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新生質詢報告
#原住民族地區學校聘用運動教練不該一年一聘
#照顧退役運動選手
#避免過度訓練保障學生身心健康
昨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的質詢,討論的主題是如何培育原住民體育人才。我特別關注的是,#教練一年一聘導致教練跟原住民學生選手的身心壓力 的問題。
事實上,教育部為培育原住民族體育人才,且合理照顧退役運動選手,訂有「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學校聘用運動教練實施計畫」。
我在閱讀這個立意良好的計畫時,卻發現其中對於教練聘用設定為「一年一聘」,續聘與否要看「年度考核」;
再加上曾經有原住民族學生選手陳情,表示教練為了要獲得訓練績效(例如學生得獎),#常常過度訓練,對外參賽次數過於頻繁,容易造成 #運動傷害 或 #影響身心健康。
我自己曾為台大田徑校隊,非常清楚各種運動訓練不可能在一年內就有績效。為了要讓教練能對選手有完整的規劃與訓練,保障教練合理工作權;也對學生身心健康有利。
我要求體育署應該檢討 #教練聘期要拉長不應一年一聘 。
體育署長也同意我的看法,承諾 #一個月內 對該計畫 #運動教練聘期延長為三年或四年一聘 ,提出檢討報告。
#實質質詢 #有效監督 #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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