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不重罰 交通危機四伏
林月雲/政治大學教授(台北市)圖:中央社
八月中旬短短幾天就有三則令人鼻酸報導。一輛自小客車清晨疑未減速撞上一名正在過馬路的視障行人,導致他傷重不治。小六男童騎著腳踏車受到自小客車猛烈撞擊,當場噴飛掉到路邊魚池內,送醫不治。一孕婦載女兒買早餐,被後方吊車追撞,女童當場被輾斃。
類似事件在台灣不停上演,斷了多少家庭的生計,傷了多少受難親屬的心,影響了多少在學家人的學習,浪費了多少醫療、執法與訴訟的社會成本。早在二○○五年美國的州政府交通部就算出,每位死亡車禍肇事成本為一百萬美金起跳,約新台幣三千萬元起。這麼昂貴的肇事成本,為何台灣無法有效降低?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肇事件數從二○○三年的十二萬零二百廿三件,上升到二○一八年卅二萬零三百一十五件,增加二點七倍;二○一九年又增加到卅四萬一千九百七十二件,比起二○一八年又增加了六點七%。
人口五倍於台灣的日本,肇事件數自二○一○至二○一八年降低了約四十%。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日本每十萬人車禍死亡人數,從二○○○年的十三點四人降至二○一七年的三點五人,入列全球前十個交通安全國家,與第八名丹麥同分。台灣只從二○○三年的十一點八二人,微降至二○一七年的六點六人,而二○一九年又上升至八點零四人。
其實台灣交通法規應屬完整,也隨時代調整。例如二○一一年以前,酒駕致死平均刑期不到一年,二○一八年約增加到二年十個月,但仍低於法定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車禍是台灣每年死傷數最多的事故類別,然而台灣刑事政策不重視處罰,而是如何透過民事賠償,使被害人與加害人和解。此政策雖用意良善,然而多年下來演變成一條人命只值保險公司定價的二百萬,若願意和解讓肇事者獲得緩刑,再增加一點。受難家屬被說服這就是行情價,也奈何不得。
加害方變成了強勢方,肇事者反正有保險公司幫忙理賠,賠償金額也不高,和解又不必坐牢,輕判的結果助長了車禍的發生率。斑馬線上、交叉路口未減速的死傷車禍,在台灣見怪不怪了!
日本交通事故大幅降低,除了教育、訓練、宣導與立法外,嚴格執行數倍於台灣的理賠金與刑期,應該發揮了功效。日本更特別強調走在斑馬線上的兒童、年長者與自行車者的安全。
台灣車禍肇事者不會受到嚴重處罰,也感受不到車禍造成的社會成本,絕對不利於台灣的交通安全與社會的安定與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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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未走斑馬線被撞死亡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昨天早上,我跟著警察局交通隊、交通處、各派出所和道安委員,進行了七場A1類道路交通事故會勘。
這七起事故,帶走了三位機車騎士、一位自行車騎士和三位行人。每一起A1交通事故,都是消逝的生命和遭逢巨變的家庭。
像這樣的交通事故,我們台灣每年有近3000件,且死傷人數持續攀升。
今天下午,我來到公路總局前,參與由機車路權團體發起的 #交通起義公總償命 的活動。我們時代力量,由邱顯智委員代表發言,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也到場支持。
主辦單位有五大訴求:
⒈立即開放南迴改及蘇花改行駛機車,省道不得禁止機車行駛。
⒉交通落實車向、車速分流,廢除歧視機車的車種分流,廢除強制兩段式左轉。
⒊取締速度不得低於自由車流90分位。
⒋駕照制度改革,強化駕訓並加強回訓制度,不得剝奪騎士受教權,職業駕照嚴格監督。
⒌檢討道路視距,改善道路工程,積極建設人行設施。
這些訴求,都是為了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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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公路主義說再見👋
我們台灣的道路規劃,奉行公路主義,以車為本的道路規劃下,路就這麼寬,排擠了行人、自行車騎士、機車族的用路空間。
內側禁行機車、車種分流,造成台灣獨步全球的 #兩段式左轉;兩段式左轉的各式奇形怪狀的待轉區,讓機車不時迴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造成行人穿越馬路的風險。
若改採車向、車速分流,廢除車種分流,廢除強制兩段式左轉。就能夠減少這些死亡交叉的產生。
#考照和回訓制度嚴謹化
我也曾在事故會勘中,聽道安委員直說,這是「用路習慣差」造成的事故。
這些「習慣差」是怎麼產生的?不當的道路交通規劃以及過於簡單的考照制度,導致許多用路惡行都成了習以為常。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打燈;圖一時方便的違規臨時停車;駕駛時一心多用反應速度變差等等。
我上週六才接獲一個陳情,一位88歲的阿公熱愛開車,但不時恍神擦撞,家屬們很苦惱,希望監理所能夠撤銷阿公的駕照,但監理所表示這些車損行為都不構成撤照事由。家屬認為監理所的高齡者認知功能測驗過於簡陋,希望能有更嚴謹的制度。
過於簡單的考照制度,其實是製造問題駕駛的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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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火花羅第四維度 Photography的貼文,本次行動獲得公路總局的以下回應:
⒈大型重機通行南迴改不會因為檢核結果而收回路權, 應該以教育為主,檢核結果只會做為改善違規依據,並且重新討論檢核項目。
⒉蘇花改的試辦時間將會落在明年南迴改試辦結束後,進入評估啟動程序,同時間白牌通行南迴改的需求會正視並且評估。
⒊同時,八卦山隧道確定會在今年下半年啟動通行紅黃牌的程序,台74霧峰段最後那一段路也可能會一並開放。
⒋區間測速以及道路速限不符合現實的問題,短期間內為牽扯到其他單位如交通部道安會、警政署所以無解,但是速限的不合理公路總局也承認是得正視的問題。
⒌車速車向分流因為已經是沉積五六十年的老問題,並且很多路段是內政部或是地方政府管轄不是公路總局可以管理的,但是公路總局承諾針對該局管轄的省道部分,挑選事故熱點路段試辦解除禁行機車,以及強制代轉。
⒍駕照制度改革的部分需要更多時間研擬細節,但是他們認同這個方向。
⒎道路工程的改善部分,包含植栽影響視線、人行道不足、內側偏移左轉車道設計不良的部分,也會加速推動。
⒏路權倡議團體將與公路總局建立溝通平台(或是委員會、辦公室之類性質的密切溝通合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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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香山被省道和西濱快速道路貫穿,一直有民眾跟我反應 #速限、#內側禁行機車 以及 #兩段式左轉 問題,但幾次會勘都無法突破。看到路權團體和公路總局達成的共識與目標,對自己身為在場的一份子感到與有榮焉,也期待未來發起的會勘能有不同的結果。
感謝每一位冒雨參加活動的用路人,我也會繼續努力在地方,透過一場場會勘和一次次的局處拜訪來為 #用路平權 來努力💪
行人未走斑馬線被撞死亡 在 王郁揚 WHO FCTC 菸草減害專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取消車種分流 實現道路平權】
在今天交通委員會的「道路交通安全改善辦理情形」報告中,提到了去年的交通安全事故中,18-24歲的死亡人數較去年提升了14.1%,而交通部政務次長對此回應,18-24歲年輕人的傷亡事故主要是以騎機車為主,但嘉瑜卻沒看到交通部提出的報告中,對於強化機車騎士安全有甚麼具體的措施,以下是嘉瑜今天質詢重點:
1. 防滑係數不足的標線、人孔蓋、伸縮縫、坑洞,都是機車騎士在道路上所可能遇到的隱形殺手,交通部應主動了解、敦促各縣市進行改善,以減少機車族因此類因素發生交通事故。
2. 「車種分流」政策以安全為名限制機車騎士路權,長期以來為民眾所詬病,機車族受限於法規只能走外側車道,卻要面臨計程車和公車隨時靠邊上下乘客、汽車違停、併排停車等狀況,機車騎士被迫在夾縫中求生存,但外側車道大車爭道的亂象環生,每天都有機車騎士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
3. 內側車道禁行機車,使得機車必須兩段式左轉,但各個路口規範不一、交通號誌也未做統一,常有機車騎士因不熟路況來不及反應,就因此違規甚至發生交通事故。
4. 機車待轉區設置在車道上、斑馬線旁,路幅若狹窄,待轉區幾乎都淪為「待撞區」,只要有大車要轉彎機車騎士就必須閃躲,或是待轉車潮太多,也會壓縮到行人的路權,對於機車騎士和行人的安全都是一大隱憂。
5. 目前已有地方政府試行取消機車禁行內側以及兩段式左轉,機車肇事事件率顯著下降40%,既然已有地方政府發現問題、企圖改善,交通部不應該再把問題推給地方,必須有統一性的政策規劃。
就以上質詢事項,嘉瑜要求交通部朝推動「車速分流、車向分流」方向,研擬在未來取消機車禁行內側以及兩段式左轉,並請交通部就上述事項,在兩周內提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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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接受,也不能認同,宋小姐說,雖然自己的確違規在先,沒有走斑馬線過馬路,但也是被撞傷的受害者,法官卻判決她必須賠償騎士19萬元,真的很不服。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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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一名蘇姓男子去年2月騎車經過土城區青雲路時,不慎撞倒未依規定走斑馬線過馬路 的吳姓男子,導致吳男頭部重創不治;事發後,蘇男留在現場處理事故,也向警方承認撞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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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斑馬線是很安全的(至少出事率比穿越車道低)但我剛剛真的差點被撞死
,現在想想還是心有餘悸而且還很火大
我走藍線,對方車紅線
我走的時候沒滑手機也沒有走很慢,就正常走
然後遠遠看就有台車開過來要左轉
完 全 沒 有 減 速 一個超高速轉彎
幹 我發現情況不對才瞬間拔腿跑
真的差一點點就被撞上了 那個車速就算沒死肯定也殘了
夭壽,我以為走斑馬線被撞頂多是四輪要右轉,這種左轉是蓄意謀殺了吧幹 最好是沒看
到人,還完全不減速的
這種能不能檢舉阿?文化中心附近的路口,這種人真的要等把人撞死了才能制裁嗎?
我是真的嚇到了,感覺走斑馬線比直接穿越車道還不安全,有些筆直的車道沒車的時候至
少是空的,遠遠看就知道有沒有車,遇到這種高速轉彎的垃圾走斑馬線還是慘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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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因為我沒記車號,前面路口的監視器時間對不起來,看了一個小時後警察大哥說案子
先留著,如果之後有對到時間找到時間會在開罰
如果之後有人也差點被撞是可以到派出所調監視器來檢舉 至少我試過了QQ
※ 編輯: DannyDrummer (223.139.15.102 臺灣), 05/01/2020 13: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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