以
(表示他早就知道他理虧 還把錢都準備好了 = = )
然後我說委員那管理費那部份是不是要寫下來 不然日後他又請求我支付管理費
委員說好 會寫下來
委員就出去請工作人員打調解書給我們
就在此時房東從皮包裡拿出五千還我
我本來要收進去 我爸提醒我先不要收 先放在桌上因為委員沒看到
後來委員回來以後 因為還在等調解書
他就開始跟我們聊天 一直問我在哪裡工作 = =
我爸就踢我的腳叫我不要講 因為怕被房東知道會找我麻煩
我就跟委員說 不好意思這是我個人的隱私
委員就碎碎念說講沒關係阿 什麼隱私不隱私
然後大家就如坐針氈很久 因為氣氛太尷尬了
後來調解書終於好了 確認好內容雙方也簽名蓋章
委員說會送到法院 然後在用雙掛號寄給我們 事情就圓滿結束了
四、調解心得
其實如果可以的話 調解其實是拿回賠償一個又快又有效的方式
因為它的效力就等同於法院判決
我同學說調解成立後 就算房東不還
我也可以拿著調解書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扣押他的財產
要是調解不成 上法院的話
因為是小額訴訟 可能會很久
但是訴訟費也不會很高
但是幸好我沒走到法院這條路 也不是很清楚詳細程序
就有待瞭解上法院程序的版友們分享了
在外租屋者契約一定要留著!法律知識也要多瞭解一點
這社會愛占人便宜的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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